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彼此并不相识却恰好在人行道上并肩行走的人,看上去就像是在一起散步。这两个人肯定有很多共同之处,比如同时走在同一条窄巷里,都不得不放慢脚步,彼此会简单地相互协调。
如果他们中的一个蹲下来系鞋带,另一个人可能会注意到他,但是不会停下来等待。
但是两个相约同行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目的地相同,以“我们”这一整体一起行动,一起逛街。如果其中一个要系鞋带,另一个人会等待,甚至可能会帮他拿过手中的购物袋。“我们”的意图将两个人联系在一起,关于这一点,加州大学尔湾(Irvine)分校的哲学家玛格丽特·吉尔伯特(Margaret Gilbert)在她的论文中描述得更为精确:“此时意图和行动的行为者是复数的‘我们’。如果‘我们’中的其中一人突然停下来或是转过身去,这将是一种对交际惯例的严重违反,当然会造成不愉快和不知所措,另一个人可能会问:‘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是要一起去散步吗?’”共同的意向性是“我们”的核心,也是群体和合作交流的核心,人们借此达到共存的目的。因此,有些科学家也将“我们——意向性”理解成人类认知的决定性心理平台。一旦这一平台得到发展,我们离跨越广阔空间和时间的伟大文明结构也就不远了。因为社会可以说是由共享的意向性组成的,这些共享的意向性可能是绝对公开的,也可能是私密隐蔽的。“往更大的层面上看,我们甚至可以发现,通过这种共享的意向性,我们赋予了很多东西新的特质,比如将纸变成钱,或者将一个普通人在制度框架内变成总统。”根据托马塞洛的说法,人类能够通过共享的意向性的行为相互交流,他们的社会互动因此才会源源不断产生新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