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开始设计这个小说的时候,本想把它写成一个短篇故事,而且也不是很长的一篇。下面是当我想到这个想法的时候所记的便条:
有人让我写一个著名小说家的回忆录,他是我儿童时代的一个朋友。他跟他很普通的妻子一起住在W城,他的妻子对他非常不忠。在那里,他写下了他最伟大的作品。此后他娶了他的秘书,她守护了他,让他成为了现在这样的人物。不知道他到了晚年是不是就对于他被奉为丰碑一样的人物感到没那么不满了。
当时,我正在为《大都会》写一系列的短篇故事。我的合同规定文章的字数必须是在一千二百字到一千五百字之间,以保证加上插画之后,篇幅不会超过杂志的一页,但我放宽了自己的自由度,所以插画就到了对面一页,给了我更多的空间。我觉得这个故事放上去正好合适,于是把它暂时搁下了,留着以后用。不过我已经在心里刻画罗西的形象很久了。很多年以来,我都希望写一写她,但一直没有机会;我一直都想象不出可以把她放进去的合适的场景,而且我开始觉得也许我永远也找不到了。我并没有特别在意。一个作家脑海中的形象,如果没有写出来,那就是财富,它总是会重复出现,而当他在想象中逐渐丰富这一形象的时候,他享受能够感受它在那里的那种单纯的快乐,在他心中,有个人正在过着丰富而紧张的人生,服从于他的想象,但却以一种奇怪而任性的方式独立于他而存在。而一旦这个角色写在纸上了,它就不再属于作家自己了。他忘记了它。这多么稀奇啊,一个曾经多年占领了你幻想空间的人物,就这样不在了。我突然想到,那个我所简略地记下来的小故事恰恰为我提供了我一直在寻找的、适合这个角色的故事框架。我可以让她成为我笔下那个杰出小说家的妻子。我知道我的故事不会超过几千字,所以我决定等一等,把我现在所有的素材用在一个更长的故事里,大约一万四五千字,这类作品在《雨》之后,我写得还算比较成功。但我越是思考,越觉得我不会将我心爱的罗西这个角色浪费在哪怕是这个长度的作品上。那些旧的回忆涌现在心头。我发现我并没有把关于那个便条中"城的所有东西说出来,在《人生的枷锁》中,黑马厩就是那个"城。过了这么多年,我想我可以说出真实的情况了。《人生的枷锁》中的威廉叔叔、黑马厩的教区牧师,还有他的妻子伊莎贝拉,就是这本书中的教区牧师亨利叔叔以及他的妻子索菲。之前那本书中的菲利普·凯里就是《寻欢作乐》里的“我”。
这本书出版之后,我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攻击,因为我被认为是按照托马斯·哈代的形象来刻画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这个角色的。这不是我的意图。这个角色在我心中更接近于乔治·梅雷迪思或者阿纳托尔·法朗士。就像我的便条所写的,我受到了以下这个想法的刺激,那就是对于一个多年来受人尊敬的作家来说,人们的崇拜对他来说一定很讨厌,而他那有些敏感的内心一定还对那想象中的冒险向往至极。我想,当他努力保持着他的追随者所要求的高贵外表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奇怪而令人不安的想法。在我十八岁读到《德伯家的苔丝》的时候,我是那么的激动,以至于我下定决心要娶一个挤奶女工,但相比于我所在时代的其他作家来说,我并没有被哈代其他的作品所吸引,而且我并不觉得他的英文表达非常好。我对于他的兴趣,并不及我有一段时间对于乔治·梅雷迪思以及后来对于阿纳托尔·法朗士的兴趣。我对于哈代的人生知之甚少。我所仅仅知道的那些东西,让我确定他和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之间的共同点少得可以忽略不计。他们仅仅同样的出身卑微,同样的结过两次婚。我只见过托马斯·哈代一次。那是在圣艾利耶男爵夫人——在社交史上为人所知的热恩男爵夫人的晚宴上。她总是喜欢邀请每一个在这个或者那个方面出名的人去她家里(那个时代比起现今来更加地排外)。我那时是个很受人欢迎而且很时髦的戏剧作家。那是战前最好的晚宴之一,有很多很多道菜,比如浓汤、清汤、鱼、几道主菜、冰沙(为了让你能再开一次胃)、大块的肉、野味、甜点、冰,还有开胃菜;那儿有二十四个人,要么有爵位,要么有很重要的政治地位,要么有艺术成就,都是非常出众的人。当女士们回到了客厅,我发现我就坐在托马斯·哈代身边。我记得他的个子不高,长着一张朴实的脸。他穿着硬胸衬衫和高领子的晚礼服,看起来还有一种奇怪的灰土色。他很和蔼可亲,性格温和。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他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害羞而自信的混合气质。我不记得我们谈论了什么,但我知道我们聊了有四十五分钟左右。在谈话的最后,他对我大加赞赏:他问我(他还不知道我是谁)是做什么的。
我听说有两三个作家都觉得他们是阿尔罗伊·基尔的原型。他们理解错了。那个角色是一个综合体:我采用了一个作家的样貌,另一个作家对于美好社会的痴迷,第三个作家的热心,第四个作家那运动员般的英勇所体现出的自豪,还有我自己身上的很多元素。因为我有一种很残忍的才能,那就是我可以看到自己身上的荒谬之处,并且由此激发出那些嘲讽。我相信这就是为什么我看待人们的方式,比起其他那些没有这种不幸特质的作家来说,没有那么充满光彩(如果我相信自己经常听到和读到的那些东西的话)。因为我们所创造的那些角色,无非是我们自己的复制品。当然也许那些作家本身就比我更加崇高、公正、善良和注重精神。对于如神一般的他们来说,创造像他们自己的角色是非常自然的。当我想要刻画出这样一个作家,他想尽各种宣传手段来扩大自己作品的影响力,我根本不需要聚焦于某一个特定的人。这种行为实在太常见了。谁都会对此感到认同。每年有数以百计的图书会被人们忽略,而其中不乏质量优秀的作品。每一本书都花费了作者几个月的努力,何况他可能已经构思了很多年;他可能在其中放入了自己的影子,但却永远地流失了。一想到在能把评论家的书桌压垮,让书商的书架不堪重负的众多作品中,它有多大可能性会被忽略,就让人感到心碎。所以很自然的,他需要想尽各种办法获得公众的注意。经验会教会他应该怎么做。他必须让自己成为一个公众人物,必须持续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他必须接受采访,在报纸中放上自己的照片;他必须给《泰晤士报》写信,忙于各种会议,回答社交问题;他必须作饭后演讲,在出版商的广告上推荐作品;他必须毫不停歇地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他必须让自己从来不被遗忘。这是艰难而紧张的工作,因为一个小错误都会让他付出不少代价。对这样一个不遗余力地向世界推销他真诚地认为值得阅读的作品的作家,用善意之外的任何眼光去看待他,都太残忍了。
但这样一种宣传形式是我所谴责的。那就是新书发布时的鸡尾酒会。你会确保一个摄影师出席,你会邀请八卦作家和你所认识的所有大人物。八卦作家会在他们的专栏给你写上一段,而有插画的报纸杂志上会出现你的照片,不过那些大人物除了希望拿到一本签名书外什么也不会做。这种卑劣的手段不会因为被认为(有的时候无疑是真的)是一个出版商所做的而减少一分令人厌恶的感觉。在我写《寻欢作乐》的时候,这种做法还不流行,不然我一定会以此为素材写一个生动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