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
第一种理解:落后时更容易有人来欺负我。第二种理解:如果我落后了,别人打我、欺负我无可厚非,落后的人和国家就应该被欺负,甚至被消灭。这两种不同的理解分别对应了两个概念——实然和应然。实然,descriptive,是指对现实的描述;应然,normative,讨论的是什么是应该的、好的、对的、值得追求的。这一讲我们就来区分这两个概念。
先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阐明基础概念。
第一种说法:他不应该杀人。这是应然判断,因为我们讨论的是对错。第二种说法:他杀了人。这是实然判断,我们没有在探讨对错,只是说这件事发生了。警察和法官试图确认某一个嫌疑犯有没有杀人时,是在做实然判断。我们讨论应不应该杀人,人有没有自杀的权利,我们应不应该废除死刑,我们能不能使堕胎合法化等,是应然层面的讨论。
在这个例子里,应然是立法层面的判断,实然是执法层面的判断。有时我们会问:“应不应该支持安乐死?”有的人会回答说:“不应该,因为安乐死不合法。”这就是问者和答者的讨论层面错开了——问者想讨论的是我们应不应该改变现状,答者说的是现状就是这样。
这两个概念也是很多学科中的基础概念。比如在哲学中,道德是一种应然层面的主张,探讨的是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应该追求的。再比如,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不同在于,传统经济学假设人是理性的,所以它按照理性去推测人的行为和反应——但这在实然上可不一定,所以行为经济学的假设是,虽然理性上人应该这么做,但实然上人常常不会这么做。
比如你让一群人来猜“从美国波士顿骑自行车到佛罗里达州需要多久?”,或者“从佛罗里达州骑自行车到波士顿需要多久”,按道理来说时间应该是差不多的,但是行为经济学家做了一个实验,发现大家都觉得从北向南要比从南向北快很多,因为人们直觉上认为从上往下更省力,从下往上更费力,但实际上这种直觉是不准确的。这就是一个直觉超越了理性的例子,应然上答案应该是一样的,实然上人类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在很多日常的表达里,我们的讨论究竟在实然还是应然层面往往是不清楚的,所以导致了很多鸡同鸭讲、南辕北辙的情况。
比如有一个我们常常会被问到的问题:门当户对是不是过时的婚姻观?“是不是过时的婚姻观”探讨的是实然还是应然呢?这就是语意不明的地方。如果是实然层面的讨论,我们只需要做一个问卷调查,看现代人在考虑婚姻时是否还在乎门当户对。如果这个问卷调查的结果告诉我们,更多的人不在乎是否门当户对,这就代表门当户对已经过时了。
如果要进行再复杂一些的论证呢?假设我们有20年前的、10年前的和今天的问卷调查数据,并通过对比发现,人口比例中在乎门当户对的人数在逐年下降,这也能够加强“门当户对是越来越过时的婚姻观”的论证。
又或者,即使没有历史数据,甚至在问卷调查时发现仍然有超过一半的人在意门当户对,我们有没有办法进行实然论证?也有。比如可以按年龄层来统计,50后、60后、70后、80后、90后,分别对他们进行问卷调查。结果也许会发现,越老的人越在乎门当户对,越年轻的人越不在乎,那么我们仍然可以试图证明,从实然层面上来说,门当户对是一个过时的婚姻观。
那什么是应然层面的讨论?即抛除了实际的状况,去探讨现代人应不应该还在乎门当户对。也许实然上没有人在乎,我们也可以从应然上试图论证大家应该在乎;就算实然上大家都在乎,我们仍然可以从应然上试图论证大家不应该在乎。
看出实然和应然的差别了吗?如果要从应然上论证人不应该在乎门当户对,我们可以说,因为门当户对这一观念而棒打鸳鸯的做法已经不符合现代精神了;因为现代人的生活模式已经不再是大家族式的生活模式,所以家族是否匹配没有那么重要了;又或者说,因为现代社会已经开始尊重个人选择,而且两个相爱的人有足够的机会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去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打拼。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此外,我们还可以举反例说有很多为了门当户对牺牲爱情的家庭过得并不幸福。
我们甚至可以去倡导美好的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它应该有足够的社会流动性,能允许两个相爱的人不必在乎出身,靠自己的努力去追求幸福的生活;它还应该是人与人能尊重彼此选择的社会,如果今天你的后辈选择了与他相爱的人,你作为长辈或身边的人就应该支持和祝福他的婚姻。所以,在应然层面的讨论,我们可以推得更远。
还有一句话叫“存在即合理”。很多人对这句话有误解并错误地使用它,试图用实然层面上的存在来论证应然层面的合理。比如有人会说:“从古至今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存在即合理,这样的分工一定有道理。”这种说法不但构成逻辑上的混淆,也是对“存在即合理”的误读。
这句话实际上是黑格尔说的,原意是: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这里的“合乎理性”和中文里的“合理”并不是一个意思,它并不代表应然上的正确,只代表这是有原因的、可被归因的、有迹可循的。
比如从古至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存在即合理”这句话仅能证明这样的分工的起因是有迹可循的,或许是因为在狩猎时代这样的分工在应然上是好的,所以人们在实然上就开始这么做并一直这么做,但是这并不能代表应然上它在今天还是对的、好的、值得追求的。
我们用个类比来解释。比如羊遇到栏杆就会跳过去,这个在应然上是合理的,实然上是真实发生的。但当羊形成习惯之后,就算把栏杆移除,羊还是会跳,这个是实然上真实发生的,它有历史的原因,也有习惯的原因。但在应然层面上,羊在没有栏杆的时候还跳,这是愚蠢与错误的。
很多时候,当探讨一件事情在应然上是不是好的或对的时,总有人跟我们讲历史原因、进化原因,等等。这些原因有价值吗?或许有,但它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它的历史原因、进化原因不能够回应它在现在这个社会里,在应然层面上是不是仍然是好的、对的、值得追求的,这是两个不同的层面。
曾经有个辩题:“ta真的很努力”是不是一句好话?我们应该从实然层面还是应然层面去理解呢?正方和反方的角度显然会不同。
认为“ta真的很努力”不是一句好话的人一定想从实然层面去论证。他会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使用这句话是有语境和习惯用法的。比如:
“小张在这个项目中表现怎么样?”
“他真的很努力。”
“如何评价这两个学生呢?”
“王同学很聪明、很优秀,张同学真的很努力。”
这一方会说语言的含义取决于社会环境下每个人对其的理解,是一种约定俗成。不管努力是不是一个可贵的品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只有在实在找不到一个人的优点时才会说:ta真的很努力,所以这是一句坏话。
认为“ta真的很努力”是一句好话的人,八成非常想从应然层面去论证。他会讲努力的意义、讲努力是一个优点,就算说出这句话的人十有八九心怀贬义甚至恶意,但听者应该如何解读这句话?我们仍然应该把它当成一句好话去听。别人夸我努力,我就高高兴兴地继续努力;别人暗地里说我笨,我心里要明白这是他的问题,是他的观念过时,他还认为人的能力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由天赋决定的。而现代观念主张的是成长型思维:只要努力,人就会不断地学习和成长,自以为聪明而看不起持续努力的人终究只能有小聪明。所以作为听者,我会觉得这是一句好话。这是应然层面的论证。
这时,想从实然层面论证这不是一句好话的人一定会试图说服观众:讨论要就事论事,不要扯远。当然,想从应然层面论证这是一句好话的人也会告诉你,应然层面的探讨更有指导意义。作为观众,你可以更喜欢正方也可以更喜欢反方,但是前提是要意识到,他们是在什么层面讨论问题。
下一个例子: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这是1993年新加坡国际大专辩论会的决赛辩题。正方,台湾大学,认为人性本善。反方,复旦大学,认为人性本恶。双方都各自从事实和价值层面进行论证。下面先来梳理一下双方的核心论点。
正方(人性本善)的理论是“性善为本,性恶为果”:佛家说,一心迷是真身,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人性本善,每个人才能随时随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且为什么人一教就懂得什么是善呢?正因人有善端,才能被教化出善行。
就像小鸟有飞翔的基因,你教它,它就会飞;人没有飞翔的基因,再怎么教也没有用。同样,如果想种出西瓜,就一定要埋下西瓜的种子。虽然有时连日的暴雨让一些西瓜无法成熟或烂掉,但这不能否认埋下去的依然是西瓜的种子;就像有些人在恶劣的环境下会变成恶人,但这并不能否认人性本善。
而反方(人性本恶)的观点是: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什么是恶?恶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扩张。周口店的猿人就懂得用火把将同类的头骨烤着吃,人们在孩童时就懂得嘲笑那些矮的、胖的、结巴的,所以人的自然属性本恶,文明和道德是人后天经过教化和改造后的社会属性。正方虽然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屠刀”是什么?就是人与生俱来的私欲。唯有放下这些私欲,人才能接近文明和道德。为什么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为什么法律监管和道德教育花了这么多力气,世上的恶人和恶行还这么多?因为善离人的本性更远,想变恶只需遵从本性。
以上是双方在实然层面的论证——他们在描述、探讨、辩论和总结人性的面目。比如人在未受到社会教化或没有外在约束时是什么样的?是小时候更有同情心,还是长大经过教化才懂得“君子远庖厨”?究竟是恶人恶行多,还是善人善行多?学好容易还是学坏容易?这些都是事实层面的论证。这属于求真,双方认为人真的有一个可以被归纳的、较为统一的本性,这就像通过抛事实、举数据、举观测来争“地球究竟是圆的还是平的”一样。
而在应然层面,双方会讨论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人的本性。他们都会说,如果你像我方一样看待世界会更好,反之则更坏。
正方会说,如果认为人性本恶,利他的人会被怀疑是居心不良,善良的人会被怀疑是装腔作势,行善的人会被怀疑是沽名钓誉;世间不可能产生真正的道德,人类无时无刻不需要外在约束和监督;世界被看成“狗咬狗”的战场,人们不再相信友情和约定,最后剩下无休止的囚徒困境……所以我们不能相信人性本恶,这会让世界变得更糟。
而反方会说,唯有相信人性本恶,人们才会重视道德教育,才会投入充足的资源进行法治建设,才能对自身的欲望保持警惕,才能做到“吾日三省吾身”。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说到这里,人性究竟是什么样仿佛已经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定义人性、看待人性、理解人性才能创造更美好的世界。何况,真的有一个统一的人性吗?人性是复杂的,如何看待人性,究竟是把复杂的人性叫作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才更能够支持他们各自倡导的实现善的方式?这就是应然层面的论证。
同样的思路可以被应用在很多其他问题上,这些问题在实然层面暂时还没有统一的科学定论,或者永远也不会有,所以对它们的探讨更多是在应然层面上的。
比如人有没有自由意志?这个问题至少在目前科学研究中还没有定论,所以能讨论的只是我们应该如何认为。在支持“人应该认为自己有自由意志”的人看来,唯有这样想,人才会觉得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才会获得主观能动性来改变自己或社会。
而支持“人应该认为自己没有自由意志”的人会说,唯有认识到人没有完全的自由意志,才不会将个人的成功都归功于自己,才不会对那些环境和条件都很艰难的人说“你惨就是因为你不如我有毅力,你的主观努力不如我”。因为一个人是否自律、是否能够努力,可能由他的基因决定,也可能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而不是可以在主观上被完全掌控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探讨的主体本来就不是在客观层面上一成不变的,它可能是一个人为概念。比如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的确,你可以说:正义根据某种学说有三个标准,先看迟到的正义是否还符合这三个标准,再从实然层面去论证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但这个论证并不完整,因为正义说到底并不是某种有质量和性状的物理物质,正义的定义和标准是人定的。
所以,当我们从应然层面去讨论迟到的正义还是不是正义时,我们讨论的是,如果还把迟到的正义叫作正义,它的好处和坏处分别是什么?
如果要支持迟到的正义仍是正义,我会说:无论时间,正义应该保有一个绝对的指引方向。如果迟到的正义不算正义,那一个案子在十几年后沉冤得雪,换来的却只有骂名,一个办案人员有什么动力在多年之后仍然努力?
对方也可以从应然层面去论证:如果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那办案人员有什么动力尽快调查,去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一句“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就能让十几年的痛苦和委屈一笔勾销?这样的正义已经失去了正义的神圣。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对实然和应然的基本概念的区别已经非常清晰了。最后总结一下。
第一,应然可以被理解为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一件事。有时实然论证和应然论证可以同时展开;有时实然论证是留给科学家的,留给我们的也许只有应然,即如何看待一件事,比如人有没有自由意志;另外,有时问题本身就倾向于人对主观概念的看法,比如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
第二,要警惕用“实然层面的存在”去论证“应然层面的应该”,存在即合理这句话不能被曲解。实然是实际的样子,应然是应该的样子。如果我们一直接受实际的样子,世界永远不会进步到它应该有的样子。
下班后的工作消息该不该回?要不要反抗“996”?或许这个消息我回了,或许我现在仍然在“996”,但是现状的不理想和一个人的势单力薄都不应该成为改变应然标准的理由。无论是道德的律令还是对文明和幸福的永恒憧憬,都如同天上的北斗星在指引着方向。
就算我现在做不到,但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想成为谁,我知道我理想的世界是怎样的。8小时工作制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要是再有人说“从来都是如此”,我们就怼一句:“从来如此,便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