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鬼神而远之。
——孔子
鬼魅魂魄之事,你信不信?
楼梯上的嘎吱怪响,房间里的阴冷寒气,奇异的气味,窗玻璃上忽闪的亮光。古宅,用墙封住的翼楼,飘忽的雾,残垣破堞,深重的黑暗,沉寂的荒凉,空墓和烂在里面的裹尸布,绵软得经不起触碰的湿床。突然出现的某种存在。
人类痴迷于自身的鬼魅。
这种痴迷有别于任何一种对神的信仰。鬼的历史里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演变:相当多的人不信有神,但依然相信有鬼。
现代以前,大多数人确实信神,在当时的大背景里,承认各种超自然体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当时的世界里,既有可见的,又有不可见的。
随着世界日益世俗化,对超自然现象的信仰本该越来越实惠才对,比方说:不用再给精灵和仙女献祭了。
我们去过月球。我们身边随处都有人工智能操作系统,谷歌助手、全屋智能系统都算,我们越来越像是活在系统内部了。然而,各类鬼节仍在世界各地兴盛不休。
在美国,大街小巷和每个社区都被“不给糖就捣蛋”的孩子们占领了,人们用咧嘴笑的南瓜、发光的骷髅头装饰家园,在门上垂挂办丧事用的黑布,在栏杆上挂上白色的蜘蛛网。小孩子们聚在街头,要么套上割出两只眼睛洞的自家床单,要么穿上网购来的花哨服饰,组成食尸鬼和魔鬼、骷髅和灵界先祖们的小联盟。
对英国人来说,万圣节是一种古老传统。可以追溯到前基督教时代凯尔特人的火把节,在每年十一月初、真正的寒冬来临前进行,一度被称为“夏末节”“萨温节”。
基督教会将这个节日并入11月1日的万圣日(All Saints’Day)和10月31日的万灵夜(All Hallows’Eve)。自古至今,鬼怪总是比圣灵更有趣。
我们仍能在南瓜灯和雕刻出来的怪诞造型里看到古老的元素:火。在这样的夜晚,亡灵可能重返人间。
在墨西哥乃至整个中美洲和南美洲,亡灵节是很盛大的节日,11月1日和2日都用来欢庆。铭记逝者亡灵,奉献敬意。
家人们会在餐桌边为最近辞世的亲人摆好座位。不管在城里还是乡村,都会举行游街活动,将送葬仪式和狂欢节合而为一。
用骷髅服和骷髅头、寿衣和殡仪员制服、葬礼暗黑系食物巧妙装扮起来,或是扮成抬棺人,既表达欢迎,又暗示辟邪。约定俗成的仪式能确保亡灵在短暂的时限里返回人间。阴阳两隔,那扇门但凡开了,就必须再关上。
在中国,纪念亡灵的节日不止一个。四月有清明,也就是去扫墓的日子,全家人会在祖先墓前焚烧纸钱,通告一下过去十二个月里发生的大事小事。再过一季,到了农历七月中旬就是一年一度的鬼节——这时的祭拜仪式更隆重,也更持久,以至于整个农历七月被称为鬼月。
这些传统源远流长。早在公元840年就有位日本人记载过中国的鬼节。
中国的鬼不一而足,可分为几大类,譬如:魅鬼、魇鬼。还能活灵活现地再加细分,譬如:饿鬼是一些小鬼的统称,可细分为炬口鬼、臭毛鬼等九种,有了这些形象的名号就不难想象它们的恶形恶状是多么招人厌恶。
在中国,亲善的好鬼很少,但中国的鬼与世界各地、从古至今的鬼的共同之处并不在于其恐怖,而是它们都需要生者的介入。鬼魂重返阳间都是有原因的。
原因可能是尸骨需要妥善安葬,以求亡灵安息。也可能要传递某个紧迫的消息。也可能意味着复仇——哈姆雷特的父王的亡灵在狂风中的城垛徐徐踱步,就是要等到儿子面授此意。
在德国、冰岛和斯堪的纳维亚的民间故事里,鬼魂以战魂的形象出现,为了守护宝藏或夺回它们认定的土地,和凡人联手作战,或是与人对战。在更古老的条顿人信仰和泛神论宗教中,鬼魂可以在所有地方“生活”,包括埋葬它们的坟墓。
鬼魂一心一意只爱旧日居所,鬼影显形在各处农庄和宫殿,人们还常看到它们在森林里捕猎。至高无上的北欧大神奥丁被称为德劳加德罗特(Drauga Drott),意为“亡灵之王”,因为他能集结亡灵大军。《指环王》中的刚铎国王阿拉贡就用到了这一技能,特别好使。这也是僵尸电影和视频游戏里的标配选项之一。
逝去的永不消亡。
人会死。但死了之后呢?
宗教可以被视作人类的第一次颠覆性的创举——被颠覆的是死亡。
宗教给出的承诺是: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有些人会得到至福,还有些人会得到正义。我们总会再见面的。
重逢可能比你预想的更快——不是因为留在人间的活人死得太快,而是因为辞世之人会回来拜访。但这些幽灵是从哪儿来的呢?让义人安居的天堂,还是专供恶人受罪的地狱?无论是黑是白,无论天堂地狱,那些场景都没有为最能折磨人类想象力的东西——怀疑——预留足够的空间。
你真的是我的亡妻吗,还是伪装的恶魔?
天主教会历来不缺好点子。是的,有天堂,有地狱,各有各的住客,但,假如我们把地界再扩大一点呢?
只需“炼狱”和“灵薄狱”这两个相近,但不尽然相同的概念,就能达成这种机巧的扩展。
但丁在1320年的《神曲》中将“灵薄狱(Limbo)”定位在地狱第一层。(Limbus在拉丁语中意为“边缘”,顾名思义,灵薄狱刚好在地狱边界之外,就像一些公寓本身很雅致,但有点太靠近禁区了——那部分的城区堆满焚毁的汽车,住满了人吃人的居民。)
宽敞,高雅,肃穆,灵薄狱是那些永远上不了天堂,但也永不会遭受地狱折磨的人的归宿。
德行高尚的异教徒、一些伊斯兰学者都住在灵薄狱。他们的邻居都是未受洗礼的人,尤其是婴儿和孩童,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将永享保育待遇。
宅心仁厚的犹太人会在城堡和院落里享有自己的专区,虽然但丁着手写长诗时,已有一些犹太人升入天堂了。这次搬家要归功于“地狱劫”——基督被钉上十字架之后、复活之前曾降在冥界——这是背负使命的一劫,旨在让基督把一些信众从地狱中拯救出来。
既然基督可以下去,我们就不难想象别人可以上来……
《圣经》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灵薄狱,但这个设定实在太好用了,难以舍弃,直到2007年才被官宣废止。据教皇法令所言,住在灵薄狱的孩儿们都要移居天堂,重新安置,我不能确定被疏散的其他狱民何去何从。天主教会向来财大气粗。我猜想,房东总是有权把你赶出去的。
然而,炼狱始终是令人向往的目的地,并尽可能提供了各种死者所需的空间——虽然从技术上讲,炼狱并不是个“地方”,确切地说是个“过程”。一个净化的过程,灵魂会受苦,但痛苦或可减轻,只要你有足够多的亲朋好友,他们还有闲钱提供地面援助。
经历了一系列不幸事件(又名:罪恶)、最终进入炼狱的灵魂可以通过(付费)弥撒或向教会(大量)捐款来缩短自己的入狱期限。与此同时,这些灵魂——请把它们想象成暂时的、等待认领的失物——可能拜访旧友或宿敌,也可能到处溜达,把猫惹毛,把狗逼疯,自己凄凄惨惨,一如孤魂野鬼素来的那副鬼样。但它们不是伪装的恶魔。它们就是你已故的亲眷。唉!
宗教改革(第一声哨响在1517年,更多资料请自行搜索“马丁·路德”)之后,对那些和新教扯不开关系的鬼魂而言,局面发生了重大转折,因为新教极其煞风景地宣称——人死后要么领受至福,要么永世受苦,除了天堂地狱,死后别无去处;被拯救的灵魂永远不能离开天堂,被诅咒的灵魂无法离开地狱。也就是说,任何以你的亡妻形象出现的家伙都是伪装的恶魔,必须是。
从十七世纪晚期开始,拜访普通人的普通鬼遭受了第二次重创,至少在西欧是这样的:当时的科学思想(启蒙运动)开始将理性和怀疑论置于信仰或传统之上,特别看重能反复确证结果的实验。因此,亡妻连夜登门探望你算不上能反复验证的结果,也不能证明任何有关鬼魂的结论。所谓的显灵,显现的并非恶魔,而是幻觉,发烧、毒疹、铅中毒、霉面包、酗酒或一顿糟糕的晚餐都会引发这种幻觉。
在查尔斯·狄更斯1843年的小说《圣诞颂歌》中,斯克鲁奇试图用一句话来驱散已故的合伙人雅各布·马利的鬼影:“你的阴气还没铜臭味重呢。”
但是,纵有新教神学、科学唯物主义以及直白的事实——没有任何经验证据表明有谁死而复生,鬼魂却从未被逐出它们永久有效的祖传家园:我们的想象。
是的,祖宅,霍拉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在十八世纪唤起新一轮全民追鬼热潮时,设想的就是一座恐怖、华丽的祖屋。
1764年,沃波尔的小说《奥托兰多城堡》( The Castle of Otranto )一出版就卖疯了。鬼魂带着全套行头——这次还叠穿了许多盔甲——丁零当啷地卷土重来。
闹鬼的老宅、中世纪古堡、废弃的修道院、阴森的树林、令人窒息的修女院、血迹斑斑的现场、厄运当头的恋人、黑漆漆的十字路口、绞刑架、坟墓、长剑和头盔、令人毛骨悚然的骸骨(请自行搜索“天主教圣物”)、绘有某位逝者的肖像画——油彩和亮漆从画框里神秘消失,渗入古堡深处;诸如此类,静候万众读者魂飞魄散。
新哥特,堪称中世纪幽灵的荣光复兴,带来了其专属的 气候 :风暴、浓雾、雨。还有其特有的、令人神经抽搐的 气氛 :体感潮湿、歇斯底里爆发、精神极度恐惧。
灵异现象此起彼伏——门砰地关上,碟子被砸碎,盔甲被砸烂。还有秘密——深埋在家族内部的惊天秘密,外人不知的恐怖事件——从地牢和地下室里渐渐浮出,暴露于天光之下。幽灵们再次出动。
“哥特”是个术语,本来特指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修道院、城堡、尖塔、雉堞,都是这类故事里的常见设定——这类故事总是设定在过去。幽灵偏爱旧日往昔。也就是它们活着的时候。
追看超自然故事的新浪潮始于不列颠,但很快就蔓延开去。在德国,这类故事被称作“惊悚哥特小说(Schauerroman)”,也正是在德国,早期机器时代的元素开始融入这种小说类型。
德国作家E. T. A. 霍夫曼(E. T. A. Hoffmann)对自动装置非常着迷,也不可避免地迷上了看似有生命的自动装置,模糊了生物与机械之间的界限。他写的恐怖故事《睡魔》( The Sandman ,1817)取材于民间传说里的睡魔,这种妖怪会把沙子撒进不肯睡觉的孩子的眼睛里。霍夫曼的小说里,女主人公叫奥琳皮雅,是个靠发条运转的装置,但某些身体器官(眼睛)是真的,这个小说抛出的问题令人忐忑:何为真,何为非真?非自然生成的东西也能有生命吗?玛丽·雪莱(Mary Shelley)在1818年的小说《弗兰肯斯坦》( Frankenstein )中用石破天惊的创意彻底扭转了这种可怖奇想的走向。
广大读者欲罢不能,看不够。哥特鬼故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飙升为大西洋两岸的必读书目。
1820年,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出版了《沉睡谷的传说》( The Legend of Sleepy Hollow ),故事设定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的沉睡谷:一个以鬼灵显形事件闻名,由荷兰移民定居而成的小镇。这部作品浓缩了美国哥特小说的诸多标志性主题,尤其是暗涌在这片土地下的血迹斑斑的殖民统治历史得以一系列灵异故事的样貌重返世人的视野。
最讨巧的哥特鬼故事写法就是将一个诡异的故事设定在过去的某个时间点或地点上。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念念不忘的是早期清教徒定居者的故事。他曾试图改名,以求抹杀自己的过去——他的曾曾祖父约翰·霍桑曾在臭名昭著的塞勒姆女巫审判中担任地方法官,当时有两百多人受到指控,二十人被处死。
纳撒尼尔·霍桑把拓荒者特有的精神创伤和愧疚不安融入了他的小说,让一些迥然不同的鬼为此死不瞑目。于是,老鬼魂遇到了新问题——这类闹鬼事件属于外部状况,还是由心而发的内部状况?
在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的想象中,来自外部和内部的恶毒都是超自然现象的关键所在。遭受无法控制的恐怖势力袭击的人类并不是完全无辜的;人类的心神就是一扇敞开的大门。
再后来,这类令人烦恼的问题,以及吓人的结论,都会在雪莉·杰克逊(Shirley Jackson)和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的作品中反复出现。
金的代表作《闪灵》首版于1977年,他在2001年版的序言中写到他在电影《闪灵》拍摄前与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的一段对话:是什么驱使杰克·托伦斯步步深陷,最终陷入极致的恐怖?是他自己内心的恶魔?还是全景大饭店里的幽灵住客?金的说法是:“我一直相信全景大饭店里有恶鬼,把杰克逼上了悬崖。”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短篇小说《拧紧的螺丝》( The Turn of the Screw )就是基于这种闹鬼和被鬼闹之间的互动共谋。詹姆斯的小说发表于1898年,但设定的故事发生在过去:1840年。
人类的想象力备受折磨,而这样的想象力会引发什么后果,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才是詹姆斯的笔力所在。彼得·昆特和杰瑟尔小姐的鬼魂的可怕之处在于我们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存在,也不知道新来的家庭教师是不是被那个年幼的男孩迈尔斯彻底诱导了——或许用“诱惑”这个词更恰当——以至于她自己也陷入了致命的“迷惑”。
布莱庄园在英国的埃塞克斯郡,而非美国,但詹姆斯的故事发挥了“地点本身即角色”的优势,让这座庄园及其庭院沉浸在令人难受的氛围里。布莱庄园有高耸的、空茫的,似乎总在凝望的大窗户,有潮湿的石膏墙壁,有空荡荡的、拒斥生命气息的房间。那片湖冰冷,死寂,雾气弥漫,甚至在夏天也是如此。对所有居住者的宁静心灵来说,这座宅邸本身就是一种侵犯。
坡曾写过《厄舍府的崩塌》,那栋鬼宅最终坍塌在同样阴湿、阴郁的湖里,六十年后,布莱庄园耸立着,宛如一个摇摇欲坠、无人喜爱、病态的操纵者。是这种操纵直接导致幽魂出没吗?还是说,住客头脑中那些“闹鬼的地方”反哺了布莱庄园?
雪莉·杰克逊1959年的小说的《邪屋》( The Haunting of Hill House )把“地点本身即角色”的惊悚套路发展到了新境界。Netflix的衍生剧紧紧抓住了这种恐怖感:一个邪恶之地会对后续角色乃至未来的时间持续施加骇人的影响力。
构思我的鬼故事时,我很清楚自己想写几个闹鬼的地方,那几个地点本身就是不可或缺的灵异元素。但我也很有兴趣写一个人怎样召唤出、释放出一个地方潜在的“不圣洁”之感,就像《闪灵》中杰克·托伦斯所做的那样。
我选择了“地点”和“人物”作为两大章节,分别写了三个故事。为了在形式上搞点花样,我决定写两个互相咬合的故事:《裘皮大衣》和《靴子》。要想得到最佳阅读体验,请顺次阅读这两个故事。
我确实对“亡灵”深感好奇——大概是我从小接受的宗教教养的副产品吧——所以,在“显灵”一章里,我希望给亡灵们一个机会开口说话。这个章节里也有一组咬合的故事:先讲述了伴侣的哀痛体验,再呈现他深爱之人的鬼故事。
我们的生命体验在越来越多的层面被人工智能重新调整,因此,算法将如何重置我们与死亡的关系也让我很着迷。这就是我在“装置”一章中探讨的问题。
夹杂在这些故事之间的还有些私人体验——我自己的超自然经历。我无法解释。但我也无法含糊其词地说那些事不是真的。
我喜欢读鬼故事——M. R. 詹姆斯(M. R. James)将日常生活的平凡、温和甚至乏味的事物扭曲成独一无二的恐怖故事,苏珊·希尔(Susan Hill)的绝妙佳作《黑衣女人》( The Woman in Black )也值得重读。这些都是此类题材中的大师级作品,我都喜欢。
我最喜欢的鬼故事之一是《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所著的《维尔夫人的显灵》( The Apparition of Mrs. Veal ,1706)。其实,这应该算是第一个现代鬼故事,因为它设定在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里,没有穿插任何灵异元素。和五十年后让我们甩不掉的哥特幽灵的华丽风格相去甚远。维尔夫人不是活在过去的人物(大写的“过去”:鬼界的特定名词),也没有裹在缠绕的布里。看上去,她不过就是个身穿迷人的丝绸长裙的时髦女士。
这条裙子恰恰是故事里的重要元素,进而生发出一个让人挠头的问题:为什么鬼都穿着衣服呢?
只有人的身体才需要衣服。可是,假如一只鬼在拜访旧友的时候,没人认得出它,那还有什么意义呢?鬼灵显形需要被人看见。看到它们是为了在时间中给它们定位——鬼的时间。因此,衣服有其妙用。我们看到的衣服并不是实体(不是尸体,我没有写错),或许应该这么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能量集合体,衣服也包含在内。鬼曾是人——它们复现时展现的是昔日人性在某个特定时刻的样貌。
这正是狄更斯《圣诞颂歌》里所写的重点——这个小说堪称有史以来最著名的鬼故事了。
狄更斯谨遵哥特范式,将背景设定在过去——就这个故事而言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故事从平安夜讲起——讲鬼故事的最佳时段。史克鲁奇的合伙人雅各布·马利在死去七年的忌日这天第一次显形,回到人间拜访史克鲁奇。马利穿着生前常穿的西装,就连马甲后面的扣子都能一眼看到——因为他是透明的。
狄更斯的这个鬼故事是世人喜闻乐见的,衍生出了各种版本,尤其是1992年的布偶电影版人气最高。这个故事让我们有点恐惧,并因此愉悦,又声张了我们的愿望:笃信所爱之人总在关切我们。
狄更斯用仁爱慈悲从根本上颠覆了鬼故事的场域——从令人恐惧战栗之域,变成了劝人向善之所。马利的鬼魂带着预设的目标而来,要将史克鲁奇从命定的厄运中拯救出来,在此,狄更斯让我们免受天主教神学的那套规矩,腾挪转换,把“炼狱”的概念改写为一种灵魂净化过程。在新教的想象中,死,没可能加以改善——女士,您要么上去,要么下去。好惨。狄更斯改写了这种局面。马利变成了更好的人,现在,他想帮他的朋友更上一层楼。
这种慷慨仁爱的精神更接近前宗教改革时期的信仰:逝者有能力,也确实能插手尘世,替生者献计出力——相比于我们司空见惯的那种响彻骇人的镣铐铮铮、潜伏着阴森鬼影、恶毒的鬼眼凝视无处不在的鬼世界,这显然更讨人喜欢。
狄更斯创作《圣诞颂歌》时,不知好歹的死鬼们重置归宿的大业就已启动。
十九世纪下半叶到二十世纪初的几十年里,人们对鬼魂的兴趣日渐高涨——或许是为了在工业化唯物主义的压迫下得到某种心理平衡。
唯灵论,作为一种准宗教,继承了伊曼努尔·史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的思想,他相信灵魂确实有话想对我们说,我们也理应倾听。
1848年,美国的福克斯姐妹声称她们所居住的纽约上州的村舍闹鬼,一时间名声大噪,但最终变成了臭名昭著。她们很快就以“正宗灵媒”自居,在全国各地举办降神会。人们揭穿了她们的骗人把戏,但并没有阻挡美国人想和灵界沟通的热情。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灵异已成了再正常不过的新现象了。
发明灯泡的托马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曾试图制造一台测算鬼魂活动的仪器。但那台机器不好使。
1882年,英国物理学家威廉·巴雷特(William Barrett)成为灵异研究会(简称SPR)的创始人之一,就像爱迪生那样,这个研究会希望能证实——或更可能证伪——灵魂涉足人间的现象。SPR对很多领域感兴趣,包括灵媒术、催眠术、意念传送、显灵和鬼屋。美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曾任会长。SPR至今仍在发展壮大中。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悲恸欲绝的人们需要相信亲爱之人并未离去,于是,降神会继续兴盛。《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也是SPR会员,一位狂热的唯灵论者,他在英国做过有关“亡者低语”的巡回讲座。
有趣的是,柯南·道尔和魔术师、逃生艺术家哈里·胡迪尼(Harry Houdini)交好,而胡迪尼的副业就是揭穿假灵媒。尽管如此,柯南·道尔仍然坚信,灵异沟通的真相藏匿在欺诈背后的更深处。
世上现存最古老的文学作品是《吉尔伽美什史诗》,创作于公元前两千多年的美索不达米亚。
这部史诗讲述的是人死后的生活。
吉尔伽美什是乌鲁克国王。恩奇都是个野人。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经历了一系列冒险后,恩奇都死了,这一点被写得明明白白。他死后,吉尔伽美什悲恸得无法自已,在故人身边坐了很久很久,久到蛆虫爬出了尸体的鼻孔。
后来,吉尔伽美什为了寻找挚友,穿越了“死后”和“冥界”,其中有一段在太阳过夜的至暗隧道,他要不停地奔跑二十四小时才能赶在太阳回家前跑出去。
这让我想起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l)的诗《致他羞怯的情妇》(“To His Coy Mistress”)中的一句——关于死亡的诱惑——“因而,我们虽无法让太阳/静止不动,但我们会让他奔跑。”不过,马维尔应该不知道吉尔伽美什的史诗,因为写有史诗的那些泥板是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尼尼微被发现的,马维尔的这首诗是公元1681年前写的,不过……假如太阳要堵截我们的生命,我们唯一的生机就是跑得再快一点?跑过死亡?
旨在扰乱死亡的新一番操作并非来自宗教。能让人类超越死亡的是电脑的计算力。
这个姗姗来迟的“机器里的幽灵”信誓旦旦:机器绝对可以证实你有灵魂。人类将能上传自己的思想,然后随意下载到定制的人体或动物体内(想想那些关于变成老鹰或狐狸的神话吧),或者,你也可以做个无形体的人四处晃荡。太炫酷了。
有史以来第一次!科学和宗教这对老冤家提出了同一个问题:意识必须服从物质吗?
宗教总是回答:不!
科学总是回答:是!
在玛丽·雪莱动身去日内瓦湖构思出小说《弗兰肯斯坦》之前,她去听了一场讲座,演讲者是她丈夫珀西·雪莱(Percy Shelley)的医生:威廉·劳伦斯博士(Dr William Lawrence),他宣称灵魂是不存在的——人类没有那种“附加值”。
简直就是科学vs.灵魂的超短版本。
那么,现在呢?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把故事的次序弄反了?我们早就知道自己不仅仅是血肉之躯,也知道人类早晚会战胜死亡——不是靠去天堂或转世投胎,而是把我们自己上传到一种不是血肉组成的基质上。
“活着”的含义将不限于生物层面。“死亡”将只是一种暂时状况。
那么,“鬼”意味着什么呢?
鬼可能是一个选择永远不再把“自我”下载到肉身的人。我们将通过大脑中的脑机接口(BCI)芯片与这类实体进行交流。现代版的心灵感应。后人类显灵。
如果AI进化出知觉了呢?如果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异化成了另类人工智能(Alternative Intelligence)呢?那样的话,如鬼影般纠缠我们的就将是新玩意儿了——也许也不算新?它将不需要躯体。看起来就像众神拜访凡人——祂们以前就是这样下凡的。在我想来,去躯体化的实体很可能会与生物实体一起生活、工作。有些实体永远不会成为人类。还有一些将成为后人类。死亡——我们认知的那种死亡——将成为过去。
目前,死亡是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体验。
在大众的想象中,鬼魂的诱惑一如既往:一份不完整的答案,献给死亡之谜。
就像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在十八世纪所说的那样:“所有的争论都反对有鬼,但所有的信仰都赞成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