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研究是非常好的调查研究方法,它的构成要素,包括现场、身体在场、体验等,在社会调查中都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实地调查中所采用的观察、座谈、访谈等方法,共同基础都是同情性,调查者要同情性地去理解调查对象、地方情境,进入地方生活世界。调查者只有同情性理解以后,才能跳出来,从“外人”的角度客观看待社会现象。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我们要把所看到的问题当成一个社会事实来看,我们去认识它,虽然也涉及评判,但这不是调查现场要解决的。哪怕是遇到我们“看不惯”的现象,我们也得尝试去理解(但未必是支持)。评判是研究的结果,但调查研究过程主要是呈现和解释。
社会学是有批判性的,它和田野调查中的价值无涉并不矛盾。批判是呈现和解释后的自然结果,无需刻意。不是批判当事人,而是批判一种普遍的社会事实,要把自己的研究对象和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区别开来。唯有如此,我们的田野工作才能深入进去。
实地调查的关键是同情与理解别人的生活世界,保持价值中立,怎么样理解呢?其实,价值中立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在调查研究过程中保持客观性,但调查结果的运用是有价值判断的。
田野调查就是饱和训练,什么意思?一是信息饱和。调查信息量不够,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信息不够,就没有办法在经验内部建立复杂联系,经验的饱满形象就没办法呈现出来。
在这个意义上,田野调查中,要慎重使用结构化访谈。结构访谈只能收集基本信息,比如调查一个村庄,土地、人口、户数等,这是非常标准化的信息,人地之间的关系分析也是很确定的,可以做结构化访谈。但深度访谈的核心是对信息的分析、讨论、解释,结构化访谈反而会影响访谈的深度。
有的调查提纲,问题都是主观性问题,如对某某政策有什么看法、满不满意等,如果是田野调查,就不是很合适,没有什么必要。别人回答满意,或是不满意,都是有具体情境的,如果这个情境掌握不了,答案也就没有什么意义。在访谈过程中,真正要了解的是被访谈者对其提供的客观信息的看法,以及这些看法的结构性的因素。我们得跟他对话,从中理解其所讲的“道理”,这种信息才是丰满的。
但是,如果是抽样调查,有大规模的数据,那是有意义的,它至少能够说明特定人群对某个政策的倾向性,也可以通过相关分析,做一定的研究,这对宏观上掌握政策非常有帮助。
从信息饱和的角度看,走马观花式的调查对有些人适用,对大多数人不适用。对非常有经验的调查者来说,他对某个领域特别了解,看到一点信息,可以联想出相关的非常多的信息。这种调查者有现象还原能力,走马观花的调查是有用的。比如,费孝通先生晚年的“行行重行行”,每到一个地方调查就是三两天时间,但他是不断看、不断思考,问题非常聚焦,尽管每次调查的信息都是分散和碎片化的,但他每次调查都会联系别的地方的信息,它们结合起来就是一个系统,信息其实也是饱和的。
信息饱和度是饱和调查的前提。我们到一个地方调查,总得有个把星期,或更长时间。这并不是说信息饱和度是由时间决定的,而是说有这么长的时间才有充分的工作饱和度,才能收集足够的信息。
在华中村治研究团队,每个博士生在毕业之前,要做十个省份的田野调查,有三百天以上的驻村时间。这对于那些三两天一个地方的田野调查来说,是深度调查,但对于人类学的田野作业来说,可能也算走马观花。但有一点是相通的,有了这么多的调查点,自然而然会形成联系,建立起整体的质感,信息也是饱和的。
二是认识饱和。对任何调查的问题,得尝试去讨论、理解,讨论到没办法讨论,信息都已经被解释了很多遍和很多个层次,甚至都有可能离题,但最后也拉回来。增加一点信息,就增加一轮讨论,问题剖析得越来越清晰,最后有了充分把握,理解差不多就饱和了。
在粗浅层面,我们每天调查到的信息,每个人都得梳理一遍,按照自己的理解梳理,晚上小组讨论的时候大家可以对照一下。通常情况下,每个人梳理的重点很不一样,理解也有出入,这个时候就可以对照讨论。并且,如果只是有限信息,大概而言大家都不会对信息有什么感觉。没感觉不要紧,先放过,明天再过一遍。或者某天运气特别好,碰到一个很好的报告人,对之前掌握的信息有补充,对某件事情的解释特别生动,就可以展开深入的讨论。
一般而言,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去理解,每天讨论,最后总可以对某个地方或某个问题有理论认识,能够提纲挈领地把问题解释清楚,却又可以顺畅地将已经掌握的信息建立逻辑关系,呈现细节。饱和理解到了比较深的层次,饱和度够到了“结晶”程度,认识就可以从量变到了质变。
信息的饱和不会自动转化成认识的饱和。从信息到认识,中间有一个过程,而解释往往又建立在充分讨论、不断分析、不断思考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对现实的理解往往建立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之上,通过不同现象、不同地方同类现象之间的对话,形成新的认识。
三是形成观点。一般而言,调查成不成功,主要判断标准不是掌握了多少材料,而是有没有形成理性认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点子”。这些“点子”,既是问题意识,也是核心观点。观点有可能是以概念的形式出现的,也可能是以判断的形式出现的,还可能就是一种朴素认识。很多情况下,我们受理论误导,把某些事情想得特别复杂,但我们经过调查,反复讨论,最后兜了一圈回来,发现事情极其简单,这叫做返璞归真,是调查研究中常见的现象。
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个新现象,其实也很关键。新现象对研究很重要,很可能是在填补既有知识体系的漏洞。如果我们把新现象纳入研究视野,进入学术认知的环节,那就更加完美。我们对新现象可能也没有非常深的认识,但它可以把我们带入到一个全新的知识领域。
如果我们在调查中发展出了一个新解释,那就更好。虽然某个现象并不新,某个问题以前也关注过,但是以前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某一个层次,或者只停留在既有认识上,但经过自己调查和研究,我们有了和学界不一样的新认识,这就有可能发展为好“点子”。
当然,我们还真可能在调查过程中有重大理论发现。重大理论发现很可能是源自对某个问题的长期追踪调查和思考,结果到了某个场域,突然之间想通了,把所有相关的现象都联系起来了,其在认识上有较强的逻辑性,这是饱和训练中最好的状态——全新的现象,全新的认识,再加上一个重大的判断,这种调查就近乎完美。
对于长期从事调查研究工作的人来说,指望每次调查都完美,几乎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规律。但只要长期坚持,保持调查和研究的状态,总会有那么几次达到饱和状态。一个好的社会调查者,理论认识是主要载体,经验材料反而是其次。
一个从事调查研究工作的人,没有文本,没有理论发现,就有点说不过去。
“以自己为方法”是项飙的说法,我觉得很有道理。我们做调查研究工作的都有体会,调查员是主体,不是工具,我们不是为别人做调查,只是服务于我们自己的经验质感的形成,让自己成为认识外在世界的桥梁。
很多做调查研究的人,都热衷于去学分析技术。这些技术是可以用的,可以辅助我们分析资料,但这属于“末”,“本”是自己。只有具备理解能力,对经验有感觉,有分析判断的能力,才能提出好的问题,形成好的观点,做出好的研究。
当我们自己就是“方法”的时候,再用各种分析工具,那也是很好的。这些工具会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功能,帮助呈现经验的复杂性。
但是,当我们自己没有成为“方法”时,我们就是这些分析技术的奴隶,这些分析技术也不可能发挥其功能。
话说回来,“以自己为方法”,用最简陋的最原始的手工技术来处理数据和资料,效果也不差。甚至于,它在大多数时候,都要比用很炫的方法所呈现出来的研究更吸引人——毕竟,研究并不是一个特别需要依赖于工具的工作,它主要还是脑力劳动。
调查研究其实是没有定式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调查风格,研究风格也很不一样,没有特别的技巧和诀窍,初学者都是在模仿过程中慢慢形成自己的理解,通过多调查多写作,不断训练,形成自己的风格。
所以,“以自己为方法”意味着调查研究是鼓励个人风格的。在社会学界,成熟的学者都有自己的学术风格。这是因为,我们在饱和经验训练的时候,就强调自己的主体性,“以自己为方法”。我们不仅仅是调查员、数据分析师,形成的报告需要标准化;我们还是研究员,需要投入自己的个性,形成自己的风格。
笔者很欣赏那些有个人风格的学术研究。比如,法学界的苏力,法学论文写得像小说,明明是一篇实证文章,却又不失文学之美。他的学术论文特别有想象力,特别文学化,论证过程中有起承转合,甚至还有类似于“戏剧冲突”的感觉,看得跌宕起伏。史学界的黄宗智,其语言特别精炼,提问题总是大开大合,材料处理刚刚好,文章有气势,这也是一种风格。政治学界的王绍光,差不多是实证研究的典范,问题和数据处理得严丝合缝,论证极其细密。社会学界的贺雪峰,也是独树一帜,文字特别朴实,没有任何修辞,提问题和论证都是单刀直入,文风之直白,农民也看得懂。
他们在学术界确实都是独一无二的,但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以自己为方法”,理论和经验结合得特别好。
实际上,调查研究要做到“以自己为方法”,算是最高境界。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经验研究,多少都存在“两张皮”现象,理论跟经验结合得不好,是依靠研究者用各种方法和技巧“套”上去的,形式上是结合了,实质上并没有。但好的研究是从经验里面生发出来,如果训练成功的话,我们是可以形成自己风格的。
在学术界里,有风格的研究其实是很少的。这是因为“风格”是以自己为方法的,“自己”就把理论跟经验融为一体了,立场、观点和方法完全融会贯通了,这是学术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