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和陈雯原为夫妻,2020年初,双方一起从老家来到上海务工。来到陌生的城市,又遇到疫情,两人每个月开支比在老家多了很多,每个月还要寄钱回老家,生活压力很大。双方的矛盾由此变多了,每天争吵不断。陈雯总想着过段时间就好了,又担心外人知道笑话,所以一直忍气吞声。
2021年12月底,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王涛借着酒劲开始殴打陈雯。陈雯被打后,只是独自离家出走,躲避气急败坏的王涛。
2022年1月10日晚上,王涛找借口再次对陈雯动手,陈雯实在忍受不了提出离婚。谁料到,王涛变本加厉,拿榔头朝陈雯打去,导致其身体多处粉碎性骨折,四肢的运动能力受到一定损伤。
那么,屡遭家庭暴力的陈雯,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部分内容省略)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部分内容省略)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部分内容省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雯在屡次遭遇家庭暴力之后,可以提出离婚,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王涛和陈雯原本幸福的家庭生活,由于王涛的家庭暴力而走向破裂。在两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王涛假借压力等原因对陈雯实施一系列的伤害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在陈雯提出离婚后,故意将她打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做?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要坚决说“不!”,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女性在遭遇丈夫暴力,无论身体暴力还是精神暴力对待之后,总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愿向周围人提及,更不敢向他人及有关部门求助,导致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仔细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就医凭证、司法鉴定等。
此外,家庭暴力受害人要从思想上转变错误认识。在遭到家暴时,及时向亲友、所在单位、公安机关等部门等反映和寻求帮助,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不可以忍气吞声,以免酿成更大的悲剧!
当然,如果我们经过一番努力,对方仍不改恶习,持续施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时,离婚或许是一种理智的选择。要选择勇敢地走出暴力家庭,自立自强迎接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