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爱情、婚姻选择有重要影响。父母如何育儿,是一个孩子如何成长、形成什么样的性格、人格与价值观的关键。根据米勒、温尼科特等心理学家的理论,本讲把现代的原生家庭常见的问题概括为四个方面,结合具体的案例阐述它,并说明它对爱情、婚姻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一,父母对孩子的控制。
父母对孩子控制太多,不让孩子说出他内心想说的话,表达他们的真实情绪,把孩子塑造成自己想要的那种样子,这是普遍存在的一个教育问题。从给孩子多吃、多穿,不让孩子干这干那,到干涉孩子的专业选择、学校选择、单位选择、配偶选择乃至生活的城市选择,可以说,一些父母几乎代替孩子做了人生的所有决定。他们包办了孩子的一切,剥夺了孩子真正的爱好与自由,自主成长、自己选择与决断的能力,导致孩子无法建立起自己真实的感觉世界、感情世界与独立的价值观,损害了孩子承担责任的能力、独立生活的能力、战胜困难的能力,甚至剥夺了孩子对生活的热爱。
“一个孩子如果满足了父母有意或无意的要求,他就是一个‘好孩子’;但如果他拒绝满足要求,或者自己的想法与父母的背道而驰,那他就会被说成是自私者。父母通常并不会意识到,他们所谓的为了让孩子更好地融入社会而教育孩子,事实上是为了满足自己自私的需求。”
当你的父母用他们自己的方式爱你的时候,为什么你很难拒绝?因为如果你拒绝,就会受到惩罚。我们在潜意识里都想做个好孩子,希望听到父母说:“你真乖,你真棒。”然后,在服从与赞美之间就建立起了牢固的因果关系。当我们拒绝父母的要求的时候,即自己的想法与父母背道而驰的时候,就会被说成是自私者,这个叫“情绪勒索”。这其实也是“PUA”(精神控制)的一种,很容易发生在亲人之间。这个过程极其隐蔽,对孩子的人格伤害极大,孩子会因此而扭曲、自卑。台湾地区的心理师周慕姿说:
当情绪勒索者发现你不愿意满足他的需求时,他会使用一些方法,让你感觉自己的判断力有问题。甚至,他们会让你感觉,如果你不按照他的方式做,是你的错,是因为你的个性有缺陷、判断能力不够、太过懒惰、能力不足……他们会使用各种方法,让你怀疑自己的“感受”是错的、是自己不对,还会用各种理由美化自己的需求,以展现“他们是对的”
。
这是把错误尽可能归到对方的身上,以“惩罚”对方对自己意愿的不服从。用自己的意志干涉别人,让别人“听话”,这是人性中的自私。孔子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指出不要用自己的意愿去干涉别人,而要秉持“忠恕之道”,理解、尊重、共情别人。当孩子不听父母的话时,以自我为中心的父母就会感到自己的尊严被侵犯了,从而选择无视他们的对象是个年幼的孩子这一客观事实,恼羞成怒或自以为是,否定与责怪孩子,打击对方的自尊心,以便达到让孩子乖乖听话的目的。这样的孩子在恋爱与婚姻方面很容易产生“恋爱依赖症”,依赖对方的肯定、赞美,不停地恋爱以寻找自信。一旦失去了对方的肯定、赞美与爱,就会觉得生活一片灰暗、提不起兴趣、抑郁、没有存在感与价值感。
第二,父母对孩子的贬低。
有的父母因为想要孩子服从自己的意愿而“贬低”孩子,有的则因为自己不顺心而迁怒孩子,有的是多子女家庭父母“偏心”,喜欢最大的或喜欢最小的,居于“老二”位置的一般容易被忽略。也有的父母是自己自卑,通过贬低孩子来转嫁对自身的不满。总之,父母贬低孩子的原因很多。孩子反驳父母却通常很难。
很多时候,他们可能会据理力争,极力想说服你“相信他们是对的,而你是错的”,而且有的时候,他们可能是个权威,因此当他们“非常肯定地”否认你的感受,甚至贬低你的性格、能力或判断力时,你可能也会开始怀疑自己的感受“是否正确”,而觉得他们说的“有可能是真的”
。
这其实是更深层的PUA,即通过贬低你,让你失去判断力,让你心悦诚服地觉得对方是对的、自己是错的,是自己不够好、没用。所以那种常常把“你真没用”挂在嘴边的父母,对孩子的贬低会直接摧毁一个孩子的自信。尽管这个孩子长大后可能会很成功,但还是只有得到了父母的肯定才觉得自己成功。他们无法从自己的成功中获得自信、自我满足感和价值感,建立自信的过程非常辛苦。这种被父母贬低的孩子,长大后在恋爱与婚姻关系中也会出问题,比如当受到伴侣的打压时,他们很难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们的自信在小时候就被摧毁了。当我们慢慢长大后,我们的能力、判断力更强了,一定要小心父母或上级对我们的PUA。等我们成年了,一定要小心伴侣对我们的PUA;当我们从事社会工作时,要小心任何一个“甲方”对我们的PUA,要尊重自己的内心感受,及时说“不”,永远敢说“不”。当你说“不”了,结果往往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差,你会得到更多的权益与更大的成长。这是一种“自爱”的人格;相反,如果自己真实的内心一直被控制,就会形成“自爱障碍”。
无法爱好自己,如何能爱他人?“自爱障碍”是很多有心理疾病的人的共同特点,即失去了自己真实的情感感受能力,无法建立起自己真实的情感世界。“有些人在小时候以及成年后都无法有意识地体会自己的某些情感,例如嫉妒、羡慕、愤怒、孤独、无助和恐惧。”
他们也体会不到委屈、匮乏、骄傲、难过、悲伤等情感,慢慢对一切无动于衷,小小年纪变得冷漠,“练就了不必体会情感的本事”
。让孩子学会体会自己真实的情感,慢慢去理解它、消化它,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任务之一。“自爱”源于我们敢说“不”。否则,不敢说“不”的次数累积多了,就再也说不出来了。
原生家庭中父母对孩子的贬低不仅会影响孩子自信心的建立,还会让孩子形成“讨好型人格”,即“虚假人格”。出于生存的本能,很多孩子会选择屈从,为了获得父母的肯定、赞美,会迎合、讨好父母。这是更严重的影响。想让这种“虚假自我”变回真实就很难了,他们“展示出人们希望看到的一面,还与之融为一体,使得别人预料不到他的面具背后还有多少是不为人所知的。相反,真实自体则得不到发展,也无法被区分,因为真我从未被体验过……当他们身上的活力和自发的情感被封锁住,他们的内心就会感到空洞,精神开始贫瘠,潜力被抹杀。”
这是很多孩子的“求生欲”太强所付出的代价,为了被父母待见,形成了一个虚假的自我。
将来这样的孩子还会去迎合老师、领导、社会,迎合未来的伴侣、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这种讨好型的人格可能会让人感觉到很压抑。这种“虚假人格”与弗洛伊德讲的“超我”有相通之处。心理结构中的这三个“我”是这样的关系:“本我”是无意识与主要本能的领域,不受任何构成有意识的社会个体的形式和原则的束缚;“自我”是“本我”与外部世界的中间人,负责协调、改变、组织和控制本我的本能冲动;“超我”是“由父母、接着由其他社会机构强加于个体的‘外在约束’被心力内投于自我,从而变成了它的‘良心’”
。违背这些约束会产生负罪感。人的“本我”被“自我”调节,但会被“超我”压抑,从而形成了“虚假人格”。
“虚假人格”缘于“超我”过于强大,它有正面的意义,那就是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系,被更多的人接受与喜爱。但是它忽略了真实的自己。所以,如何对待真实的自己,如何消化自己真实的情绪、解决自己真实的问题,是一门重要的功课。否则,在爱情与婚姻关系中,双方也很难沟通。
第三,父母的暴力或缺席。
父母的暴力包括父母之间的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也包括对孩子施暴的行为。父母的暴力行为有些是看得见的伤害,有些是看不见的,比如父母在抚养孩子上的“缺席”。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孩子将来的恋爱、婚姻以及对其他人际关系的处理。父母之间的暴力或对孩子暴力,会给孩子带来不安全感和对爱情的不信任感。孩子会形成内心的恐惧、敏感、神经质,成年后害怕恋爱、害怕结婚。即使结婚了,也会在两性关系中忍气吞声或脾气暴躁。所以,父母有矛盾,一定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吵架,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打架,这会让孩子长大后与他人难以相处,说话、做事容易极端,小心翼翼。他们会对很多事情或别人的话语产生过度的反应。这样的人会情绪化、极端化,比如会认为别人的话是针对他(她)的,认为别人在故意伤害自己,严重的会有“被迫害妄想症”,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对自己不友好,都想要迫害自己。他们在面对伴侣之间的矛盾时,也不知道如何正确地处理。
父母的缺席是一种“软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是隐形的。现在有很多人进城打工,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母爱,导致“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出问题。即便在城里,父亲往往非常忙碌,忙着赚钱,会出现父亲缺席的情况。尽管母亲缺席的情况也有,但“缺父式育儿”是今天更为普遍的问题。在“带娃”的群体里,女性远远多于男性,父亲的陪伴时间少于母亲的居多。这样的孩子同样没有安全感,在追求爱情与婚姻的过程中,会容易对对方产生依赖。
第四,父母对孩子的溺爱。
溺爱又叫“爱暴力”,与上一种相反,这一种是爱得太多了,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全家四个老人、父母,六个亲人的爱都放到了一个孩子的身上。这种“爱暴力”塞给孩子的爱太多了,一方面让孩子难以独立,在生活上低能,另一方面会给孩子带来负疚感,感觉做什么都要顺从父母,否则就觉得对不起他们。“爱暴力”会导致“公主病”“妈宝男”与“巨婴”等,他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请示父母,让父母拿主意,包括自己的恋爱、结婚、工作等重大决定,导致“保姆式婚姻、守寡式婚姻”产生,在婚姻中缺乏承担责任的能力。
在爱情、婚姻以及普通的人际关系中,自我、自私、缺乏同情心与共情能力、不懂得关心对方、不懂得感恩等,多是因为被爱惯了、宠坏了,得到爱太容易,从而觉得得到什么都是应该的,他们没法共情别人。父母给了他们充足的爱,他们长大后以父母为原型去寻找伴侣,结果对伴侣总是不满意。没有哪个伴侣能像父母一样爱你、宠你。如果母亲同样过度依恋孩子、包庇孩子,长大后,婆媳关系也容易恶化。所以,在充满问题的原生家庭中成长起来的人,他们的爱与婚姻中也掺杂了对原生家庭的反叛。当然,这种反叛有它积极的意义,但不是自然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