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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在屠宰场收猪脑的科学家

位于苏格兰东北海岸的阿伯丁,冬天似乎在10月初就到来了,一直持续到次年5月才结束,并且大多数日子里都在下雨。

阿伯丁原是一座以渔业和纺织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的小城,由于在1973年秋发现了近海石油而转变为采油重镇,仿佛成了美国的边境小镇。来自美国得克萨斯州的石油工人戴着高顶宽边呢帽和牛仔靴在街上闲逛,这些平时在钻井台工作的年轻人周末进城时就像是在拍美国西部片,他们口袋里塞满了现金,喝酒斗殴,寻欢作乐。石油为阿伯丁带来了繁荣和发展,新的办公楼和商厦栉比鳞次地在阴沉沉的花岗岩建筑中拔地而起。

阿伯丁的建筑都由附近采石场开采的花岗岩建造,它们的筑造风格让这座城市看起来也如花岗岩一般严峻冷酷。在白天,当阳光照射在花岗岩上时,这些石材因二氧化硅的成分变得闪闪发亮,然而在凌晨4点,作为阿伯丁历史悠久的主干道的联合大街,则显得萧条而灰暗。

湿漉漉的人行道空无一人,昏暗的商店门窗紧闭,约翰·休斯像兜售冰激凌的小贩,骑着一辆车头带板条箱的自行车在黎明前的黑暗中穿梭。

休斯当时30岁,他戴一副眼镜,身材矮小,弱不禁风,外表平平无奇。他有一双肿大的手掌,他的双手看起来像是拳击运动员或杀人犯的手,指甲下留有结痂的血块,指关节和指尖也沾染着血污。他戴着一顶橙色的巴拉克拉瓦棉帽,几乎把整个头都包了进去,这顶帽子是他的妻子曼迪在刚刚过去的圣诞节送给他的礼物。

休斯在布罗德街左拐,一头扎进了阿伯丁大学马里沙尔学院的阴影处,停好自行车后溜进学院大楼,轻手轻脚地走进三楼的实验室,去拿他需要的东西:一些小塑料密封袋、一件白大褂、一把血迹斑斑的钢锯和斧头、一把伍尔沃斯牌木柄短刀,以及一瓶苏格兰威士忌。

他小心翼翼地把所有物品放进板条箱,蹬上自行车朝市场街码头的方向驶去。他在湿漉漉的鹅卵石上颠簸地骑行,寒风吹打着他的脸颊,眼镜上蒙上了一层雾气。渔船正在出海,爱德华王子码头成了这座沉睡城市的热闹之地。海鸥尾随着船尾,飞身争抢着昨日遗留的渔获。

休斯把自行车停在一个仓库前,买了一块干冰,仓库主人卖得不情不愿,因为他的干冰通常得10块起售。休斯把干冰装进板条箱,然后蹬车缓缓上坡。路过乔治街的玛莎百货后,离他的目的地就只剩一英里 了。

**********

1908年,位于乔治街和哈钦森街拐角处的“杀戮”屋首次开业,木门上方高高的花岗岩墙上铭刻着开业日期,还刻着屠夫公会徽章图案——一把斧头、三把刀、一座城堡,以及座右铭“为人正直”。当地农民带着猪羊来这里屠宰,而这里也是约翰·休斯收集猪脑的地方。石头砌成的围栏、填埋坑和屠宰棚早在20世纪之初就已建成,在石砖铺设的地面下是排水沟和下水道,这些排水系统用于把屠宰场的血水疏通出去。天轨上的链条、滑轮和吊钩则是最近才添置的。屠宰场没有房顶,从乔治街二楼的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上午的屠宰过程。

牲畜在木棚里不安地走来走去,屠夫们三五成群站在柴火旁取暖,大锅里的水在柴火上沸腾。他们操着浓重的苏格兰口音,抽着烟,喝着咖啡。休斯知道自己在他们眼里一定是个怪人:这个小个子男人每隔几天就会骑着一辆有板条箱的自行车过来,身穿白大褂,花一上午的时间把猪脑装进干冰里。

对休斯来说,猪脑绝对是必要之物,而且他的需求量很大,在这里他能免费获取到。他试图向屠夫们解释,他正在猪脑中寻找一种化学物质,这种物质类似于罂粟提取物,即一种动物体内产生的天然“吗啡”,或许有朝一日能揭开安全缓解人类疼痛的神秘面纱。有几个屠夫假装听懂了,但休斯很快意识到,和他们沟通赠送威士忌外加一点钱,比起那些听起来很疯狂的科学解释要有效得多。

当然,休斯与当地兽医、卫生检查员和屠宰场主管的沟通还是比较顺畅的,他们批准了休斯的这个项目,使该项目合乎法规以便他能顺利开展工作。而他们也不是真的明白休斯在说什么,但为了给科学界提供一些猪脑进行研究,他们还是没有拿市里规定的肉类包装条例为难他。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苏格兰菜肴虽然千奇百怪,却始终对烹饪猪脑兴致不高。

屠宰开始后,休斯避开绵延的雨水,在猪圈旁一个棚子下面的石凳上摆起一个小操作台。猪儿一个挨一个地被棍子和电棒驱赶到狭窄的石头围栏里,一个手持步枪的人站在距离它们稍高一点的地方。这些硕大的生物一开始不满地哼哼着,但随着恐慌占据了上风,它们的叫声变得尖锐,听起来像是人发出的声音。子弹向下射穿每一只猪头的额叶,从喉咙穿出,几乎瞬间将其击毙。幸运的是,休斯所寻找的化学物质最有可能存在于大脑的中部和后部,在枪击后依然是完好无损的。

死猪被滑轮吊起来,扔进一个大沸水桶里脱皮,然后它们的后腿被固定在滑轨的钩子上向前移动。这时,屠夫手持电锯把死猪哗啦一声锯开,血淋淋的内脏飞溅而出汇入泥浆,朝休斯坐的石凳流去。

如果休斯贿赂成功,加上屠夫的时间充裕,那屠夫会先用电锯把猪头砍下来,若无其事地送到休斯那儿去。如果屠夫太忙,休斯必须自己砍下猪头,再把这可怖的珍品搬回他的石凳处理。他重新坐下来,用短柄斧把猪头劈开,伸手进去,用伍尔沃斯木柄短刀把猪脑分离,并将西柚大小的大脑从厚厚的、锋利的头骨碎片中弄出来。整个操作耗时大约10分钟,当他完成时,他的手上总是布满了擦伤和割伤。

他把每个猪脑分别装入独立的塑料袋,再把塑料袋放在自行车板条箱里的干冰上,他来回重复着这个步骤直到将全部猪脑装完。屠夫把新鲜的猪头排成一排,休斯处理后就把它们扔到一旁。一上午下来,他脚边能堆起二十几个猪头。

天逐渐放亮了,太阳在上午8点左右升起,尚未投下温暖的光,像个发着冷白光的圆盘。10点过后不久,所有的工作都结束了。这时休斯收拾好设备,到水龙头处用冷水清洗双手。当工人们开始涌向屠夫酒吧(the Butcher’s Arms)以及附近其他的小酒馆时,老鼠纷纷出动,大快朵颐着屠宰场空地上留下的血腥美食。

大约10点30分,休斯骑着自行车穿过马里沙尔学院巨大的哥特式拱门。学院的建筑像一个庞然大物,让他想起恐怖片《科学怪人》( Frankenstein )的场景,貌似监狱的四侧翼楼与城市里的其他建筑物一样,灰黯且了无生气,把警卫室和停车场围在中央,迈克尔·霍尔(Michael Hall)小卖部的上方,耸立着一座乌黑的钟楼。休斯把自行车停到门口的自行车摆放架上,把沉甸甸的装着猪脑和干冰的板条箱拖到南翼楼的一扇小木门边,然后沿着蜿蜒的楼梯搬上三楼。

约翰·休斯把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押在了这个有风险的科学项目上,早上例行的工作也是冒险的一部分。那年秋天,他刚开始从猪脑中分离出一种粗糙的化学物质,这一物质是科学界前所未见的。它是一种天然存在的化合物,由大脑内的细胞所产生,在实验室测试中,它表现出了与吗啡(一种从罂粟中提取的麻醉药品)极其相似的特性。

最终,这些在大脑和体内发现的与吗啡类似的化学物质被命名为内啡肽,即“体内吗啡”。但在1973年的秋天,休斯发现的天然化合物还没有名字,他实验室的同事称之为“X物质”——除了休斯之外,世界上鲜有人相信它的存在。但是,如果X物质真的存在,而且休斯能够把它提纯的话,那么其重要性必将无可比拟。

毋庸置疑的是,制药公司肯定对此感兴趣。1973年,治疗各种人体疼痛的药物只有两种:一种是阿司匹林及其类似药对乙酰氨基酚(药品泰诺的主要成分),另一种是阿片类药物。阿片类药物的药效强劲,但易成瘾;阿司匹林虽然足够安全,但无法有效治疗偏头痛、关节炎以及病理机制仍鲜为人知的慢性疼痛综合征。

X物质很有可能作为一种完全不同的替代品。由于它源于体内,生物体天然与之共存,因此它没有麻醉剂的成瘾性。找到一种不会让人上瘾的止痛药——它既具有麻醉药的疗效,又像阿司匹林一样安全——一直以来是人类难以实现的美好夙愿。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制药公司的化学家们一直不断探索,他们戏称这个宝藏为“无刺蜜蜂”。如果真能发现这一宝藏,它的商业潜力则是以数亿美元计的巨大存在,而X物质所具有的纯粹科学价值并不因此有丝毫的折损。如果真如休斯所猜想的那样,X物质是大脑中调节疼痛感知的基本机制的一部分,那么它很有可能会引起诺贝尔奖委员会的注意,作为竞争对手的研究人员也会对其非常非常着迷。

在1973年,阿片肽领域还未受到瞩目,但大脑已是科学界最后几个尚未探索的伟大前沿之一。人类大脑这个仅有三磅 重的组织中约有1000亿个神经细胞,这个数量相当于银河系中恒星的数量。这些神经细胞如何协调人类如此复杂的生物运转,以及如何作用于记忆、学习和感知,仍然是科学家们亟待解开的谜题。

20世纪初,人们发现神经细胞以化学递质的形式交换信息,从而奠定了现代神经科学的基础。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研究人员发现了四种主要的神经递质——乙酰胆碱、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和血清素,并确认它们与不同类型的行为密切相关。虽然神经递质的确切工作方式尚未被完全知晓,但研究人员认为,这些微小的蛋白质片段是通过突触(即神经细胞之间的微小间隙)进行传递的,它们以分子的形式像“钥匙”一样与蛋白质“锁孔”契合——这些蛋白质被称为“受体”,进而激发下游细胞放电。这些人体中的分子化合物在一定的平衡状态下产生细微变化,它们的变化过程不仅控制着我们的身体知觉,还影响着我们每时每刻的精神状态以及对自我的感知。

还有一类化学物质被称为“神经调质”,它们被认为存在于神经细胞的轴突中,在神经信号到达突触末端前起作用。这些化学物质具有微调作用,可以通过加速或减缓神经脉冲在轴突中的传播速度,间接调节突触末梢释放神经递质的总量,从而改变神经递质的化学水平。然而,目前只有少数神经调质被明确识别,作为心脏重要的调节因子的血管紧张素就是其中一员。对血管紧张素的研究曾是约翰·休斯在耶鲁大学担任博士后研究员时的专项课题。和许多科学家一样,他认为还有其他神经调质存在。X物质可能就是其中之一,休斯仍在试图弄清它在疼痛感知中的具体作用。

疼痛信号以神经脉冲的形式沿着神经通路从身体表面传递到大脑。人们在大脑中发现了痛觉中心——神经细胞群,这些细胞群在受到电刺激时会在实验动物身上产生疼痛反应。然而,科学家也怀疑神经系统可能包含“下行”疼痛通路,它使得大脑能够自我调节,在某些情况下减弱对疼痛的感知。“下行”通路的存在可能有助于解释许多医学上的反常案例,从亨利·比彻(Henry Beecher)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重伤士兵的著名病例研究(对伤痛全然无觉),到在炽热火炭上跳舞感受不到疼痛也不会受伤的火行者,不一而足。

迄今为止,科学家在绘制疼痛的传导通路以及识别相关化学递质方面的研究进展甚微。如果约翰·休斯所发现的X物质是一把调控疼痛的化学钥匙,那么它将开启人们对疼痛本质更深入了解的大门。这些疼痛不仅是身体上的,可能还包括精神上的苦痛。另一方面,既然麻醉剂可以引起欣快感,那么它与大脑产生愉悦的化学密码是不是有什么关联?这些都有着相当诱人的科研前景。然而,休斯要真正取得成功,并让这种化合物应用于临床,他不仅需要完成提取和纯化,还要确定其蛋白质物质的氨基酸组成,而获取蛋白结构式则是终极目标。千里之行,将始于新鲜的动物大脑。

因此,在1973年秋季的每个湿冷清晨,在阿伯丁的公共屠宰场里,休斯坐在一堆猪头中间取出其大脑,再把它们打包进自行车车头的板条箱里。这件事非但不带有任何科学光环,而且还不被理解。连他的老板汉斯·科斯特利茨也完全不相信休斯能完成这个过于宏大的任务。然而,“体内吗啡”的想法是科斯特利茨首先提出的,科斯特利茨是这一灵感的源头。 GOj7muzZ98HGwaxnzFac6sD9hKPYquz7fcAssqTQD7/S+vvgNsj8TNjmpA4XU4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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