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都有很好的理由。我想表达的观点是:撰写叙事或接收叙事,不同于无所事事时的消遣或消磨时光的游戏。相反,它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是人类不断努力想要去满足的一种需求,就和吃喝、睡眠、有人陪伴和性爱这些需求一样。
尽管我们每日脱口而出的语言,以及在报纸、书籍、博客和难以计数的短信中所读所写的语言是如此随意、如此平常,尽管日常闲聊甚至恶意八卦中充斥着由词汇组成的贬义概念,但这都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叙事有着更高远的意义,只不过这个意义被太多人忽视了太久。
人类思维最重要的形式不是理性或分析,也不是直觉或感受,而是叙事。我们以叙事的方式组织经历、记忆、目标、欲望、动机、借口、托词,乃至整个人生。
能够解决人类在社会群体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的,不是逻辑,也不是物理或化学,而是叙事。在人际关系瞬息万变的复杂世界中,只有叙事是相对可靠的指南针。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人存在于与其他人的相互关系中,其他人构成了一个人最重要的生物环境。好的叙事者能够在社会关系的险滩中更好地把控方向,这是一种进化上的优势。因此,美国哲学家沃尔特·费舍尔(Walter Fisher)为人类重新命名,称人类不应该叫作“智人”(Homo sapiens),而应叫作“叙事人”(Homo narrans)。
叙事人总是滔滔不绝,但更重要的是,讲故事能反映出一个人的秉性。费舍尔认为,与其说人们是通过毫无偏见的完全理性的观察认识自己周遭的世界,不如说他们是通过叙述一个个可信的故事做这件事。通过叙事,我们将自己对世界和他人的认识编织在一起。苏格兰裔美国哲学家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Alasdair MacIntyre)甚至认为,人是一种“讲故事的动物”(storytelling ani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