1126年,即宋钦宗靖康元年,金人由河北、山西两路南侵。
在山西方面,金将粘没喝(粘罕)攻陷恒、代、太原、泽、潞、汾、晋,渡河而南,进陷西京(洛阳)。当金兵进薄平阳,平阳叛卒导金兵入南北关。粘没喝叹曰:“关险如此,而使我过之,南朝可谓无人矣。” [1]
在河北方面,金将斡离不攻陷真定、怀、卫、浚、滑,渡河而南,直逼汴京(开封)。当金兵渡河时,“宋师在河南者,无一人御敌”。金人笑曰:“南朝若以二千人守河,我岂得渡哉!” [1]
在此金兵两路渡河,兵临城下的紧张形势之下,于是钦宗采纳了耿南仲、李邦彦、吴敏、李腄等的意见,派遣耿南仲为河东割地使,使于粘没喝。聂昌为河北割地使,使于斡离不。
但当时,大河以上,义军蜂起:在山东则张仙众十万,张迪众五万。在河北则高托山号三十万,二三万者不可胜数。在山西,则忠义豪杰,遍据山寨。他们都主张抵抗,反对割地。所以耿南仲至卫州,百姓不纳。聂昌至绛州,州人杀之。据《三朝北盟会编》云:“耿南仲与金人王汭至卫州。……南仲独至卫州城下,守臣徐凌欲出城迎见,百姓不许。云:‘门下与虏人同行,不可令入城’,闭城不纳。南仲遂往相州”。(卷六六)“聂昌往河东割地,……虏使偕行。至绛州……绛人怒昌割地……百姓攻之,执昌同虏皆杀之”。(卷六七)
李纲深知民气甚愤,可因以制敌;同时,“既遣使矣,虏骑薄城,京师围闭”。欲以义军之力,解京师之围。因上疏谓:“(河东河北)两路士民所以戴宋者,其心甚坚。皆推豪杰以为首领,多者数万,少亦不下万人”。 [2] 请号召河北义军勤王。于是钦宗慨然下诏曰:
咨尔河北之民,与其陷于蕃夷,各宜自愤,抱孝怀忠,更相推立首领,多与官资。监司守土帅臣,与尔推诚结集,北道州军,自以为保守疆土,使予中国不失于蕃夷。天下平安,朕与汝等分土共享之。朕言及此,痛若碎首,故兹诏示,宜体至怀。 [3]
于是张所即冒围以蜡书驰赴河北,招募义军。据李纲《建炎进退志》云:“蜡书至,河北士民皆喜曰:‘朝廷欲弃我于夷狄,犹有一张察院欲救我而用之乎?’应募者凡十七万人”。由此足见河北人民抗敌情绪高涨之一斑。
同时,傅亮带领三万人,由河北应诏驰赴汴京勤王。于是李纲遂举张所、傅亮二人招抚河北义军。
不久,汴京陷落、徽、钦被掳。金人立张邦昌为楚帝,在汴京建立了一个傀儡政府,而以徽、钦及在汴皇族与大量的子女玉帛卷而北走。于是康王即帝位于归德,南渡临安,是为南宋高宗。康王即位之初,以中原沦陷,二帝被掳,颇有收复失地、复仇雪耻的雄心。他曾经转战河北,深知义军可用,故毅然于建炎元年八月八日及十四日,两次下诏,号召义军。其诏有云:
近者使臣来自朔部,审问两路守臣,义不爱生,誓以死守;贼虽凭恃犬羊之众,敢肆攻围,而能卒励士民,屡挫丑虏。其忠义军民等倡义结集以万计,邀击其后,功绩茂著,朕甚嘉之。夫河北、河东,国之屏蔽也,朝廷岂忍轻弃。靖康之间,特以金人凭陵,不得已,割地赂之,将以保全社稷,止兵息民。而金人不退,攻破都城,易姓改号,劫銮舆以北迁,则河北、河东之地,又何割焉?已命将遣帅,以为应援。两路州县官守臣及忠义之士,如能竭力捍御保有一方,及纠集师徒,力战破贼者,至建炎二年,当议酬其勋庸,授以节钺。其余官军吏兵等,第加优赏。应赋税货财,悉许移用;官吏将佐,悉许辟置,朝廷更行量力应副。为国藩屏,以昭茂功。 [4]
金人北去,宋都南徙,政府以宗泽留守汴京。“时敌骑留屯河上,金鼓之声,日夕相闻,而京城楼橹尽废,兵民杂居,盗贼纵横,人情汹汹”。而宗泽“据形势,立坚壁二十四所于城外,沿河鳞次为连珠寨,连结河东、河北山水寨忠义民兵”。 [5] 迅速恢复了汴京的秩序,巩固了沿河的防御。并且“招集群盗,聚兵储粮,结诸路义兵,连燕、赵豪杰,自谓渡河克复,可指日冀。有志弗就,识者恨之”。 [5]
从以上的史实看来,在汴京沦陷后的一瞬间,南宋朝野上下,实有一致抗敌的精神,但可惜不久以后,黄潜善汪伯彦之徒执政,便企图偷安江左,苟延性命,一意屈辱,割地赔款,称臣进贡。于是一面窜李纲于琼州以谢金人;另一面,又于建炎元年十月下令:“罢诸路召募溃兵忠义等人,及寄居官擅集勤王兵者”。 [6] 当此之时,宗泽曾慨然上疏曰:“自敌围京城,忠义之士,愤懑争旧,广之东西,湖之南北,福建、江、淮,越数千里争先勤王。当时大臣无远识大略,不能抚而用之,使之饥饿困穷,弱者填沟壑,强者为盗贼,此非勤王者之罪,乃一时措置乖谬而致耳。今河东西,不从敌国而保山寨者,不知凡几?诸处节义之夫,自黥其面而争先救驾者,复不知其几?此诏一出,臣恐草泽之士,一旦解体,仓卒有急,谁复有愿忠效义之心哉!” [7] 以后汪伯彦等欲献媚于金人,更进一步指勤王者为盗贼。宗泽又上疏云:“今河东、河西……节义丈夫不敢顾爱其身而自黥面,争先救驾者几万数人,今日陛下以勤王者为盗贼,则保山寨与自黥其面者,岂能自顾耶?”(《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五)又云:“但见刑部指挥云,不得誉播赦文于河之东、西,陕之蒲、解者,是褫天下忠义之气,而自绝其民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