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间,四明 [1] 符秀才死后托梦于子云:“生前犯淫律,明日托生,作南城谢五郎家狗矣。亟行善事,为我忏悔。”言讫,一鬼牵其项,一卒以白皮蒙其首,悲啼踯躅 [2] 而去,子惊醒。明日谢氏果生狗,身细白,易之归家,为广作善事。五、六年后,狗遂不食而死。又月余,家之小鬟 [3] ,忽踞座大言,如秀才状,召家人谓曰:“我实未尝犯淫,因十八岁,行过嫂房,嫂方洗妆,指环堕地,令我拾取,我因此动情。后又时时从我笑语,几至破义。嫂竟病死,我觉神思愦乱 [4] ,次年亦死。死后,有鬼缚至一官府庭下,两手据地,已成狗形。今因汝行善有功,得忏前孽,将往山东赵医士家为第五子,到家一别。”言毕,小鬟蹶地而醒。
【注释】
[1] 四明:山名,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亦是宁波的别称。
[2] 踯(zhí)躅(zhú):徘徊不进貌。
[3] 鬟:古代妇女的环形发髻,代指婢女。
[4] 愦乱:混乱,昏乱。
【译文】
明朝正德年间,宁波有个符秀才死后托梦给儿子说:“我生前犯下了淫律,明日托生,作南城谢五郎家的狗了。你快些做善事,为我忏悔。”说完,见一鬼牵着他父亲的头颈,一鬼用白皮蒙住他父亲的头,悲悲啼啼、踉踉跄跄地走了。儿子于是惊醒。第二天,谢家的狗果然生崽,全身是细细的白毛,符秀才之子便将此狗买回家,为这条狗广做善事。五六年后,这条狗不吃东西而死去。过了一个多月,家中的小丫鬟,忽然像符秀才生前那样坐在堂中召集家中人大声说:“我其实并未做淫乱实事,十八岁那年路过嫂嫂的房间,嫂嫂正梳洗打扮,戒指落在地上,叫我为她拾起来,我因此动了情欲。后来嫂嫂又经常与我说笑,差点儿坏了名分。嫂嫂后来因此病死,我也感到神思不定,第二年也死去。我死后,有一鬼将我捆至一官府的堂下,两只手趴在地上,我已变成狗的形状。现在因你行善有功,我因此得以忏悔前世罪孽,现在将投胎到山东赵医士家为第五子,特回家一别!”说完,小丫鬟倒在地上渐渐清醒过来。
【解说】
灵魂附在别人身上,说出自己曾经“盗嫂”的往事,所谓“盗嫂”也并非真的与嫂子私通了,而是属于意淫的一种行为,或者美其名为现今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无论是哪种说法,都是属于《太上感应篇》所说“见他色美,起心私之”,已经有罪了。如果是真的“盗嫂”,就是晚辈对长辈,已经属于乱伦了,其罪就更大了。符秀才十八岁为嫂子捡戒指动念,到后来两人说笑之间而意淫,虽然没有实际的行动,但已经情同禽兽,所以惩罚就是变狗。狗是不知道羞耻的,它们在任何场合都可以交合,这就是报应。可符秀才终究还有一点廉耻之心,他希望忏悔,希望儿子广做善事回向他,所以托梦给了儿子,最后虽然投生为狗,也被儿子买去,并且自己提前饿死,然后附身到家里小丫鬟身上,说了自己“盗嫂”的经历,也算是反面教材,为扭转家风也算是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