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在中国古代不是一个研究的专题。中国古代哲学家至少先秦诸子都没有正面探讨过爱情,但可以从他们的思想中推出他们对爱情的看法。中国古代的“爱”与“情”不同。爱,繁体为“愛”,今天发现的最早的谈及“爱”的文献是战国时代的,即1977年河北平山县三汲中山王墓出土的中山王方壶、中山王圆壶的铭文。中山王圆壶中的“爱”字与“慈”相连使用,是“仁爱”“慈爱”的意思。《说文解字》曰:“爱,行皃。从夊,
声。”爱原本是“行走”的意思,大概是指为什么事而奔走,与西方的“爱欲”不同。
《康熙字典》中的《正韵》曰:“仁之发也。从心旡声。又亲也,恩也,惠也,怜也,宠也,好乐也,吝惜也,慕也,隐也。”《孝经·谏诤章》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
“爱”也是与“慈”相连。邢昺疏:“爱者,奉上之通称”,胡平生注:“慈爱,指爱亲”。可见,“爱”主要是“慈爱”的意思,“通常指上对下”
,比如君王对大臣的爱,父母对子女的爱,当然有时候也指孩子对父母的爱。
“情”早期既有“情实”的意思,如“夫道有情有信”(《庄子·大宗师》);也有“情感”“情绪”的意思,如“人故无情乎?”(《庄子·德充符》)作为“情感”“情绪”的“情”在先秦已经广泛使用,具体包含“五情”——喜、怒、哀、乐、怨。中国人讲的“七情六欲”中,“七情”一般指“喜、怒、哀、惧、爱、恶、欲”,其中的“欲”是“求也”,就是有所求,而不是指西方意义上的“爱欲”“情欲”“性欲”。“六欲”在佛教中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相欲”,“欲”有“色欲”的意思。儒释道三家在“欲”上都非常敏感,都主张控制自己的欲望,对多欲、纵欲几乎都是批判的。宋明时期,更是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多欲、纵欲不仅伤身,而且是不道德的,但对“情”并不激烈反对,认为“情”不要伤身就好。
中国古代讲的“爱情”更注重于“情”,“情”是性情的问题,“欲”是色欲的问题。中国古代以儒家为主流,主张的是“发乎情,止乎礼”,情感是要符合礼乐精神的,一旦违背了“礼”,就容易变成“色欲”。中国儒道对“情”的看法也不完全相同:儒家更注重“情”的合适与否、情礼关系以及由“夫妻之情”带来的“亲子之情”的重要性;道家更注重“情”的自然发生,尽情尽性,并不将其与伦理道德捆绑在一起,也不强调它在传宗接代上的意义。文学中表达的爱情大部分是以道家对抗儒家,比如《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都是反抗儒家的“礼教”,弘扬自然之情。到现代,经过五四运动,对“礼教”的批判更为激烈,很多小说如鲁迅的《狂人日记》《祝福》,巴金的《家》《春》《秋》,都是批判封建礼教、家长制导致的婚姻不自由的。
西方重“欲”,中国重“情”;西方重“真理”,中国重“真人”;西方重“自由”,中国重“节制”,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我们这里讲的“中国”是指古代中国。现代中国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很大,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生活方式都比较相似,所以现代中国的情感问题与西方就对接上了,爱、性与婚姻中的各种问题与西方相似。
我们先简要列举中国哲学思想中六个有代表性的爱情观,之后还会具体分析。
老子讲“道”,不讲“情”,但可以由“道”观“情”。从《老子》的角度看,爱情是“阴阳和合”的天道法则在人事中的一种体现。万物都由阴阳构成,阴阳对生才能创造新的事物,男女是一对阴阳,相互需要,相互吸引,这是一种符合“道”的自然而然发生的人类现象,是“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之“自然”法则在人间的体现。讨论两性之“情”是比较晚的事,“阴、阳”在《老子》这里还是抽象的用法,阴阳互转是一种意义结构,这种结构产生的意义是源源不断的,即“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老子》第五章),这就是道的表现。这种意义结构充满了“反”的特征,这种反的态势就是“柔、弱、虚、静、如婴儿”,进入这种境地,意义才能源源不断。爱情也是如此,越强硬,越有规则,越现成化、对象化,爱情双方的关系越是死板的,就越生不出意义来。
《老子》中也有具体的“阴阳之气”,如第四十二章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此与《易传》的思想相通。《易传·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二者是相通的,都代表中国早期的宇宙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阴阳构成。后来河上公发展了这一点,将阴阳诠释为阴气、阳气,阴阳合和而生出和气。其注《老子》第四十二章曰:“道始所生者(一也)。一生阴与阳也。阴阳生和、清、浊三气,分为天地人也。天地(人)共生万物也。天施地化,人长养之。万物无不负阴而向阳,回心而就日。”
人本身是阴阳之气氤氲造化而成的。从这个角度看,爱情就是男女“阴阳之气”的融合。阴阳合和乃是天地的秩序,也是人伦的秩序,甚至是政治的秩序。他的观点与《淮南子》中的观点相似,都把“阴、阳”具体化为“阴气、阳气”。“一”乃道,“二”乃“阴、阳二气”,“三”乃“和、清、浊”三气,万物乃“天地”所生,也就是阴阳之气的不断作用、不断交融所生。人就是这种交融所创生的最重要的存在,但人与动物、植物不同,人有丰富的情感,后来男女阴阳和合、氤氲化成的事被称为“爱情”。
孔子也没有专门谈爱情,但是谈了“仁爱”。夫妇之爱当然包括在仁爱之中。孔子对亲子之爱的重视甚至胜过夫妇之爱。樊迟问仁时,孔子回答的“爱人”(《论语·颜渊》),后来孟子也说:“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这是泛指人与人相处的“仁”,是仁爱的原则,具体包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的自由原则,“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的是非原则,“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的谦逊人品等。从这个角度看,爱情是夫妇之间的“仁”,也应该包含自由的精神、是非的观念与谦虚的人品。那个时代是先结婚后恋爱,结婚之前大多数双方根本没见过面,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只能在婚姻中去实现这些爱情的仁的原则。孟子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强调夫妇不同,有分别,互相尊重,这是夫妇之“礼”,比如我们说的“相敬如宾”。礼就是爱的外在表现。内有仁,外有礼,才是好的爱情。
从孔子的角度看,爱情并不都是后世所理解的女性对男性的服从,也包含着美好的男女情感,所以孔子删《诗经》并没有否定《关雎》的本意。爱情的美好在于琴瑟和鸣。这种美好不仅来源于精神与肉体生活符合“礼乐”而带来的生动美感,也体现在互相有距离,有陌生感的一面。孔子删改过《诗经》,认为“《诗》三百”的灵魂是“思无邪”;他评价《关雎》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这都充分显示了他对男女之情的看法:快乐但不能过度,哀婉但不能悲伤,男女之情重在节制,理性与感性相融合,情感自我调节,符合中庸的美感。男女的恋爱应该“寤寐求之”“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循序渐进,有礼有度,在音乐中引发真情与共鸣,经过时间的酝酿而逐渐成熟。《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的话:“昔三代明王之必敬妻子也,盖有道焉。”丈夫对妻、子要以“敬”为本。
对妻子要不远不近,有爱有敬,这不只是摸索到了女性的脾气、气质,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对爱情双方的提醒。男女之间的距离要刚刚好,这样才有回荡,才有美好,才能相濡以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孔子不主张爱情或婚姻随便中止,因为夫妇是“五伦”中最重要的一伦,是所有人际关系的根基。婚姻的意义大于爱情,婚姻的意义是建立一个“家”,“齐家”是修身的目的,是“治国”的前提,是“平天下”的基础。
“忘”是很高的境界,是相爱双方的自由与洒脱境界。《庄子·大宗师》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两条快要死的小鱼儿在一块儿,还不如各自得到江湖,这个江湖就是自由。自然和自由是道家认为的情感中最重要的东西。庄子是爱自由的人,他的“自由”是一种“无己、无功、无名”的自在,是“不系之舟”的无求。后来《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正是在儿女情长的烦恼中由这“不系之舟”悟出了自由的重要。曹雪芹引用了《庄子·列御寇》篇中的“巧者劳而知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泛若不系之舟,虚而遨游者也”,这为贾宝玉打开了新的爱情局面。
《庄子·大宗师》还记载了庄子“鼓盆而歌”的故事,庄子的妻子死了,他为什么不伤心?他们之间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庄子说刚开始也不是不伤心,后来发现“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生命有始有终不过是大自然的规律,爱的人又回到了更大的床上,有什么可哭的呢?祝贺她回归自然了就好。所以,从庄子的角度来说,爱情是夫妻之间深刻细腻又具有超越性的感情,它既是遵循“道”的“理性的深情”,也是需要“安命”的豁达之情。这样的爱情才是放松、自由、自在的,是艺术化的。
古代的爱情关系也就是“夫妇”关系。从子思的《中庸》来看,夫妇的爱情是难以说清楚的情感关系,需要“中庸”的思维、“难得糊涂”的智慧、连圣人都未必理解的“痴愚”。爱情与婚姻是这“痴愚”的产物,太过精明和太过理性的人可能都无法经营好爱情与婚姻。《中庸》第十二章曰:“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子思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认为夫妻关系最为重要,君子之道的起源就在这里。夫妻关系处理好了,其中就有君子之道。因为夫妇之间需要“愚”的智慧,这样才能相处得好。夫妻之道也是天地之道。
《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爱情与婚姻中需要几分“愚”,夫妻之间无法绝对地平等,也不能彻底地明察,而是需要相互之间“看破不说破”,包容彼此的弱点与缺点,时时反思自己。古人当然也追求幸福美满的婚姻,他们也想经营好夫妻的感情,更好地养育后代,不能只靠女性对男性的绝对服从、男性对女性的压制来过日子。事实上,我们无论从《诗经》中的“窈窕淑女”“在水一方”的姑娘,汉乐府中“乃敢与君绝”的妻子,还是卓文君、李清照、王弗、王闰之、王朝云、陈芸等女性身上,都能看出她们的爱与被爱的丰富感受,古代诗人、词人、小说家都有对夫妻生活的美好的描述。这夫妇之“愚”是表面上的顺从,实际上的互相包容,目的是达到夫妻关系的和睦、和谐。天地和才能生养万物,夫妻和才能家庭幸福。
禅宗是印度佛教的中国化、本土化,与道家在思维上有着密切的关联。禅宗重“空”,道家重“无”,异曲同工。在思维方式上,都是强调“不落二边”。禅宗的经典《金刚经》《坛经》至今仍影响着现代人。《金刚经》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切所思所念都是梦幻泡影,转瞬即逝,没有自性。能看到这种无常的,了悟这种空性的就是“觉”。《心经》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一切现象与空不二,空与一切现象不二,现象即空,空即现象,所以现象不是实体,空不是虚无,我们要不执于有,也不执于空,爱情产生时,不意味它是永恒的。爱情消失时,也不意味着它是彻底的灭,灭了还可以再生。
印度中观派已经将“非有非无”的“双遣”思维发挥到了极致,影响了中国哲学。龙树主张“缘起性空”,认为事物本来就是空,空为“自性空”“本来空”。他主张从“空中观有”,即不执空以否定有,也不执有以排斥空,提出“空、假、中”三谛的“中道”观。《中论·观四谛品》曰:“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万事万物是众缘具足,和合而生。物属众因缘而没有自性,即自性为空。但要向众生传达这空性,只能用名,此名是假名,即假借之名。故不能执着于有,也不能执着于无,需远离一切偏斜之道。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构成,我们说出的都是“空”。从禅宗与中观派来看,爱情是缘,本性是空,无论是善缘还是孽缘,有生有灭,如梦如幻。看到爱情的空性,就不会攀缘,不会颠倒错乱。
张祥龙先生没有直接论述爱情,但他在书中与文章中有一些与爱情相关的论述。他肯定的是《红楼梦》中的爱情——贾宝玉的“痴情”,并且从现象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和很多人的看法不同。“痴情”不只是《红楼梦》中的爱情方式,也与人的亲子之“痴情”有密切的联系。他说:
痴者一方面通灵于生存境域,因此“聪明灵秀之气,则在千万人之上”;另一方面,柔情缱绻于此境而又不知如何从容对付境中体制构架的逼迫……“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非有此“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又如何见得人性根底处的梦境,又如何能尽性尽意地体现出人生虚幻中的真情。
这“痴情”体现在宝玉的“意淫”。《红楼梦》第五回中警幻仙子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
贾宝玉的爱情实际上是对清澈洁净的“女儿性”的爱,而不是肉体。张祥龙先生说,他特别看重的就是《红楼梦》里面表现的痴情。
《红楼梦》的关键是,不但色即空,同时还有空即色!这个色你可以解释为色欲,也可以解释为人生现象。这个空本身会带有情,带有色,带有世界。所谓意淫和痴情这个状态,它不是情欲,它恰恰是情在空本身带有的那个色,是发生和运作在空中的那种情。所以这个情是痴情,它完全痴情于情本身。
这“痴情”是一种赤子之情,因为纯粹,所以清新、美好、出奇。它又实实在在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在生活的细节中,吃饭、喝茶、贴对联、过生日、读书、联诗、挨打、拌嘴、温酒、葬花,你一言我一语,吃醋使小性子……宝玉、黛玉的爱情的展开都是具体的,有人情味的,有生活气儿的。这纯真之情与亲子之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而一样地动人。张祥龙先生说:“那些‘求爱的情人们’,就像《关雎》所显示的,也是‘相当频繁地用儿童语交谈’,情到浓时就爱用牙牙重复化地‘低声软语’或‘咕咕语’,否则会觉得不过瘾。”
幼儿与母亲说话的时候就爱用这牙牙语、重叠语,如“抱抱、亲亲、好好、觉觉”。恋人最美好的情境恰恰就是回到小孩子的状态,互相亲昵,软语温存,不自觉地用起了重叠语。
当然,以上这些都不能代表所有哲学家对爱情的看法。从中西方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文学家等不同专业、不同视角看来,爱情更像是万花筒,五光十色,丰富多彩,不是几个理论能够穷尽的。所以,本书中篇会结合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与文学家的看法,将爱情具体分为九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类型来探讨:叛逆之爱、依附之爱、分裂之爱、滋养之爱、精神之爱、自由之爱、放手之爱、危难之爱与控制之爱。下面我们就来进入这场奇妙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