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诗人白居易在《司天台》一诗中提到“羲和死来职事废,官不求贤空取艺。昔闻西汉元成间,下陵上替谪见天”,他还感慨“是时非无太史官,眼见心知不敢言”,由此导致了“天文时变两如斯,九重天子不得知”。
在这首诗中,白居易说在羲和之后,很多从事天文和占验的官员很不尽职。汉元帝刘奭(前48—前33年在位)和汉成帝刘骜(前32—前7年在位)年间,上下失序,纲纪废驰,引起了天谴,异常天象频繁出现。在此,他引古以儆今,通过汉朝天象之变的往事,斥责当朝大臣明哲保身、不敢直言。同时,他还告诫主管天象的官员要将天象的占验如实汇报给天子,让他们知道执政的得失。由此可见星占在古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不过,假如有人要问天文学和星占术哪一个先出现,这就相当于问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早期人类在面对风雨雷电等各种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时,都将其视为“神”,认为那是上天的旨意。在未充分了解自然规律的蒙昧时期,人们对于以预卜吉凶祸福为目的的星占学有着很强烈的需求。可以说,大到关系国家兴亡的大政,小到涉及家庭个人的小事,人们想要预知吉凶,自古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各个文明发展的初期,天文学几乎都是随着农业生产和星占预卜两种需要而诞生的,以分别满足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所以,对星占的需求往往也是早期天文学发展的最主要的动力来源。在四大文明古国中,相对于古巴比伦和古代中国,古埃及和古印度的天文学发展似乎有些“相形见绌”,其实这也与星占学发展的背景和因素有关。
例如,古埃及人很重视观测天狼星,因为天狼星偕日升现象可以用来预报尼罗河的洪水。但是,古埃及人对宇宙和星空的认识与美索不达米亚人和古代中国人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他们对感知预兆的天体现象不太感兴趣,以预兆为基础进行天象解释并不是古埃及人的主要需求,以至于与星占术相关的内容直到很晚才被从希腊引入埃及。
由于没有天象预测的需求,古埃及人也就没有形成对日食、行星运动和其他天文事件进行长期观测和记录的传统,因此也没有发展出使用复杂的数学知识来处理天文事件的方法,没能形成较为完整的数理天文学系统。相应地,由于星占需求对天文学的“促进”作用,古巴比伦和古代中国都发展出了完善的天文观测和天象预测体系。
天文学具有的实用性是所有早期古代文明都呈现出的共同特征,而且这一点在古代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国的星占术和古巴比伦的类似,都具有“预警”性质。这种预警性的星占术利用天象,特别是异常天象的观测来占卜国家大事,如一年的收成、战争的胜负、国家的兴衰、皇室和重要官员的行动等。在司马迁的《史记·天官书》中,几乎三分之二的星占术文都是关于战争、收成以及君臣事务的,而中国的先哲对天文学也普遍有着“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的诉求。
《易传》曰:“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这大概是古人最早观象以见吉凶的经典论述。这种思想最迟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因为在殷墟甲骨文中,我们可以见到很多关于异常天象的卜辞。
其实,古人最早用于占验和预卜未来的方法有多种。在商代中期,出现了龟甲占卜,其占卜手法是将龟壳或者兽骨先凿、再烧,看其所呈现的纹路。这种方式通常也被称作龟卜。后来,和龟卜相对应,又出现了筮占,因为周朝人主要使用蓍草的茎来占卜,这种草茎长的可达2米,获取也很便捷。
相对于这些利用自然界中的动植物的占验方式,星占术在古代的地位是最高的,因为它与天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与上天直接沟通的途径。从用龟甲占卜和蓍草算卦,再到仰观天象,这是古代先民自然观的一种迭代。在秦汉之后,星占的地位越来越高,以至于和帝王政治关联起来。
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
《帝王道统万年图》中周代占卜的场景。
汉代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唯有圣人才能预知,防止祸患灾变的发生。儒家的士大夫们希望借助“通天”这种手段来实现他们的理想政治。他们相信,如果统治者忽略那些以天象和灾害作为征兆的“天谴”,就会招致更大的灾祸,甚至是王朝更替。所以,以天象占吉凶成了中国古代天文学家的一项政治任务。其实,为了应对这些需求,在很早的时候,中国古代天文学就有着两项重要的分工,一是天文历法,二是星占。例如,《周礼》记载,冯相氏掌岁月交替与天体运行规律,以“辨四时之叙”,而保章氏掌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辨其吉凶”。由此可见,天文历法依据的是有一定周期的天象,而星占依据的则多是异常和偶见天象。
《历代帝王圣贤名臣大儒遗像》中的董仲舒像。
唐朝的天文学家一行曾说:“其循度则合于历,失行则合于占。”历法以数学模型来模拟天体运动,呈现天上的“常态”。然而,由于天体运动也有非常态的时候,所以历法无法涵盖一切天文现象。因此,必须在历法的“常”之外引入星占术来应对其中的“变”,以此作为历法的补充。也就是说,历法与星占分别负责天象中的“常”与“变”,只有将二者相互配合起来,才能掌握天道。
天文和星占是关乎政权和统治者个人吉凶的实用之学,同时又是表明“天命”和“正统”所在以及建构统治合法性的重要工具。那么,星占术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中国古代的星占术主要有三大理论支柱,那就是天人感应论、阴阳五行说和分野说。
天人感应论认为,天象与人事的关系紧密,天可以影响人事、预示灾祥,而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阴阳五行说结合了阴阳和五行这两种朴素的自然观,将天象变化和“天命论”联系起来,认为天象的变化乃因阴阳作用而生,王朝的更替也对应于五德循环。分野说则将天上的天区与地上的地域联系起来,使得发生于某一天区的天象能够对应于某一地域的事变。
这些学说和方法的建立,也决定了中国古代星占术具有政治意义,并且具有宫廷星占的性质。正是因为星占在政治活动中的重要地位,所以观测天象就成了一项必须坚持的官方工作。于是,这也造就了中国古代天文学的官办属性,因而能够得到雄厚的财力和物力保障,推动了天文事业持续而稳定地发展。
在古代,星象的预兆关乎国家和皇帝的命运,属于高度机密。皇帝为了防止大臣们随意解说,要求官方机构必须依据官修星占书籍来做出占验。但是,如果官方占验由一家之说垄断,占测的渠道就会单一,政治风险也会增大,这是皇帝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有时天文观测和相应的占验结果会来自多种途径。例如,魏晋以后,历代经常在禁中设立所谓的“内灵台”;宋代在司天监、太史局之外,在翰林院中设立天文院,各自独立运作,这样就能比对观测和占验结果,起到彼此监督的作用。
由于星占的历史非常悠久,所以几乎所有早期的天文学家都是星占家。星占家的天文观测会涉及各种天象,如太阳黑子、日月交食、月掩星、行星的顺行和逆行、彗星流陨、新星和超新星爆发、极光等。其中,不少天象记录也成为现代天文学家非常重视的研究资料。
这些珍贵的古代记录具有长时间跨度的优势,其中一些甚至是最准确的现代天文观测也无法取代的。比如,太阳的活动周期和地球自转速度的变化等现象在较短的时间内是无法辨别的。此外,对于超新星爆发等罕见天文现象的研究来说,早期历史资料的使用也是无可取代的。
古人对天象进行观测和记录的理由各不相同,但毋庸置疑,星占的需求在天文学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没有星占术这种如今来看属于“伪科学”的内容所提供的强大推动力,很难想象有如此丰富的古代天象记录。当然,其实也只有极少数早期文明在这方面有着比较大的贡献。古埃及、古印度以及中美洲的玛雅等文明在记载天象方面都相当有限,只有早期的巴比伦、古代中国以及中世纪以后的欧洲和阿拉伯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天文记录遗产。
由保存下来的考古和历史资料可以看出,人类比较系统的天象观测开始于公元前8世纪末,而这些天象记录基本上都依赖古巴比伦和古代中国。然而,随着古巴比伦的衰落,从公元前50年至公元800年,中国几乎成为唯一长期坚持勤勉观测的国家,而这一时段中大多数幸存的天文记录也几乎都来自中国。如今,这些珍贵的、无法替代的资料依然具有现实价值。
巴比伦楔形泥板,上面记录有月亮运动所经过的星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