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艾馨、孟郊经媒人介绍认识,两人于2015年10月国庆期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6年10月生育一子艾曦。
2017年12月起,孟郊接受公司安排到云南工作。艾馨一人在上海照顾孩子。2019年10月,孟郊申请调回上海工作。但原本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却因为子女教育产生了很大分歧,导致闹得不可开交,双方吵吵闹闹要离婚。
艾馨坚持要给孩子选择贵族幼儿园,让他从小学习马术、射击、高尔夫等项目,一天6门课程排得满满当当。这么一来,不仅孩子非常辛苦,经济压力也自然很大。孟郊就提出了反对:咱们一个月收入4万,光孩子花费就接近2.8万元,这样下去,我们也负担不起了啊。不如就近选择一个幼儿园,让孩子少报一点课程,我们自己多花点时间陪伴孩子。
2022年春节之际,一家人原本在一起团聚吃年夜饭,却因为此事再次闹得不欢而散。孟郊说,你一直将咱们的财产占为己有,从不与我商量就自己给孩子报各类课程。你对我生活的支出苛刻控制,我每个月收入全交,我觉得在家中艾曦比我更重要。咱们离婚吧!
那么,艾馨与孟郊可以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艾馨与孟郊不能离婚。
艾馨、孟郊夫妻感情尚好,只是由于子女教育产生纠纷。双方站在各自的出发点来看似乎都没有错,艾馨是为了给孩子预备一个更好的未来,孟郊更多考虑的是家庭的生活实际,毕竟艾馨把收入的70%都给了孩子。目前的情况尚不符合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要件,只要双方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各自多反思,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毕竟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为了家庭更好的生活。
说离就离,可不可取?
说离就离,当然不是理性的做法,很多时候可能是一时冲动导致的盲目行为。婚姻不仅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也是两个家庭的大事。夫妻离婚不仅伤害夫妻两人,还会影响到两个家庭,如果有了孩子,对孩子也是莫大的伤害。我们对待离婚,应当持审慎的原则。其实很多家庭矛盾是由双方缺乏交流导致的,双方只要通过积极行动,很多矛盾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面对子女教育、购房、工作等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点,夫妻双方应当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各自承认自身的缺点,很多时候是可以化难为易,破镜重圆,重归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