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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被惯坏的孩子

除了各朝贡国都可以享受到的几种好处,琉球在与中国的交往中,还有自己额外的收获。

琉球虽然是一个岛国,但是航海技术十分落后,甚至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只会扎筏子,不会驶船:“不驾舟楫,惟缚竹筏。” 这也是以前历朝它无法加入朝贡贸易圈的一个重要原因。

明太祖既然要把琉球打造成模范藩属,就要负责解决这个技术性问题。一开始,朱元璋赐给琉球很多大船,专门用来朝贡。明代中期,琉球曾称“钦蒙圣恩宠爱小邦,怀柔远人。今照得装载贡物船只一节,必先洪武永乐年间数有三十号船……” 由此判断,洪武永乐年间明朝赐予琉球的海船多达三十艘。

洪武二十九年(1396),朱元璋又“赐闽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贡使往来” 。也就是把善于驾船的“闽人三十六姓”发往琉球,帮助琉球造船,这大大推动了琉球航海技术的发展。

虽然学会了造船,但是造船毕竟不如要船。琉球仍然经常以船只损坏为由,向天朝开口要船。

比如洪熙元年(1425),琉球使臣说,他们进贡的船使用年头太多,严重损坏,“海舟经年,被海风坏”。要求皇帝赐他们一条船让他们顺利回国,以后就用这条船来进贡。“乞赐一舟归国,且便朝贡。”

大明历代皇帝看待弱小的琉球,都如同家长对待家中最小的孩子一样,经常疼爱有加,破格照顾,有求必应。刚刚登基的宣德皇帝痛快地答应了,“宣宗命工部给之”

七年之后的宣德七年(1432),他们如法炮制,又要走一条大船:“王遣漫泰来结制等入贡,漫泰来结制具呈言,来舟损坏,乞赐一舟归,宣宗命工部给之。”

正统四年(1439),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又上奏:“本国自洪武迄今恭事朝廷,数荷列圣悯念给赐海舟载运。近使者巴鲁等贡方物赴京,舟为海风所坏,缘小邦物料工力俱少,不能成舟,乞赐一海舟付巴鲁等领回,以供往来朝贡。……上命福建三司于见存海舟内择一以赐。”

正统九年(1444),“使臣梁回奏乞给海舟一,以便岁时朝贡,英宗给之”。

再后来,中国不光要替琉球造船,还要替琉球修船。成化九年(1473),琉球使臣“武实复奏,国王尝遣人往满剌加国收买贡物,被风坏舡,漂至广东。有司转送福建,俟臣等同还,乞自备工料修舡回国,许之。”

成化二十年(1484),“琉球国中山王尚真奏,永乐年间所赐船破坏已尽,今止存其三,乞自备物料于福建补造。下礼部复奏,宜听补造其一,从之” ……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朝。康熙四十一年(1702),皇帝命令浙江巡抚赵申乔:“琉球国……船只损坏,人被溺伤,皆因修造不坚所致。嗣后琉球贡使回国时,该督抚须验视船只,务令坚固,以副朕矜恤远人之意。”

就这样,琉球不仅从中国获得了先进的造船及航海技术,还得到明清政府赐给的许多性能优良的大型海船,以及修船服务,大大提升了航海能力。

除了官方通过进贡获得巨大好处,琉球的普通商人也善于创造机会,增加与中国的贸易量。清代琉球商人发明的一种特殊贸易方式是“漂着”。

所谓“漂着”,是指船只在海上遇险,漂流靠岸。清代中期以前,琉球民间船只确实偶有因为风暴被刮到中国海边的情况。“民间琉球船只漂流到清国的次数,康熙朝61年17次,雍正朝13年间9次,乾隆朝60年间79次,这3朝130余年间105件次,年均‘漂着’次数接近1次。”然而,到了晚清,这个数字却急剧上升。“仅嘉庆朝25年间即达68次,道光朝30年间急增到101次。嘉庆、道光朝的55年间共达169次,年均发生3次多‘漂着’事件。”

清代海洋气候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为什么海难突然成倍增加呢?原因很简单,很多琉球商人采取伪装遭遇海难的方式前来贸易,以换取中国政府的补贴。原来,清朝政府规定,“发给漂流到清国沿岸的琉球人的抚恤银以及从漂流地到福州的护送费用,在福州逗留期间的生活费,全部由清国方面负担。不仅如此,清国方面还要为清国自己收购的漂流船上的货物及漂流船回国之际所购物品采取免税措施,这样一来,琉球船的漂流次数越是增加,清国当局的财政负担就会越发增大。” 因此很多人通过伪装遭遇海难的方式发了大财:“漂流到清国的琉球船中,如嘉庆十四年马文彪等漂流船的事例,靠卖掉船舶及船上货物的时价交易,赚到了‘银一万六百七十两’”,“经常伴随着某种贸易活动的例子,也不在少数”。

在朝贡贸易巨大利益的推动下,每个国家都想着尽可能多地拜访中国。在这些不断突破规定前来进贡的国家当中,琉球是最会找理由的一个。明王朝谕令(琉球)二年一贡,这已经是给予朝贡国的最优待遇了,但是琉球人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一年通常要来两三回。他们成天竖着耳朵,打听大明王朝有什么事,一有动静就赶紧派人来叩头,因此琉球遣使名目特别繁多,在《明实录》中,琉球朝贡事有进贡、补贡、贺正旦、谢恩、贺登基、进香、告讣、请赐冠服、迎册封、派遣留学生等等,数不胜数。琉球使臣们不请自来,但是手里总是拿着极为恭顺典雅的表文,将他们违规的理由讲得冠冕堂皇,比如听说上国有喜事,不胜“踊跃欢忭”,很长时间没有来上国,“不胜瞻恋之至”……明朝皇帝们被搞得十分厌烦,却拿这个执拗的小国没有任何办法:“一岁常再贡、三贡。天朝虽厌其烦,不能却也。”

到了清朝,琉球编造理由的本事更加炉火纯青。

大清取代大明之后,继承前明定例,顺治十一年(1654)起规定琉球贡期为二年一贡。到了晚清,以节俭闻名的道光皇帝以“和其他朝贡国统一贡期,并减少琉球国的负担”为由,在道光十九年(1839)宣布将琉球的两年一贡改成了四年一贡。

看到皇帝的这道诏书,琉球人(其实主要是琉球人背后的日本人,至于为什么是“琉球人背后的日本人”,下文将会述及)一下子慌了。他们匆匆派出了一批“请愿特使”前往中国,请求恢复两年一贡的规定。他们说,琉球之所以坚持两年一贡,主要理由有四:

一是如果改为四年一贡,大大减少了他们“沐圣朝之德化”的机会,不利于琉球国的道德文化建设。二是琉球国的气候规律已经受进贡活动的影响。琉球地处海上,最怕风灾。大风经常刮坏庄稼。但也奇怪,只要是进贡之年,琉球就风调雨顺,即使有大风,也不会吹倒庄稼,相反倒像是给庄稼施了某种“气化肥料”,越吹庄稼就长得越好,农业越丰收。他们分析,这是受“贡风”的恩惠。“琉球地处海边,最患多风,惟朝贡以时,则风调雨顺。每值贡年,纵有多风,不特无碍田畴,而且岁必大熟,谓之贡风。” 因此四年一贡,将导致琉球粮食减产,问题非常严重。三是四年一贡将导致他们不能及时收到天朝颁发的宪书,这样一来全国人民将无法安排日常生活,特别是农民无法处理“农桑杂务”。四是琉球国王热爱皇帝想念皇帝,因为无法亲自去朝见皇帝,完全依靠每一次贡使替他见到“天颜”,回来转述,来缓解自己“思慕”皇帝之饥渴。如果贡期调整,国王的相思病会越发严重。

除了这些光明正大的理由,他们还大力行贿京中官员帮他们活动。“琉球特使向邦正等人利用活动资金,……成功地使其采取了妥当的对策。当然在此期间,他们投入了相当大的‘遣银’(贿赂金)。”

琉球人十分熟悉中国政治潜规则,他们的贿赂和公关工作非常有效。他们的“恭顺”再一次感动了皇帝。道光皇帝发下上谕说:“吴文镕奏有一折,吁请琉球国遣使来闽,照旧间年进贡。……情辞极真挚,著如所请行。” 批准了琉球恢复原有贡期的要求。

因此,历代中国皇帝对待琉球,如同父母对待最可爱也最淘气的孩子,不管他怎么嬉闹,就是发不起脾气来。

然而正如受溺爱的孩子往往并不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一样,中央王朝的特殊关照并没有让琉球人对皇帝产生发自内心的感激。相反,这个小国的脾气被惯得越来越坏,越来越不好伺候了。

明王朝的朝贡制度,不光给中央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也给地方政府造成了沉重负担。永乐二十二年(1424),礼科给事中黄骥曾经进言:“贡无虚月,缘路军民递送一里,不下三四十人,俟候于官,累月经时,防废农务,莫斯为甚。” 也就是说,各国贡使来得太频繁,平均每里地中方要安排三四十人专门为他们服务,贡路上的老百姓都荒废了农活,被政府征发来给贡使运货,经年累月,荒废农时。

黄骥还说:“(贡使)所至之处,势如风火,叱辱驿官,鞭挞民夫。官民以为朝廷方招怀远人,无敢与其为,骚扰不可胜言。”

也就是说,贡使所到之处,势如风火,辱骂驿站官员,鞭打中国百姓。中国官民知道接待贡使是政治任务,不敢表示不满,但是时间长了这样的骚扰实在受不了了。

琉球人正是这样。他们频繁进贡,每一次中方都要兴师动众地正式接待。琉球人虽然在表文中表现得非常恭顺,但是现实生活中对中国官员和百姓态度却十分恶劣。他们动不动就以耽误贡期贡物将要损坏等为由,百般刁难中方接待人员,要求这样伺候,那样供给,甚至动不动就打骂运送货物的中国人。地方官因为怕皇帝不高兴,也只能忍气吞声。

正统四年(1439),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成规向皇帝抱怨说:“琉球国往来使臣俱于福州停住,馆谷之需,所费不赀。比者,通事林惠、郑长所带番梢人从二百余人,除日给廪米之外,其茶、盐、醢、酱等物,出于里甲,相沿已有常例。乃故行刁蹬,勒折铜钱,及今未半年,已用铜钱七十九万六千九百有余,按数取足,稍或稽缓,辄肆詈殴。”

琉球的这两位贡使,竟然带来了“番梢人从二百余人”。这些人名义上是贡船上的工作人员和贡使的随从,实际上是一群私商。虽然好吃好喝好招待,但是他们还是故意勒索,不到半年,就用掉了七十九万余钱。要是给得慢点,动辄挨骂挨打。

可是对于中方官员的这些抱怨,明代皇帝们一般都不以为然。他们处理对外关系,从来都是大处落墨,不计小得小失。虽然御史成规所说的证据确凿,但是明英宗“以远人姑示优容,但令移文戒谕之” ,只是批评教育一下了事。

天朝的纵容让琉球使节在中国的胡作非为愈演愈烈,直到酿成杀人大案。

成化十年,也就是1474年的6月8日,琉球进贡船上的几名值班人员,乘夜晚上岸,杀害了福州府怀安县的村民陈二官夫妇,放火烧毁他们的房屋,将家财、牲畜等掠走。 “(琉球)贡使至福建,杀怀安民夫妇二人,焚屋劫财,捕之不获”。

闹出了这样的人命大案,大明皇帝终于震怒了,朝廷要求琉球方面要严惩杀人凶犯和使臣蔡璋。第二年即成化十一年(1475),朝廷还对琉球重申“二年一贡,毋过百人”的规定,要求琉球严格遵守,不得再频繁进贡,以示惩罚。

但是琉球拒不执行。他们习惯了和天朝“死皮赖脸”。我们从琉球《蔡氏家谱》看,琉球国王并没有对蔡璋进行严厉处罚,甚至还让他参与了成化十二年(1476)、成化十九年(1483)的朝贡之事。 在贡期问题上,他们也反复纠缠,“(成化)十三年(1477),使臣来,复请比年一贡,不许。明年四月,(琉球)王卒,世子尚真来告丧,乞嗣爵,复请比年一贡” ,多次要求增加进贡频次。

这次,大明朝廷没有答应,坚定地加以拒绝。

直到成化十八年(1482),琉球仍然反复纠缠此事。“琉球国中山王尚真复乞不时进贡,不许。尚真屡上疏,至是复请,称以小事大,如子事父,礼部言其意,实假进贡以规市贩之利,宜不听其所请。上赐敕谕之曰:朝廷定尔国二年一贡之例,事已具前敕,兹不再言。但臣之事君,遵君之敕可也,屡违敕奏扰,可乎?子之事父,奉父之命可也,屡方命陈渎,可乎?”

也就是说,琉球国王尚真还是反复要求上贡,并且说琉球以小国侍奉大国,如同儿子侍奉父亲,如果见不着父亲,心里实在想得慌。

虽然这道表文写得可怜巴巴,但是大明皇帝没再心软。明宪宗发下诏书,不留情面地批责琉球说:“我让你二年一贡,说了多少回了,你还是这样纠缠。你说你对我就像儿子对父亲一样。那么父亲已经反复和你说了多少回的事,你就是不听,这是儿子对父亲的态度吗?”

看到明宪宗真生了气,琉球国才不再提比年一贡的事情了。

在宗藩体制的庇护下,琉球抓住明朝实行海禁民间不能进行贸易的机会,以朝贡贸易为依托,异军突起,迅速填补了郑和下西洋停止后明朝与东南亚各国直接贸易的空白,一跃而成为东南亚一个最有活力的贸易中介国。“自十四世纪晚期至十六世纪,琉球成为东亚海域最为活跃的商贸国家和转口贸易中心,并通过其中介贸易形成了一个经济交流活跃的海洋网络”,“创造了一段辉煌的海外贸易史”。 《明史》记载的亚洲诸国正式朝贡次数,日本十九次,朝鲜三十次,爪哇三十七次,安南八十九次,而琉球一国即一百七十一次(实际次数还远多于这个数字),几乎近于各国的总和。

琉球因此被称为“万国津梁”,也就是天下万国之间交往的桥梁。琉球至今仍存有一座铸造于1458年的“万国津梁钟”,原本悬挂在琉球王国首里城正殿门前,今天保存在冲绳县立博物馆。上面的铭文说:

琉球国者,南海胜地,而钟三韩之秀,以大明为辅车,以日域为唇齿,在此二中间涌出之蓬莱岛也。以舟楫为万国之津梁。

这段文字既说明了琉球王国在东亚海域当中的重要位置,更说明了它在东亚贸易网络当中的枢纽地位。

有明一代,琉球船只在朝鲜、日本、暹罗、北大年、安南、吕宋、苏门答腊、爪哇、旧港、满剌加等国家和地区之间穿梭如织,每次来中国朝贡时,那些从东南亚和日本买来的香料、胡椒、象牙、屏风、腰刀都会赚上数倍十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暴利。走时带走大量包括丝绸、药材和瓷器等在内的赏赐品,转卖到暹罗、安南等国家,又可以大赚一笔。原本贫瘠落后的琉球可谓一夜暴富。

在明朝的使臣队伍中,朝鲜一般都列在第一名,琉球通常排在第二。在使臣回国之后,朝鲜国王经常会关切地问起“中国之待我国,视琉球如何” ?朝鲜使臣每每不无妒忌地说,中国对待朝鲜不能与对待琉球国相比。葡萄牙人皮莱斯也说,琉球人的阔绰程度已在中国人之上。

除了经济上的收获之外,琉球在文化上的收获同样巨大。琉球原本在文化上非常落后,“无文字,不知节朔;视月盈亏以知时,视草荣枯以计岁”,甚至吃饭的时候都“食用手,无匙箸”。 农业生产还停留在用石头、木头做农具的阶段。

朝贡使团频繁到访中国,册封使团也多次来到琉球,琉球多次向中国派出留学生,中国文化稳定地影响着琉球,慢慢地改变着琉球的政治制度和社会面貌。朱元璋赐予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直接将中国的风俗和文化带到琉球,《琉球国由来记》记载,“从此本国重师尊儒,始节音乐,不异中国”,“中山文风真从此兴”。

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琉球文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所谓“改粗鄙之俗为儒雅之风” ,“中山之民物皆易而为衣冠礼义之乡” 。因此中国的明朝时期也成了琉球历史上的黄金时代。 m3y1Ka7wfxS5+12MD/SEYHH1vahXd4a/0P9TsxOscZiHapXQbCfJRGiTyEgumD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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