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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性作物种植的发展

江南的商品性作物种植兴起较早,如北宋元祐时吴县县尉郭受描述太湖中的洞庭东西两山,“桑田翳日,木奴连云。织纴之功,苞苴之利,水浮陆转,无所不至” ,商品性种植一派兴盛景象。但这种情形仅局限在个别地方,范围也极为有限,商品性种植获得真正大的发展则在明代,甚至在明代中期以后。

一、棉花的种植

明清时代的江南,是全国最为重要的棉花产区。在沿江海岸线伸展的宽阔沙嘴上,地面高程4.5—6米,是宜于棉花这种耐旱作物生长的冈身沙土地带。棉花种植就主要分布在这一地带的松江府、太仓州、苏州府嘉定县(雍正后属太仓州)的大部分地区和苏州府常熟、昆山,常州府江阴县的部分地区,以及嘉兴府平湖县的沿海荡地,大体上北起江阴,沿江南达平湖。这一地区的棉花以其种植面积广、比例高、质量优而著称。

江南棉区的具体面积,今人在探讨江南商品棉布量时多有估算。何泉达不满足于前人的估算,“试图以现代科学方法”,从土壤等自然条件入手,计算出明代后期松江地区适宜种植棉花的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2.75%,大约140万亩。 侯杨方则认为何文运用的“现代科学方法”从方法论角度讲是令人难以信服的,他依据明清上海地方文献等材料,认为仅上海、嘉定、宝山、崇明四县,棉田面积就已达300余万亩,所以明清时代上海地区棉田面积完全可能达到耕地面积的50%;而根据两江总督高晋的奏疏来看,乾隆时期上海地区棉田面积已达到了耕地面积的70%—80%,清代棉田可以400万亩计算。 他们的推断相差较大。

笔者以为,何氏的所谓“现代科学方法”,即使真正科学,适宜种植棉花的面积也不等于实际种植面积,不能据此认为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就是如许之多,就方法而言确实难以令人信服。由明代、清代和民国初年的材料可知,上海地区的棉花种植面积是不断扩大的,也说明何氏认为的“现代科学方法”并不科学。侯氏对史料所述植棉面积则作了过高的估算,同样难以令人信服。

关于明代江南的植棉面积,史料极为有限。正德《松江府志》卷五《土产》仅谓“今沿海高乡多植之”。明末上海人徐光启则在《农政全书》卷三五《蚕桑广类·木棉》中说:“海上官民军灶,垦田几二百万亩,大半种棉,当不止百万亩。”徐光启所言海上,大概指松江府的沿海地区及太仓州一带,似不包括苏州府的嘉定县。在这将近200万亩中,虽大半植棉,不止百万亩,但扣除棉稻轮种,实际植棉当也不过100万亩。崇祯《太仓州志》卷十五称,“州地宜稻者亦十之六七,皆弃稻袭花”。当时该州田土898 400亩,则植棉约为30万亩。若此估算大致不差,则松江一府实种棉田不过约70万亩,远没有达到何泉达所推算的140万亩。何氏所推算的是适合植棉的田地,从日后的发展看,明代松江棉花种植远没有达到宜棉者皆种棉的程度。万历十一年(1583),嘉定县呼吁漕粮折征银两,据该县查议,当年田地1 298 617亩,除去板荒,宜种稻禾田仅131 160亩,而种花豆田地多达1 037 250亩。 如按像太仓一样豆占一成推算,则宜种棉田多达93万余亩。苏松植棉,每二年,最多三年,需翻种稻一年,否则草根难以烂尽,易生虫螟。这样,嘉定宜棉田地实种棉花的只能是2/3,即62万亩。又因为嘉定地方官为达到折征目的,有故意夸大宜棉田地的倾向,则明代该县实种棉田当不过50万亩。常熟、江阴、平湖等地也植棉,但范围均偏在一隅,估为10万亩已足。整个明代江南植棉,可以推定为160万亩。

入清后,江南植棉面积续有增长。清初太仓人吴伟业说:“上海、嘉定、太仓境俱三分宜稻,七分宜木棉。” 当时这三州县田地总共约近370万亩。按照吴伟业的说法,宜棉田地接近260万亩,宜棉田超过2/3,以前法折算则实种棉田约为170万亩。叶梦珠说,上海棉花“种植之广,与粳稻等” 。植棉比例最高的上海,也不过与稻田相等。这是指实种面积。乾隆四十年(1775),两江总督高晋说,松江府、太仓州逼近海滨之地,“宜种棉花,是以种花者多,而种稻者少”,各地“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 。其说过于含糊,无法据以推求具体植棉面积,但大致与吴伟业所说相似。其后有关各地棉田面积的记载多了起来。钱大昕说,嘉定县“稻田十仅得二三” ,县志则称“邑中种稻者三之一” ,准之全县64万余亩田地,扣除豆地,棉田约为40万亩。上海县,光绪时当地人黄宗坚说,“上海有田六千八百五十二顷,棉田居其七” ,棉田约近48万亩。由上海析出的南汇县,“傍浦种粳稻者十之三,种木棉者十之七” ,棉田约45万亩。宝山县,民国初年植棉“约占全邑十之六七” ,棉田约38万亩。割自华亭县的奉贤县,乾隆时,“东乡地高仰,只宜花豆,种稻殊鲜” ,或称同上海、南汇一样,“种棉豆多于粳稻,而棉尤盛” ,棉田约26万亩。清末太仓州,“统计州县地不下八千余顷,大率种木棉者十之七,种稻者十之二,豆菽杂粮十之一” ,棉田约达56万亩。崇明县,乾隆时“植棉十居六七”,“多习木棉,少植五种” ,棉田约50万亩。以上各县宜棉田地共为303万亩,如按2/3比例折合实种面积,当为210万亩左右。再加上松江府其他地区,常熟、江阴、平湖等县,以及钱塘、海盐沿江沿海之地的棉田,约100万亩 ,共约320万亩。民国初年,日本人实地调查,崇明县棉田占四成,太仓40万亩,常熟12万亩,嘉定14万担,平湖27万亩,上海230万担。 当时上海、嘉定棉产大约每亩100斤,据以折算,则上述地区棉田共为353万亩。清中期没有这么多,上述根据各地志书记载推算为320万亩应无大出入。如此,则清中期整个江南的棉田,多出明代整整一倍。

二、桑树的种植

明清时期的江南,又是全国最为重要的蚕桑区。雍正时,浙江总督程元章说“杭嘉湖三府属地方,地窄人稠,民间多以育蚕为业,田地大半植桑” 。但栽桑养蚕区仅集中在杭嘉湖平原,以及太湖周边地区,即清初唐甄所说的“北不逾淞,南不逾浙,西不逾湖,东不至海,不过方千里”的范围。 湖州府种桑养蚕最盛,七县都有。其中以乌程、归安二县最为突出,几乎“无不桑之地,无不蚕之家”。清前期,德清、武康、长兴、安吉数县栽桑也更兴盛。嘉兴府的蚕桑仅次于湖州,七县都栽。其中以石门(明崇德)、桐乡为最,其次为海盐、嘉兴、秀水、嘉善、平湖。明代崇德县,“语溪无间,塘上下地必植桑,富者等侯封,培壅茂美,不必以亩计。贫者数弓之宅地,小隙必栽,沃若连属,蚕月无不育之” 。杭州府是蚕桑生产的又一个重点产区,九县都养蚕缫丝。其中以仁和、钱塘、海宁、余杭四县为盛。仁和县的塘栖镇,“遍地宜桑,春夏间一片绿云,几无隙地,剪声梯影,无村不然。出丝之多,甲于一邑,为生植大宗” 。苏州府蚕桑生产主要集中在吴江、震泽县南部毗邻嘉湖的地区和吴县沿太湖一带,常熟县也有少量种植。乾隆时,吴江“丝绵日贵,治蚕利厚,植桑者益多。乡村间殆无旷土,春夏之交,绿荫弥望。通计一邑,无虑数十万株云” 。吴县洞庭东山、西山,明中期即“以蚕桑为务。地多植桑,凡女未及笄,即习育蚕。三四月谓之蚕月,家家闭户,不相往来”

桑树种植,视为商品性作物种植,有两层含义,一是种桑为了养蚕缫丝,作为商品出售;二是不少农民种桑是为了部分甚至全部出售桑叶。种桑为了养蚕缫丝不待赘论,桑叶买卖在明清时期的江南蚕桑区则是普遍现象。嘉湖地区将桑称为叶。农家种桑原是为了养蚕,有余则卖,不足则买,所谓“湖之畜蚕者多自栽桑,不则豫租别姓之桑,俗曰秒叶” 。“秒”也作“稍”“梢”,稍叶有现稍和赊稍之别,“梢者先期约用银四钱,谓之现梢。既收茧而偿者,约用银五钱,再加杂费五分,谓之赊梢”。很明显,稍叶原是农家调剂桑叶余缺的产物,是蚕农定购桑叶的手段。稍叶这一方式之为人所习惯,使得桑叶有可能作为商品大量地进入交换领域,种桑与养蚕规模也就不一定相对应,换句话说,产叶多者可少养蚕而出售桑叶,桑叶少者甚至不产叶者也能靠买叶而养蚕。农家种植桑树就可能纯粹或主要为了出售桑叶。从整体上看,有些地区如吴县的洞庭东西山每年有大量桑叶穿过太湖南贩乌程等县,石门、桐乡的桑叶则大规模北运到吴江、震泽。有桑叶外输的地区,种桑为了出售桑叶的比例看来是较高的。

江南蚕桑区到底有多少面积,至今无人估算过。在杭嘉湖地区,田一般用来种植粮食作物,地种植桑树等经济作物,地的面积可以作为植桑面积的参考。在明清之际,湖州府地约54万亩,嘉兴府地约50万亩,杭州府记载地高达80万亩 ,考虑到杭州府栽桑次于湖州、嘉兴二府,估为桑地50万亩。地未必尽种桑,但计入宅地、小隙之地所栽散桑,面积当不致有大出入。吴江县明清两代耕地面积约为130万亩,新中国成立初调查,该县桑田为74 000余亩,占耕地总面积112万余亩的6.64%。 如果以此比例折算,则明清两代吴江种桑兴盛时面积约为86 000余亩。洞庭东西两山估为一万余亩,已差不多。合计江南上述四府植桑之地,共为164万余亩。明后期,种桑养蚕利厚,各地纷纷改田为地,种桑植烟。嘉兴一府最为突出,地由万历时的42万余亩,增为嘉庆时的55万余亩。考虑到江南蚕桑面积由明入清不断增加的这一事实,假如我们以160万亩为明清之际江南桑地数,那么明代后期以前要远低于此数,而清代康熙以后要远高于此数。

三、席草的种植

席草种植于低洼水田,是织凉席的基本原料。但种植较为分散,面积有限,都在水稻产区。主要地区是苏州郊区虎丘环山一带,长洲县浒墅、黄埭和吴江尹山、平望及震泽等地,元和唯亭、常熟唐市、海宁西乡、桐乡乌青、平湖部分地区、新城县城周围等地,也出席草。席草在明代已作为商品性作物种植。吴江、吴县的地方文献称,“亦有不治春熟而植席草者,其利倍于春熟” ,或称“席草出平望、震泽间,农夫种之,每获厚利。凡虎丘、浒墅之席,天下所尚,其草皆产吴江” 。后来周庄也盛种席草。看来席草种植获利较厚。席草种植与织席生产地域并不一致,因此有专门的店铺席草行。康熙十年(1671),虎丘席草行商人张泉等联名控诉浒墅关税棍诈取。席草本系土产,无须纳税,而其买卖引得税棍馋涎,可见已有一定规模。

四、靛蓝的种植

靛蓝是染布的基本染料。江南产靛蓝之地,郑昌淦提到靖江、六合、江浦、丹徒、金坛和海盐六县。 实际上,江南产靛县份不少,而且由明到清地域不断有所扩大。洪武《苏州府志》卷十《税粮》载全府年交纳蓝靛6 367斤,长洲、吴县、昆山、崇明等县皆产。其余如太仓、嘉定、上海、宝山、南汇、金山、川沙、吴江、江阴、靖江、宜兴、富阳、临安、海宁、嘉善、海盐、长兴、乌程、归安、高淳、溧水等县皆产蓝靛。总计江南产靛之地近30个县。较为突出的是嘉定、崇明、上海等县。嘉定个别地方,“蓝靛之利多于五谷”,据说“迥胜闽产” 。安亭、黄渡、纪王庙等处出靛青秧。黄渡盛产蓝靛,“用以供染,于丝绸为宜,乡民多赖其利,而泥冈村左右为最”。每到靛蓝上市,“江乡卖靛,每两折银六钱,行家取利最重,买靛日具饮食,曰池场酒,亦曰靛东道” 。黄渡的地产靛青市,在江南最著名。康熙末年,县衙专门颁示校准靛秤,可见其交易规模。外冈在清初因靛价昂贵,镇南“遍地皆种” 。诸翟靛青种植原来不多,因获利甚多,清中期“种渐广而利浸薄”,而且由染丝绸推广到染布,“民资以给” 。上海原来不产靛,清初一度种植较多。金山卫城附近及南汇闸港一带,雍乾时所产靛青“不减吴淞南北” 。江阴、靖江产蓝“多而且佳,以之为靛,利用甚溥”

五、烟草的种植

江南烟草由福建传入。明末上海有人试种,但当地人“犹未敢尝”,仅“为远客贩去” ,看来种植极为有限。然而到康熙时,“嘉郡多知树烟,乡城区圩布种森立,不惟供土著之需,抑且比闽广之所产矣” 。说可比闽广之产,显然夸大其词。实际上嘉兴府产烟最盛的桐乡县,也一直仅局限于南乡,而且自乾隆五十年(1785)后才“种者渐多”,乡人种此者“利与桑麻相埒,故濮、屠两镇厘税以此为大宗。有伏烟、秋烟、顶烟、脚烟等名,每夏秋间远商来集,烟市极盛” 。清同光间,甚至远销江北各处。嘉兴府另一产烟区是石门县,清中期“邑产烟叶有名,远商来贩者成市。乡民利此,亦称一熟。迩来佳种日出,其味且埒于建烟矣” 。杭州府在康熙二十年代因“嗜烟者众,土人多种烟为业,连畦盈亩” 。看来清统一全国后,随着吸烟人数日众,江南的烟草种植随处可见,但面积始终有限。

六、茶树的种植

江南产茶,以浙西山区及宜、溧等地的低山丘陵地带较为普遍。杭州府西南诸县山乡,“钱塘龙井、富阳及余杭径山皆产茶……於潜民之仰食于茶者十之七” ,所产茶叶汁尤浓郁,盛行于关东。湖州府长兴、安吉、孝丰、武康诸县“山中竹木茶笋亦饶” ,各县产茶甚多,“业此者,每藉为恒产”。尤以长兴最为著名,“凡湖地所出,概称本山茶。近山各村镇俱有茶笋山货行发售,名目不一,或以时,或以地,或以形,或以色,繁不胜计” 。常州府宜兴县盛产茶叶,品类不一,总称为岕茶,“每当初夏,商贾骈集,官给茶引,方敢出境” ,“京边各商至山采买” 。具体而言,“自东境滨湖诸乡而外,其余如湖㳇、张渚诸山,土产殷繁,生计最盛”,乃至“不胫而走遍天下。故其商贾贸易,廛市山村,宛然都会” 。茶叶商品生产量和外销量都颇为可观,成为农家的重要经济来源。

江南各地的商品性经济作物,还有如洞庭东西山“皆以橘柚为产”的水果栽培,嘉兴桐乡“得擅其利”,官私依赖的梅豆种植,杭嘉湖地区的乌桕树,苏州、杭州郊区的园艺业,丘陵山地的园廛漆林等,都构成商品生产的一部分,同时也成为当地人民谋生的有效途径。

江南的上述各种商品性作物的种植,除了桑棉两大类,面积均极有限。桑棉的绝对面积,在江南耕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也不高。如以万历六年(1578)和康熙二十年代江南耕地总面积4 480万亩为准,桑田在明清之际仅占3.57%,棉田在明代约占3.57%,在清前期约占7%。即使仅计蚕桑植棉区的苏松杭嘉湖五府,耕地总面积约2 800万亩,桑田仅占5.7%,棉田在明代约占5.7%,在清前期约占11%。很明显,就绝对面积而言,苏松杭嘉湖五府水稻种植仍占绝对优势。但是真正普遍种桑的地区则主要集中在杭嘉湖三府的一些县和苏州府吴江、吴县的一些地区,植棉区也仅仅主要集中在松、太二府州和常熟、江阴等县的部分地区。讨论种桑植棉的程度,显然不能以整个江南或各府为单位,种桑区甚至不能以县为单位。虽然杭嘉湖三府没有一个县地的面积达到田的面积,而只有康熙时的石门一县地大约是田的70%,接近于方志所说的“田地相埒”,但是在这蚕桑之府的某些地区,蚕桑是有可能压倒稻作生产的。同样,虽然苏松植棉区绝对面积低于水稻面积,但在植棉区突出的上海、奉贤、崇明、太仓、嘉定等州县,棉田要比稻田多,棉作压倒了稻作。

这是单就面积而论。如果我们再进一步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种桑植棉对桑棉区农户来说意义更为重要。按照斗米三斤花的米棉比价和粮棉各自产量,正常年景棉田与稻田之收正好相当。 在植棉区,棉田面积超过稻田,毫无疑问,棉田于农家生计更为重要。桑田与稻田收入相比,前者是后者的3.5倍。 也就是说,如果农户桑田达到所有田地的1/3,种桑的重要性就等同或超过了种稻。而这种比例,在蚕桑产区,应该说是较为普遍的。所以明人徐献忠说:“田中所入与桑蚕各具半年之资。” 这当然都不包括农家利用自有棉自有丝继续从事织布织绸,如果计入这类副业生产实际收益必定更高。可以说,在江南的种桑植棉区,作为商品性作物种植,经济作物桑和棉的收入要比粮食作物水稻和麦类的经济意义更为重要。

有一个问题必须提出来讨论,这就是上述江南商品性作物种植是如何发展起来的。美籍学者黄宗智在《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一书中反复强调,长江三角洲“在南宋和明代早期已达到高产均衡。自那时直至1950年以后开始引进新的投入,水稻产量极少或毫无增长。那里日益增长的对土地的人口压力不得不寻求不同的出路”;在那里,“提高作物复种程度已几无余地,因此进一步的农业密集化一般就意味着转向劳动更为密集的经济作物的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在严重耕地不足的地区,桑蚕业的发展是势在必行”。并且他在书中力图“证明这些经济作物是通过使用更多的劳动力而得以生产的” 。国内也有学者持相同看法。如侯建新认为,“形成明清商品化发展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人口和赋税的双重压力,是致使农民挤向织机,挤向劳力投入多而产值高的经济作物的重要因素,于是,商品性植棉和棉纺家庭手工业在长江三角洲迅猛发展”,而在这种情形下的“市场参与,生产者状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实际上使他们比先前的生活更加痛苦不堪” 。李长弓也认为,太湖平原弃稻改桑的基本动因是人口压力,“它是明清时期太湖平原在人口不断增长,人地比例日趋紧张,传统的稻作投入在经历了由劳动集约型转向以能料为主的资本集约型之后,受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制约,土地生产率仍无明显的提高,单一的粮食生产无法容纳更多的人口,无法满足随人口增长而增长的生活资料需求,即所谓‘力耕不足以糊口’情况下,从而作出的选择” 。这些学者都认为,江南桑棉种植及其丝棉纺织业是在严重的人口压力下推动起来的,而且这种人口压力在明初即已存在。

长江三角洲自明初直到太平天国时期,人均土地确实不断下降,这是事实,不待黄宗智指出,也为众所周知。这一趋势非独江南一地,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皆然。黄氏口口声声人口压力,考察时段又自1350年到1985年,自然应该对太平天国后江南由人稠地狭一变而为人少田多作出解释,然而在他的论著中,我们丝毫看不到任何说明。为何明初即可视为人口压力时期,商业性农业是否那时即已迅速获得发展?似应作出解释,然而我们同样看不到任何说明。如果认为经济作物的生产源于人口压力,那么对经济作物区与非经济作物区的人田比例似也应作出比较性考察,才能有助于说明问题。然而我们只看到黄氏著作附录的松江、苏州、太仓、无锡等府州县自1393年到1932年的简单的人口及耕地面积统计,丝毫看不到不同经济结构区的横向的人田比例的比较性说明,而且连蚕桑区的人田比例也未提到。由此可见,黄氏的先入为主式的结论与其就事论事的论证方法是颇成问题的,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明清时期长江三角洲各府州人均耕地面积的实际情况如何呢?我们即以黄氏所涉及的明代苏松常杭嘉湖六府和清代苏松常太杭嘉湖七府州为考察地域范围。明代洪武末年,上述六府人均耕地约为5.2亩,各府依次为:嘉兴4.05亩,苏州4.18亩,松江4.21亩,杭州5.16亩,湖州6.44亩,常州10.28亩。 清代嘉庆末年,上述七府州人均耕地约为1.58亩,各府州依次为:苏州1.14亩,杭州1.34亩,常州1.43亩,松江1.52亩,嘉兴1.55亩,太仓州2.21亩,湖州2.67亩。 这两组数字一前一后,都是在细致的户口田土统计基础上得出的,可以较准确地反映明清时期当地人均耕地的实际情况。如果只是因为人口压力,那么明清两代湖州都不可能蚕桑生产最盛,明代苏州的棉业也应比松江发达,清代苏州、常州的棉业也应比太仓州发达。然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如果说,按府州的统计还嫌过于笼统,那么我们再来看各个县的实际人均耕地情形。蚕桑最盛的湖州府,洪武二十四年(1391)人均耕地为6.44亩,各县依次为:归安3.98亩,乌程4.59亩,武康6.91亩,长兴7.43亩,德清10.42亩,安吉14.35亩。 德清与武康、长兴二县相比,人均耕地多,蚕桑却盛。蚕桑之盛仅次于湖州的嘉兴府,万历时各县人均耕地由少到多依次为嘉善、嘉兴、秀水、石门、桐乡、海盐、平湖。 蚕桑最盛的石门、桐乡二县,人均耕地在该府居中,高于嘉兴、秀水二县。棉织业最盛的松江府,上海县又远甚于华亭县,但是二县之间在洪武二十四年和弘治十五年(1502)的人均耕地量大体相当,弘治十五年人均耕地上海县比华亭县多。 很明显,人均耕地数无法说明上海的植棉业何以比华亭更为普遍。苏州府万历四十五年(1617)各地人均耕地由少到多依次为吴县、长洲、吴江、常熟、嘉定、昆山、太仓。 棉织业较为兴盛的太仓、嘉定、常熟人均耕地反而较多。蚕桑业较盛的吴江人均耕地也比吴县、长洲多。长江三角洲各府州人均耕地的实际情形足以表明,所谓人口压力是根本无法说明当地蚕桑棉纺广泛兴起和不断发展的原因的,在明代尤其如此。嘉庆时,杭嘉湖的近邻绍兴、宁波二府人均耕地拥有量更少,却未见有农家商品生产的盛况,江南近邻安徽徽州府人均耕地矛盾十分突出,也未闻有发达的家庭手工业。明代人均土地比嘉兴府还少的江西南康、建昌、抚州、吉安、袁州、赣州各府,与嘉兴大致相当的南昌府,都并没有发展成家庭手工业著名地区。这些事例表明,人口压力与经济作物种植并没有必然联系。

江南的棉织蚕桑生产在明后期获得迅速发展是另有原因的。嘉定、太仓、松江棉利兴起于明后期,当时当地人均认为是水利失修,导致原来适宜种稻的田地后来只适合耐旱的棉花。如嘉定县,万历二十一年(1593)县民徐行等奏:“国初承宋元之后,考之旧志,境内塘浦泾港大小三千余条,水道通流,犹可车戽,民间种稻者十分而九,以故与他县照常均派本色,兑运尚能支持,几二百年也。其后江湖壅塞,清水不下,浊潮逆上,沙土日积,旋塞旋开,渐浅渐狭。既不宜于禾稻,姑取办于木棉,以花织布,以布贸银,以银籴米,以米兑军。” 崇祯十四年(1641)县人张鸿磐也疏称:“顾国初三江载浚,水利大兴,吴淞巨浸,入川达浍,嘉定小邑,藉以灌输,十田五稻,以土之毛,输国之贡,本色之派,所从来也。不料陵谷变迁,大江忽为平陆,支河遂已绝流,斥卤积沙,旋浚旋淤,桔槔莫施,禾种遂断。仅种木棉一色,以棉织布,以布易银,以银籴米,以米充兑。” 明初稻田比例两人说法不一,但因为水道淤浅,难以车灌,改为植棉,说法一致。所以地方官概括而言,“故种稻未能,其势不得不种花豆”

其他植棉州县大多类似。如昆山东邻嘉定的三个区,“号为冈身,田土高仰,物产瘠薄,不宜五谷,多种木棉,土人专事纺绩”。而观其水利,嘉靖、隆庆时的当地人归有光说:“自顷水利不修,经河既湮,支流亦塞……迨夏驾口至安亭,过嘉定清浦之境,中间不绝如线,是以两县之田,与安亭连界者无不荒。” 水利失修下的高仰之田,只能种植棉花。太仓弘治州志土产只有苎布,嘉靖州志仍无木棉,棉利兴起也在明后期,当也与水利地利条件有关。所以清初《苏州府志》的编者总结全府农作情形时说:“属邑逐末者少,皆务农力穑。惟太仓、嘉定东偏谓之东乡,土高不宜水稻,农家卜岁而后下种,潦则种禾,旱则种棉花、黄豆。比闾以纺织为业,机声轧轧,子夜不休。贸易惟棉花布,颇称勤俭。” 明确讲太仓、嘉定种棉花是因为“土高不宜水稻”,而且看来还经历了由卜岁而后下种,潦则种禾,旱则种棉,到基本种棉的过程。

清代江南棉业兴盛的地利条件仍似明代。乾隆四十年(1775),两江总督高晋经过一番调查,认为松江、太仓等地之所以种棉者多而种稻者少,“并非沙土不宜于稻。盖缘种棉费力少而获利多,种稻工本重而获利轻”,而之所以种稻多费工本,“则因田间支河汊港淤塞者多,艰于车水,工本不无多费”。高晋为了解决粮食问题,要求地方官督率农民,改棉种稻,但同时要地方官“将应开沟渠并淤塞支河汊港多方设法,照业食佃力之例,次第劝民开浚深通,以收水利之益” 。当时常熟的植棉之地,也都是东部高田,“地性夹沙,不宜种稻者” 。这些事例说明,整个苏松太棉区,由于水利条件的限制,种棉比种稻更合适,农家才纷纷改稻为棉。

这种情形到清代中后期仍然存在。嘉庆二十四年(1819),大浚吴淞江而不及娄江,“水益南注,北条重困,干河既塞,支港随之”,刘河东境“稻田大半改种棉花,民力倍形拮据” 。青浦县的盘龙镇,自小涞浦“淤浅后,一遇淫霖,苦其泛滥,如旱则立时干涸,戽水无从,傍浦一带居民多种棉豆,不植禾稻” 。相反,即使在棉织区,只要地利适宜,也未必就改稻植棉。如《钱门塘乡土志》称:“嘉邑土产以棉花为大宗,而我乡稻多于棉,无他,田势低洼故也。” 种植水稻还是棉花,完全取决于地利条件。

明清两代因为水道淤浅或田土高仰不断改稻为棉的大量事例表明,江南棉产区的形成与人口压力基本无关系。在同样的人口压力下,粮产区如松江府的华亭县,苏州府的吴县、长洲、吴江等地,始终没有变成经济作物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人口压力无法说明僻在一隅的棉产区的形成及其发展。清初上海人褚华说:“吾邑以百里所产,常供数省之用,非种植独饶,人力独稠,抑亦地气使然也。” 褚华虽指的是上海的气候特别适合于织布,但立足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形,总结棉织区的形成,是值得引起今人重视的。

江南蚕桑业的兴盛也与棉业相似。王庭在为康熙《嘉兴县志》作序总结该县蚕桑兴盛的原因时说:“邑土高,水狭而浅,颇不利于田,因多改之为地,种桑植烟,分稻禾之半,此利非久常耳。”诚然,改田为地,改粮为桑,同改粮为棉一样,都是要建立在获利高于至少不低于种粮的基础上的。

上述江南蚕桑棉业的地利条件同时表明,说桑棉兴起源于赋税压力,就更缺乏说服力。就明代苏松常杭嘉湖六府而言,常州平均亩税远高于湖州、杭州,而经济作物种植副业生产却远没有湖州、杭州发达;就苏州一府而言,科则最重的吴县、长洲几乎没有蚕桑棉织业。江南赋税轻重,既与各地的社会经济水平有关,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远在江南蚕桑棉织区兴起以前的明初,江南重赋就达到了顶峰,看不出它与经济作物种植有什么必然联系。 江南以外,全国其他重赋区如江西袁州、瑞州,河南怀庆等,都没有因为重赋而成为经济作物区。因此,强调赋税压力与强调人口压力一样,都是没有对江南农家经济的实际情形作深入研究的浅泛之论。

探讨江南蚕桑棉业的兴盛原因,需要注意人口和赋税因素,但更应注意当地的自然地利条件和农民的获利动机与经营方式。江南蚕桑棉织区的兴盛,正是当地农民充分利用地力,在获利的动机驱使下造就的。晚清无锡植桑养蚕一度兴盛,清末民初青浦七宝等地因花豆连年歉收纷纷改棉种稻,光绪时嘉定地方官认为摆脱民食困境在于修水利多种稻,这都说明农民考虑的是利益,而与人口多少无关。 9eTeAkJs1uDUIIy2FkwcN01SZPB017TVsAaXunKdSQg2ZLbbTl1W3+sfQrXrQJ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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