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自传》中说:他在北京教育部工作时,曾经“兼作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的国文系讲师”;任教授是在到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以后的事情。以鲁迅的学术造诣、教学能力和社会声望而论,是远远超过了当时众多所谓教授的专家学者的,为什么鲁迅在北京的高等院校里任教却只是讲师呢?
原来,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北京的许多高等院校聘请教师有着这样的规定:凡是在其他学校和机关任职而在本校兼课的,称为教员(讲师);在本校任专职教师的,则视其学术造诣等等,分别聘为教授或讲师。例如,曾经留学日本的钱玄同、周作人和未曾出国留学的刘半农、马叙伦等人,都因其不仅学术造诣深而且专职于北京大学,被聘为教授;相反,曾经留学欧美、对法律素有研究且曾担任司法总长的王宠惠以及罗文干等人在北京大学讲授法律课程,则都只被聘为教员(讲师)。
20年代在北京工作的时候,鲁迅主要是在教育部工作,担任佥事和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等职,在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和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只是兼职,所以也只被聘为教员(讲师)。
这里应该补充的是:鲁迅也曾被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聘为国文系教授。他本人在《大衍发微》一文中介绍自己乃“教育部佥事,女师大教授,北大国文系讲师,中国大学讲师”——自己介绍自己,是断不可能搞错自己的身份的!
既然那时一些北京高校聘请教师有这样的规定:凡是在其他机关、学校任职而在本校兼课的,聘为讲师——何以女师大又能够聘鲁迅为教授呢?
鲁迅是在1923年10月由女师大校长许寿裳聘请为讲师的。1924年2月,杨荫榆女士继任校长,推行封建家长制式教育管理方法,于同年11月无故开除三名文科预科学生,又于次年5月9日开除刘和珍、许广平等六名学生自治会负责人,直接导致了著名的“女师大风潮”。鲁迅从一开始即全力支持学生驱杨运动,许广平即从此开始和他通信,后来成为他的终身伴侣。鲁迅除在《京报》《语丝》和《莽原》等报刊上发表大量声援杂文以外,还于1925年5月12日和20日两次为学生代拟呈教育部文,要求撤换校长;又于5月27日在《京报》上发表由他发起、拟稿并与周作人、钱玄同、沈尹默等六人共同署名之《对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吁请社会声援。在女师大被强行停办后,鲁迅又发起并参加女师大校务维持会,主动提出增加自己一倍的授课任务,正像后人所回忆的:“女师大校务维持会于1925年8月设立起,到1926年1月继任校长定人为止,鲁迅先生对于女师大,可以说是始终不懈、负责到底的一位最重要的校务维持会委员兼教员。”在广大社会力量的声援下,女师大于1925年11月宣布复校,原校务维持会的教育维持会主席易培基不久被推举为继任校长,于次年2月1日向鲁迅敬送由他签署的聘请书:“兹聘请周树人先生为本大学国文系教授。此订。”
但这里还应注意鲁迅受聘女师大教授时的真实处境。因为支持驱杨运动,当时的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章士钊以“结合党徒,附和女生,倡设校务维持会,充任委员”为借口,于1925年8月12日呈请段祺瑞执政府免去鲁迅教育部佥事职务,次日公布。对这一违法之举,鲁迅10日后提出控诉:“……查校务维持会公举树人为委员,系在8月13日,而该总长呈请免职,据称在12日,岂先预知将举树人为委员而先为免职之罪名耶?……”结果鲁迅胜诉,教育部于次年1月17日发表“复职令”:“兹派周树人暂署本部佥事,在秘书处办事。”之所以为“暂署佥事”,是因为由教育部呈请政府核准的命令尚未发表。平政院于3月23日宣布裁决结果:章士钊“呈请免职之处分系属违法,应予撤销”;国务总理贾德耀接着在31日“训令”教育部执行裁决,鲁迅正式官复原职。
由此可见,鲁迅被女师大改聘为教授,与他对女师大的特殊贡献和受聘时“暂署佥事”的特殊身份有关,前者含有破例的意味,而后者则又可视为按例而行,因为“暂署佥事”毕竟不是正式担任佥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