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楔子

一、关于霍比特人

这本书里所讲述的大多与霍比特人有关,从字里行间的描述中,读者能了解到不少霍比特人的性格特征和他们过去的历史。从已经出版的《西境红皮书》节选中(包括在《霍比特人》一书里),可以获得更多有关霍比特人的信息。本书所讲的故事便来自《红皮书》开始的几章,这些章节都是由首位扬名世界的霍比特人比尔博亲自撰写的,他称其为《历险归来》,因为这些章节讲述了他前往东方的旅程及归来:他的那次冒险经历后来把所有霍比特人都卷入了本书所述及的那个纪元的许多重大事件之中。

许多读者也许想要更多地了解这个了不起的种族早先的历史,而他们手头可能又没有这本《西境红皮书》。为此,我从霍比特人的传说中摘取了一些比较重要的记载,放在这里,以飨读者,另外,也在此简短地回顾了比尔博首次冒险的经历。

霍比特人是一个并不引人注目然而却又非常古老的种族,他们从前的人数要比现在多得多。霍比特人热爱和平和安宁,精耕细作的土地是他们的至爱:他们喜欢徜徉在井然有序、土地平整肥沃的乡野。他们从前不理解或者说不喜欢,现在也不理解不喜欢那些比打铁风箱、水力磨坊和手动纺织机更为复杂的机器,尽管他们使用起工具来可说是得心应手。甚至在古代时,他们就不愿意与“大种人”——这是他们对我们的称呼——相处,现在他们对我们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他们的面我们是越来越难见到了。他们的听觉都很灵敏,视觉都很锐利,虽说易于变得肥胖,做事不紧不慢,可行动起来却动作敏捷,身体灵巧。当突然与他们不愿看到的大种人不期而遇时,他们具有悄然、迅速地在大种人面前消失的本领(他们的这一本领与生俱来);在他们将这一本领发挥到极致时,大种人会觉得他们简直是在施法术了。然而,实际上霍比特人从未研究过任何种类的法术,他们能迅速遁形,完全是由于他们具有一项专业技能,遗传、长期的生活实践和与大地的亲密接触使得这项技能成为他们所独有的,是大种人和其他笨拙的种族完全模仿不来的。

他们是一个体型很小的种族,比矮人还要低,即便他们实际上并不比矮人低多少,他们也不如矮人强壮和结实。他们的个头有高有低,以我们的标准衡量,他们的身高大多在二英尺到四英尺之间。现在,他们中最高的也很难长到三英尺了,霍比特人自己说,他们的个头确实缩了,在古代时,他们是高一些的。根据《红皮书》记载,伊萨姆布拉斯二世的儿子斑多布拉斯图克(吼牛)有四点五英尺高,能够骑马。在所有的霍比特人中,只有古代的两位著名人物身高超过了斑多布拉斯图克;有关这件奇事,本书在后面会提到。

至于本故事中所讲述的夏尔霍比特人,他们在其昌盛祥和的日子里时是个快乐的种族。他们穿着颜色鲜亮的衣服,尤其喜欢黄色和绿色的装束;可他们却很少穿鞋子,因为他们的脚底都有非常结实的硬茧,硬茧上面又覆着一层厚厚的略带卷曲的棕色的毛,颇似他们卷曲的头发。这样一来,如果说有什么技艺他们不擅长的话,那就是做鞋这门手艺了;不过,他们有着长而灵巧的手指,可以制作许多美观且有用的东西。他们的脸庞一般都较大,算不上好看,可显得很和善,他们脸膛发红,眼睛发亮,长着一张爱笑、喜欢吃喝的嘴。而他们也的确常常开怀大笑,常常好吃好喝。他们喜欢讲简单的笑话,只要粮食充裕,他们会一日六餐。他们热情好客,热衷聚会、摆宴席,相互间赠送和接受礼品。

很显然,霍比特人与我们有着亲缘关系,尽管两族之间后来疏远了,但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要比跟精灵乃至于跟矮人的关系近得多。在古代,他们依照自己的方式讲人类的语言,喜好和爱憎也与人类相似。不过,我们两族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确切的关系,已无处可考。霍比特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现已被遗忘和失落的远古时代。唯有精灵依然保存着对那个已消失年代的记录,而他们的传说几乎全是与他们自己的历史有关,人类很少出现在里面,霍比特人更是只字没有被提到过了。不过,有个事实却是清楚无误的:在其他种族尚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之前,霍比特人甚至已经在中土悄然地生活了无数漫长的岁月了。毕竟世界上充满了数不清的奇怪生物,这些小种人似乎在这个世界上根本算不上什么。但在比尔博和他的继承人佛罗多那个时代,霍比特人突然变得重要并且名声显赫起来,影响到了智者和伟人的决策。

那一时期,正是中土的第三纪元,对现在而言,那已经是很久远的过去了,整个世界的地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过,霍比特人那时居住的区域与他们现在的逗留之地,无疑仍属于同一个地方,即大海以东,古代世界的西北部。至于他们最初的家园在哪,比尔博时代的霍比特人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在他们那个年代,喜欢研修学问的人(除非是有关家谱的学问)寥寥无几,虽说于一些更为古老的家族里,还有个别人在研究他们本族的典籍,甚至收集着来自精灵、矮人和人类对古老年代和遥远地域的记载。有关本族的记录是霍比特人在夏尔定居之后才开始有的,关于他们的最为古老的传说顶多只能追溯到他们流浪的时代。尽管如此,从这些传说以及霍比特人特异的语言和习俗所提供的证据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像许多其他的种族一样,霍比特人曾于遥远的过去向西迁徙。从他们最早期的故事和传说中,似乎可以窥到他们居住在安都因河谷上游——也就是绿森林的边缘与迷雾山脉之间的区域——时期生活的点滴。至于他们后来为什么要冒着危险艰难地翻越过迷雾山脉,进入伊利亚德,已不可考。据他们本族的记载上说,有人类在他们那片土地上快速地聚集、繁衍,且有阴影笼罩森林,让它变得黑暗了,于是,它有了新的名字——幽暗密林。

在翻越山脉之前,霍比特人已经分成了三支略有不同的族群:毛脚族、斯图尔族和白肤族。毛脚族的皮肤呈棕色,身体更轻,更矮一些,他们脸上没有胡须,脚上不穿鞋子;他们手脚小巧,灵活;他们喜欢居住在高地或是山坡上。斯图尔族的体形较宽,较为强壮;手和脚也比较大;喜欢待在平地和河边。白肤族的皮肤较为白皙,头发的颜色也较浅,比起其他两个族群的人来说,他们个子较高,身材也苗条;他们喜欢树木霍林地。

在古代,毛脚族和矮人交往频繁,长期生活在群山脚下。他们向西迁移的时间较早,在他们漫游过伊利亚德来到风云顶这边时,另外两个族群还待在荒原上。他们是最标准、最典型的霍比特人,人数也最多。他们喜欢定居在一处,长久以来一直沿袭着他们最古老的风俗习惯,生活在隧道和洞穴里。

斯图尔族长期滞留在大河安都因两岸,他们不太规避人类。在毛脚族之后,他们也向西而行,然后沿着喧水河向南;他们中的许多人会在塔巴德与敦兰德边界之间的地带居住下来,很久之后,才又朝北迁徙。

白肤族是霍比特人中人数最少的一支,来自北方。比起其他的霍比特人,他们与精灵的关系最为友好,更为擅长语言和歌谣,而不是手工技艺;相比于耕作,他们在古时更喜爱打猎。他们翻越过位于瑞文戴尔北面的山脉,沿着狂吼河而下。在伊利亚德,他们不久便与先行到达那里的另外两个族群融合在了一起,不过,由于他们更为勇敢,更喜欢冒险,常常被毛脚族和斯图尔族部落中的人推举为首领或酋长。即便是到了比尔博生活的年代,仍能在名门望族——比如说图克家族和诸位雄鹿地统领中——发现白肤族的血统。

在伊利亚德西部,也就是迷雾山脉与卢恩山脉之间的区域,霍比特人遇到了人类和精灵。事实上,从西方之地渡海而来的人中王者——杜内丹人仍有余部住在这里;不过,他们正在迅速衰落,其北部王国大片大片的土地正沦为荒原。新来到这儿的人大有生存的空间,不久,霍比特人便开始成批成批地在这里有序地定居下来。到了比尔博这一代时,大多数早期的定居点都已不见踪迹,被人遗忘了;不过,有一处后来曾一度变得重要起来的早期定居点留存了下来,尽管其地域变小了;它位于布理及其周围的切特森林之中,在夏尔以东约四十英里的地方。

毋庸置疑,就是在这段较早的岁月里,霍比特人学会了字母,开始以杜内丹人的方式书写,而杜内丹人则是在很久之前从精灵那里学得的这门技能。也是在这一时期,霍比特人逐渐忘记了他们以前使用过的语言,说起了被称为“西方语”的通用语言,当时这种语言传布得很广,从阿诺尔到刚铎诸王统治的全部疆域,以及从贝尔弗拉尔斯到卢恩河之间的所有沿海地区。不过,他们仍然保留了一些属于自己语言中的词汇,包括月份和日期的名称,以及不少从过去流传下来的姓氏和名字。

大约也是在这个时期,霍比特人的传说首次被写成了配有纪年的历史。在第三纪元的1601年,白肤族两兄弟马尔科和布兰克从布理出发。在到达佛诺斯特,获得至高王的许可后,他们带着众多霍比特人渡过了巴兰都因河。他们跨过了修建于北方王国兴盛时期的石拱桥,占了对岸从河谷到远岗之间的所有土地,并在那里居住下来。而他们为此所要尽的义务就是维护好大桥以及其他所有的桥梁和道路,以便于国王信使通行,并承认国王的统治。

就这样,夏尔纪年开始了,渡过白兰地河(霍比特人改了河名)那一年成了夏垦元年,后来的年代都是从此年算起。西方的霍比特人很快就爱上了这片新领地,并决定在这里扎根。没过多久,他们又一次渐渐淡出了人类和精灵的视线。虽然他们名义上还是国王的臣民,但实际上,他们的日常事务都由自己的族长来管理,对外界的事情一概不感兴趣。据说,在国王与安格玛尔巫王在佛诺斯特的最后一战中,霍比特人曾派出弓箭手助战。但这只是他们自己口耳相传的故事,人类的历史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那场战争后,北方王国覆灭了,霍比特人便顺势将这片土地也纳入了自己的版图,并从族长中选出一个头头来,代替已故的国王行使权力。在以后的一千年里,他们几乎再没有受到过战争的侵扰,于黑死瘟疫(发生在夏尔纪年37年)之后,霍比特人繁荣壮大,直到后来遭遇到漫漫无期的冬季之灾以及随后而来的大饥荒。那个时候,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了,不过,这一“贫困时期”(1158—1160)在我们的故事发生时已经过去很久了,霍比特人早已再次习惯了过充裕富足的生活。这里土地肥沃,盛产粮食,虽说在他们到来时土地已荒芜多年,可它们从前曾被很好地耕作过,国王的许多农场、麦田、葡萄园霍林地也都在这边。

这片土地从远岗到白兰地桥有一百二十英里,从北部荒原到南部沼泽一百五十英里。霍比特人把这块地方称为“夏尔”,作为他们长官直接管辖的区域,夏尔可谓一个井然有序的贸易中心。在这世界快乐的一隅,霍比特人有条不紊地经营着他们的生计,对黑暗横行的外面的世界越来越不关心,直到后来他们竟以为中土的安定和富足是天经地义之事,是每个明智的族群该享有的权利。他们忘记了他们本来就知之甚少的边界保卫者们,忘记了是因为有他们的守卫夏尔才可能享有这长久的安宁。他们实际上是生活在别人的庇护之下,只是他们不再记得这一点罢了。

不管是哪一族的霍比特人,都从来不好逞强斗勇,在他们几个族之间从未发生过械斗或是战争。当然,在远古时那一严酷世界中,他们常常不得不为他们的生存而战;不过,到了比尔博这一代时,那都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在这个故事发生之前的最后一场战斗,也是夏尔境内有过的唯一一战,现在已经无人记得:在这场发生在夏尔纪年1147年的“绿野之战”中,斑多布拉斯图克率领着霍比特人击败了入侵的奥克。现在,甚至夏尔的天气都变得越发温和了,以前在寒冷的冬天从北方前来肆虐的狼群,现在也只能从爷爷奶奶们讲的故事里听到了。因此,尽管夏尔还存有一些武器,可大多数被当作了纪念品,不是挂在了壁炉上方的墙上,就是收藏在了大洞镇的博物馆里。夏尔人将此称作“马松屋”,因为霍比特人把当下没有用而又不愿扔掉的物品都叫作“马松”。他们的屋子常常会由于这些马松而变得拥挤不堪,霍比特人之间相互赠送的礼物中有许多都属于这类东西。

然而,闲适和安宁并没能消损霍比特人异常坚韧的品格。当危险来临时,他们是很难被吓到或是被消灭的。他们是那么乐此不疲地喜欢、追求着美好的事物,可这绝不意味着没有这些事物他们就不能生存。他们能挺得住悲伤,能挺得住敌人的凶残和天气的严酷,其大无畏的精神常常使那些对他们不太了解、只看到他们胖胖的肚子和红润面色的人们惊讶不已。尽管他们与别人争吵时,显得迟钝,也不拿杀死任何生物作为消遣,可当陷入危境时,却能勇敢面对,有需要时仍敢于拿起武器。因为目光敏锐,瞄准精确,他们的箭射得很准。不只是箭术高明,如果有个霍比特人弯腰捡起了石块,你还是尽快躲起来的好,对于这一点,所有跑进农田里来的牲畜都深有体会。

最初,所有的霍比特人都是住在地下的洞穴里,或者说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住在这样的地方,他们觉得最自在;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得不搬进其他类型的房子里去。在夏尔,到了比尔博这个时代,实际上通常只有最富或是最穷的霍比特人才保持着这一古老的习俗。最穷的霍比特人仍然住在那种最原始的地穴里,说白了就是一个洞,里面有扇窗户或根本没有窗户;而有钱的霍比特人建起的地下住宅则要比古时那种简单的洞穴豪华得多了。不过,建这种大型的布局复杂、房屋众多的隧洞(他们称其为斯密奥),需要选址,选土质好的地方。随着人口的增加,霍比特人开始在平地上或是较为低洼的地面上修建房屋。事实上,甚至是在丘陵、山坡地带,或是在古老的村庄里,比如霍比屯和塔克镇,或是在夏尔的首府、位于白丘的大洞镇,他们都用砖石、木材盖起了许多房子。这些房屋尤其为磨坊主、铁匠、绳匠、造车匠或其他匠人所喜欢;因为在他们还住在洞里的时候,霍比特人就早已习惯在地面搭建工棚和作坊了。

修建农舍和谷仓的风俗据说始于白兰地河畔沼泽地的居民。这块地方属于东区,这里的霍比特人体形较大,腿部粗壮,在雨天泥泞的季节,他们就穿上矮人的靴子。人人皆知,他们大多是斯图尔族的后裔,这一点从他们许多人腮边长着毛茸茸的胡须便可看得出来。毛脚族和白肤族的人都是脸上一点儿胡子也不长的。实际上,住在沼泽地的以及河岸以东雄鹿地的居民,他们大多是晚些时候才从遥远的南方来到夏尔的。他们中的一些人仍然有着怪怪的名字,他们说的一些词语听起来也很陌生,没有在夏尔别的地方听到过。

关于盖房的技术和许多其他的技艺,霍比特人很可能是从杜内丹人那里学来的。但也有可能是直接学自精灵(他们是人类年轻时的老师)。因为高等族系的精灵尚没有放弃中土,他们那时仍居住在西边遥远的灰港或是夏尔周边地区。三座建于远古纪元的精灵高塔依然矗立在夏尔西部境外的塔丘上,于夜晚的月色中闪烁着熠熠的光。最高的那座塔楼离夏尔更远一些,独自耸立在一座绿色的山冈上。西区的霍比特人说,在那座塔楼顶上,可以眺望到大海,不过,没听说有哪个霍比特人曾爬上过那座塔顶。的确,很少有霍比特人见过大海,或是在海上航行过,更没有人从大海那边返回、报道过那里的情况。许多霍比特人对河流与船只都心怀畏惧,擅长游泳者也寥寥无几。随着在夏尔居住的时日渐长,他们提及精灵的次数越发稀少,对精灵的恐惧也日渐加深,对那些与精灵有所交往的人也心生疑虑。大海在他们心中已然成了可怖的代名词,象征着死亡与终结,他们转而避而不看,不再眺望西方的山峦。

尽管建房的本领可能是从精灵或人类那里学来的,可霍比特人却是以他们自己的方式使用着它。他们不赞成修建塔楼。他们的房子通常都很长,很低,很舒适。实际上,他们最古老的房子类型就是模仿斯密奥修建的,屋顶覆着干草、稻草,或是草皮,墙壁都有点儿向外鼓出。不过,这种房屋属于夏尔早期阶段的住宅,霍比特人的建筑在那以后就发生了变化,通过从矮人那里学到的手法,或是自己创造的手法,他们的房子得到了改进。对圆形窗户乃至圆形屋门的偏爱,这一霍比特人建筑风格的主要特点被保留了下来。

夏尔霍比特人的房子和洞穴大都很宽敞,居住着庞大的家族。(作为单身汉的比尔博·巴金斯和佛罗多·巴金斯在夏尔属于个例,正如他们在其他方面也显得很特别一样,比如说他们俩与精灵之间的友谊。)有时候,许多代的亲人都相对和睦地住在一起,住在一座拥有众多隧洞和房间的古宅中,譬如住在大斯密奥的图克家族和住在白兰地厅的白兰地鹿家族。总的来说,所有的霍比特人都喜欢群居,把这种亲属关系看得很重。他们绘制出精细复杂的家族树,分支不可胜数。在跟霍比特人打交道时,切记谁和谁之间有亲戚关系,关系多远或多近。哪怕让本书只列出故事发生时那些重要家族里的重要家庭成员,几乎都是不可能的。在《西境红皮书》末尾部分有关家谱树的内容本身就是一部小书了,除了霍比特人自己,谁都会觉得这部分内容枯燥得让人难以忍受。霍比特人热衷于此类事物——只要它们是确切无误的:他们喜欢拥有这样的书籍,上面写满他们已经知道的东西,这些东西无可争议,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

二、关于烟斗草

还有一件关于古时霍比特人的奇事,在这儿应该提一下,他们有个令人诧异的习惯:通过黏土制的或木制的烟斗,他们吸入一种药草叶子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他们管这种药草叫烟斗草或烟叶,很可能是烟斗草属的一个变种。关于这一特别习俗(霍比特人喜欢将此称作“艺术”)的起源有许多神秘的传说。从古时记载中能够挖掘出的所有关于这一风俗的内容,都被梅里亚达科·白兰地鹿(后来他成了雄鹿地的统领)收集在了一起,因为他本人和南区生产的烟斗草在接下来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也许有必要把他写的《夏尔烟草录》导言中的相关论述在这里做一番引用。

“这是一门艺术,”他说,“我们完全可以把这门艺术称为我们自己的发明。关于霍比特人第一次吸烟是什么时候,我们不得而知,在所有的传说和家族史中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多少年来,夏尔的霍比特人抽着各种各样的药草,有些药草味道难闻,有些挺好闻。不过,所有的记载都表明:是南部长底区的托波尔德吹号手在自己的园子里最早种植了真正的烟斗草,那时大约是夏尔纪年1070年,是伊萨姆布拉斯二世在世的时候。后来几种非常著名的夏尔烟斗草,比如‘长谷叶’‘老托比’‘南星’等,也都出自南区。

“没有记载老托比是怎么发现这一烟斗草植物的,因为他直到死的那一天,都不愿谈及此事。虽说他不爱旅行,可他对各种药草都非常熟悉。据说,他年轻时常常去布理,这应该是他离开夏尔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了。因此,很有可能他最先是在布理见到了这一植物,而现在它依然于布理山丘的南坡上长得挺好的。布理的霍比特人声称是他们首先抽起烟斗草的。当然啦,不管任何事情,他们总是宣称他们都是做在夏尔人前面的。他们管夏尔人叫‘殖民者’,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我倒认为他们的说法很可能是对的。毫无疑问,在近几百年中,吸正宗烟斗草的习俗正是从布理传播到了矮人或是其他种族,诸如游侠、巫师、流浪汉等,这些人如今仍往返于那处古道口。人们由此发现了这一艺术的发源地及其中心就是布理的一家老客栈——跃马旅店。

“不过,通过多次到南方旅行所做的考察,我已确信这烟斗草的原产地并非我们这儿,而是从安都因河下游一路向北传到了这边,而且,我以为最先是西方的人类漂洋过海把它带到安都因河下游来的。刚铎盛产烟斗草,比北方的烟叶长得更大,味儿也更香醇,这种烟斗草从来不长在野外,而是生长在气候温暖、有绿荫遮挡的地方,比如长底。刚铎的人类称它为加兰纳斯,只是因为它绽开芬芳的花朵而喜欢它。烟斗草一定是从伊兰迪尔莅临到夏尔纪元开始之间的数个世纪里,从刚铎沿着林荫路传过来的。不过,即便是刚铎的杜内丹人也承认,这样的一种荣誉是属于我们的,即霍比特人首先把这种烟斗草放进烟斗里来抽。连巫师们都没有在我们之前想到这一点——尽管我认识的一个巫师在很早之前就学得了这门艺术,并且像他所想要专心去做的任何事情一样,很快就精于此道了。”

三、夏尔的管理方式

夏尔分为四个区域,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北区、南区、东区和西区;每个区又细分为数片自治领地,领地仍然以沿袭下来的一些名门望族的姓氏命名,尽管在这一历史时期这些姓氏已不再仅仅出现在他们自己领地的范围之内了。几乎所有图克家族的人依然居住在图克领地,可是许多其他家族的情形就不是这样了,比如说巴金斯家和伯芬家。在四个区之外是东边境和西边境:雄鹿地(见卷一第五章开头),以及于夏尔纪年1452年纳入夏尔版图的西界。

那个时候,夏尔几乎没有什么“政府”,大多是各个家族管理着他们各自的事务。生产食物和消费食物占据了他们大部分时间。在其他事情上,他们通常都慷慨大度,没有贪欲,且容易满足,觉得适中便好。因此,他们的庄园、农场和经营的小生意,多少个年代过去了,差不多还是老样子。

当然,尊崇佛诺斯特(霍比特人称其为北城门,位于夏尔的北端)至高王的古老传统也流传了下来,尽管那里已近千年没有过国王了,就连诸王的都城北城门的废墟上都早已覆满了荒草。可霍比特人依然在说,那些野蛮民族和邪恶的生物(比如说食人妖)都是没有聆听过国王教化的人众。霍比特人把他们一切重要的法令都归功于古时的国王,他们通常都是自愿遵守着它们,因为照他们的说法,这些都是“规矩”,它们古老而又公正。

在夏尔,图克家族确实拥有显赫的地位,因为远在几百年前“长官”的职位就(从老雄鹿一族)移交到了他们手上,自那时起,图克族长便一直保持着这一“长官”的头衔。长官是夏尔议会的议长,也是夏尔民军和霍比特武装队的指挥官;可由于民军和议会只是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才会召集,由于紧急情况不再有了,所以长官的权力也就只剩下了名誉上的尊贵。图克家族的确仍然受到一种特别的尊重,因为其家族人数众多,富可敌国,在其每一代人里都可能产生出一些很有个性、特立独行,甚至天性喜欢冒险的人物来。不过,这后一种品格现在宁可说是(在富人中间)被容忍,而不再受到普遍的赞同了。可将家族之首称作大图克的习俗,以及如果需要可在其名字后面加上数字的习俗,还是被传承下来,比如说伊萨姆布拉斯二世。

在那时的夏尔,真正的官员只有一位,那就是大洞镇(或夏尔)的市长,市长的职位每七年于夏至时在白丘举办的自由集会上选举一次。作为市长,他所有的职责几乎就是主持在夏尔的节假日(夏尔的节假日很多)举办的各种宴会。不过,邮政局局长和警察长也属市长管辖,这样一来,市长还要同时管理邮政事务和治安工作。这两者是夏尔仅有的公共服务,而邮政业务相对来说要更繁忙一些,有人数众多的投递人员。可这并不意味着霍比特人都识文断字,只是那些有文化的人常常给他们所有的朋友和关系近的亲戚们写信,其实,他们住所之间相隔的距离也就比午后散步走的距离多点儿罢了。

霍比特人管他们的执法人员或与此最接近的职业叫警察。当然啦,他们并没有警服(这样的事情霍比特人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只是在他们的帽子上插上了一根羽毛。实际上,说他们是警察,还不如说他们是牲口看守,他们的主要任务便是帮着寻找那些走失的牲畜,而不是搞治安。在整个夏尔,一共只有十二个警察,每个区配有三名,做内部工作。还有更多的一些人——人数视需要而定——被雇来“划定地界”,看管好外地人(不管是小人物,还是大人物),不让他们惹出麻烦。

在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边界守卫的人数已经大大地增加了。许多不好的消息和报道从边境那边传来,说有陌生人和奇怪的生物在边境附近活动,有的甚至越过了边界:这些新出现的迹象表明,情况已经和从前不太一样了,而在这之前除了在古老的故事和传说中看到过战事之外,夏尔一直都是平和安宁的。没有人注意到这新的迹象,甚至连比尔博也没有去在意:这到底预示着什么。自从他踏上那趟值得他纪念的旅程,六十年过去了,就是拿霍比特人的标准衡量(活到一百岁的霍比特人并不在少数),比尔博现在也是个老人了;不过,很显然他旅行带回的财富大都还在。至于到底有多少,他却从未跟任何人透露过,甚至连他最喜欢的“侄儿”佛罗多也没提起过。而且,他依然秘密地保存着他找到的那枚戒指。

四、发现魔戒的始末

正如《霍比特人》所述,有一天大巫师灰袍甘道夫来到了比尔博的门前,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十三个矮人:不是别人,正是流亡的诸王后裔索林·橡木盾及其十二个同伴。令比尔博自己也始料未及的是,在夏尔纪年1341年4月的一个清晨,他竟然与他们同行,踏上了寻找庞大宝藏的征程。这宝藏属于矮人历代山下之王,深藏在遥远的东方——河谷王国下的依鲁伯山底。他们最终找到了宝藏,消灭了守护恶龙。尽管在五军之战中,索林牺牲,他们全体表现出了令人钦佩的英勇,但若非一个偶然的“插曲”,此事或许仅会在第三纪元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占据微不足道的一席之地,甚至可能只被简略地记载为一个条目。他们一行十五人在前往荒原途中,于迷雾山脉的一道高山隘口遭到了奥克的袭击;有一阵子,比尔博不巧迷失在山底深处黑黢黢的奥克矿井中。就在他于黑暗的隧道里徒劳地摸索着前行时,他的手无意中触到了地上的一枚戒指。他把它装进了口袋里。当时看,那似乎只是运气而已。

比尔博试着寻找着出口,他继续朝着山根走,直到走得前面再也没有了路。在隧道底部远远地离开光的地方,有一个冰冷的湖,在水中的一个岩石岛上住着咕噜。他是个令人憎恶的生物,体形不大,靠着一双又大又扁的脚板划过水面,推动着一艘小船前行。与此同时,他的一双发着苍白色的光的眼睛窥视进水中,用长长的手指捕捉着盲眼鱼,然后生吞活剥把它们吃到肚子里去了。他什么活物都吃,如果能抓到奥克,能轻易地拧断他们的脖子,他甚至连奥克也会吃。他拥有一件神秘的宝物——一枚金戒指,能让携带者隐形。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他还生活在阳光下的时候得到的。那是他的至爱,是他的“宝贝”,他跟它说话,甚至没把它带在身边的时候,也跟它说话。平时,他总是把它妥善地藏在岛上的一个洞里,只在狩猎和刺探矿井中奥克的情况时,才将它戴在手上。

如果他俩相遇,咕噜戴着戒指,那他也许会立即向比尔博进攻;只可惜他没有随身带着它,而且,这个霍比特人手里还攥着一把精灵匕首,比尔博是拿它当作剑使用的。因此,为了赢得时间,咕噜提出要跟比尔博做猜谜游戏,如果他说的谜语比尔博猜不出来,那他就杀了比尔博并将比尔博吃掉;要是比尔博赢了,那么,他就任凭比尔博处置并将比尔博带出隧道。

因为迷失在黑暗中,没有任何希望,往前走不了,后退也没有路,比尔博只好接受了这个挑战。两人相互猜了不少谜语。最后比尔博赢了这场游戏——他似乎更多凭的是运气,而不是智慧。因为他最后挖空心思也想不出什么谜面时,他的手碰巧触到了他捡到又忘在了脑后的戒指,于是,他突然喊道:“我口袋里装着什么东西?”尽管咕噜要求到了猜三次的机会,也未能答对了。

如果严格按照游戏规则,对最后一个问题算不算谜语或者说它是否仅仅算是个问题,权威人士或许会做出不同的裁决。然而,有一点我想大家都会赞同,那就是既然已经把它当谜语接受了下来,在试着猜谜底了,那么,咕噜就该受其承诺的约束。比尔博催促着咕噜遵守自己的诺言,因为他忽然想到这个浑身黏滑的东西很可能背信弃义,尽管这种承诺被认为是神圣的,古时候除了最邪恶的生物,没有不害怕食言的。但是,咕噜独自待在黑暗中的年代太久了,他的心早就变黑了,一肚子坏水。咕噜悄悄地溜回了那个立在黑水中的小岛上(比尔博并不知道这个岛),因为他知道那儿藏着他的戒指。他现在又饿又气,一旦把“宝贝”戴在手上,他就什么武器都不怕了。

可戒指并不在岛上,他把它丢了,它不见了。他因此发出的尖厉叫声让比尔博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尽管比尔博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此时的咕噜恍然大悟,不过,已经太晚了。“它的口袋里有什么?”他大声喊着,急匆匆地往回赶,要杀掉那个霍比特人,夺回他的“宝贝”,愤怒的他眼睛里闪着绿色火焰般的光。比尔博一下子看出了自己所面临的危险,他离开水边,不顾一切地顺着通道跑,所幸运气又一次帮了他的忙。因为在奔跑中,他把手插进了口袋,戒指不知什么时候滑到了他的手指上。所以,咕噜在追过他身边时也没能看到他,径直跑向出口那边去了,咕噜要守卫在那里,免得“窃贼”逃走。比尔博小心地跟在咕噜后面,听着咕噜一边咒骂,一边念叨着自己的“宝贝”。从咕噜的自言自语中,比尔博最终也猜出了事情的真相,这给身在黑暗中的他带来了希望,他竟然得到了这枚神奇的戒指,他有机会从奥克和咕噜这里逃脱了。

他们最终停在了一处隐形的出口前,这个出口通向山脉东侧的矿井下层的大门。咕噜蹲守在一个小坑里,嗅着,倾听着;比尔博本想拿剑捅了咕噜。可他的怜悯心阻止了他,尽管持有这枚给予了他生的希望的戒指,他却不愿用它来帮助自己杀掉这个可怜的倒霉蛋。黑暗中,他鼓足勇气,从咕噜头顶跃了过去,撒腿沿着通道飞奔。后面传来他的敌人充满绝望和仇恨的喊叫声:“小偷!小偷!巴金斯!我恨你!我们永远恨你!”

令人好奇的是,比尔博在初次把他的这一经历讲给他的同伴们听时,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跟他的同伴们讲:咕噜曾经承诺他,要是他猜谜语赢了,会送给他一件礼物;可当咕噜回到岛上去取宝物——一枚神奇的戒指——时(这是咕噜过生日那天,别人送给他的礼物),发现它已经不在了。比尔博猜想,咕噜允诺给他的礼物应该就是这枚他刚才捡到的戒指,既然他猜谜语已经赢了咕噜,那么,这枚戒指理所当然就已经该是他的了。可因为处在困顿的境遇中,比尔博就没有提及此事,只是让咕噜领着他出了矿井作为回报,没有再索要礼物。比尔博将他的这一说法写进了备忘录,之后似乎就再也没有修正过,甚至在爱隆会议之后也没有。它仍可见于最初版的《红皮书》里,以及几份誊稿和摘要中。但在许多誊稿中写进了这个真实情况(作为另一种说法),毋庸置疑,这是来自佛罗多或山姆怀斯增补的注释里,因为尽管他们两人都知道事情的真相,可他们似乎都不愿意删掉那位老霍比特人自己写下的任何东西。

不过,在刚听到比尔博的这个故事时,甘道夫就不相信,他对这枚戒指的好奇心也是一直有增无减。比尔博经不住他再三盘问,最终把真相告诉了甘道夫,为此,两人的关系还紧张了一阵子。但是,在甘道夫看来,得到这个真相似乎很重要。而且,他认为另一件事也很重要,且令人不安(尽管他没有把他的这一想法告诉过比尔博):他发现这个善良正直的霍比特人开始时并没有说真话,这有悖于他一贯的作风。毕竟互送礼物不仅仅是霍比特人的发明。正像比尔博后来所坦白的,他是在无意中听到咕噜说的话后才生出这个点子的。因为咕噜的确有许多次称这枚戒指是给他的生日礼物。对此,甘道夫也感到奇怪和怀疑。不过,正如本书所述,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他也未能发现有关这一点的真相。

关于比尔博后来的冒险经历,这里就不再多说了。凭着戒指的帮助,他逃出了有奥克把守的大门,最终得以跟同伴们会合。在后来的历险中比尔博使用过很多次魔戒,主要是为了帮助大家;但他最终守住了魔戒的秘密,没让任何人知道。在比尔博返回家乡之后,除了甘道夫和佛罗多,他和任何人都没再提起过它。夏尔的其他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他只让佛罗多看过他写的旅行日记。

比尔博把他的剑“刺叮”挂在了壁炉上方,把矮人从恶龙密藏处得到作为礼物送给了他的锁子甲借给了博物馆,不过啊,他把旧斗篷塞进了袋底洞的一个抽屉里,至于那枚戒指嘛,他绑了根细链子,放进了口袋里。

他于夏尔纪年1342年6月22日(那一年他五十二岁)回到了袋底洞,从此夏尔没发生什么大事,直到巴金斯先生开始准备庆祝他“一百一十一岁”生日(夏尔纪年1401年)的时候。本书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五、对夏尔档案的说明

霍比特人在第三纪元末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所起的作用,让夏尔得以回归重新统一的王国,同时也引发了他们对自己历史的广泛兴趣。许多至今仍然主要靠口头流传后世的传说都被收集、记录下来。那些大家族啊,通常都跟王国里的大事扯上关系,所以他们中的好多人就开始钻研古代历史和传奇。等到第四纪元快过完第一个一百年的时候,夏尔已经建了好几个图书馆,里面塞满了历史书和档案。

其中藏书规模最大的或许要数塔底居、大斯密奥和白兰地厅。本书中对第三纪元末的记述,主要来自《西境红皮书》,作为记录“魔戒大战”历史至关重要的资料源头,其得名源于长久地安藏于塔底居,而那里恰是“西界守护”美裔一族的居所。起初,《西境红皮书》仅是比尔博的私密日志,被他贴身携带至瑞文戴尔。而后,佛罗多将其与诸多散页笔记携回夏尔,于夏尔纪年1420—1421年间,他在书页上详尽地记述了魔戒大战的始末。此外,另有三本厚重的红皮书附随其后,一同珍藏,或许它们曾被置于一红色箱匣之内,比尔博将其作为赠别之礼,一并送给了佛罗多。西界的学者们又为这四部书卷增补了第五卷,其中主要收录了评述、家谱以及与魔戒同盟中的霍比特人成员相关的各类素材。

遗憾的是,《红皮书》的原稿未能留存至今,但幸而存有多份抄本,尤其是第一卷,曾被转录以供山姆怀斯大人的子孙后代传阅。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誊本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的历史。它被保存在大斯密奥,却是在刚铎写成,很可能是应佩雷格林曾孙的要求,抄写于夏尔纪年1592年(第四纪元172年)。南方的书记官附上了一条注释:国王之书吏芬德吉尔于第四纪元172年誊写完毕。这是米那斯提力斯那本《领主之书》最为精确的复制本。该书是应了伊利萨尔王之命,是《派里亚纳红皮书》的誊写本,是由佩雷格林长官在第四纪元64年退休后前往刚铎时带给国王的。

因此,《领主之书》是《红皮书》的第一个誊写本,里面包括了许多后来被漏掉或是遗失的内容。在米那斯提力斯,誊写本对书中的人名、地名和各种精灵语的引语,都做了不少的注释和修订;还增补了《亚拉冈和阿尔玟的故事》中那些游离于魔戒大战主线之外的内容的缩减本。据说,整个故事是由弗拉尔米尔宰相的孙子巴拉希尔所写,写作的时间大约是在国王逝世后不久。芬德吉尔誊写本的重要性在于,它其中囊括了比尔博全部的《精灵史译文集》。这三卷书被公认为技巧娴熟、知识渊博的著作,为了完成这部作品,比尔博于夏尔纪年1403—1418又是询问居民又是查阅文献,可以说动用了瑞文戴尔里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料来源。由于这三卷书几乎都与远古时代有关,佛罗多很少使用它们,所以,这里不再赘述。

因为梅里亚达科和佩雷格林后来都成了大家族的首领,同时呢,他们还跟洛汗和刚铎保持着联系,所以在雄鹿地和塔克镇的图书馆里,有好多《西境红皮书》里没有提到的东西。白兰地厅那边也有不少书,都是讲伊利亚德和洛汗的历史的。其中的一些是由梅里亚达科本人撰写或者由他写的开篇,尽管他闻名于夏尔主要是因为他的《夏尔烟草录》和《论历法》,在后一本书中,他讨论了夏尔、布理的历法与瑞文戴尔、刚铎和洛汗之历法的关系。他还写了一篇不长的论文《夏尔的古语与名称》,着重研究了像马松这样的“夏尔词汇”和地名中古老元素与洛汗语之间的亲缘关系。

藏于大斯密奥中的书籍与夏尔人没有多大关系,尽管对王国的历史来说甚为重要。在它们中间没有一本是佩雷格林写的,可他和他的继任者们却收集了许多刚铎的书记官们的手稿:主要是关于伊兰迪尔和他的继承者们的历史故事和传奇的誊本和综述。只有在夏尔,才能找到大量有关努门诺尔历史和索伦崛起的材料。《古书纪》正是借助梅里亚达科所收集的资料,在大斯密奥汇总起来的,虽说书中给出的日期,尤其是第二纪元的,常常只是推测,可它们仍然值得注意。很可能梅里亚达科获得过来自瑞文戴尔那边的信息和帮助,因为在这期间他不止一次去过瑞文戴尔。那时虽然爱隆已离开了瑞文戴尔,可他的儿子们,还有一些高等精灵族人,仍长期驻留在那里。据说,凯勒博恩在加拉德里尔离开后去了瑞文戴尔居住,可没有记录表明他最终是哪一天前往灰港的,随着他的离去,中土远古时代的最后一线回忆也逝去了。 edlcOG5wV2ROyjHnMjdpd0SJNbrcPxD8BttFh2cKJ7UmhkDgV6mWP5r3l9skIkjS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