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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南丝竹乐社:语境、概念和认同 [1] [2]

J.劳伦斯·韦慈朋/著  魏琳琳/译

中国的大多数地区都产生过独特的区域性的器乐合奏传统,其类型包括打击乐合奏、弦乐合奏和不同乐器类别汇集的器乐合奏。中国音乐学学者将一种管乐器和丝弦乐器合奏的形式命名为“丝竹音乐”( sizhu musics)。 [3] 丝竹传统通常根据乐器、曲目以及音乐风格而被加以细分。然而,一些难以分类的因素在界定、区分不同流派时也可能至关重要。这些因素是历史的和语境的,包括:传统的持久度,记谱和书面文献的年代和体量;乐器的等级;配器与合奏规模的灵活性;器乐合奏传统与中国歌剧、叙事歌曲、宗教音乐及同一地区的现代音乐之间的关系;典型的表演语境和传承方式。单一流派也可能因所在地域不同而有所不同:它可能在不同的社会–经济体系下表演(如中国的内地与香港),也可能是本土的或移植的(对于中国的其他语言–文化社会或非中国社会来说),甚至在本地区域内一个城镇与另一个城镇之间,其音乐也有所不同。表演者、听众或研究者对于流派的概念和其中蕴含的价值观,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其表演的、被听到的和被研究的地理社会环境的影响。

很少有西方学者将他们的研究集中在器乐合奏音乐上,尽管在台湾 [4] 、香港 [5] 、火奴鲁鲁 [6] 和旧金山 [7] 出现了一些关注器乐合奏的重要文献。在中国,尽管理论的、历史的材料都很充分,但将实际的表演放置在语境中加以讨论的研究仍然相对贫乏 [8] ,中国音乐中器乐合奏的实质相对未被挖掘。考虑到以上这些潜在的可变的因素,很有必要对其进行高度语境化的研究。这些研究应在不同类型与特定地域之中展开,且应在对丝竹(或其他)合奏进行围绕诸如审美或族群等主题的概括化讨论之前出现。

当江南丝竹合奏传统在上海这座城市真正得到实践时,现有的研究尝试着为此传统概括出某些特性。 [9] 展艾伦 [10] 和韦慈朋 [11] 对江南丝竹合奏传统中的乐器、曲目、旋律形态及结构形式进行了研究。目前的研究关注音乐的环境、音乐的行为以及音乐的价值。曲目也是理解音乐族群与个体认同建构过程时的重要角色,需要重新加以审视。“江南”意为“长江以南”,代表着长江下游南岸的平原区域,包括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的部分地区以及上海市。“丝竹”是一个专业术语,来源于中国古代乐器分类体系,该体系根据乐器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进行分类。“丝”指的是丝弦乐器,“竹”指的是竹管乐器。通常,“丝竹”这一术语指的是一种适宜在室内演奏的音乐类型,其中弦乐器和竹管乐器占主导地位。 [12] 尽管江南丝竹在无锡、苏州和江南其他城市也已得到很大发展, [13] 但上海仍然是现代江南丝竹音乐活动的中心。因此,本研究集中讨论在上海表演的丝竹音乐。

常用乐器有笛子和箫(横向和管端开口的竹管长笛)、笙(类似口琴)、二胡(带弓的类似琵琶的乐器)、琵琶、三弦和秦琴(都是用于弹拨的琵琶状乐器)、扬琴(敲击发声的一种筝)以及一组打击乐器(由一位演奏者演奏几种打击乐器)——包括板(手持拍板)和荸荠鼓(小鼓)或者梆子(粤式木块)。 [14] 一个丝竹乐队中,每种乐器都只能有一个,只有二胡例外,一个乐队可以同时有不同音高的两把二胡。一个两把乐器的组合(duo)就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小型的江南丝竹合奏,但是在一场公开的表演或排练中,一个典型的器乐合奏通常需要4—10个演奏者。 [15] sjN+ADPrkRr1iZJ6rbi7NuH4KcfhVPeFGe4qKNl2oguRR4Ns1hLVspz/sOiCGJ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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