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中原王朝,包括明朝在内,都会使用大量宦官。清初则未建立相应的宦官制度和机构,虽有专门管理皇室事务的内务府,但内务府成员除一些接收的前明宦官外,主要都是上三旗包衣。
包衣为满语,是家奴之意,在身份上他们属于皇帝的家仆,而传统宦官则多数出自社会下层的普通家庭甚至是罪犯,二者自然区别很大。顺治亲政后,在前明宦官同时也是他的贴身宦官吴良辅的建议下,裁撤内务府,仿照明朝体制,建立了专门的宦官机构,名为十三衙门。
随着十三衙门的建立,宫中宦官的数量越来越多,权势也越来越大,至顺治末年,已俨然成为京城的一大势力,宦官干政和犯法事件时有发生。其间,吴良辅仗着顺治的宠幸,暗地里勾结官员,索贿受贿,事发后却被顺治袒护而未受到任何处罚。
在孝庄和辅臣们看来,宦官专权祸乱乃明朝亡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他们所改定的顺治遗诏中,借用顺治的口气对任用宦官进行了反省:“祖宗创业,未曾任用中官(宦官),且明朝亡国,亦因委用宦寺(宦官)。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街门(十三衙门),委用任使,与明朝没有什么不同,以致营私作弊,更超过以往。”
四辅臣执政后,即以“变易祖宗制度”之罪将吴良辅处以死刑,同时裁撤十三衙门,重新恢复内务府。原有宦官五千人,淘汰了四千,仅留下一千“执下等役务”。
与顺治生前的开放激进不同,四辅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清廷的守旧势力,即便像清除宦官这样的得民心之举,他们所打的旗号也还是所谓的恢复祖宗旧制,而这样落后的政治理念,又必然会给他们的执政蒙上阴影。
鲁迅曾在他的著作中写道:“清顺治中,时宪书上印有‘依西洋新法’五个字,(杨)痛哭流涕地来劾洋人汤若望。”这里面的“杨”是指清初守旧派官员杨光先,顺治朝时他曾上疏反对汤若望所编的新历书“时宪历”,当时由于顺治尚在,汤若望如日中天,礼部对其奏疏未予受理。
到了辅政时期就不一样了。四名辅臣与杨光先的政见基本相同,他们也一向都不喜欢西方传教士,只是在顺治面前不敢轻举妄动罢了,所以顺治一死,汤若望及其他传教士的处境便开始急转直下。
1664年,已年过古稀的汤若望突患脑出血致半身不遂,不能正常行走,连说话也含混不清。杨光先趁此机会再度发难,以“历法错误”“传播邪教”“大逆谋反”等罪名,上疏参劾汤若望,要求将汤若望等人“依律正法”。礼部在收到杨光先奏疏的当天,即上呈四辅臣大臣,辅臣们立即下令,将汤若望、南怀仁等传教士以及几名信奉天主教的钦天监官员逮捕审讯,这就是汤若望案,因杨光先把发难重点集中于汤若望的“历法错误”,所以也称康熙历狱。
在审讯过程中,虽然汤若望等人想尽办法为自己辩护,在又一次预测日食时,也证明了他们的无辜和能力,但是由于整个案件被辅臣实际操控,导致对汤若望的判决反而由原来的绞刑改为斩首,后又由斩首改为凌迟。
眼看汤若望在劫难逃,就在这时,北京发生了一场大地震。在中国古代,地震属于灾异的一种,按照传统解释,发生地震乃臣下叛异或女主当国之兆。这时并不存在女主当国的问题,于是只能归结到辅臣身上,舆论认为,这次地震是上天的示警,是对汤若望被处以极刑的愤怒与惩罚。紧接着皇宫中突然起火,也同样被视为上天在继续示警。四位辅臣进退维谷,只得一起去面见孝庄,口称:“汤若望罪案,须奏请太皇太后懿旨定夺。”
尽管孝庄在一些守旧观念上与辅臣趋同,但她尊汤若望为“义父”,曾经捐资修建天主堂,据说还受过洗,表明她在对待天主教和传教士的态度上与儿子相接近。看过辅臣们的奏折后,孝庄当即面露愠色,颇为恼火地嗔怪道:“先帝当初十分信任汤若望,你们难道都忘得一干二净?先帝称汤公为玛法,你们如此胆大包天,想处汤公死刑。先帝在天之灵能容忍吗?”
见太皇太后动了怒,四个辅臣吓得一声不敢吭,只能连连叩头称是。回去后他们就对汤若望下达了“着免死”的决定,将其和南怀仁等其他传教士陆续予以释放,但仍将五名信仰天主教的钦天监官员处斩,而原居内地的传教士则被一律驱至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