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要理解文字意义的形成和应用,也唯有透过能凝聚“我们——意向性”的特殊群体才能办到。美国哲学家、语言分析学家威拉德·冯·奥曼·奎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1908—2000)提出的比喻,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
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文化环境里,一只兔子从眼前跑过,当地人喊道:“Gavagai!”单凭这个词,来访者不可能理解其含义。“Gavagai”是什么意思?是指兔子还是兔子的颜色?是指兔子奔跑的动作还是兔子的性别或年龄?是在建议别人对兔子做什么吗,比如追赶它?是在说明兔子应该做什么吗,比如赶紧跑开?还是说兔子代表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关联意义?比如太阳即将升起,或者从追赶兔子的猎人跑来的方向,有一只大型猫科动物,你必须小心提防,因为它身上有危险的“Gavagai”?
语言所指的东西五花八门,然而,当语言被放在一个共同的背景下,就像被放在同一个剧院的同一个舞台上,共同的背景下此时存在着共同的意向,事情就会变得清晰明了。托马塞洛对奎因的比喻进行了修改,以说明这一点。假设在一个村子里,村民们要去抓鱼,他们从一个专门放渔具的小屋里拿来一个水桶和一根杆子,然后走到小河边,分别站在河的两岸,一人握住杆子的一端,让水桶停在中间,浸在河水中。来访的外地人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因为他之前至少参与过一次。
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当地人抓起小屋前的一根杆子,指着它喊道:“Gavagai!”这个来访者就会知道,当地人希望他去拿个水桶,一起去捕鱼做晚饭。此时“Gavagai”指的就是水桶。如果来访者到达小河边,当地人又对他说:“Gavagai!”这个词可能意味着“拿”这个动作,当地人想让他再拿一个装鱼的容器来,因为先前的容器已经装满。不管是何种情况,只有在具体的情境下,才能从众多可能的解释中分辨出正确的那一个。托马塞洛说,儿童大部分的语言习得都遵循这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