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夏天,布兰德作为国际交流项目计划的参与者,登上了“阿罗萨库尔姆”号,这是一艘一年前在废品厂改装的军用运输船,前往欧洲瑞士洛桑。此项目将学生送到国外与当地家庭共同生活,充分融入外国文化。在航程的大部分时间里,布兰德都因晕船感到十分难受。他写信回家,询问回家的时候能不能坐飞机,还说飞机票和船票价格差不多。
布兰德所在的交换生团队一行抵达法国勒阿弗尔港口,他们先到巴黎观光,第二天乘火车前往洛桑。
他把大半个夏天的时间都花在了修读语言课和了解这座城市的文化上。瑞士乡村经常会进行自行车旅行和登山探险活动,当地人也从和美国学生的交流中学会了新运动:布兰德带来了他的飞盘,教瑞士人怎么玩。
布兰德与参加该项目的其他人来往很密切,但就像他在斯坦福大学的约会一样,这种关系是简单又理性的,没有什么特别之处。1958年8月,布兰德与另一名交换生返回巴黎,去了皮加勒的红灯区,想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没什么好夸耀的,一点浪漫的感觉都没有。”他后来在日记中写道。后来,布兰德认为这算是一次经验教训,尽管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从中学到了什么。
回到学校后,布兰德继续在国际关系学院担任志愿者,这让他结识了一名参加留学生活动的新人——高挑的金发女郎琼·斯夸尔斯(Joan Squires)。斯夸尔斯的年纪比布兰德小一些,但更成熟世故。她的父亲是一名驻印度的美国企业高管。在刚进入斯坦福大学时,斯夸尔斯因为突然被推入一个基本上没有知识分子的上层中产阶级环境而感到手足无措,所以在斯坦福大学的第一年就拼命想转学到拉德克利夫学院。由于找不到一个超越啤酒和足球狂热的知识分子团体,斯夸尔斯加入了斯坦福大学的外国学生圈,在此过程中和布兰德相遇了。
没人能想到他们俩竟会成为情侣。布兰德性格比较拘谨,身上仍然有童子军气质。与此同时,他又对一切都十分好奇,显然想摆脱身上来自中西部的刻板印象,不希望别人把他看成是一个乡绅。在布兰德眼中,斯夸尔斯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环球旅行者,会直视着他的眼睛,同时人又“好得可怕”。斯夸尔斯比他低两个年级,她的西方文明课教授彼得·金(Peter King)和教授妻子福克斯带她领略了北滩的文化氛围。斯夸尔斯已经去过城市之光书店、共存百吉饼店、“饥饿的我”俱乐部,结识了“垮掉的一代”诗人和像瓦尔达这样的艺术家。当布兰德第一次和她一起探索北滩时,斯夸尔斯担心她的朋友们可能会认为他是一个过于呆板的人,一个时髦世界中的童子军领袖。但他正在迅速进化,完全可以融入其中,且如鱼得水。
然而在布兰德更深入地享受北滩气氛之前,他必须完成学业,还要服完兵役。尽管哥哥迈克和姐夫都在陆军服役,但布兰德觉得海军陆战队听起来更加强悍威武。海军陆战队要求服役3年,所以布兰德决定在大学毕业后参军。
预备役军官训练团的夏令营在西雅图开营。布兰德计划与同样打算参军的朋友杰夫·费迪曼(Jeff Fadiman)一起参加。杰夫是公共知识分子和早期电视名人克利夫顿·费迪曼(Clifton Fadiman) 的侄子,比布兰德大两岁,两人是亲密的朋友和酒友。杰夫是一位传奇人物,曾在国外待过几年。与布兰德不同的是,他觉得自己是左派,并想成为一名作家。
在去西雅图和杰夫会合之前,布兰德先回家看望父母,遇到了当时在哈佛大学读医学预科的约翰·埃德森。一天晚上,他们在埃德森家车库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花了很长时间来讨论问题。两人都认为在人口爆炸和洲际弹道导弹等先进武器的发展的推动下,人类历史将要走到尽头。他们猜测法西斯主义是否会卷土重来,一致认为肯定会不可避免地发生某种灾难。
布兰德根据自己一直在研究的进化生物学的观点,说他认为有三种可能的结果:
· 第一,人类将发现自己处于“进化的死胡同”,在这种情况下,以集体智慧行动为基础的人类文明最终也会自我毁灭。
· 第二,世界将会彻底发生崩溃,一个沦为“后智人”的物种将利用智力来削减马尔萨斯主义。
· 第三,人类将在技术或书籍的基础上快速进化,以抵抗即将到来的危机。
埃德森认为第三条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这个物种将迎来无法避免的灭绝结局。起初,布兰德勉强同意这个观点,认为毁灭既不可避免又迫在眉睫,“就像天气一样,我们对它无能为力”。
不过很快他就动摇了。如果说绝对没有出路,这也是说不通的。还是拿天气来类比的话,布兰德说:“如果暴风雨必然来临的话,我们就走进去。”
“但是人们在被淋湿或感到紧要关头要来临之前是不会行动的,所以那只会是一片混乱。”埃德森说道。
这场对话让布兰德越发想弄清楚个人的责任到底在人类文明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另一种选择可能是直接挖个洞,然后跑到树林里躲起来,但显然这个方式并不能解决布兰德的困惑。这种逃避的想法不正是造成一切毁坏的原因吗?布兰德相信个人独立和个人决策应该是最先考虑的问题,但他当时只能用胡搅蛮缠的方法去反驳朋友:“去你的,我有我自己的办法。”
但这个问题还是悬而未决:人到底能做些什么?这两个年轻人达成共识的是,有一批人像信使一样拥有关于人类境遇的重要而独特的知识,并且有责任警示整个世界。第二天,布兰德写道:“假设说,只是假设,我把这一切都写在一本书中。如果写得好,那这本书将被全世界知晓。人们会恨我,这样我就算是毁了自己了。那它到底能不能拯救世界?还是说只能延长我们的痛苦而已?”他继续写道:“判断和决定,这都是上帝要做的事。我和埃德森算什么,还能决定整个星球的命运?”
这是布兰德第一次在他的人生中表达对行动主义的呼吁,他所接受的生物学教育与个人浪漫主义彼此冲突。布兰德一直在阅读卡赞扎基斯的小说,包括《基督的最后诱惑》( The 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 )和《希腊人左巴》( Zorba the Greek ),其中充满了关于信仰和救赎的神秘浪漫观念。他现在想知道世界是否已经为新宗教的到来做好准备,在这种宗教观念中,人类能够发挥终极的存在主义功能,直接帮助上帝拯救诸多物种。10年后,布兰德创立《全球概览》的前提就是“我们就像神一样,具备神的力量”。
第二天晚上,布兰德去看了格利高里·派克(Gregory Peck)的电影《猪排山》( Pork Chop Hill ),电影讲述了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军事目标而进行的激烈战斗的故事。剧中人物为夺取这座山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美军为了在谈判桌上增加筹码仍决定持续增兵进攻。
回到家后,他草拟了一些关于写书的想法,并将这本书命名为《最后一代》( The Last Generation )。
“我想根据之前所说的感受和想法采取行动,”布兰德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对我来说唯一可能的另一种方式就是挖一个洞(逃避现实),或许确实也可以这么做。”
他继续补充说:“我不相信这本书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然后他又划掉了最后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