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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翻看其他四起案件的卷宗。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作案人也是毕德华,因此封面上都备注了“在侦”二字。

唐晓东和关姚的案子,案发时间是1999年2月15日,地点为幸福农场西南150米的土路边。报案者郝某,是幸福农场退休职工。2月16日清晨出门拜年路过时发现两人尸体,遂报警。

唐晓东殁年25岁,身中八刀,其中致命伤在颈部,大动脉出血,妻子关姚殁年23岁,致命伤几乎与丈夫在同一位置。两人身上所带财物被洗劫一空,据关姚家人称,关姚脖子上的金项链、关姚和唐晓东手指上的结婚戒指都不见了踪影。警方在随后的勘察中也发现,唐晓东左手无名指关节折断,估计是歹徒强行解下戒指时所致。

杀害二人的工具为刃长约8至12厘米、刀身宽约2.5厘米、厚约0.2厘米的单刃刀,刀锋弧度大概在42°,怀疑为家用水果刀或厨刀。因为案发时在下雪,警方未能在现场找到有关嫌疑人的脚印或其他痕迹。

张丽娜和王萍的案子,案发时间是1999年2月20日,案发地点为长水路的长川油田武装部仓库,距离市区很远。报案者为武装部后勤管理员徐某,报案时间为两天后的2月22日。那天是徐某和张丽娜约定缴纳1999年上半年房租的日子,徐某一早前往仓库收租,发现张丽娜母女被害。

张丽娜殁年38岁,女儿王萍17岁。根据警方侦查,张丽娜衣着凌乱身中五刀,王萍下体赤裸,身中三刀,二人致命伤同在颈部。警方在现场提取到部分足迹样本,但受到当时的检测技术和样本质量限制,未能确定嫌疑人具体人数,初步估计为2~3人,身高在170至185厘米间。受害人室内被翻乱,原本准备交给徐某的1400元房租也不见踪影,怀疑被歹徒拿走。

涉案刀具的检验结果与第一起案件不同,刃长20厘米,刀宽4厘米,厚0.4厘米,单刃,刀锋弧度在70°左右,推测为砍刀等大型刀具。警方在母亲张丽娜的尸检报告中留了一笔记录:不排除遭遇性侵。

“不排除?”我问赵支队。他说“不排除”的意思是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毕竟当时毕德华一伙戴了避孕套,没留下精斑等痕迹。但她女儿肯定被强奸了,因为阴道口有撕裂伤。

我继续往下看,的确,王萍的尸检报告中只写着“生前有过性行为”,没有“疑似”二字。

第三起刘晓华的案子发生在1999年3月1日15时左右,受害人殁年22岁,兴源化工厂办公室秘书。案发地点为兴源化工厂东500米附近农田,报案者为附近村民刘某。报案时间是3月1日17时许,刘某和妻子外出归来,在农田边发现一具裸尸。刘晓华身中十七刀,右臂骨折,肋骨骨折,身上多处瘀青,下体撕裂,遇害时应该进行过激烈反抗。

此案中的凶器与第一起唐晓东案的相同。另据家属回忆,刘晓华脖子上的白金项链、左手腕佩戴的银手镯、右手腕佩戴的上海牌女表和随身的玫红色单肩包都被嫌疑人取走,包内大概有现金770元。

刘晓华的致命伤同在颈部,同时警方在刘晓华右手食指和中指的指缝中采集到一组非本人DNA数据。

“还有一组DNA?”我疑惑地望向赵支队。

“对,但也没啥用处,这组DNA之前从没有过记录,之后十几年也再没出现过。”赵干哲说。

第四起杜娟的案子发生在1999年3月7日凌晨2时许,受害人殁年24岁,系长川油田职工技校教师,案发地点为学校单身教师宿舍208房间。报案者为杜娟的同事,报案时间为3月7日下午1点。因为杜娟上午没去上班,同事前往杜娟住处探望,发现其遇害。

杜娟全身赤裸,身中三刀。其中胸部一刀、腹部两刀,后经司法鉴定,凶器刃长7厘米、宽1.5厘米、厚0.2厘米,弧度约为40°,双面开刃,怀疑为匕首或弹簧刀。但经过法医尸检,杜娟的实际死亡原因却是心脏病突发。

“心脏病?”我有些疑惑。

“是的,我们推测歹徒施暴时杜娟进行了反抗,但由于心脏病突发迅速失去了反抗能力。事后我们查了杜娟的病历,她家有心脏病史,杜娟父亲1993年就死于心脏病突发,所以这起案子里她不能算是被歹徒直接杀害的。”赵支队说。

杜娟案的卷宗明显比前三起案子的卷宗厚一些,勘察和检验记录之后还有侦查痕迹。而先前三起案子在勘察和尸检之后便结束了。我继续往后翻,竟然看到后面还有两张图片。

第一张是视频截图,从斜上方拍摄。拍摄地点标注为单身教师宿舍西侧楼梯拐角处,时间是凌晨2时37分。图中是一名男子,上身穿灰色夹克,背后印有白色“Sports”字样,下身穿黑色裤子、白色运动鞋,短发。图像较为清晰,但没有男子的正面影像。第二张图片很模糊,细看之下应该是把一张照片放大后取出的一部分影像。图像上有三个人影走在路上,其中两个高些,一个矮些。

“这图片是咋回事?”我拿起照片问赵支队。他朝我手里看了一眼,说是杜娟案现场监控拍的,校内有监控摄像头,拍下了第一张照片里的可疑男子,学校说并不是他们的学生。第二张照片是3月7日早上7点多拍的,拍摄者是职校一名学生的家长。原版照片是那位家长在校门口给女儿拍的纪念照。

“第四起案件发生后我们四处张贴协查通告,这位家长无意中发现给女儿拍的纪念照边上有三个人的影像,便把照片给了我们。我们做了一定处理,只留下了那三个人的影像,但是整个片子的质量很差,后期做辨认时基本用不上。”赵干哲说。

“女孩照相是在早上7点,杜娟案发生在凌晨2点,歹徒作案后不可能在现场停留5个小时等天亮再离开,所以你这张照片似乎根本没啥用处吧?”我质疑道。

赵干哲点点头,说照片是当年辛吉然留下的,不知他当时咋想的。可能确实没线索了,有什么就查什么吧。“但你仔细看看,我觉得第二张照片里左边那个男的,穿的衣服似乎跟第一张照片里的那个人有点像。”他又说。

我瞪大眼睛仔细对比,看了半天,感觉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第二张照片里左边男子同样穿一条黑色裤子,衣服背后似乎也印有什么字样,只是距离太远看不清楚。而且男子的鞋是白色的,在照片中比较显眼。

“这个男的有没有可能是技校学生?”我问赵支队。

“刚不是已经说了,技校那边已经辨认过,说不是本校学生。”他说。

卷宗资料看完了,案情经过跟之前刘广文讲的大差不差。唯一多出来的只是刘晓华案中一份DNA样本,但赵支队也说了,基本没用上。

“看完了?”赵干哲问我。

“嗯。”我点点头。

“还坚持之前的观点不?”他接着问。

我一时不好回答。案子这种东西,听别人说案情和亲自去看卷宗是两种感觉。刘广文给我描述这五起案子时,我的确感觉没有串并案的必要,但自己看时又感觉那些所谓的细节似乎也并不关键,或许是我自己想多了。

“别着急,给你十分钟理顺一下思路。”赵干哲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包烟,自己叼在嘴里一根,把另一根甩给了我。又从桌上纸巾盒里胡乱抽了几张卫生纸,着急忙慌地往办公室外跑去。

“中午吃坏肚子啦,我去趟卫生间,你慢慢想。”他的声音消失在楼道里。

赵干哲是个可爱的胖家伙,明明是已经年过半百的刑侦支队一把手,有时却像个小孩子。

他走后,我使劲思考刚才在卷宗里看到的信息,试图尽快在十分钟内梳理出一点头绪。不期待真有什么重大发现,但至少能说出点不被赵支队骂的东西。

但是说什么呢?

十分钟过了,赵干哲一脸痛苦地回到办公室。坐下,拿起水杯“咚咚”灌了两口。

“唉,这人哪,就不能太胖,不然上个厕所都费劲。”他又从纸巾盒里抽出两张面巾纸擦了擦脸上的汗珠。或许真是因为太胖,他去趟厕所都能满头大汗。

“咋样?还坚持你的观点不?”赵干哲问我。

“嗯,坚持吧……”

“别‘坚持吧’,坚持就坚持,不坚持就不坚持,咋还有‘吧’呢?”

“嗯,坚持……”

“理由?”赵干哲的问题很干脆。

“感觉……感觉有一起案子有点怪……”我支支吾吾地说。

“哪一起?”他追问。

“就是技校老师杜娟的那起。”我确实感觉那起案子有些怪,其他案子都发生在偏远地区,只有这起发生在市区学校的教工宿舍里。而且杜娟并非死于刀伤,而是心脏病发作。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细节,我感觉不对劲,但究竟哪里不对劲一时还说不出来。

赵干哲点了点头,脸上竟露出了些许赞许。

“是吧,你个门外汉都觉得怪,那就是真的怪!”他做了一个投篮的姿势,想把刚擦完汗的纸团丢进门口的垃圾篓里,不过技术太差,纸团实际着陆点偏了很远。“刚才你要是说‘不坚持了’,咱这‘专班’也就开幕即是结束了。”他接着说。

“您也觉得奇怪?”我一边反问一边帮他捡起纸团扔进垃圾篓。

“可不是吗。”

“哪里怪、怎么个怪法,你试着说详细吧,不要怕说错。”或许是刚才的观点说到了他心坎上,此刻的赵干哲变身成中学时代的老师,一副循循善诱的样子。

既然这样,我也不顾忌什么了。

“第一个疑点,在杀人手法上。”我说,前三起案子嫌疑人持利刃直接划开受害者颈动脉,明显是奔着杀人去的,至于之后几刀,大概是担心受害人没有立即死亡而补刀。但杜娟案的三处刀伤都在受害者胸腹部,这一情况与前三起案件不同,却与第五起陈春丽案一致。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什么,伸手拿过陈春丽案的卷宗翻找,不多会儿便翻到了我要找的地方。

“对了,两起案件中出现的凶器也基本一致,都是刃长7厘米、宽1.5厘米、厚0.2厘米、弧度约为40°、双面开刃的弹簧刀。”我说。

“第二个疑点在案发地点上,第一、二、三、五起案件发生在没什么人的僻静处,但杜娟案却发生在校园教师公寓室内。按照一般经验,发生在荒郊野外的性侵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抱有‘守株待兔’的主观态度,而发生在室内的类似案件则一般是提前谋划并踩点的。”

“第三个疑点在于对受害人财产的处置。除杜娟案外,其余四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有侵财的动作,但杜娟案中我没有看到有关财物被盗的内容,似乎歹徒只是奔着强暴杜娟而来。”

把想说的说完后我便坐在那里,默默地抽起赵支队刚才丢给我的那支烟,紧张地等待他的点评。

“不错,上班两年不到,能想到这一步说明人很聪明,而且有侦查天赋。”半晌,赵支队说。

“其实我一直是不赞同把这五起案子串并的。”他说。尤其是第四起杜娟案发生后,赵干哲认为此案与前三起案件的情况有差异,因此建议单独立案侦查,但该提议被专班组长辛吉然否定。辛吉然认为四起案件肯定为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具备串并案条件。

“他的业务水平没的说,我以前一直听他的,但就是在‘2·15’的案子上,我觉得他糊涂了。如果按我的想法,前三起案子可以串并,但第四起案子仍需推敲。老辛不同意,非要串并案。”赵干哲接着说。当时辛吉然是专班组长,他和现在桥东分局的王正操是副组长。辛吉然要求串并案,王正操同意,他不同意,组员大多支持辛吉然。最后少数服从多数,还是串到一起侦办了。

“当时只有刘广文站我的队。这次之所以单独调你过来,也是因为刘广文跟我说了你的看法。我觉得咱俩思路一致。查案子嘛,思路很关键,不然从一开始就走错,后面只能越走越错。唉,本来想叫刘广文一起的,但这家伙懒得要命……”赵干哲说。

赵干哲说,当年如果不是紧接着又发了第五起案子,他一定会坚持反对串并案的,因为杜娟的案子与前三起差别太大了。

“不说别的了,杀人手段都不一样。前三起抹脖子,第四起捅肚子。杀人不是件容易事,想想杀猪你就明白,不是随手一刀就行,更何况对方是人,所以杀人惯犯一般会采取同一种手段作案。前三起都是一刀抹了脖子,没理由突然改成捅肚子,杜娟又不是没脖子……”

赵干哲的解释没毛病,但不知为何我却突然想笑。可能是他说了那句“杜娟又不是没脖子”后下意识地伸了伸自己的脖子,而赵干哲是真胖到没脖子。

“为什么第五起陈春丽的案子让您改变了主意?”我问赵干哲。

“因为这起案子里歹徒同样用了捅肚子而非抹脖子的杀人手段,而且你看,除了杀人手段外,其他各项也基本符合前三起案件的特征。比如凶手是三人,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第二起案子里的足迹数量(2~3人)。案发时间在夜间,地点比较偏僻,也都对得上号,所以当时我又感觉可能只是杀人方式选择上的问题,并不关乎案件差别。”赵干哲说。

“当然,陈春丽这起也有一些跟前面不一样的地方。”他补充道,“比如侵财特征,陈春丽的钱是一开始就交给三名歹徒的,而且陈春丽报警后,我们去她的遇害地,发现她有些财物并未被歹徒拿走,比如金项链。”

我点点头,这点我没有想到。

“另外,你看一下女受害者的年龄。”赵支队说,“关姚23岁,王萍17岁,刘晓华22岁,杜娟24岁,陈春丽44岁,你不觉得陈春丽的年龄大了些吗?”

我说第二起案子里的受害者张丽娜不是也38岁了,赵支队说所以那起案子里也是“不排除性侵”的观点,并不能确定张丽娜同样遭遇了强奸。

“那您现在的观点是?”我问。

赵干哲却沉默了,像是在努力思考什么。

“有种局长讲话的感觉,你能理解不?”

我不理解。

“就是平常开大会,前面各支大队主官讲完了,局长要把所有人的意见总结一下……唉……不理解算了,等你当了局长就理解了。”估计赵干哲把自己都解释蒙了。 WRPjJ7b/zUJ8clnfFwXPSOaSrMNFN4KyCzHCcaKOJlOkfI8ZooenAUyDWgogC6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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