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碍是一种病态的人格,有人格障碍的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足,甚至于经常由于无法与正常人沟通而与人发生冲突,因此,应当积极消除这种人格障碍。
人格,在心理学上是指一个人在其生活实践中经常表现出来的较稳定的个体心理特征的总和,也称为个性。这些心理特征包括个人的能力、性格、气质、兴趣、爱好、倾向性,等等。它们是在生理素质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实践逐渐形成和巩固的,它表现出个别差异。人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特质或个人特征,是一个人在其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独特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和情感反应的特征。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人格如果与社会环境相适应,就被认为是正常的人格。大多数人都是正常的,但是也有少数人,他们不能适应社会的环境,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情感反应和意志行为等,与别人格格不入或不相协调,其人格偏离常态,这就是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也叫病态人格、变态人格、偏离人格、精神病态人格等。人格障碍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标准术语。严格意义上的人格障碍,是变态心理范围中一种介于精神疾病和正常人之间的行为特征。因而其患者既不是“精神病”,又不能说是“正常人”。
有人格障碍的人,常常难以正确估价社会对自己的要求和自身应当采取的行为方式;难以对周围的环境作出恰当的反应;难以正确地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常常和周围的人,甚至亲人发生冲突;对工作缺乏责任感,经常玩忽职守,甚至超越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作出违反法律或扰乱他人和危害社会的行为。
概括起来,人格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人格是从小逐渐发展形成起来的,人格障碍也是如此。人格障碍的特征往往从儿童期就开始显露,到青春期逐渐显著。因为年龄愈小,人格的可塑性就愈大因而在青春期以前不宜轻易诊断为人格障碍。
有人格障碍的人,生理上可能有某些神经系统功能上的障碍,但是一般没有神经系统形态学的病理变化,它只是一种人格结构上的某些方面过分与畸形地发展或严重发展不足,偏离了正常人格而出现的严重的人格缺陷。
一般有人格障碍的人意识是清醒的,认识能力也保持完整。只是其情感障碍表现为情绪极不稳定,或对人感情淡薄甚至冷酷无情。无论是被动的或主动的行为变异,如偏执情绪、自我爱恋、被动性侵犯等,都给他人造成极大的困难,甚至带来祸害。
有人格障碍的人一般能正确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评价标准。因此,他们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能力,但他们缺乏自知力,把自己所遇到的任何困难都归咎于命运或别人的错处,因而他们不能感觉到自己有缺点,不知道有什么需要改正,不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他们认为自己对别人是没有责任可言的。如对不道德的行为没有罪恶感,做了伤害别人的事情或者说了伤害别人的话而不觉后悔,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自以为是。他们的行为后果常伤害别人,使左邻右舍鸡犬不宁,而自己则像是没事人一样浑然不觉。
人格障碍一旦形成就比较恒定而难以改变。偏离正常愈远,就愈不容易改,无论使用什么治疗手段,采取什么环境影响和教育措施,对患者都是无效或收效甚微的。其实,要使普通人改变性格、气质也是不容易的。当然,也不是说有了人格障碍就毫无办法,实际上,有人到中后,由于饱经桑或精力不足等,可部分或全部自动缓解。患者也可从心理治疗专家那里得到帮助,改善人际关系、缓解精神痛苦。
人格障碍的外在表现十分复杂。《国际疾病与分类》(第九次修订版)把人格障碍分为偏执型、分裂型、情绪高潮型或情绪低落型、反社会型、强迫型、癔病型和衰弱型等。
那么,人格障碍形成的原因究竟有哪些呢?
探究人格障碍形成的因素,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大量的研究资料和临床经验表明: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对人格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通常,有人格障碍的人是在某种不健全的先天素质的基础上,在后天不良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的。
人们常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虽然这种说法很难验证,但一般认为人格障碍患者的亲属中人格障碍的发生率与血缘关系成正比,即血缘关系越近,发生率越高。
人格障碍患者虽然没有发现神经系统解剖、生理上的病变,但一般认为他们在神经系统的先天素质方面,有不健全的地方。人格障碍患者倾向于缺乏焦虑,因而不能从经验中吸取教训,等等。这就表明,人格障碍在某种神经系统功能上是存在障碍的,但是一般没有神经系统形态学的病理变化。
社会文化环境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形成人格障碍的关键因素。可以说,人格障碍是有缺陷和不完善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必然结果。很多的人格障碍都植根于社会文化环境的土壤之中。如生活的不安定、面临失业和潜在失业的危险,没有安全感、婚姻不和谐、家庭不稳定等,这些都将给人带来烦恼和困境,乃至人格障碍。
另外,心理失调可能造成心理压力过重和自我贬值,毫无疑问,这也将引起人格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