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三、中国的农村

华北平原的村庄,如同它们的小农一样,同时具有形式主义、实体主义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各自分析中所突出的三种特征。小农家庭一般都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市场生产的单位。从这一角度来看,与其说每个村庄是一个紧密内聚的整体,不如说它是一个由个别农户组合的街坊。可是,大部分的村庄也在不同程度上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它的居民直接消费他们自己的一部分产品。村庄不仅划出居住的界限,也在某种程度上划出生产与消费的界限。工作和居住的纽带关系又常和宗族关系交织而互相强化。从这一角度来看,村庄是一个闭塞的,或许也是紧密的共同体。同时,一般村庄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租佃和雇佣关系。着眼于这些关系,便会得出村庄是一个分化了的社会的缩影,其中部分人榨取其他村民生产的剩余。和对分化了的小农经济一样,对华北村庄及其在近代的演变,必须综合形式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实体主义的观点,而又注意不同村庄的区别来进行分析。村庄大多具有三种特征,但其混合的比例,则随村庄的经济和社会结构而变化,也因村庄所面对的外来势力的性质不同而变化。

(一)过去的研究

美国史学家心目中的中国村庄的形象,主要来源于形式主义的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威廉·施坚雅(William Skinner)的研究。施坚雅企图纠正人类学主流派只注重小社团而忽略村庄与外界的联系的实体主义倾向。他写道:

人类学者在中国社会做实地调查时,把注意力几乎全集中在村庄上,大多歪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况。要是说中国的小农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世界中,那个世界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共同体。我要指出的是,小农的实际活动范围,并不是一个狭隘的村落,而是一个基层集市所及的整个地区。(Skinner,1964—1965:32)

根据施氏的说法,基层集市是地方市场系统的三层等级中最低的一级。在这里,农户一般贸易需要都可得到满足。它也是农产品和工艺品向上流动的起点和供应小农消费的货物向下流动的终点。一个典型的基层集市,是一个约有18个村和1500个农户的核心点,所及范围约为50平方公里的六角形地区。(同上:3,6)

根据施坚雅于1949年在成都东南25公里的集市高店子所做的三个月实地调查得出的结果,当地一个小农:

到50岁时,在基层市集赶集已达3000次。他与该共同体的每一户男子平均至少在同一街道上碰面1000次。他在市上向来自各方面的小贩购物。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在茶馆内与远处村庄的小农朋友社交往来……上集市的人很少不在一两个茶馆内消磨至少一个钟头。在好客和联谊的礼俗下,任何进门的村民都可以立即成为座上客。在茶馆里消磨的一个钟头,无可避免地扩大了个人的交际圈子,也加深了他对这共同体社会其他部分的认识。(同上:35)

在这样一个图像中,每个小农都“与同一个市场系统中所有的成年人有点头之交”。基层市场共同体是媒婆、秘密社会、宗教组织、方言等的基层空间范围(同上:40—41)。一言以蔽之,它是“小农的社会生活圈子”,是中国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同上:40—41)。

施氏后来把早期分析市场的模式,延伸成为一个包含八层等级的“中心地”的模式,上达县城以及区域性和中央的大都市。同时,市场系统也上延而成为整体的“区域系统”,把中国分为八个“大区域”,每个区域围绕它的中心都市而分布。此外,在空间之外兼顾到时间,把市场结构和区域系统上溯到它们历经数世纪的“周期节奏”。(Skinner,1977a,1977b)

施氏原意,不过是要矫正人类学家只着眼于小社团的倾向,但结果几乎完全消灭了他的对手(我们由此也可以看到他在美国学术界影响之大)。一整代的美国史学家,都以为中国的村庄在经济上和社会上高度结合于大的贸易体系,因此未注意到村庄这个单位。这个假说,在过去的许多学术研究中都有所体现,其中表达得最明白的也许就是今日在美国学术界影响颇大的西达·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一位全靠第二手文献来描述中国社会结构的比较史理论家:

……我们必须留心,传统中国共同体的基本单位并非个体村落……而是包括一组村庄的市场共同体。……虽然农民在个体村庄内居住和工作,但市场共同体才是他们真正的世界。他们经常到定期市集做买卖,取得工匠的服务、贷款、参加宗教仪式,以及寻找婚姻对象。(Skocpol,1979:149)

形式主义学者不甚重视村庄的观点,也得到其他几种研究者无意中的支持。美国学者对“帝国后期”中国政治结构的研究,多集中于国家政权和士绅阶级。除了在叛乱期,庶民小农都被视为纯粹被动地受国家统治和士绅领导的对象。萧公权的主要著作《中国乡村:论十九世纪的帝国控制》(Hsiao,1960)是运用国家、士绅这个二元分析模式的好例子。他采用的基线出自官僚制度本身所绘制的理想状态:将所有乡村农户都系统地编入以十为单位的小组,一为赋税之用(里甲制),二为治安之用(保甲制)。这样,国家官僚政权在理论上深入自然村内,乃至每家农户。萧氏又把社会上的所有领导分子等同于士绅。他写道:“说士绅是乡村组织的基石,其实并不夸张。村庄可以、也确曾在没有士绅的状态下存在;但没有士绅的村庄,很难有任何高度组织性的活动。”(Hsiao,1960:317)在这样一个将小农纯粹视为被动因素的图像中,中国历代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主要出于国家和士绅二元之间的权力转移。在19世纪,随着国家正式机关的权力衰落,权力重心移向“非正式”的士绅政权。村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单独分析的必要。

瞿同祖(Ch̓ü T̓ung-tus,1962)和张仲礼(Chang Chung-li,1955)在他们很有影响的研究中,采用了大体上同一的模式。和萧公权一样,瞿同祖将所有的地方社会领导层等同于士绅。在国家机关之外,他只注意政府和士绅的关系,并没有考虑到村庄自身内部的权力结构,以及它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张仲礼也和萧公权一样,强调士绅在地方社会中非公职性的领导作用,而无视村庄中可能存在着的自发领导。

基于这些研究,孔飞力(Philip Kuhn A.)指出了“军事化”的长期趋势——它开始于18世纪末年为镇压白莲教叛乱而在士绅领导下成立的地方团练。这个趋势以及随之而来的权力从国家向士绅的转移(Kuhn,1970),又成为20世纪地方“自治”运动中士绅僭取更大政治权力的背景。孔氏认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土豪劣绅的兴起,是国家权力向士绅转移的长期过程中的一个现象;基于此,他认为这些人物的来源,是旧日的下层士绅(Kuhn,1975)。在另一篇论文中(Kuhn,1979),孔氏继续这一分析,进一步讨论因国民党政府冀图将地方政府重新官僚化而引起的摩擦冲突,这同样是国家与士绅之间权力交替转移过程中的一个现象。

所有这些研究的基本假定,是自然村完全被深入基层社会的国家政权和士绅所控制,整合于上层的体系之内。这个观点和施坚雅认为村庄完全结合于大的贸易系统的模式,是互相支持的。所以,即使事实上村庄居民一般全是庶民,没有士绅或官员,他们仍可坚持说,只需要研究国家和士绅,就足以了解中国村落的组织和政治生活。

这个农村的图像,也得到中国史学界关于农民战争的研究的支持。在这些研究之中,农民常被描绘为一个跨越村庄、集体行动的“农民阶级”。当然,在农民意识形态和行为特征等一些课题上常有热烈的论争[见《中国历史年鉴(1979)》;刘广京(K. C. Liu),1981],但极少有学者考虑到,农民是否有可能有时只以村庄整体成员的身份和意识做出行动。

中国关于革命史的研究,大多同样只强调阶级行动,而不考虑村民的内向闭塞性。我们从一些著作中很少看到把村庄作为一个值得注意的单位来研究的资料。这会使我们觉得自然村共同体似乎在革命中不起任何作用,虽然在后来改造农村社会时实际上保留了自然村这个基本单位。

有的学者曾对这个主导的阶级模式提出商榷,但他们多从宗族关系而非村庄共同体的观点出发。他们指出宗族关系常跨越阶级,而使农民组织和行动变得更加复杂(例见傅衣凌,1979)。他们没有考虑到与亲族交织、但不可与之等同的自然村这一单位。在这方面,他们的观点和近年西方人类学者在台湾和香港所做的研究相当接近。后者多把注意力集中于一些望族,而无视一般的村民[Watson(1982)对这些研究做了敏锐的总结]。

实体主义的观点主要在日本学术界中得到表达,平野芳太郎是较早的一个提倡者。他认为中国的村庄是一个具有内在权力结构、宗教组织和信仰合一的共同体。但平野氏并不是实体主义学派最理想的先锋。他在学术以外另有政治目的:在他看来,由村庄共同体组成的东亚式社会,与西方个人主义式的社会根本不同,而可以被视作“大东亚共荣圈”的基础。当时戒能通孝从综合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批评了平野氏。他强调中国的村落是一个分散而又不平等的社会,它没有固定的分界线或公共财产;其中每家每户分别为自己的利益而生产;它的权力基础是阶级和暴力,而不是村民的自发支持。戒能的目的是提倡他自己理想中的西方的发展途径:私有财产和小农个人主义导致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主的政治制度,从而形成一个所有成员都以平等地位参与政治的真正的近代国家共同体(旗田巍,1973:35—49)。戒能与平野的论争使人联想到最近美国学术界波普金(Popkin,1979)与斯科特(Scott,1976)的论争。

实体主义学派在日本的起源尽管不理想,但村庄“共同体”的概念后来仍在学术界起了重要的作用。抗战时期,一些日本社会科学家在中国做的实地调查,是一个得助于日本人类学研究的优良传统的调查。他们搜集了相当多有关农村内部组织的具体资料。后来的学术分析(无论持形式主义还是持马克思主义观点)都一致把村庄共同体问题放在讨论和研究的中心。例如清水盛光(1951)沿实体主义传统和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进一步假设闭塞的村庄是和“东方专制主义”相互关联的。仁井田陞(1963:365—383)则主要从家族组织和阶级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农村社会。而今堀诚仁(1963:42—61)则强调各种形式的“共同体”不过是掩盖和维持阶级统治和剥削的工具。旗田巍(1973)在清楚地区别了自己的观点和平野、清水的过分夸张的分析的不同之后,提出了一些关于村庄的比较具体和综合性的分析。

(二)华北的村庄

西方形式主义和日本实体主义学派关于中国村庄的看法之所以不同,一个主要原因是两者所依赖的实证根据不同。

西方学者多着重研究中国较先进的地区,即那些商品经济较发达、社会分化较明显,而宗族组织较高度发展的地区。因此,他们多强调村庄整合于市场系统与上层社会亲族网的一面。

日本学者对近代中国的研究,则多受战时在华北平原所做实地调查的影响。该地区农业以旱作为主,且缺乏河道运输,因此农村经济的商品化程度远低于长江下游和四川盆地。小农为市场生产的比率较低,为贩卖产品而上集市所花的时间也较少。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和较少的农业生产剩余,造成了一个以自耕农——在生产关系上与外界接触较少的人为主的社会。村庄成员的绝大部分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这又意味着国家政权在村民生活中占有相对重要的地位——因自18世纪中叶起,国家赋役已经摊丁入亩。国家政权渗入村庄,又促使村庄政治组织为应付国家赋税而形成。村庄之中,居民未经高度阶级分化,缺乏显要人物,又使家族的组织结构较长江下游和珠江流域地区薄弱。华北农村的宗族,一般只有少量族产(几亩祖坟地),而不会跨越村与村或村与市之间的界限。这样的家族结构,加强了村庄的内向性。

在现存的西方形式主义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观点之中,我们首先需要把实体主义形象中商品化程度较低而比较“内向”的村庄,重新纳入我们注意的课题之中。美国学者裴宜理(Elizabeth J. Perry)的研究说明,华北平原20世纪20年代的红枪会是一个以个别农村为基础的村庄自卫性运动,是一个以自耕农为主要社会基础,为防御盗贼、反抗国家苛捐杂税,在抗战期间又成为抵抗侵略者的村庄武装组织(Perry,1980:152—207)。1938年刘少奇在总结华北抗战经验的一个报告中,曾清楚地指出这种组织的性质。根据他的报告,红枪会、天门会、联庄会等都是“单纯的武装自卫组织”,“对一切问题都是从本身利益出发,谁去骚扰掠夺他们,他们就反对谁”,而不会“积极出来反日、打土匪、打游击等”(刘少奇,1938:51)。施坚雅本人似乎既考虑到红枪会这类现象,又为了纠正自己过分夸张了的“基层市场共同体”,在1971年提出了一个同时考虑到闭塞分散的和与外界相结合的村庄的模式。在那个分析中,一个自然村会伴随朝代的盛衰而经历周期性的“开”与“闭”(Skinner,1971)。

为了探讨村庄组织与其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本书采用了20世纪30年代日本社会科学家在冀—鲁西北平原所搜集的关于33个村落的实地调查资料。据此,我把这些地区的自然村分为7个类型,区别了高度商业化、商业化程度较低和中等商业化的村庄(细节见第二章和附录),还有手工业高度发达的村庄、市郊村庄、作为移徙东北佣工工人家乡的村庄,以及严重遭受军队蹂躏的村庄。20世纪变化不大的村庄,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可以用来了解清代自然村的基线。

至于清代的村庄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本书用19世纪一个县政府的档案资料,来探讨当时的税收情况和国家对村庄权力的限制。20世纪30年代,关于各村如何针对现代国家机器企图进一步控制农村而采取措施的口述资料,也有助于我们了解清代的情况。本书将试图证明清代华北的村庄,在政治上和社会关系上均比我们过去想象的要闭塞得多。

(三)20世纪的变化

清楚地了解19世纪村庄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明了20世纪的变化。美国学者魏斐德(Wakeman,1966)、孔飞力(Kuhn,1970)和周锡瑞(Esherick,1976)的著作,说明了近代地方士绅权力扩张的事实:先是通过对付农民起义的“军事化”,继而通过士绅领导的地方“自治”和改良运动,把权力扩展开来。同时,美国学者刘广京(Liu,1978)和麦金农(Stephen MacKinnon,1980)指出,国家机器试图把地方政权重新官僚化,以扭转士绅领导下的军事化和地方“自治”的趋势。欧内斯特·扬(Ernest Young,1977)则说明了这两种趋势的同时扩张导致地方分权与中央再度集权的交替呈现,以及军事化和地方议会与正规政府的官僚化相互交错的复杂局面。

上述两种矛盾趋势以及学者们之间的分歧,使我们忽视了20世纪农村与国家政权之间关系的变化。在西欧,国家权力渗入农村,是从政权分封的封建时代向近代中央集权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研究欧洲史的学者已十分清楚地指出这两个过程,把它们合称为“近代国家机器的形成”(Tilly,1975a,b)。但研究中国的学者的注意力,则被吸引到一些更加引人注目的课题上面去了:在帝国主义入侵下国家部分主权的丧失,王朝政权的衰落和崩溃,以及军阀割据。此外,因为我们主观上习惯赋予中国古代在朝政权以现代的特征(这是可以理解的:中国唐代以来的科举制度在西方则是进入近世之后才出现的),而民国政府现代化的程度又远远不如当时的西方政府,所以清代与民国国家机器之不同遂显得模糊不清。

本书在村级资料的基础上,试图描述20世纪自然村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演变情况。在此,我将再度强调“赋税”这一村庄和国家之间的主要交叉点。20世纪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及对乡村的渗入和榨取,都超越了清代的国家机器。

20世纪村庄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只取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也受到村庄内部结构的影响。本书将指出,伴随半无产化过程而来的,是紧密内聚村庄的日益松散化。自耕农之转化为部分或完全脱离土地所有、每年以部分时间外出佣工的贫农,意味着许多村民与村庄整体关系的逐渐松弛,以及紧密村庄向较松散的社团的转化。在20世纪频繁的天灾人祸摧残之下,更多的自然村也日趋松散。

半无产化与官僚化两个过程的交接,导致了村庄与国家之间新的矛盾。这种矛盾在村级政府(村庄内在权力组织与外来政权的主要交叉点)中尤其显而易见。有的地方出现了“土豪劣绅”和“恶霸”(后者是北方较通用的称谓)滥用权力、蹂躏村庄的现象,也就是当时毛泽东(1972[1927])、费孝通(1948)和丁玲(1949)等人都曾注意到的问题。这种村级政权的兴起,正是本书所探讨的农业内卷化和伴随商业性农业而来的阶级分化怎样影响自然村及其与国家之关系的明显例证。 gjjkZPBEA/oCen6rq+Fw4YU9HhdzgMZQgLBOrt19sa5Ha5+x7cek/KSVolgkz/q0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