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信托目前在我国婚姻家事关系中应用的问题,思虑再三,笔者还是决定从我国民事信托业务的现状开始谈起。自以家族信托及保险金信托等为代表的民事信托受到重视和运用以来,对于其在婚姻家事领域的应用虽然常常被提及,但实际上却少有实践。在金融机构主导信托业务的大环境下,民事信托业务本身也逐渐显现出营销价值大于实践价值的特征。我们经常听到民事信托可以实现传承、隔离及财富保值增值等作用的说法,但由于我国信托业务长期以来的存在形式和应用方向,使得普通老百姓甚至是很大一部分法律从业者对民事信托这些作用能不能实现,又应该如何实现处于一种一知半解的状态。大部分人在面对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甚至信托是什么的根本问题时,都是茫然无措的。信托的存在是基于信任的,在如此情况下,很难说广大老百姓对于受托人,或是对于信托制度本身能够产生最基本的信任,这样也就更谈不上发挥信托的功能和作用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民事信托在财富管理领域掀起了一场单方面的狂欢,但很难评价这是不是虚假的繁荣,因为这场狂欢的主角看似是民事信托,实则这场狂欢可能是一场金融产品的营销盛会。而参与其中的一部分法律从业者,与其说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不如说更类似于营销带货的主播。在这样一场狂欢之中,金融机构眼中的目标客户以及高净值客户们又有多少是真正理解和信任信托制度的呢?富裕阶层的民事信托服务尚且如此,更遑论让普通百姓能享受到信托制度的优势和便利了。基于此,本书可能还是需要从我国民事信托的现状开始谈起,在清楚了解了我国目前民事信托业务所处的阶段和存在的问题之后,在知道了目前民事信托能做到什么、做不到什么、相应的困难和阻碍又在哪里之后,再讨论如何在婚姻家事领域去使用这一工具。当然这样的探讨方式难免有喧宾夺主的嫌疑,但在周围婚姻家事的律师同仁也大多对民事信托制度并不了解的背景下,这或许也是无奈之举。期望大家能在这本书中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