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来说,社会科学理论是外来的,面临本土化的问题。典型如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存在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外来的理论是怎么样实现中国化的,非常值得探讨。
早期中国共产党内部分裂出了托派,他们中的一些代表人物的文章,看上去十分“纯正”,几乎完全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教义”来理解中国实际的。在他们看来,中国共产党既要反对帝国主义,又要反对封建主义,还要反对资产阶级。基于这种理论指导,他们反对国共合作,哪怕合作是为了反对帝国主义侵略,那也不行,国共合作就是“机会主义”。
这种“纯正”的理论指导,在理论上演绎或许无妨,但真要实践起来,中国共产党怕是会成为孤家寡人,最终也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从本土化的视角看,托派和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其实没有本质区别,他们都机械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机械地执行共产国际或其他政治组织对中国问题的“指示”,都是未完成本土化改造、没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
相反,“山沟沟里的马克思主义”一直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个实践,首先是来自革命实践,从工作出发来理解理论;其次是来自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来运用理论。学术界有一个说法,认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学习型政党,她善于学习吸纳外部的理论,始终保持与时俱进。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从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她就一直在翻译和消化外来理论。与此同时,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长期的革命过程中,一边闹革命、一边做调查研究,革命到哪里,调查到哪里,在此基础上创立了毛泽东思想。
在中国社会学史上,以吴文藻和费孝通为代表的社区学派被看成是社会学本土化实践的典范。应该说,这一判断是准确的。社区学派的理论来源是西方的功能主义理论以及经验主义方法等,但其之所以能够中国化,核心在于实地研究方法的运用。换言之,社区学派的形成,主要来自费孝通等人开展的社区研究项目,他们在实地调查中理解中国,并尝试“学以致用”。
毛泽东等人从事的社会调查研究,和社区学派开展的社区研究,共同之处都是采用个案研究方法,都是试图通过个案来理解中国社会的一般问题。如果回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时代背景,他们选择个案研究方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一是当时的中国社会整体上是一个农业社会,社会的均质化程度比较高,将社区当作一个小型社会来调查,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来认识社会,是有一定可能性的。二是从方法上考虑,无论是社区学派还是中国共产党人都注意到个案研究的局限性。比如,社区学派设想通过类型比较来解决个案代表性问题,而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论述里,一直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在特殊性和一般性之间建立平衡。三是二者都有极强的理论自觉,其个案研究并不只是完成一个文本,而是要形成对中国社会性质或具体问题的理论认识。他们都反对只做社会调查,不做理论研究,都强调既要描述社会事实,也要解释社会事实。
怎样从个案中抽象出一般,在方法论上有很多的争论。但有一点大概是共识:社会科学要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个案是“实践”的载体,通过个案研究,“解剖麻雀”,就可以把实践的样态呈现出来。也只有在个案被解剖清楚了以后,理论才能迈向实践,将那些看似抽象而无比正确的理论,还原成可理解的、充满张力和矛盾的描述。最后,经过理论和经验的融合、对话,形成一个新的判断,这就是本土化后的新理论。
比如《寻乌调查》里对婚姻自由的描述,不同性别、年龄和阶级,对婚姻自由的态度有非常大的差别,而苏维埃政权对婚姻自由的办法,也有过多次变化。人们对“自由结婚”和“自由离婚”的看法也差异极大。在土地革命中,“婚姻自由”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表现,但这一抽象的理念和目标要落地,却要建立在实地研究基础之上。“婚姻自由”作为一般原则是没问题的,但其具体实践,却得根据地方的文化习惯、革命的阶段和革命的主要目标进行调整。
理论只有在个案中具体化了,并经过反复的分析、提炼,最后才能解决普遍性的问题。《江村经济》的副标题是“中国农民的生活”,为什么江村可以是中国农村的缩影,当地农民正在过的日子,为什么就能够说明中国农民的生活状况呢?这当然源自人类学上的方法论指导,也来自作者的理论提炼,即“对事实的解释”。但更重要的是,它来自个案的完整呈现,来自不被外来理论所切割的经验呈现。《江村经济》是人类学的一个里程碑,也是社会学本土化的代表作,恰恰是它没有刻意去回应某个具体的理论问题,而是聚焦于本土经验的呈现和解释。
回顾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学术史,毛泽东思想和社会学的社区学派,只是调查研究本土化的典型代表。事实上,当时几乎所有社会科学都在开展社会调查研究,都在试图“学术救国”。比如,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前后,文学、艺术等一些看上去不存在“本土化”问题的领域,也走向了田野。比如,文学和艺术创作有了“采风”这个操作流程,作家和艺术家要走入基层,走入普通人的生活中去发掘题材,去反映社会现实。乃至于,一些真正接地气的作家,还吸收了地方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使得其作品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可以说,调查研究是现代中国学术的基因,也是学术“经世致用”的必由之路。
调查研究除了服务于本土化的学术实践,也服务于政治实践。客观上,学术与政治的确是相互生发的,这种生发往往在调查研究中完成。比如,如果文艺工作者不真正深入农村、部队、工厂,去接触群众、体验生活,怎么都很难理解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精神,也就不可能创作出《白毛女》《小二黑结婚》《暴风骤雨》等一大批反映现实生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同样,一些严肃的理论话题,只有置于具体的经验场景中,才能得到理解。
以民族圈层理论为例。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已经有广泛共识,但在抗日战争期间,如何认识中华民族却出现过学术争论。当时,为了强调团结一心抗日,且防止日本帝国主义的阴谋,政界和社会各界普遍宣扬中华民族只有一个的观点。其中的典型代表是傅斯年,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但从学院派的视角看,这种论述有失严谨。尤其是像费孝通这样从西方留学回来的学者看来,按照西方民族理论,中华民族显然不是一个,而是由诸多民族构成的。在傅斯年等人看来,费孝通的学究气有点不合时宜。后来,费孝通也慢慢退出了争论。
费孝通在新中国成立后参加了民族识别工作,对中华民族史也有一定关注,再加上学术界孜孜不倦的努力,综合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最终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论述。具体而言,中华民族是有圈层结构的,第一层是中华民族,第二层是56个民族。民族圈层理论既兼顾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的历史事实,也照顾到了中华民族是汉族和其他多个少数民族共同构成的现实。至此,有关民族问题的认识上,理论和实践得到了统一,学术和政治得到了弥合。
可见,学术与政治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是政治实践引导本土化理论建构;二是学术实践建构现代国家,两者互相依存、并行不悖。这在调查研究上表现尤为明显,在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历史中,调查研究既是学术实践,又是政治实践,二者构成了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