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三,随父官琼崖,通邻指挥 [1] 二女,潜携渡海。女父追急,明三计穷 [2] ,推二女死于水。后十年,明三患腰疾,迎孙医治之,小愈。是夕,孙梦二女曳孙入水,曰:“妾本琼 [3] 人,来与张索命,汝何阻吾报乎?”孙惊觉,以语明三。明三拊膺 [4] 叹曰:“孽至矣,吾其殆乎!”逾月死。
【注释】
[1] 指挥:指挥使,官名,明朝的军职。为卫(卫所制度)最高军事长官,秩正三品。下辖指挥同知二人(副长官,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等属员。
[2] 计穷:再无办法可想。
[3] 琼:海南岛。
[4] 拊膺:捶胸,表示哀痛或悲愤。
【译文】
张明三跟随做官的父亲去海南岛,和邻居指挥家的两个女儿私通,偷偷带着两个少女私奔渡海。指挥知道了急着追来,张明三再无办法可想,将两个少女推下大海淹死了。十年后,张明三生病腰疼,请孙医生治疗,病情略有好转。当天夜里,孙医生梦见两个女人拉他下水,对他说:“我们是海南岛人,来向张明三讨命,你为什么阻止我们报仇?”孙医生惊醒,把梦中之事告诉张明三,张明三捶胸说:“冤家到了,我完了。”一个月后,张明三就死了。
【解说】
一淫欠两命,身死何能还债?杀人偿命,躲得了阳间国法,躲不了阴间索命。死了后,难道就能债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