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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囚家属

凡犯流者,妻妾从之,父、祖、子、孙欲随者,听。迁徙安置人家口,亦准此。若流徙人身死,家口虽经附籍,愿还乡者,放还。其谋反、逆叛及造畜蛊毒,若采生拆割人、杀一家三人、会赦犹流者 ,家口不在听还之律。

【注释】

①会赦犹流:赦免令之下不被赦免仍然会被流放的严重犯罪。

【译文】

凡是犯罪被判处流放的囚徒,妻子、妾跟着一起去流放地,父亲、祖父、子、孙想要跟随去的,允许。被判处迁徙到远方的囚徒家属的安排,也是照此执行。如果流放或者迁徙的人死亡,家属虽然已经在流放地附入当地户籍,想要还乡的,允许放回。如果是涉及谋反、叛逆、造畜蛊毒,以及采生拆割、杀死一家三口人、遇赦免还会流放的犯罪,本人死亡之后,家属不在允许放还的律文规定之列。 +RvIhO95OZLaR+jnHvndQ0cXYj1CbDMLxMhTn5Py2eYiZBS2uBu5ZbCyhhoYZL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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