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前人的研究结果所形成的大量文献是我们寻找研究问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来源。要从文献中发现可能的研究问题,可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阅读他人的文献时,要用一种质疑的甚至是挑剔的眼光,对他们的研究结论和理论假设更是如此。不要轻易放过自己的任何一点怀疑(尽管许多怀疑并不一定正确)。当现有文献中的论点、推断、结论和自己的经验、感觉、认识有差别、有矛盾时,你往往能从中发现和发展出自己的研究课题的最初雏形。如何发现矛盾,如何从这种矛盾出发,提出和建构自己的研究课题,也是初学者应掌握的一门技术。下面是布思等学者所列出的几种矛盾的形式及例子,可作为我们学习和训练时的一种参考。
类别不同的矛盾:
(1)虽然X似乎是Y,但它不是。
(2)虽然X似乎是Y的必要特征或性质,但它不是。
(3)虽然X似乎是好的/重要的/有用的/漂亮的/合乎道德的/有趣的……但它不是。
“部分-整体”的矛盾:
(1)虽然X似乎不是Y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是。
(2)虽然组成部分X似乎以Z的方式与组成部分Y有关,但其实并没有。
(3)虽然大家认为所有的X中都具有Y这个组成部分,但其实没有。
发展的/历史的矛盾:
(1)虽然X可能是稳定的/增加的/下降的……但它不是。
(2)虽然X可能起源于Y,但它不是。
(3)虽然X的发展顺序可能是1、2、3,但它不是。
(4)虽然X可能是某个更广泛的历史发展的一部分,但它不是。
外部的因果矛盾:
(1)虽然X似乎会导致Y,但并非如此。
(2)虽然X似乎会导致Y,但X和Y皆是由Z所导致的。
(3)虽然X和Y似乎有因果上的关联,但它们没有。
(4)虽然X似乎足以导致Y,但它没有。
(5)虽然X似乎只会导致Y,但它也导致A、B、C。
观点的矛盾:
(1)X已在Y的脉络下被讨论很久,但有一个新的理解脉络揭示了有关X的新事实(新的理解脉络可以是社会的、政治的、哲学的、历史的、经济的、学术的、道德的、与性别相关的等)。
(2)X一向被用来解释Y,但新的理论让我们对Y有不同的看法。
(3)对X的分析向来运用Y理论或价值系统,这导致某种对X与Y的关系的驳斥,但现在我们看到Y与X有了新的联系。
除了上述各种发现矛盾的思路和方法,笔者根据自己的经验,也向读者提供两条如何从阅读文献中发现和寻找可能的研究问题的建议,作为这方面的补充。
在阅读相关文献时,我们不能光注意研究者得出了什么结论,还应该关注他们得出结论所用的方法和所依据的资料。有时,一个新的研究问题正是从前人研究的方法缺陷或研究资料的错误中产生的。
比如,韦伯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律系统的研究,认为中国古代的法律系统是实质非理性的,法官判案不依成文法典,而是主观武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而得出了中国传统的司法体系属于“实质非理性”类型的判断。后来有位叫马什的研究者在对这一文献进行研究时发现,韦伯论证其观点时所用的资料并不可靠,因而提出了“韦伯对中国传统法律是否存在误解”的研究问题。马什通过研究发现,韦伯对中国古代法律系统的研究依据的都是二手历史资料,其中翻译谬误甚多,因此对中国的法律系统产生了误解。而他援用黄宗智对清朝法律实践的史料分析,提出中国古代的法律系统虽不具有形式理性,但具有实质理性,从而说明韦伯的论断是错误的。有学者认为,马什的研究既没有提供新资料,也没有贡献新理论,但文章之所以能发表在《美国社会学杂志》这样的顶级刊物上,主要是因为其研究对象是大人物韦伯。 但笔者认为,马什之所以能够证伪韦伯的观点,其发现并很好地论证了韦伯研究中的资料缺陷显然是十分关键的一环。
再比如,一段时期中,随着不断有媒体对中年知识分子“英年早逝”进行报道,有研究者开展了对我国知识分子健康问题的研究,得出了知识分子的平均寿命“比全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低了17岁”的结论。对于这样的结果,另外一些同样关注这一领域问题的研究者正是从前人研究的方法中发现了其缺陷,提出了“知识分子的平均寿命是否真的比普通人短”的研究问题。他们一方面注意到前人的报告和几乎所有的媒体都混淆了“平均死亡年龄”和“平均预期寿命”这两个最基本的人口学概念;另一方面,他们发现前人研究中所依据的资料只是“中国科学院下属7个研究所以及北京大学共8家单位,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5年时间内共134名死亡人口的资料”,这种资料在来源上缺乏代表性。因此,他们采用更为科学且更为严格的研究设计,收集大规模调查资料和运用人口普查资料,得到了“个别知识分子的‘过劳死’和‘英年早逝’现象,不能代表中国知识分子的预期寿命,也没有改变中国知识分子整体上预期寿命高于甚至大大高于普通人群的基本事实” 的结论,很好地澄清了这一领域中的错误认识。
我们在阅读一些与自己关心的主题相关的论文时,还应该特别注意这些论文的讨论部分。因为许多研究者在总结自己的研究之后,常常会在这一部分提出一些与论文结论相关但尚未深入探讨的问题,或者是对未来进一步研究的建议。这些讨论和研究建议可能只是寥寥数语,但往往可以向我们提供一些大致的方向或某种新的启示。
比如,笔者在一篇探讨三峡农村移民的社会适应问题的论文的结论与讨论部分,就提出了一些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建议以及一些需要进行新的探讨的问题:
第三,跨省外迁移民所面临的社会适应问题。1999年,国家召开移民工作会议,在对前段移民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移民搬迁和安置的具体方式进行了调整,开始了由库区安置向外省市安置的转变。到2002年年底,已有14万移民跨省外迁。这一情况将给移民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
本研究结果表明,总体上,相对于后靠移民,外迁移民的社会适应更为困难,特别是在经济适应和心理适应上。那么,对于1999年后开始搬迁到数千公里外的跨省移民来说,这种适应过程又有哪些新的特点?移民的适应过程是否会更加困难?从1999年开始的,以沿江、沿海的上海、江苏、浙江等11个省市为安置地的跨省外迁,不仅距离远,更重要的是安置方式也发生了明显改变。即由过去的一个村几十户的“集中安置”,转变为一个村一两户的“分散安置”。这种跨省外迁带给移民的生活现实和影响,不同于他们在自己家乡大范围内的近迁。或许,由于远距离外迁的安置地均为沿海、沿江的相对发达的省市,移民搬迁后的经济适应会比近距离外迁地要好。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还有待于今后研究的证实。而本研究中移民社会适应较好的日常生活领域,或许也会成为跨省外迁移民社会适应中的一大障碍。比如说,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语言上的差异,就会给移民带来深深的冲击;更不用说习俗、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别的影响和冲击了。
还有跨省外迁移民社会支持网络的重建问题。中国农村社会中,人们的社会支持网络主要依赖于建立在血缘、姻缘和地缘关系基础上的家人、亲戚和邻里。1999年和2000年调查的结果都表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时,移民寻求帮助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夫妻双方的兄弟姐妹以及亲戚朋友身上。比如,2000年调查中,找双方兄弟姐妹的为82%,找双方亲戚的为38%。在为家庭增加收入方面,寻求帮忙比例最高的前三位也分别是找兄弟姐妹的为24%,找亲戚的为24%,找邻里的为10%。达到这些比例的一个有利条件是早期移民的这种“集中安置”方式。然而,随着移民跨省外迁和分散安置,目前这种社会支持网络赖以存在的基础被抽掉了,移民不仅远走他乡,而且是相对孤立地置身于新的社区中。因此,这种外迁移民的社会支持网络的重建将是一项对移民社会适应具有巨大影响的重要内容。
总之,到上海、江苏等地的跨省“远迁”,与初期移民在湖北、重庆同一地区内的跨县“近迁”,是两种有着重要差别的迁移模式。笔者预计,跨省外迁的农村移民在社会适应方面,将会面临一些与跨县外迁移民不同的困难与问题,其适应过程将会形成一些不同于跨县近迁的特点。开展对跨省外迁移民社会适应性的研究,应该成为下一阶段移民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
从这一论文的第三点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一,“外迁移民的社会适应更为困难,特别是在经济适应和心理适应上。那么,对于1999年后开始搬迁到数千公里外的跨省移民来说,这种适应过程又有哪些新的特点?移民的适应过程是否会更加困难?”
第二,“或许,由于远距离外迁的安置地均为沿海、沿江的相对发达的省市,移民搬迁后的经济适应会比近距离外迁地要好。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还有待于今后研究的证实”。
第三,“本研究中移民社会适应较好的日常生活领域,或许也会成为跨省外迁移民社会适应中的一大障碍。比如说,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语言上的差异,就会给移民带来深深的冲击;更不用说习俗、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别的影响和冲击了”。
第四,“跨省外迁移民社会支持网络的重建问题”。
如果你是同一个研究领域的研究者,当你看到上述问题时,就可以依据它们来思考和形成自己的新的研究课题。事实上,笔者正是依据在这次研究中发现和提出的这些问题,又进行了另外两项新的研究。一项集中探讨跨省外迁移民的社会适应,另一项则集中探讨安置方式、人际交往对移民社会适应的影响。
本书第13章中,也专门介绍了两项这样的研究。其中前一项研究得出的研究结果和研究者在论文讨论部分提出的一些观点,成了后一项研究的出发点;后一项研究正是在前一项研究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次新的、相对更深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