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当前阶段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需要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国家各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发展。全民守法的前提条件是全民知法,因此需要推进全民普法,而这必然要求国家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在宣传教育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需深入传统中国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充分发挥历史的时代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问题。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推进全面普法就必须不断增强全民族的法治观念。要始终坚持将全民普法与全民守法当作国家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不仅如此,还要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遵循规律,不断增强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意识。要不断规范惩戒性措施的运用,要健全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守法信用记录,不断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与违法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国家价值导向形塑全社会积极遵守法律,远离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尊法守法的基本要求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与自觉行动。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中国古代社会法制发展历史源远流长,不仅在立法领域、司法领域与执法领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制经验,还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受到了不同时期国家统治者和思想家的重视。基于不同阶段不同的历史背景,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各种类型、表现各异的法治宣传,体现出整个古代中国社会追寻以法治世、以法育民的国家法治经验智慧。其中宣传教育经验经系统整理与创造性转化,对于当前正在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值得借鉴的历史价值。
“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当前正在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需要追溯传统法治发展经验中的宣传教育经验。在最新颁布的“八五”普法规划中提出,要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进行创造性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传统法治社会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有益经验值得借鉴,同样具有当代价值。这要求人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下,汲取法治宣传教育的丰富历史实践经验,以更多维度视角认识中国古代的法治宣传教育,从而完善当前社会普法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反哺实践的积极互动。 通过总结中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历史经验,结合当代中国的普法运动,真正发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重要功能,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在促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