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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章

本书是国家教委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项目名为“明清江南商业与城镇经济的发展”,拟从商业和城镇经济互相影响的角度考察明清时代江南商业和城镇经济的发展历程,后来考虑到有关明清江南城镇经济已经有了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群言出版社1993年版)、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森正夫编《江南三角洲市镇研究》(日本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2年版)和琳达·约翰逊编《中华帝国晚期的江南城市》(Linda Cooke Johnson, Cities of Jiangna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美国耶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等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前贤力著在先,笔者若再妄为陈述,既重梨枣之灾,又类狗尾续貂,于是将研究范围收缩,专门讨论明清江南的商业问题,成此《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一书。

本书所指江南,大体上相当于长江三角洲范围,包括明清时期南直隶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应天(江宁)府和浙江省的杭州、嘉兴、湖州府及清代雍正年间从苏州析出的太仓州八府一州之地。作这样的地域界定的理由,请参见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一文(《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论述时段则下限大体上到太平天国战争兴起。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江南的传统农业经济在唐代迅速崛起,宋代大为发展,经元至明后期已趋向顶峰。 北宋中期人范仲淹说:“苏常湖秀,膏腴千里,国之仓庾也。” 北宋晚期政和时的赵霖说:“天下之地,膏腴莫美于水田。水田利倍,莫盛于平江。” 同时人秦观称:“今天下之田称沃衍者,莫如吴越闽蜀,其一亩所出,视他州辄数倍。” 北宋末年已盛传“苏常熟,天下足”的谚语,到了南宋更广泛流传“苏湖熟,天下足”的说法。发达的农业生产奠定了江南经济的坚实基础。明清时期,江南在人均田地日益下降,边际报酬日益递减的情形下,仍为全国最为重要的经济区,直到太平天国战争,江南始终走在全国经济的前列。

江南经济是如何持续发展的?推动其久盛不衰的动力又是什么?这类问题,较长时期以来一直引人深思。1988年,笔者所在的南京大学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及地理系的同仁和日本名古屋大学的学者等就长江三角洲小城镇社会经济结构进行历史学和地理学方面的研究拟就了合作协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探讨导致长江三角洲自宋代以至今日经济持续发展的原因,试图将小城镇的发展作为着眼点。小城镇的兴起和发展,无疑是明清时期江南社会发展的一大特色,但这一特色的形成,又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小城镇经济实际上就是商品生产和商业贸易。明清时期,江南农家已普遍开展“与自给生产相结合的商品生产” ,成为“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这些农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 。虽然学者们的认识不尽一致,但明清时期江南的农家经济已体现出浓厚的商品经济色彩,农户已与市场发生着日益紧密的联系,则殆无异议。大批城镇就是在这种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兴起和发展起来的。作为江南农家的两大支柱产业——植棉织布和蚕桑丝绸业就是主要以市场为依托的行业,充分体现了商业和市场的作用。因此,商品经济可能正是明清时期江南经济发展最显著的特点。

实际上,明清时人已隐约认识到商品经济在江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隆庆《长洲县志》的修纂者说:“长洲延袤不百里,而湖陂居三之一,田赋居郡十之二,此岂尽利于藨蓘哉,商贩工伎,干没射时,以身所营,给家之食,而以田所入充官之税。” 崇祯《吴县志》的修纂者图说阊门繁华时也认为,“吴之所以饶,颇赖是耳,为行货往来者于此市易”。明后期人王士性说,东南吴越间,“人既繁且慧,亡论冠盖文物,即百工技艺,心智咸儇巧异常。虽五商辏集,物产不称乏,然非天产也,多人工所成,足夺造化” 。陆楫《蒹葭堂稿》则谓,苏州“为天下南北之要冲,四方辐辏,百货毕集,故其民赖以市易为生” 。《明经世文编》的编者也在宣德时应天巡抚周忱的“天下之民出其乡则无所容其身,苏松之民出其乡则足以售其巧”一语下加注:“以其逐末技也。”乾隆中期,两江总督高晋曾总结性地说:“窃照大江以南,江宁、镇江、常州、苏州府属地方,土多沃壤,民习耕种,且能手艺营生,衣食足资利赖。” 当时人的这种种说法,是基于现实的实际之论,对于我们今天探讨问题有颇多启发意义。商品经济为江南农民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发展商品生产,兼营各行各业,开展多种经营,江南农民的谋生路子较为宽广,生活也较为安定。商品经济发展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由明初的江南人纷纷外逃而转变为明后期至清中期的全国各地人纷纷涌向江南,最了不起的成就就是江南在明清时期始终是国家财政的最大贡献的地区。如果无视或否认这一点,像个别学者那样仅仅着眼于农民边际报酬递减,只计算农民的业农收入,而不考虑业农外收入,主张江南农民长期处于最低生活水平的贫困处境 ,就无法真正认识明清江南农村社会,也无法如实揭示农民生活的基本状况。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笔者力图从商业的角度,比较系统深入地考察明清江南的商品经济,以探讨商业发展在江南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全书着重阐述明清时期江南的商品流通、商品市场和全国各地域商人商帮在江南的活动。

第一章《江南的商品生产》,是作为明清江南商业发展的前提和优势而设的,旨在通过考察江南的商业性农作物种植和专业副业商品生产的兴盛,以说明江南商业发展最根本的前提在于当地发达的商品生产。由于具体论述江南商品生产各业的论著较多,因此本章只作综合性的宏观考论。江南商品生产发展而原料远远不敷所需,商品性生产日益发展却日益依赖海内外市场,这种特殊的经济结构也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因此,江南商业的发展也是建立在与全国乃至海外市场的紧密联系的基础上的。只是纯粹是出于全书结构的考虑,有关内容才安排在第二章讨论。江南商业的发展也得力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交通优势:江河海三大运道兼备,境内河渠成网,四通八达,位居南北东西要冲,可以说,江南商业发展也有赖于天然便利的交通条件。江南商业在明后期迅速发展,按照隆庆时徽商黄汴的说法,由于嘉靖七年(1528)监察御史瑞州府人朱寔昌奏定门摊税而不税客货,苏、松、常、镇一律奉行,于是商贾更加聚于苏州,而杭州次之。黄汴将朱寔昌于嘉靖四年(1525)奏定门摊税错置为嘉靖七年,山西人民出版社的标点本《天下水陆路程》又误刊误标为“御史朱寔昌,端州府人,嘉靖七年,奏定门摊客货不税”,致引起人误解为苏、松、常、镇四府不征门摊税。奏定门摊税的缘由及其具体办法需要专文考证,由于本章立意只在商品生产,故略而不论。江南商业发展与包括改征门摊税在内的全国赋税制度的变革,流通条件的改善,信用手段的提高等都有关系,但这种全国性的改革不足以充分说明一地商业的兴衰,又与本章立意不符,故同样略而不论。

第二章《江南的商品流通》,以江南为中心,分三节依次考察江南区域内的商品流通、江南与全国之间的商品流通和江南对国外的商品流通,重点考察商运线路、流通商品种类、商品数量,既想说明江南在特殊的经济结构下与全国乃至海外的商品流通的重要意义,又想通过几种主要商品流量的探讨说明江南商品在对外流通中所具有的种种优势。江南商品在对外流通中的种种优势,也正是江南经济在全国领先的根本所在。

第三章《江南的商品市场》,应该是江南对外商品流通的起点或终点,出于篇幅和论述的需要才专立一章。先从市场等级角度考察了江南市场的各个层次,再从商品角度,考察了江南的几种专业市场。江南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市场兼备,它们既各有侧重,发挥特有作用,又互成网络,构成完整的区域市场群体,成为全国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研究表明,明清时期江南市场的机能,既不同于同地区的唐宋时期的市场 (如龙登高认为“与明清江南市场相比,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中,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而它与外地市场的联系尤为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就区域市场格局而言,明清各类专业市镇的迅速成长,使市场网络更为细密,商品流通更为顺畅”);也不同于同时期的北方市场(如姜守鹏《明清北方市场研究》认为“北方区域市场之间的商品交换有如下明显特点:一是北方地区的手工业产品主要在本区域内交换,最多是在北方地区各区域市场之间交换,很少销往南方各区域市场,而南方各区域市场销往北方各区域市场的商品却主要是手工业产品,例如棉布、绸缎、铁器、瓷器等;二是北方各区域市场销往南方各区域市场的商品主要是棉花、皮货、花生等,但是这些商品都没有形成全国性市场,影响都不大”)。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了解明清江南市场的特色勾画了大致轮廓,可以省却本章的不少篇幅,而本章所着重分析的内容,相信会进一步充实上述看法,而且更能反映明清江南市场的发育程度。

第四章《江南的商人商帮》,以江南为地域空间,以省域为商帮的籍属范围,对活跃在江南的安徽、福建、广东、山西、陕西、山东、河南、江西、湖广、浙江、江苏商帮等作了较为全面而又具体的考察,依次探讨了这些商帮在江南的经营活动、建立的会馆公所及其与江南各阶层的关系。近年来,商帮研究方兴未艾,但地域界定不尽合理科学,研究也多局限于某一商帮在全国或一地的活动,而对一个地区各支商帮的竞争角逐的研究则尚为少见。本章比较细致地考述江南这一经济最为发达地区各地商帮的活动,相信有利于认识江南地区商业发展和商业资本的活跃程度,也有利于推进商帮研究。本章还以较多的笔墨考证了江南各地会馆公所的数量,辨析了会馆公所的异同,讨论了会馆公所的性质功能,探讨了会馆公所和商会的区别与联系,或许有利于澄清相关研究中的含糊表述,或可对个别厚此薄彼的结论起些纠偏作用。至于商人商帮与江南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只是提出了问题,以期全面评价他们在商业发展和地方经济中的作用,充分的论述将与封建政权对商业发展的影响等内容一起在笔者的另一部商帮研究著作中体现出来。

第五章《商业兴盛与江南社会经济》,探讨了商业发展与商品生产、江南城镇化、江南经济区的关系,认为江南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的商品生产,推进了江南城镇化,造就了富庶的江南经济区。李伯重在《“最低生存水准”与“人口压力”质疑——对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中两个基本概念的再思考》 一文中,着重从理论和概念的角度,对“最低生存水准”与“人口压力”的说法提出了相反的看法;本章着重从江南人均耕地占有量,以及农家的实际收支水平,对“最低生存水准”与“人口压力”的说法表示了异议,并结合第二章的论述,认为论者几乎都未曾注意江南粮食输入的内涵而过分夸大了江南食粮的不足程度。

清代中后期,江南商业的发展已经潜伏或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危机,这主要表现为:木材、煤铁、玉石、纸张等江南急需的重要原材料的输入成本日益提高;江南丝棉织业的原料成本也成倍于前,缩小了与成品价格的距离;随着全国蚕桑棉织事业的进一步兴起,国外丝织工业的恢复和发展,作为江南经济支柱的绸、布两大类商品市场日益收缩,在资本主义列强以低成本、大批量、高质量的机织布涌入中国市场时,江南布匹更节节败退。历史事实表明,江南的商品生产不进行技术改造,不采用先进的生产方式,不加大技术和资本投入,江南商品就无法继续占有广阔的国内市场,更无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而立于不败之地。这或许正是江南商品生产发展但没有导向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原因,而绝不是所谓的“单位工作日报酬递减”的结果。因为已有李伯重的宏文《明清江南与外地经济联系的加强及其对江南经济发展的影响》 作了专题探讨,时段又多少超出了本书的范围,故相关内容不再予以讨论。

明清时期的江南商业问题,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前,也富有现实意义。江南地区的乡镇工业已由拾遗补缺发展到半壁江山,进而成为当前的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形下,如何充分发挥江南经济的固有优势扬长避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营机制和调整经济结构,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切实讲求经济实效,走上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成当务之急。明清时期江南商业发展的历程也许能够提供或多或少的有益借鉴,也许能够引发当代经济建设者多一点历史内涵的思考。这同样是作者的良好愿望。 FOI7YeNgL1Wwv9iblyj/AVXxoPBlRPWXxrn4FdL8JnXfnH6I+7qQ7R6j2MG7L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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