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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经济

上面描述的政治经济结构与中国的历史学家们所称的“封建地主制”的社会形态是整体相连的。根据胡如雷(1979)的说法,这种社会形态的一个特点是土地私有和买卖相对自由,不同于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制”。我认为胡如雷的说法是正确的,而这种特点正是基于秦国积极推行的小农经济,在秦以后又因各个朝代对小农经济的扶持而得到延续。胡如雷又指出,“地主制”的第二个特点是土地所有权从其他权力——军事、行政和司法权力中分离出来。这也与欧洲的领主制不同,因为欧洲的领主对他们的领地同时享有经济和其他各种权力。在中国的“地主制”下,国家垄断了其他权力,因此能克服欧洲领主制下的那种“割据政权”。我认为这个特点也源自秦国推行的小农经济和中央集权制。

这里要进一步指出,中国的多子继承制与“地主制”是紧密相连的。一方面,为了保证地产不致在几代内被分割,领主制必须靠一子继承制来维持。另一方面,多子继承制不可避免地导致土地的零碎分割。但是,人口一旦达到一定的密度,多子继承制下的小农经济就需要有一个土地市场以求再生:一个小农如果继承了不敷家用的土地,就必须买田或租田以求生存。

这个社会制度和中央集权以及高密度的小农经济的结合所产生的皇权体制,创建了通过科举募集官僚的制度,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统治阶层——作为一个身份集团,他们通过考试而享有法定特权,区别于普通平民;而作为一个阶级,他们一般出身地主家庭,因为只有地主才有可能脱离农作而晋身科举。

西方学术界所使用的“士绅社会”(gentry society)这一概念(Eberhard,1965),对我来说与中国的“地主制”概念是可以并用的,两者只有强调重点的不同。中国的历史学家强调士绅占有土地和收租(“剥削”)的一面,而西方的历史学家则侧重士绅的服务功能(Chang,1955,1962),但是两者在分析中国社会时都主要着眼于士绅及其特点。

在我所研究的两个地区中,“士绅社会”或“地主制”看来更适于描述长江三角洲,因为这种说法突出了这个地区的社会上层在拥有和出租土地方面的重要性;而当前西方学术界流行的“帝制中国”(imperial China)的说法则更适于华北,因为那里的租佃制较少发展,而国家机器显得比地主或士绅更为重要。根据同样的道理,对华北来说,马克思主义范畴中的另一个传统强调中央集权的官僚国家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比正统的“五种生产方式”公式的“封建地主制”更合适。但是我们必须懂得,无论强调士绅—地主还是强调国家机器的作用,无论是对长江三角洲还是对华北,如果只谈一点不及其余,是无法恰当地了解其中任何一个地区的。如果不考虑国家机器的作用,就无法理解长江三角洲的“士绅社会”或“地主制”。确实,所谓有功名的士绅是依赖于官僚国家及其科举制度的。在华北,虽然国家政权的作用要比士绅的作用大得多,但如果不注意为国家政权充当官僚的士绅的特点,对那里的社会也就无法充分了解。这两个地区的差别在于它们各自突出一个不同的组合;这两个地区的相同点在于对它们的理解都必须基于士绅社会—地主制和中央集权国家的结合。

然而,即使我们将两者结合起来,对这两个地区生态系统整体的基要部分也还是难以把握。无论是对长江三角洲还是对华北,我们还必须注意第三个要素:作为士绅—地主制和中央集权国家基础的小农经济。高密度的小农经济是“地主制”的另一面,而依附高密度小农经济的地主制使集权的国家机器成为可能。以内卷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官僚地主制是华北和长江三角洲的共同之处,而这一共同之处把这两个本来差异颇大的地区连接到一起,使其成为一个统一的中国和统一的国家机器的两大根据地。

这种制度能够长期延续是有诸多原因的。它能够为前工业化时期提供异常强大的武装力量,到汉代已形成数以十万计的军队。即使来自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军事组织的满族,也采用同样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政权。这种制度一旦确立,就能享有高度的中央集权,不像中世纪欧洲的王室那样要在“割据政权”下行使王权。由这种制度而产生的科举制度是一种有特效的巩固整个结构的制度。不管事实上多么有限,科举制原则上将社会上层的位置向有才能的人开放,而不问其出身如何;国家机构也由此能将社会上有才能、有抱负的人们吸引到仕途上来。整个体制的结构由此得到更新,不断有新鲜血液向其中注入。

最关键的因素或许是整个制度赖以生存的高密度的小农经济,它具有内卷化增长的特点,不仅通过农业生产的密集化,而且通过商品化获得增长的能力。本书已提及,即使在“传统”的耕作方法下,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已达巅峰,长江三角洲还能转向需要更多劳动力的经济作物,尤其是棉花和桑蚕。这样,内卷化了的小农经济仍然能够维持住顽强的地主制——一种有能力扼杀资本主义农业经营方式的地主制。内卷化了的小租佃农场能通过低成本的、业余的和辅助的家庭劳动力战胜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营式农场。基于同样的理由,即使在国际资本主义的冲击下,这种小农经济也能在商业性的农作物生产中坚持占据主导地位。 oiMYdM2B7v9Lp08R4IWfC5OA8Q/jzMcztN39UEadL07VyGYI+FP2hJwrSsSxze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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