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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以社会中心主义为例

社会科学理论体系是对主要国家的现代国家建设或现代化道路进行系统化总结的结果。现代化进程的组织主体不同,所产生的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也有巨大差异。英国、美国的组织者主要是个体化的商业集团,由此产生的理论体系便是个体中心主义或者社会中心主义;德国、日本等国的组织者主要是国家或者国家化的官僚,由此产生的理论体系便是国家中心主义;后来者如苏联、中国的现代化组织者主要是政党组织,由此产生的理论体系便是政党中心主义。显然,这三大理论体系都是特定国家特定历史经验的理论化“发现”,而不是没有历史场景的理论“发明”。对于社会科学体系上的“三大主义”及其产生的历史性、实践性,笔者在2009年已经有较为系统的研究成果,即《制度变迁的路径及其社会科学价值》 ,在此不予赘述。

产生于特定历史、实践的政治理论必然具有适用性上的历史性和局限性。然而,在国际社会科学中,社会中心主义理论体系处于绝对主导性地位。主张国家作用的理论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虽然有从亨廷顿、米格代尔到“回归国家学派”的大力呼唤,但因国家总是纸面上、观念上的而非实践中的存在,所以总是“找不回”国家,国家中心主义更多的是一种反映德国、日本等早发国家情况的历史政治理论。而与社会中心主义、国家中心主义相比,政党研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是因为每个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首先都是本国中心主义的,而在社会科学最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党是西方国家宪制下的产物,例如英国、美国的政党都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为选举政治设计或演绎的,政党只不过是一种类似利益集团的社会组织,因此政党研究也必然要被纳入社会中心主义体系。但是,不同于早发国家的是,在以苏联、中国为代表的很多后发国家,是政党塑造了国家的根本议程,形成了绝对不同于西方的政党-国家体制,因此社会中心主义乃至国家中心主义的理论体系都不能解释“政党-国家”,必须有一个政党中心主义的“第三个主义”。

政党-国家体制与西方国家宪制最大的不同在于,西方国家的宪制结构是三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但政党-国家体制中的政党的权力是领导权,领导权造就了“三权” 。如果说“三权”是程序主义的、行政层面的,领导权则是决断性的、政治层面的。在政治实践中,如果只有程序主义的行政,那么权力关系就可能如美国政治中的三权制衡以及联邦与地方之间的分权制衡,结果就是那些关乎国计民生的政治性问题可能总是得不到解决,如控枪问题。一个可能会产生的疑问是,既然西方国家宪制有如此大的弊端,那么西方为什么能够实现早发达?西方的早发达不是简单的制度主义所能回答的,需要从世界政治史的角度看问题。现代西方国家的诞生和发展起源于互相关联的“两驾马车”——一个是战争制造的国家,另一个是殖民贸易的掠夺,通过战争与掠夺得来的源源不断的资源极大地化解了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阶级对立和政治矛盾,财富掩盖了制度性矛盾。即便如此,意大利虽然在1900—1920年间移民了1/5的人口,但是最终还是因阶级矛盾恶化而选举出墨索里尼法西斯政权。希特勒当选也是国内阶级矛盾、政治矛盾白热化的结果。

今天,世界贸易中的财富结构的变化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矛盾很难被丰裕的财富分配消解。更重要的是,一些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激烈的阶级矛盾可以通过海外殖民去化解,例如欧洲人移民到新大陆、大洋洲、非洲和南亚,十三州的美国白人可以向西移民、向南掠夺;今天则出现了“反向移民”导致的欧洲乱民危机和美国民族主义-认同政治危机。一句话以概之,曾经因社会中心主义而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面对新的世界秩序、以社会为中心而设计的充满紧张关系乃至对抗性关系的彼此制约的权力结构,已经很难化解国内矛盾;在发展效率上,基于社会中心主义历史组织起来的国家,也难以与基于政党中心主义传统组织起来的国家相竞争。

道理很简单,以社会为中心的组织组织化程度有限,甚至是分散的个体,这样的分散性组织在面对组织化程度较弱的社会时可能是有效率的,例如英国几门大炮就能打开中国大门,一家商业公司就能垄断世界市场。但是,当这样分散性的组织化国家遇到以政党组织为基础组织起来的国家时,国家能力、制度竞争力就会显得捉襟见肘。这就是“中国威胁论”的大历史背景。

但是,在发展上处于比较弱势的西方却拥有话语权上的比较优势,也就是沃勒斯坦所说的具有绝对优势的知识存量,这种社会科学的数量优势在二战后又适时地转化为社会科学化意识形态优势。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科学试图将政党-国家体制纳入社会中心主义或国家中心主义,试图消解政党-国家。例如,在政治学上,冷战时期建构成体系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核心是竞争性选举或者党争民主,以此区分民主-非民主而将“政党-国家”妖魔化,好像只要有竞争性选举,国家建设就大功告成。冷战结束后,这种冷战时期形成的意识形态战争非但没有褪色,反而得到了强化,西方政治学研究都是基于“转型学”范式的民主转型,在全世界推广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社会中心主义思想和政治观念。与此相适应,在政治社会学上,主张以社会组织为治理主体的治理理论、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全球治理理论也开始流行,意图进一步消解国家、政府或者政党的作用。在经济学上,流行的基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或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华盛顿共识”主张以私有化、自由化为核心的“休克疗法”。这种由政治民主、经济自由化、社会个体化构成的理论“金三角”,不过是“百慕大三角区”,驶入其中的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包括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最终都将被吞没。

美国等发达国家深陷泥沼,是由于因社会中心主义组织起来的国家,很难与因政党中心主义组织起来的国家竞争。大历史告诉我们,导致国家兴衰的国家间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组织化程度的竞争。在欧洲内部,军事革命直接导致了民族国家的兴起并加强了这些民族国家的竞争力;在世界历史上,中国之所以一直领先西方两千年,是因为秦朝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性的以农业为基础的组织化国家,而这种国家在欧洲直到16—17世纪才开始出现。之后中国开始落后于西方国家并在中西碰撞中败下阵来,这是因为西方民族国家是靠战争和贸易组织起来的,组织化程度比以农业为基础的中国更高,这就是19世纪中期中国的GDP占世界的20%但依然败北的原因。但是,政党把一盘散沙似的中国社会重新组织为“新中国”,其组织化程度远比西方国家更高;而且一旦这样的国家被赋予市场活力,这些国家就被西方认定为是一种“威胁”。确实,中国以自身的发展改变了世界秩序,这在世界近代史上实属罕见,因为没有哪个西方国家不是依赖战争和掠夺发达的,只有中国以自身的和平与发展改变了世界。这样的国家却被认为是“威胁”,可见西方主宰的世界秩序荒唐到了何等程度。说到底,和平起家的中国“威胁”到了靠掠夺起家的支配性国家。

非西方的发展中国家陷入泥沼,是因为社会中心主义的“金三角”理论使它们“返祖”。现代性国家的一个根本体现是其组织性,即将分散于部落或封建领主的权力集中起来,形成“主权者”。这一任务中国在秦朝时就完成了,欧洲在16—17世纪方才完成。美国的联邦制事实上包含着很多封建制的成分(如所谓的地方自治、行业自治等),从而导致枪支泛滥,而很多发展中国家依然是世袭制、封建制或者部落制。对于尚未形成“主权者”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其首要任务是将国家组织起来。米格代尔的“强社会中的弱国家” 深刻地刻画了国家权力被种种传统势力绑架的现象,使得“找回国家”不过是理论家们的一厢情愿。在这种亨廷顿笔下的“普力夺社会”中,竞争性选举只不过是强化了古老的社会结构,导致的不是政治发展,而是普遍性的政治衰败。

“前车”并没有成为镜鉴。冷战胜利的意外之喜更让社会中心主义理论体系登峰造极,弗朗西斯·福山一改无数智者关于政制的历史性和条件性的审慎美德,提出“历史终结论”,一鸣惊人,认为代议制民主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最终的政府形式,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就这样,起源于南撒哈拉沙漠国家研究的“治理”开始流行,让国家靠边站,只有社会组织主导的治理才能实现透明化、效率化、合理化乃至合法化。在此基础上,公民社会也应该联合起来,实现“全球治理”——意味着只有以公民组织为主体的全球治理,才是透明的、有效率的、合理的乃至合法的。和自由民主理论一样,这种社会中心主义的治理理论也一度在中国相当流行,无奈中国的政党-国家体制具有强大的自主性,社会中心主义的治理理论被适时地改造为政党中心主义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

社会中心主义理论体系在西方面临困境和在很多非西方国家失败的根源在于其产生的历史性和使用上的透支性。英国是最早因资产阶级革命而催生工业革命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国家,对这一深刻改变人类进程的大历史的书写也必然深刻地影响着其他社会的观念和思维方式,以实现“赶超”。成功的赶超者,如德国,在19世纪末成为欧洲第一大工业强国,这是因为德国走出了自己的不同于社会中心主义的国家中心主义道路。再后来,就是中国赶超英美的故事,中国的成功也是因为走了不同于社会中心主义的政党中心主义道路。而众多的后来者为什么不能赶超英美,甚至陷于泥沼而难以自拔?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它们模仿了社会中心主义的道路。殊不知,社会中心主义的道路是为英美历史量身定做的,或者说社会中心主义知识体系是欧美社会史演绎的制度变迁方式以及由此而塑造的政治理论。笔者曾系统地研究过地方自治、英国的商业集团、美国的实业家集团等“社会力量”在英国、美国的现代化历程中的主导性作用。

实践、历史的路径和属性决定了政治思想。产生于英美经验或解释英美经验的理论的一个主导性线索就是对西方文化、西方人影响深远的“自然权利”,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是为英美经验“量身定做”(tailor-made)的理论。“自然权利”讲的是权利(权力)属于谁。权利(权力)当然是社会(商业集团)的而不是国家的,其中心思想是“社会”而不是“国家”,因此围绕“自然权利”展开的“社会契约论”可以理解为“社会中心论”,由“社会契约论”演绎的思想和社会科学理论是一种“社会中心论”的思想和理论。

作为工业化、现代化先行者的英国自然要以教师爷的架势向其殖民地和后来的非西方国家输出经验,以社会为中心的经验演变为“分而治之”,使得殖民地社会难以形成统一的政治力量反抗殖民者。对于美国人而言,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方案,美国人首先想到的是地方自治、分权、制衡、竞争性选举等,结果使得很多非西方国家的“国家建设”陷入古老社会结构而更加无望。

这就是政治理论所揭示的历史语境以及非历史性理论所招致的后果。诞生于英美历史的社会中心主义是英美现代化成功的经验,但是对于那些尚未组织起来的后发国家而言,社会中心主义则是“无组织性社会”的致命伤,使得它们难以形成作为现代国家前提的“主权能力”。其实,即使对于英美这等早发国家而言,社会中心主义之所以管用,还在于当时的世界处于“无主地”状态,它们可以以自己的先发优势而进行几乎无节制的掠夺。一个商业集团就相当于一支强劲的军队而所向披靡,几百个人就可以在“无主地”建立一个“新国家”。这事实上是组织化集团与无组织状态的非对称竞争,其优势自然无与伦比,因此财富自然急剧增长。这是我们理解以“自然权利”为基础的社会中心主义的时空背景。时空转换至当下,组织化国家成为世界政治的主角,竞争是国家之间的事,在国际发展意义上,社会中心主义还有多少功用呢?

简言之,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具有历史性。首先,它诞生于特定国家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经验。其次,即使在同一个国家或社会,当其所处的世界政治空间完全不一样时,曾经的历史性就会显现出非历史性,例如在二战后英美的国家主义政策大量出现。最后,产生于特定历史文明中的旨在解决重要社会问题的社会科学理论,很难不顾历史文明的差异性而实行“拿来主义”,否则必然“画虎不成反类犬”。

在本质上,社会科学具有即时即地性,但是“文化帝国主义”即汉斯·摩根索所说的改造异族心理结构的帝国主义行为,又使得民族主义的地方性知识具有普遍主义,从而形成“文明的冲突”。作为构成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大厦的基石的基础性概念既是“文明的冲突”的重要推手,也是“文化帝国主义”的重要工具。 ppNk9ecPNGrty/zYsfiyBdm+r8bnmtEGHt3IybAFr5b1pu29YKRt9wQ5LQz2BZ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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