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如何分类?
毒品有多少种?
毒品的代际是如何演变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根据内在的联系,毒品也有多种分类方法。
根据来源,毒品可分为天然、半合成、合成毒品。例如,鸦片、大麻叶、古柯叶就是天然的,来自天然植物,被称为天然毒品;吗啡、海洛因等需要从鸦片里加入化学物质提纯,可卡因需要从古柯叶中提取古柯碱成分,所以它们被称为半合成毒品;冰毒、摇头丸等则直接用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合成,被称为合成毒品。
根据流行年代(或时间),毒品可分为第一代毒品、第二代毒品、第三代毒品(或传统毒品、新型毒品)。
第一代毒品是指来自天然植物、流行于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毒品,以海洛因、可卡因为代表,又称天然毒品、传统毒品。
第二代毒品是指以冰毒、摇头丸为代表的化学合成类毒品,20世纪90年代后在我国流行,故又称新型毒品、合成毒品。
第三代毒品是指新精神活性物质,其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带来威胁的成瘾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截至2020年底,全球已出现新精神活性物质1047种,其中约450种为近5年新出现的种类。
根据对大脑中枢神经作用,毒品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抑制剂是指能抑制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和放松作用的物质,如鸦片类;兴奋剂是指能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作用的物质,如苯丙胺类;致幻剂是指能使人产生幻觉,导致自我歪曲和思维分裂的物质,如麦司卡林。
根据法律的规定,毒品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毒品不限于精麻药品,还有其他物质!
那么,我国到底列管了多少种毒品呢?
毒品管制种类的多少,根据时间的推移、毒品种类的变化,以及客观上需要管制的成瘾性物质和各国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断调整。
根据《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单一公约》,联合国2016年5月18日发布的附表:列管120种麻醉药品,另有8类混合物和18类含有列管麻醉品的盐类。根据《一九七一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2015年11月4日发布的附表:列管127种精神药品。
2005年,国务院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经2013年和2016年两次修正,国务院授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我国于1996年1月首次发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列管麻醉药品118种,精神药品119种;2007年再次发布调整了的目录,列管麻醉药品123种,精神药品132种。根据2013年发布的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列管麻醉药品121种,精神药品149种。另外,2015年,新增止咳水为二类精神药品,合计列管精神药品150种。
为了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日益蔓延,2015年9月24日,公安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禁毒办公室以公通字〔2015〕27号印发《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所谓“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该《办法》附表列管品种目录116种。
2017年3月1日起,卡芬太尼等四种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增补目录。2017年7月起,U-47700等四种物质被列入增补目录。2018年9月1日,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被列入增补目录。至此,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计列管156种。
2019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年7月11日,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具体的规定为:①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②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精神药品管理;③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将瑞马唑仑(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88种,并对芬太尼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施行整类列管。
2021年7月1日开始,我国管制毒品达到449种,其中包含121种麻醉药品、154种精神药品、17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整类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2023年,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奥赛利定、依托咪酯等品种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经过调整,自2023年10月1日起,我国管制的麻精药品和非药用类麻精药品品种已达459种(含123种麻醉药品、162种精神药品和17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和2整类(芬太尼类物质和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 请记住
当前,毒品种类不断增多,花样不断翻新,管制难度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