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一般情况来说,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群体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对于个人财富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同时,国家因公共利益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中产阶级的数量也日益增加,法律对于个人财富的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就曾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一条相较《物权法》新增加了“平等”一词,更加体现了国家在法律层面对个人财富的大力保护!
在谈论法律如何保护个人财富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我们的个人财富都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对于个人财富的范围这样定义:私人对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那么,从这条法律条令来看,我们的个人财产范围包括:
第一,合法收入,指的是我们通过从事各种劳动所获得的货币收入、有价物。这其中又包括:1.工资。工资是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最直接的报酬,有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费、车补、房补、餐补、交通补贴等,都涵盖在这里面。2.从事智力创造、提供劳务所获得的物质权利。包括稿费、专利转让费、演出费、咨询费、培训费、演讲费等。比如大家现在读的这本书,我所获得的稿费就属于这条。3.通过债权、股权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这是很多企业家所拥有的,比如马斯克是世界富豪,他的一大部分财产就来源于股权。4.出租所得。像大城市的“包租婆”出租大楼、房子,再土豪点的出租土地使用权,还有出租机器设备、车、船等所获得的收益。5.转让所得。大楼、房子、土地等除了出租外,还可以通过转让获得收益。6.中奖。包括得奖、中奖、中彩票以及其他任何偶然所得的收入,一夜暴富的彩票中奖就属于这一条了。7.做生意获得的收入或从事土地承包等,为个体经营的收入,纳入这一条。
第二,房屋。房屋既包括我们在城市里买的房子,也包括在农村宅基地上依法盖的房子,还包括商铺、厂房等建筑物。说实话,我在了解这条法律之前,一直以为老家盖的房子没什么用,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已经是“有房之人”了。关于房屋,还有一条限制,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民法的规定,房屋指的仅是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不包括建筑物下的土地。
第三,生活用品。这其实就是指我们家里的贵重物品,如汽车、电脑、冰箱、手机等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
第四,生产工具、原材料。生产工具,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在生产时所使用的器具。在一些工厂中,可能包括机器设备、操作器械等。原材料则是生产时所使用的基础物质材料,包括钢铁、煤矿、石油等。这两个为什么放在一起呢?因为它们都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是社会进行生产的必要物品。
当然,这只是法律里列举出来的,后面没有写出来的“等”中,还包括其他各种各样的不动产和动产,既有艺术收藏品、书法作品、家禽、牲畜,也有合法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以及以上所有个人财产的继承权,都属于私人财产,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我在这里还想再补充一下,私人所有权是我们身为公民依法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所享有的拥有、使用、获得收入和进行处置的权利。而“私人”的界限定义,它不仅包括我们国家的公民,按照法律,只要是在我们国家通过合法手段获得财富的人,都属于这个范围。
总的来说,对个人财富的保护,其实是为了鼓励人们不断进行生产和创造,不断推进国家和社会进步。只有当我们的劳动成果得到合法保护时,我们才能全心全力地投入每天的工作,比如开店做生意,比如写一本书,比如每天不辞劳苦地加班工作。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心中的一束光,那束光可以说是钱,也可以说是钱所提供的美好生活,更可以说是守护我们财富的法律。
我们的私人财产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个人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分类也是根据我们不同人生阶段的财富状态来划分的。
所谓个人财产,前面已经解释了很多,简单来说就是我们通过劳动或者其他方式所获得的报酬。而家庭共同财产则更为复杂,还有更详细的划分,在这里我们毕竟不是专业的法律书籍,简单将家庭共同财产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说,是夫妻双方在婚后所获得的报酬,原则上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有财产。不过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还有一些特殊规定,这些我们就不赘述了。除夫妻共同财产外,家庭共同财产可能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比如我们看韩剧经常会看到很多财阀家族,对于他们来说,亲属之间的共同财产更重要。与之对应,对我们普通人来说,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就差不多了。
为什么要将私人财产这样再进行划分呢?那是因为在我们传统的文化环境中,这两个往往是纠缠在一起的。虽然现代社会已经是一个平等、自由、独立的氛围,但传统的“家族”观念并没有消解,真正的个人主义并没有建立,我觉得在未来也不会建立,因为这是属于我们华夏民族特有的文化。也因此,当两者的财富混合在一起时,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虽然我们有句老话叫“亲兄弟明算账”,但在真正的生活中,大部分人不管是对于兄弟姐妹还是对于夫妻,都是以人情为先,反而忽略了对我们个人财产的保护。
我身边就有一个朋友。她是非常努力也非常聪明的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开公司,自己在深圳买了房,还给弟弟在家乡一个三线城市买了房,让弟弟和母亲一起住。母亲一个人年纪大了,她不经常回去,这套房子就当作是自己的孝心。当时买那套房的时候,朋友听从我们的建议本来要写自己的名字,但弟弟就觉得这样见外了,两个人闹得不愉快了,母亲也不高兴。为了哄母亲高兴,我朋友就把名字写成了弟弟的,想着好歹姐弟一场,送就送了。谁知道没过多久我朋友的公司出了点事情,资金周转不过来,就想着把送给弟弟那套房子卖了,等之后资金周转过来再换个大的——她弟弟刚好有了孩子,需要的空间更大了。但这个弟弟说什么都不肯,又恰逢她母亲去世,弟弟索性翻脸不认人,两个人至今都不来往。
这个故事用不同的角度看,能看到不同的东西。从法律角度来看,就是没有合理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
对于私人财产来说,我们前面讲的都是个人财产,接下来讲夫妻财产部分的一些知识,这些对于我们来说也是最实用、最常用的。
前几天有个客户问我,结婚八年,是不是婚前个人财产就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我十分的吃惊,这都是1993年的规定了,早已经被废除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听来的。但我想,对夫妻共同财产有这样想法和误会的人,他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个。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普及度最高的是签订婚前协议。俗话说,人心隔肚皮。爱情这种东西,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今天共枕的身边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如果是真爱,我想一纸书面协议也不会影响你们爱情的纯粹;如果因利而结合,那书面协议岂不是更关键?
首先,婚前协议能够避免夫妻感情破裂时,对于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资产的分配矛盾,尤其是针对家庭关系复杂的,比如再婚、涉外的家庭,通过白纸黑字的方式明确个人财产、债务等的划分,其实更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毕竟,钱都说明白了,还有什么事情说不明白呢?
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这一代年轻人其实看得更明白。我身边很多95后的年轻人,在结婚时,会主动找律师咨询相关议题。在他们看来,签订婚前协议也好,或者用其他法律方式也罢,都是为了在婚姻中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不代表自己不够爱这个人或者其他。钱买不了幸福,但没有钱,更难幸福。同样的道理,法律保障的婚姻不一定幸福,但没有保障的婚姻更容易不幸福。保护好我们的私有财产,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我们要学会去灵活应用。
我国伟大的“导弹之父”钱学森曾说:“手上没剑和有剑不用,是两码事。”这句话非常适合作为本节的结束语。是的,法律就是我们手中的剑,我们可以不用,但我们必须知道自己手中这把剑怎么用。有时候,剑最大的作用,是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