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学习和了解社会科学研究的设计方法,有必要将现实中各种各样的社会科学研究进行分类。然而,就像对其他现象进行分类会有不同分法一样,社会科学研究也往往会因为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出各种不同的类别。换句话说,对于同一个对象,分类标准不同时,所分出的类别就会不一样。比如,我们可以列出一些有关社会科学研究的分类结果(见表1-1)。
表1-1 社会科学研究的类别及分类标准
上表中这些社会科学研究的类别,有些或许我们已经在大学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课程中学习过,有些或许我们还不太熟悉。为了更好地学习和掌握社会科学研究的设计方法,有必要对这些分类稍做解释和区分。当然,由于不同的分类与研究设计之间的关联程度不同,因此我们在解释和说明的详细程度上也会有所偏重。
虽然我们可以从目的或作用上将社会科学研究区分为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等几种不同的类型,但在实际研究中它们往往是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问题类型要求研究者采用不同的研究方式。当然,不同类型的研究问题之间有时也存在一些中间地带,或者说,存在着某些过渡形式。比如,在描述性问题与解释性问题之间,就存在着关系性问题,即“哪些现象与这些现象相关”。正是各个不同的问题类型,决定了我们的研究设计朝着不同的目标前进。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类型的研究问题,我们可以使用不止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最明显的例子是,对于描述性问题,我们既可以通过定量的统计方法来进行描述,也可以通过实地研究等定性方法来进行描述。当然,这两种不同的方法所描述出来的画面是会有十分明显的差别的。而我们在具体研究中究竟该用哪一种方法,依然主要取决于我们的研究问题。
从严格的研究设计的意义上说,探索性研究似乎不应该被提及。因为探索性研究往往是指针对某种新现象、新问题,在缺乏前人研究基础和研究结果的背景与条件下,研究者在很小的范围内、对很少的对象所进行的初次的和初步的探究。这种研究的目标主要是达到对某种新现象的初步熟悉和了解,以便为今后更加系统、更加严格的研究打下基础和提供思路。正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前人研究结果,同时研究者的目标又只是希望对现象进行初步了解,所以,研究者往往只能凭自己已有的经验对研究做初步的考虑。
对研究设计来说,相对重要的类型是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有学者甚至认为,各种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大体上可以归结为回答两类基本问题:一是回答“发生了什么?”二是回答“为什么会发生?”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教科书中一般将前一种类型的社会科学研究称为“描述性研究”,而将后一种类型的社会科学研究称为“解释性研究”。描述性研究的目标主要是回答社会现象“是什么”或者“发生了什么”的问题,即它主要关注对现象或事物的了解。无论是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还是对社会舆论、社会心理、社会文化现象的研究,以及对一般社会状况、人们社会生活的研究,往往都是这种描述性研究发挥作用的领域。因此,在人们认识各种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过程中,描述性研究始终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尽管许多研究者认为,描述性研究比较简单、比较浅显,特别是无法回答社会现象的成因问题,但实际上,各个层面、各种主题并且设计良好的描述性研究,同样可以极大地丰富我们对社会现象的整体状况、对各种社会形态及其本质的认识。
此外,描述性研究还在解释性研究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许多有关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解释性研究正是建立在前人对这一现象的系统、全面、丰富、精确的描述基础之上的。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通过“细致的描述可以激发出解释性研究中‘为什么’的问题” ,“因果性研究建立在理论和描述性研究的基础之上” 。进一步说,要探讨和解释“为什么存在或出现某种现象”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是否有“这种现象真的存在或出现”的现实。比如,要探讨“为什么甲现象与乙现象相关”或者“为什么甲现象会影响到乙现象”的问题,首先就要弄清楚是否存在着“甲现象与乙现象相关”的现实,或者是否存在着“甲现象的确影响到了乙现象”的现实。而探讨和回答“是否存在着甲现象与乙现象相关的现实”以及“是否存在着甲现象的确影响到了乙现象的现实”的问题,正是描述性研究所具有的功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没有科学的描述性研究,许多解释性研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论是解释性研究的问题提出还是问题的探讨,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描述性研究的设计应考虑的一个主要的因素是描述的目标。如果一项研究以描述总体的状况为目标,那么以随机抽样为基础的定量研究将是最为恰当的选择。这种定量研究不仅可以比较精确地描述所研究总体的分布特征、趋势、结构特点、客观行为以及主观态度,还可以描述不同现象之间、不同研究对象的特征与他们的行为及态度之间的简单关系。尽管这种简单关系并不一定是因果关系,但它可以清楚地体现现象之间相互联系的某些明显特点。而为达到这一目标所选择的最常见的研究方式的就是调查研究。无论是发放自填式调查问卷,还是调查员入户面访,抑或是电话访谈、邮寄调查、网络调查,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都能够较好地达到这一研究目标。正是严格的随机抽样、可靠的变量测量、有效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才使得科学的描述与日常生活中充满偶然性的观察区分开来。
比如,如果我们需要描述大学生总体的择业意愿,就可以采用定量的调查研究方式,设计随机抽样方法,来取得较大规模的大学生样本。同时,将择业意愿操作化为具体指标,用精心设计的调查问卷来进行定量测量。最后通过统计分析法,对采用自填问卷方法收集到的数据资料进行各种定量分析,得出能够推论到大学生总体的各种分布、比例、关系等定量结果。
如果研究并不以对总体的描述为目标,而是以某个局部,某个特定的群体、机构,或者特定的环境为描述对象,那么以个案研究、实地研究等方式进行的定性研究是最好的选择。定性研究的方式可以深入、细致、丰富、生动地描述少数研究对象的内部结构、发展过程以及其内在的、精神的、个体的、特定的行为方式和心理状态,很好地回答“发生了什么”“如何发生的”等问题,还可以理解在某种特定的社会背景下起作用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同时,“这种科学描述可以形成对重点群体或场所的系统观察,其发现的规律有可能推广到未来其他类似的群体或场所”,“这样的研究结果也可以作为发展新理论、进行新实验或改善影响推广程度的调查项目的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科学的研究设计与具体的研究目标以及客观的社会现实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因此,在实际的社会科学研究中,“使用多种研究方法,把考察总体特点的定量研究和考察局部环境的定性研究结合起来,通常可以极大地加强研究设计的科学性” 。记住学者们的上述论断,并努力在具体的研究设计中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会使我们的描述性研究取得更好的效果。
尽管描述性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但人们对社会现象的认识不会始终只停留在精确描述的层面上。人们还希望在了解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询问“为什么”的问题。解释性研究的目标正是直接针对社会现象“为什么”的问题的,即在已知社会现象的状况、特征、分布和趋势的基础上,针对各种社会事实“为什么会如此”“为什么会发生”等问题,给出内在的、揭示规律的同时也有经验证据支持的解释。或者说,解释性研究关注的是对现象何以如此的说明。
比如,描述某一段时期研究生招生中男女生比例的变化情况,比较不同性质的学校中这种比例的变化趋势,发现女生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或者比较不同专业研究生招生中的男女生比例变化,发现不同专业中这种比例的变化趋势各不相同。这是描述性研究所关注的事情。而当我们通过描述性研究发现,研究生招生中女生的比例的确在逐年增大,同时,不同专业中这种男女生比例变化的特点和趋势又各不相同时,就会激发我们提出和探索“为什么研究生招生中女生的比例越来越大”的问题。而解释为什么女生的比例越来越大,或者为什么不同专业中男女生比例的变化趋势有所不同,则是解释性研究所关注的事情。解释性研究的目标通常是探索和发现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为只有弄清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释为什么甲现象会与乙现象相关,或者为什么甲现象会影响到乙现象。
解释性研究的设计中,基本的考虑应该是变量的因果关系及其可能的模型。而要证明所研究的现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必须在三个关键的条件上给出充分的证据:一是这两种现象相关;二是时间上一种现象发生在另一种现象之前;三是要排除导致这两种现象相关的其他因素,即要排除“所有当前可设想到的、针对所观察的关系的相反解释” 。在实际研究中,随机性实验的设计是探讨因果关系的最好方式。但由于这种方式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具体实施上存在各种困难和障碍,因此除了在教育研究和一部分管理研究中有所运用外,在社会学研究中采用得很少。
总的来说,对于认识任何一种社会现象,这两种研究类型都是需要的。描述性研究是这种认识的基础,解释性研究则是这种认识的深化。从人们认识社会现象的整体上看,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认识总目标的不同侧面。同时,应该说明的是,虽然这里将社会科学研究分成描述性与解释性两种类型,但现实社会中的一些研究往往同时具有这两种类型的特征,只不过其中的一方面相对较弱,而另一方面相对较强罢了。比如,一些描述性研究对所得出的各种描述结果也常常会进行一定的理论分析或者尝试性地提出某种因果解释;一些解释性研究也常常会在研究报告中给出一定的描述性结果,以此作为对所研究现象的因果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论解释的一种基础和背景。
这是依据社会科学研究的目标或原动力对其进行区分所得到的两种类型。所谓知识导向(knowledge-oriented)的研究,指的是以增加、积累、创造、修正、完善各种有关社会的知识为目标、为研究原动力的研究类型。由于这些知识往往是以理论的形式出现的,所以这种研究类型有时也被称作理论导向的研究、基础研究等。
所谓问题导向(problem-oriented)的研究,则指的是以了解、分析、解决现实社会问题为主要目标和原动力的研究类型。由于这类研究的结果往往期望对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实践进行指导、干预或产生影响,所以这种研究类型有时也被称作现实导向的研究或应用性研究、对策性研究等。
社会科学研究有两个相互关联的目的:一是增加对社会相关现象和事物的理解,也可以说是增加有关社会现象和事物的“知识”;二是为解决实际社会问题、为社会决策提供依据,即力图用研究结果为干预和改变“现实”提供帮助。当一个研究问题的答案对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没有实际价值,但对于这一研究领域中的知识积累有着重要意义时,我们称这类研究为知识导向的研究。反之,当一个研究问题的答案对于解决现实问题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效果时,我们就称这类研究为问题导向的研究。简言之,知识导向的研究重点关注于“知”,而问题导向的研究则重点关注于“行”。从研究设计的角度看,知识导向的研究往往更多地具有前述解释性研究的特征,其理论性更强;而问题导向的研究则往往更多地具有前述描述性研究的特点,其应用性、对策性、实践性的色彩更强。
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发展出能够为我们更好地观察、认识社会现象,认识人们的社会行为提供支持的理论和原理。这些理论和原理可以为我们的观察提供特定的眼光和视角。与此同时,这些理论和原理又必须接受经验观察的评价和验证,即通过经验研究来进行确认。有关经验研究与理论之间的关系,一般归纳为两种类型:理论建构的研究与理论检验的研究。
这两种类型的研究是依据研究与理论之间的关系来进行区分的。重要的是,它们与理论之间的不同关系又决定了经验研究设计中的思路和逻辑决然不同。理论建构的研究的目标是要产生一个与研究所做出的一系列经验观察结果相符合的,但同时也是暂时的、看似合理的和有待检验的解释。理论建构的研究的逻辑起点是经验观察,其终点则是抽象层次的理论解释。从研究设计的角度看,理论建构的研究通常采用定性研究的方式和方法,比如扎根理论的方式等。其在研究程序上的灵活性、互动性更为突出,对研究者个人的方法素养和应变能力要求较高,更注重归纳逻辑的运用。
理论检验的研究的目标则是对前人提出的理论进行经验的验证,以判断、推翻、修正或补充前人理论的正确性、完备性和适用范围等。理论检验的研究的逻辑起点和终点正好和理论建构的研究相反:它是从已知的、抽象的理论解释出发,通过逻辑演绎,推论出若干假设,然后通过操作化方式,将理论假设中的概念转化为经验世界中可以观察到的事物(指标),最后用经验世界中的观察结果来验证假设。从研究设计的角度看,理论检验的研究通常采用定量研究的方式和方法,在研究程序上则具有更明显的固定性和标准性。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并不是所有的研究都与理论有着这么明显的关联。一些以了解社会现状、解决社会问题为主要目标的社会科学研究,以及一些针对社会中人们的偏见和误解而进行的社会科学研究,往往就没有十分明确的理论框架的指引。
这是从研究范式上对社会科学研究进行分类所得到的两大类型。同时,这也是与研究设计非常相关的一种分类。所谓定性研究,用有些研究者的话说,就是“以研究者自身作为主要的资料收集工具,通过深度访谈、参与观察、实地笔记、开放式问题等途径,收集文字、声音、图像等形式的定性资料,通过寻找这种资料中的模式、主题以及整体特征来分析资料的社会科学研究方式。这种研究方式所得到的结果,往往具有特定的脉络背景,其报告往往采取背景描述和直接引用研究对象原话的方式进行叙述” 。
而所谓定量研究,则是“采用结构式的、具有信度和效度的资料收集工具,或通过档案数据资源,来收集基于精确测量的定量资料。具有变量的形式是这种资料的特性。同时,资料的分析包括建立变量间的统计关系。而且只要应用恰当,这种研究的结果可以推广到整个的总体中” 。
在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这两大类中,又可依据研究的内在逻辑、因果推断的性质以及资料收集方式等,进一步区分为更小的类别。比如,定量研究可细分为实验研究和非实验研究两类,每一类中又可进一步细分为更小的类别。定性研究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个案研究、文本分析、历史-比较分析、实地研究等。具体分类可以从前文的图1-1中看到。
每一类具体的研究方式在实际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应用范围、使用频率等有所不同,研究设计的要求和关键点也都不太一样。在本书中,我们仅针对在实际社会科学研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调查研究、实地研究、个案研究、内容分析、二次分析等几种研究方式介绍相关的设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