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和齐国在周代都是周王朝最重要的封国。鲁之始封者为周公姬旦之子伯禽,是姬姓大国;齐之始封者为师尚父姜尚,是姜姓大国。按照周代的传统,异姓诸侯和姬姓诸侯都世代保持着通婚关系,因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而异姓则无此病。鲁、齐二国地位相当,因而世代联姻,或齐主娶鲁女,或鲁主娶齐女,往来不绝。除了同姓不婚的原因外,更重要的还有政治和军事上的原因。齐、鲁皆为当时力量较为强大的诸侯,双方联姻,更是互相寻找一种政治依靠。但这种联姻有时也会带来严重恶果。
周桓王十一年(公元前709年)正月,即位刚刚两年多的鲁桓公姬轨和齐釐公会于嬴(在今山东莱芜市西北)。齐釐公要将女儿文姜许配给鲁桓公。年轻的鲁桓公不知就里,便答应下来,并行纳币之礼,订下这桩婚事。同年秋天,鲁桓公派公子姬翚到齐国去迎文姜完婚,齐釐公亲自把女儿送到灌(今山东宁阳县北)。这个行为不符合周代传统的礼节。因为按照周礼,嫁女于异姓诸侯,若是姊妹,则派上卿送之;若是女儿,则派下卿送之。如果对方是大国,也只能派上卿相送。即使是嫁女儿给周天子,诸侯也不必亲自送行。齐釐公此行,遭到了鲁国人的非议。但事情不久便平息了。
石碏、州吁、石厚三人画像
鲁桓公虽娶文姜为妻,对文姜本人的品德却不甚了解。他不知道,文姜在出嫁之前,早已和自己的哥哥、后来即位的齐襄公乱伦私通。在鲁桓公与文姜成婚以前,齐釐公曾想把文姜许配给郑国的太子姬忽,但太子姬忽辞掉了。别人问起缘故,太子姬忽解释说:“人各自有自己相当的配偶。齐为大国,而郑为小国,不适合娶齐女为妻。”后来,太子姬忽率领郑国军队和齐国军队一起对戎人作战。击败戎人之后,齐釐公又对太子姬忽提起这件事,太子姬忽仍然不肯答应。别人问起缘故,太子姬忽推托说:“没有为齐国做什么的时候,我都不敢这样想。如今我奉君命帮齐国打戎人,要是答应这件事,别人会说我出兵是为迎娶妻子了。”实际上,太子姬忽固辞齐婚另有缘由。此中缘由,正以文姜品德之不淑。
文姜归鲁后,为鲁桓公生了太子姬同。在以后的十几年中,倒也相安无事。但文姜不德之事,还是传了出去。到鲁桓公十八年(公元前694年)春天,已经即位多年的齐襄公请鲁桓公携文姜到齐国去做客。鲁桓公答应了。鲁大夫申繻预感到事情不利,便劝鲁桓公说:“男人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各有自己的丈夫,应界限谨严,不得轻易地亵渎它。能够这样做,才算是符合礼仪。否则,必然身败名裂。”但鲁桓公根本不听,还是和齐襄公在泺(今山东济南市西北)相会。随后,带着文姜到齐国去了。
文姜到齐国以后,和齐襄公旧情复发,重又私通。但不久,这件事被鲁桓公发觉。鲁桓公十分恼怒,狠狠地指责了文姜。文姜不但不思改悔,反而把鲁桓公发觉的事告诉了齐襄公。齐襄公心狠手辣,为达到和文姜长期通奸的目的,便决定杀死鲁桓公。
同年四月的一天,齐襄公设宴招待鲁桓公,把鲁桓公灌得大醉,连车都上不了。宴会结束时,齐公子姜彭生在齐襄公的指使下,装着帮助鲁桓公登车,乘机把鲁桓公的脊骨拉断,杀死了他。
鲁桓公
鲁桓公被杀的事情传回鲁国。慑于齐国强大的国力,鲁国虽然君主被杀,可也无可奈何。但也不愿善罢甘休。鲁国派遣使者到齐国去,对齐襄公说:“我们的君主因畏您的威严,不敢宁居,这才到齐国来修齐、鲁两国之旧好。可是,礼办成了,人却没回来,这让我们追究谁的责任?又怎么向诸侯解释?请除掉彭生,为我君报仇。”齐襄公自知理亏,便推卸责任,杀掉了彭生,以此向鲁国道歉。
鲁桓公虽然冤死,但并未阻止文姜和齐襄公乱伦之事。鲁桓公死后,齐襄公干脆就把文姜留在了齐国。有时,把文姜送到齐、鲁两国接壤的边邑,时时相会,往来不绝。文姜也觉得无颜返鲁,便干脆留了下来。鲁庄公即位之后,为父亲的冤死而悲愤,痛恨母亲文姜做出这种下流之事,便和文姜断绝了母子关系。但这件事并没有对齐、鲁两国的关系产生太大的影响。而齐襄公由于作恶多端、反复无常,几年之后,被叛乱的大臣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