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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生堂兄

明玉山邑庠生 [1] 王某,乘母凶 [2] 纳妇,约以七尽 [3] 成礼。生寝柩旁,妇宿于房。夜闻叩门声,婢以郎至禀,妇放入,遂同寝。五鼓 [4] 遁去,曰:“恐外人知,罪吾不孝也。”越数日,问及嫁资。妇曰:“准衣银八十两,及金簪珥 [5] ,皆在小箱内。”五鼓遂携箱而去,不复来。迨七尽,生置酒成婚,相与告语,妇方知为贼所骗,顿足痛哭,誓不复生,归告父母,遂缢死。会葬 [6] ,生引棺至墓,忽雷电交作,摄 [7] 一人跪棺前,则生之堂兄也,手捧金珥及银,跪而击死,尸随破烂,一邑皆惊。此正德九年事也。

【注释】

[1] 邑庠生:庠序即学校,明清时期叫州县学为“邑庠”,所以秀才也叫“邑庠生”,或叫“茂才”

[2] 母凶:母亲去世的时候。

[3] 七尽:即七期满,就是四十九天期满。以七天为单位,直到七七四十九天,就是父母的丧期。

[4] 五鼓:五更,天将亮的时候。

[5] 金簪珥:金子做的发簪和耳饰。古代多为高贵妇女的首饰。

[6] 会葬:参加葬礼。

[7] 摄:捉拿,拘捕。

【译文】

明朝玉山书生王某,在母亲丧期结婚,约定七期满后同房。王某夜里睡在母亲棺材旁,新娘睡在房中。黑夜听到叩门声,婢女说新郎来了,新娘就放入同睡。五更时,那人就偷偷离开,说:“恐外人知道,说我不孝。”过了几夜,问及新娘嫁妆。新娘说:“准备添衣的现金八十两,还有其他金银首饰都放在小箱子里了。”来人五更就拿了箱子一去不复返。到七七满后,王生办酒成婚。在谈话中,新娘才知道前些日子黑夜来的不是丈夫,被贼人骗了,顿足痛哭,痛不欲生,回去告诉父母亲后,就上吊自杀了。在新娘下葬的那天,王生送棺到墓地,突然雷电交作,有人被抓住跪在棺前,原来是王生的堂兄,手捧金银首饰,被雷电当场击死了。尸首破碎,一城人都震惊。这是正德九年的事。

【解说】

同为一祖所生,不仅偷堂弟的妻子,还偷新娘的嫁妆,如此淫贼,世所罕见。真相未知之前,新娘哪知不是自己的丈夫;等到知道不是丈夫,又哪有脸面再见世人?这样就等于要了一人的命,既淫又杀,罪该万死。所以,被雷击得粉碎,血肉模糊,又何足惜哉! dvhkUsvlMX5TOi+CqJqW44bl2PgKvHBNLGP+iBGL75cT2hhB/aqhroSjGtfJc3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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