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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很忙,但是我跟罗伊的对话,以及前天所产生的感想,诱使我的思绪沿着回忆的道路游荡。那种感觉是对过去的一种怀旧,还留在尚未衰老的人的心里,是我走进房间时不知为何产生的那种比平时都更加强烈的感觉。就好像所有曾经住在我房间的人们都压迫着我,他们的举止不合时宜,穿着奇怪,男人们留着络腮胡子,穿着礼服大衣;女士们的裙子则带有裙撑和荷叶边。我不知道是我的想象,还是我真的听到了伦敦的喧闹声(我住的房子在半月街的尽头),伴随着六月的明媚阳光,(今天何其美丽、贞洁和充满活力。①)让我的幻想平添了一股苦痛,但却不是那么难过。那往事已经失去了当初的真实感,我看着它,就好像是在看一出戏剧,而我则是漆黑大厅中后排的一个观众。但是我所看到的,却都非常清晰。它不像人们正在过着的生活那样,由于接连不断的印象重重叠叠,以致它的轮廓变得模糊不清,带上了一层雾蒙蒙的色彩,而是像维多利亚时代中期潜心创作的艺术家所作的油画那样,清晰而明确。

我常常感觉现在的生活比四十年前更加丰富了,人们也更加可爱了。或许那时的人们更值得尊敬,拥有更多实在的美德,就像大家说的那样,比现在的人拥有更多的真才实学;我不知道这是否属实。我只知道他们比现在的人脾气更坏;他们吃得很多,很多人酒也喝得很多,又锻炼得太少。他们的肝功能不太正常,消化系统也紊乱了。他们还非常易怒。我不能评说伦敦人,因为我长大成人之前,对伦敦一无所知。我也不能评价那些喜爱打猎、射击的大人物,因此我只能评论乡村那些最普通的人们,小有财产的绅士、牧师、退休的官员,还有类似的组成当地社会的人们。他们生活的无聊可以说是非常难以置信了。那里没有高尔夫球场;有些房子里有网球场,但也都疏于打理,而且只有年轻人才会去玩;每年镇上的礼堂里都会举行一场舞会;有马车的人家下午会坐车出去兜风;其他人则进行“健身散步”。你也许会说,他们不会怀念那些不曾想到过的娱乐活动,他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邀请彼此参加一些小的娱乐活动,创造属于自己的快乐(经常是茶会,要求你自备音乐节目,唱莫德·瓦莱里·怀特和托斯蒂的歌);每天的日子总是很长;他们总觉得枯燥无聊。人们不得不住在一英里之内,经常产生激烈的争吵;虽然每天都能在镇上见到,却可以二十年不互相来往。他们虚荣、顽固,还非常奇怪。这种生活可能会造就奇怪的性格;那时人们不像现在这么相像,他们以自己独特的气质获得了一些小小的声望,但是却不十分好相处。现在,我们或许有些轻率和粗心,但是我们可以毫无往日嫌隙地接受彼此;我们的举止虽然粗俗随便,心却是善良的;我们更愿意给予,也愿意接受,没有那么急躁。

我那时与叔叔和婶婶住在肯特郡靠海的郊区。那个小镇叫作黑马厩,我叔叔是镇上的牧师。我的婶婶是个德国人,她来自于一个高贵但是已经败落的家庭,她带来的唯一嫁妆就是一张她的十七世纪的先祖定制的镶嵌精细的书桌,以及一套玻璃杯。那套玻璃杯在我进入他们家的时候已经所剩不多了,他们被放在客厅当作装饰品。我很喜欢杯子上刻着的那些家族纹章,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个,我婶婶总是认真地向我讲解。杯子的支架很是精细,那王冠上的顶饰看上去非常的浪漫。婶婶是个非常朴实的老妇人,性格温顺,非常虔诚。尽管嫁给了一个除了固定薪金外毫无额外收入的普通牧师三十余年,她也从没有忘记她的高贵出身①。有一次,一个从伦敦来的富有的银行家,在我们隔壁租了房子过暑假。他的名字在当时的金融界是响当当的。然而尽管我叔叔当时去拜访了他(我猜主要是因为牧师协会的募捐),我的婶婶却拒绝去他家里,因为他是个商人。没有人认为她很势利。这一行为在当时被认为是理所当然。那个银行家有个小儿子,和我一般大,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和他认识的了。但是我仍然记得,当我问叔叔婶婶可不可以带他来家里时,他们讨论后才勉强同意,但我却不可以去他家。我婶婶说,如果我这次去了他家,下次可能就要去煤老板家里了,接着我叔叔说道:“有害的交往会让你失去良好的举止。”

那个银行家以前每周日上午都要去做礼拜,而且他总是在盘子里留下半个英镑,但是如果他以为他的慷慨能给大家留个好印象,那他就想错了。所有的黑马厩人都知道这件事,但是只会觉得他在臭显摆。

黑马厩镇子里有一条蜿蜒的大街通向海边,边上是两层小楼,很多都是住宅,但是也有一些商店;大街上又引出很多比较短的街道,是最近才修建的,一边通向乡村,另一边则通向沼泽。在港口的附近有一些聚集在一起的、狭窄而弯曲的小巷。运煤的船会把煤从纽卡斯尔运到黑马厩,使港口显得生机勃勃的。当我长到可以独自出门的时候,我常常在那里流连上好几个小时,看着那些粗糙又脏兮兮的大汉们穿着他们的运动衫卸载煤的样子。

我第一次见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是在黑马厩。我当时十五岁,刚刚放了暑假从学校回来。回家的第二天早晨,我就拿上了毛巾和游泳裤去了海边。万里无云的天气,炎热而又明媚,但是北海带来的舒适的味道让人觉得仅仅是在这里生活、呼吸也是十分惬意的。冬天的时候,黑马厩的当地人会快步走过空荡的街道,把身子蜷起来,尽量让自己的皮肤更少暴露在凛冽的东风里,但是现在他们却走得优哉游哉,三五成群地聚集在“肯特公爵”和“熊和钥匙”等酒店之间的空地上。你会听到东盎格鲁人嗡嗡的谈话声,慢吞吞的语调或许显得难听,但是由于旧时听惯了,因此仍然觉得悠闲动听。他们肤色非常健康,有着蓝眼睛和高颧骨,发色较浅。他们看起来干净、真诚、朴实。我不觉得他们很聪明,但是却很诚实。他们看起来很健康,尽管不是很高,但是很健壮有活力。那时的黑马厩,带轮子的交通工具还很少,那些聚在路上聊天的人们很少需要给谁让道,除非是医生或者面包店老板的双轮马车。

路过银行的时候,我进去向经理问好,他是我叔叔的教堂执事。我出来的时候,又碰到了我叔叔的副牧师。他停下来跟我握了握手。他身旁的是一个陌生人。但是他并没有介绍给我。那个陌生人看起来个头不高,长着小胡子,穿着很鲜艳的明棕色灯笼裤,裤子很紧,下面穿着海蓝色的长袜、黑靴,戴着小礼帽。那个时候灯笼裤还不是很常见,至少在黑马厩是这样,年纪尚小、刚刚从学校出来的我,立刻就觉得他大概是个无赖。可是当我跟那位副牧师聊天的时候,他非常友好地看着我,浅蓝色的眼睛里也流露出笑意。我觉得他巴不得加入我们的谈话,便显出非常傲慢的样子。我可不想冒险,让一个穿着灯笼裤的,像个猎场看守人一样的人跟我说话,而且他那种高兴亲切的表情让我非常不喜欢。我自己的穿着是一点瑕疵都没有的,下身是白色法兰绒长裤,上身是蓝色的运动衫,胸前的口袋上印着学校的校徽,还有一顶宽边的黑白相间的草帽。副牧师说他有点事要走了(幸好如此,因为我从来都不知道怎么从街上的谈话中脱身,经常徒劳地寻找离开的机会,却忍受着害羞所带来的苦恼),但是他下午会去趟牧师住宅,让我跟我叔叔说一声。分别的时候,那个陌生人冲我微笑着点点头,但是我却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我想他估计是个来避暑的游客,而在黑马厩,我们从不和避暑的游客们交往。我们觉得伦敦的人很低俗。大家都说,每年夏天,这帮城里的下等人就要跑到黑马厩来,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当然,镇里的商人们可不这样想。但即使是这些人,每当九月份结束,黑马厩恢复往日宁静的时候,也会如释重负地轻轻叹口气。

当我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我的头发还未干透,正湿湿地贴在我头上,我把我遇见副牧师的事说了,并说他下午要过来一趟。

“谢福德老太太昨天晚上去世了。”我叔叔解释道。

那位副牧师的名字叫盖洛韦;他又高又瘦,看起来有些笨拙,有一头蓬乱的黑发,一张土黄色的脸显得不大。那时他可能还年轻,但是我当时却觉得他已经人到中年了。他讲话很快,说话时总是不停地打手势。这让人觉得他非常奇怪,觉得我叔叔不可能把他留下。但是他为人非常能干,而我叔叔又非常懒,所以很高兴他能为他分担很多工作。当盖洛韦先生跟我叔叔谈完公务,就来跟我婶婶问好,我婶婶便叫他留下来喝茶。

“你今天早上是跟谁在一起呀?”他坐下时我问他。

“哦,那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我没有介绍他给你,我不确定你叔叔是不是想让你认识他。”

“我想那是非常没有必要的。”我叔叔说道。

“为什么,他是谁啊?他不是黑马厩人,对吗?”

“他出生在这个教区,”我叔叔说,“他爸爸曾是沃尔夫小姐费恩别墅的管家。不过他们都不是国教教徒。”

“他娶了一个黑马厩姑娘。”盖洛韦先生说。

“我想是在教堂举办的婚礼,”我婶婶说,“她曾在‘铁路纹章’酒吧做女服务员,是真的吗?”

“她看起来倒像是做过这一行的。”盖洛韦先生笑着说。

“他们会在这儿待很久吗?”

“对,我想是的,他们已经租下了公理会教堂街上的一所房子。”副牧师说道。

在当时的黑马厩,尽管有些新的街区是有名字的,但是没有人知道或者用这些名字。

“他会来教堂吗?”我叔叔问。

“我还没怎么和他聊过,”盖洛韦先生说,“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你们知道吗?”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叔叔答道。

“听说他曾经就读于哈佛沙姆学校,而且获得了很多奖学金和其他奖励。他还拿到了去牛津瓦德哈姆学院的奖学金,但反而去当了海员。”

“我怎么听说他是一个冒失鬼。”我叔叔说道。

“他看起来不像是海员。”我评论说。

“哦,他很早以前就不做海员了。在那之后他又做过很多事。”

“什么都会做,样样都不通。”我叔叔说。

“听说他现在是个作家。”

“肯定做不长。”叔叔说。

我那时从没有见过任何作家,便有了兴趣。

“他写什么呢?”我问道,“书吗?”

“我想是的,”副牧师回答,“还有文章。春天时他发表了一部小说。他还许诺说会借给我看呢。”

“换作我是你,可不会浪费时间在这种垃圾上。”我叔叔说道。他除了《泰晤士报》和《卫报》,什么也没读过。

“那本书叫什么?”我问。

“他告诉过我,但是我忘了。”

“不管怎样,你不必知道这本书叫什么,”我叔叔说,“我可不同意你读那些垃圾小说。放假的时候你就应该多待在户外,这样才是最好的。而且我想你应该有假期作业吧?”

我有假期作业,就是阅读《艾凡赫》。我十岁的时候就读过了。一想到要重读一遍,还要写一篇读后感,我就厌烦得不行。

我一想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后来的成就,以及当初在我叔叔的饭桌上,我们是如何谈论他的,就忍不住发笑。不久前,他去世的时候,他的一些崇拜者鼓动说应该把他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而现任的黑马厩牧师,我叔叔之后的第二任,则写信给了《每日邮报》,指出德里菲尔德出生在他的教区,他不仅在那个地区生活过多年,在他生命的最后二十五年是在那里度过的,还以那里为他最重要的几本小说的背景地。那之后,人们便觉得把他安葬在黑马厩的教堂才最为合适,在他父母所埋葬的肯特郡的榆树下。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威斯敏斯特的主教以一种无礼的方式拒绝了把德里菲尔德葬在大教堂公墓的建议,黑马厩的人们这才舒了一口气。德里菲尔德夫人给报界写了一封非常郑重的公开信,说她相信把丈夫安葬在他熟知并热爱的最单纯的人身边是满足了他最热切的愿望。不过除非黑马厩的人们在我离开后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否则我相信他们是不会喜欢“最单纯的人”这种说法的。但是,我之后才了解到,他们从来都不能“容忍”德里菲尔德的第二任夫人。 +T1DWWuNQVaKrKDydXcEZYPAWZgkP559iMrRfiSnpssyxTvYtJl8DdUZphhCT7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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