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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公元年

公元前626年,鲁文公元年。

元年春,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

元年春,周襄王派内史(官名)叔服来到鲁国参加鲁僖公的葬礼。公孙敖听说叔服善于看相,就请他到家里,让两个儿子谷、难出来拜见。叔服看过之后说:谷是“食子”,难是“收子”。谷的下巴丰满,他的子孙在鲁国必定兴旺发达。

简单解释一下——

公孙敖是公子庆父之子,谥穆,即孟穆伯。

庆父、叔牙、季友都是鲁桓公的儿子,他们的后人在鲁国世代为卿,执掌大权,史称“三桓”。庆父之后,以孟为氏,其宗主又称孟孙氏;叔牙之后,以叔为氏,其宗主又称叔孙氏;季友之后,以季为氏,其宗主又称季孙氏。

这个“孙”字,是鲁国对贵族的特别尊称。春秋史上,鲁国能够缀以“孙”字的世家大族,除了“三桓”,便只有臧氏和 氏了。

谷是公孙敖的长子,史上又称文伯;难是公孙敖的次子,史上又称惠叔。文和惠,是他们的谥号。

谷是“食子”,也就是奉送祭祀的儿子;难是“收子”,也就是可以安葬父母的儿子。

父子三人的故事,后面还会讲到,这里只是开个头。

于是闰三月,非礼也。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

当年鲁国设定三月为闰月,这是不合习惯的。先王设定时令,以冬至之日为一年之始,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所在的月份为每个季度的中月,将剩余的日子归总在一年之末。以冬至为始,则四时有序,不会错乱;以二分二至的月份作为中月,百姓就不会迷惑;将剩余的日子归总在一年之末,行事就不会背离常识。

古人观测天象,通过月亮的圆缺来设置月份,一年12个月,大月30日,小月29日,合计起来,平均一年只有约354天。而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约365天,二者相差11天。如何将这11天补齐?那就是每隔几年设置一个闰月,称为置闰。

商朝将闰月放在年尾,称为“十三月”。周朝将闰月放在年中,目的是“举正于中”,也就是使季节与时令适中,让两分两至的月份保持在一年四季的中间。然而,究竟该怎么“举正于中”,却没有明确的依据(至少现存文献资料上找不到),基本上是凭感觉置闰。所以,闰三月为什么非礼?恐怕连老左也说不出个一二三四,只能讲几句似是而非的大道理,咱们也就姑妄听之吧。

顺便说一下,中国真正明确置闰的规则,已经是汉武帝时期了。

夏四月丁巳,葬僖公。

四月二十六日,安葬鲁僖公。

王使毛伯卫来锡公命。叔孙得臣如周拜。

毛伯字卫,是王室大臣。诸侯即位,虽为内政,但是在名义上仍然必须得到王室的承认,所以周襄王派毛伯卫前来册封鲁文公,鲁国则派叔牙的孙子——叔孙得臣为使臣,前往雒邑拜谢周襄王。

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卫,及南阳。先且居曰:“效尤,祸也。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

晋文公末年,诸侯到晋国朝见。卫成公不但不来朝见,反而派大夫孔达率军入侵郑国,攻打绵、訾、匡等地。等到晋襄公即位,为晋文公举行过“小祥”之后,便派人通告诸侯,起兵讨伐卫国。

所谓“小祥”,是指父母去世周年后,灵位安于宗庙之后的第十三个月举行的祭祀。

大军抵达南阳,这里是天子脚下。先轸的儿子先且居对晋襄公说:“效仿错误的做法,那就是祸害了。”意思是:卫成公不朝见晋文公,是错误的做法。现在晋襄公到了南阳,却不去朝见天子,那就是效仿卫成公的做法。先且居请晋襄公去朝见天子,由他带领部队攻打卫国。

于是,晋襄公到温地朝见周襄王。先且居和胥臣臼季率军攻卫,五月初一包围戚地,六月八日攻克城池,俘虏卫国大夫孙炎(谥昭,所以又称为孙昭子)。

卫人使告于陈。陈共公曰:“更伐之,我辞之。”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谋。

卫国遭到进攻,派使者向陈国求救。陈共公说:“你们回过头去进攻晋国,我再出面跟他们说话,把这事摆平。”

一个敢说,一个敢听。卫国果然派孔达带兵讨伐晋国。君子以为,这真是食古不化。古时候,邻国唇齿相依,患难相恤,一国有难则求救于邻国,那是没有错的。可现在已经不同啦,就算关系再好的邻居,在晋国这样的超级大国面前,也不敢仗义执言,更不敢出兵相助,只能出个馊主意,你爱听就听吧!

当然,也有人认为原文中的“古”,意思是粗略、心大,所以才会将国事托给别人去出主意。

秋,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会之。

秋天,晋襄公划定戚地的疆界,也就是瓜分戚地。鲁国也分到了一杯羹,所以公孙敖代表鲁国参加。

初,楚子将以商臣为大子,访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齿未也,而又多爱,黜乃乱也。楚国之举,恒在少者。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不可立也。”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商臣闻之而未察,告其师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 而勿敬也。”从之。江 怒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诸乎?”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

当初,楚成王准备立公子商臣为太子,征求令尹斗勃(字子上)的意见。斗勃回答:“大王还年轻,宠爱的女人又多,如果哪一天你又有了更喜欢的小孩,再来废黜商臣的话,恐怕会生乱。自古以来,楚国立储君,往往是弃长而立幼。而且,商臣眼睛像黄蜂,声音如豺狼,是个残忍的人,不能立为太子。”楚成王不听。

这应该是多年前发生的事,所以斗勃才会说“君之未齿也”。那时候斗勃也还不是令尹。城濮之战中,斗勃是成得臣的部将。战后,蔿吕臣接替成得臣为令尹。蔿吕臣退休之后,才轮到斗勃执政。

不管是什么身份,在立太子这种敏感的事情上,发表意见都应该十分谨慎。像斗勃这样直言不讳的,还真罕见。不幸被斗勃言中,楚成王垂老之际,宠爱幼子公子职(楚人自称为王,所以又写作王子职),果真动了废长立幼的念头。

商臣听到了风声,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他问自己的老师潘崇:“怎么样才能搞清楚究竟有没有这回事?”

潘崇说:“宴请江羋,但是不尊重她。”

江羋是楚成王最喜爱的妹妹,早年嫁到江国,大概是丈夫已经去世了吧,又回到郢都养老。楚成王有什么事情,喜欢跟江羋商量,所以从江羋那里可以打探到确切的消息。

商臣依计而行,宴请姑妈江羋,却又故意对她不敬。

江羋被激怒了,骂道:“吓,你这个贱人!难怪大王想废掉你而立职为太子。”

司马迁大概是觉得楚成王已经出嫁的妹妹住在郢都这件事不太合理,所以在《史记》中对江羋的身份做了调整,写作“王之宠姬江羋”,纯属臆断。春秋时期的人们,特别注重“同姓不婚”,是以《左传》记载女性,必书娘家之姓,如文姜则为姜姓,怀嬴则为嬴姓。江羋自然是羋姓,楚成王的本家,怎么可能成为他的宠姬呢?

宴会后,商臣告诉潘崇:“我确信有这么回事了。”潘崇说:“既然是这样,你肯屈膝侍奉他(公子职)吗?”商臣说:“不能。”潘崇说:“你肯顺从大王的意思,逃亡他国吗?”商臣说:“不能。”潘崇于是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那你能够做大事吗?”

所谓做大事,是指先下手为强,杀掉楚成王,自立为君。

商臣说:“能。”

冬十月,以宫甲围成王。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丁未,王缢。谥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穆王立,以其为大子之室与潘崇,使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

十月,商臣发动政变,带领东宫甲士突袭王宫,包围了楚成王的住处。楚成王知道自己要死了,提出一个匪夷所思的请求:“让我吃个熊掌吧!”却被商臣拒绝。

就算是死囚,临刑之前也能吃顿饱饭,商臣为什么连个熊掌都不给楚成王吃呢?

答案是:熊掌太难熟了,楚成王不是真的想吃熊掌,而是想拖延时间,等待救援。商臣没有上他的当。

是年十月十八日,楚成王自缢身亡,结束了他叱咤风云的一生。大臣们议定谥号,开始选了个“灵”字。灵是恶谥,意思是“乱而不损”。楚成王不肯瞑目。后来又选了个“成”字,意思是“安民立政”,楚成王这才满意,闭上了眼睛。

平心而论,楚成王作为一国之君,是相当有作为的。楚国在他的领导下,国势日益强盛。楚成王先后与“春秋五霸”中的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交锋:与齐桓公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玩弄宋襄公于股掌之上,直接破灭了他称霸天下的美梦;虽然在城濮之战中败于晋文公,但是情有可原,而且楚国仍保持了强大的实力,足可与晋国抗衡。我不知道后人为何不肯将楚成王列入“春秋五霸”,反而让那个假仁假义、志大才疏的宋襄公滥竽充数。莫非,唱得好比做得好更重要?

商臣登上王位,是为楚穆王。为了奖励潘崇,楚穆王将他当太子时候的府邸、奴仆、田产一并赏赐给了他,封其为太师,而且让其掌管王宫卫队。

所谓“太师”,是古代三公(太师、太保、太傅)之首。春秋时期各国官制不一,官名各异,若以首席军政长官而论,晋国是中军元帅,楚国是令尹。因此,潘崇这个太师职位,更多的是一种荣誉,他的实权所在,还是王宫的警备。

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修旧好,要结外授,好事邻国,以卫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让,德之基也。

公孙敖前往齐国,代表鲁文公进行第一次国事访问,这是合礼的。但凡新君即位,派卿出去聘问各国,继修旧好,团结外援,善待邻国,以保卫社稷,符合忠、信、卑让之道。忠,是德行的正道;信,是德行的巩固;谦卑辞让,是德行的根基。

说句题外话,《左传》中很多关于德行的论述,翻译成现代文是很别扭的——直译很难理解,意译又难以还原当时的情境,就算是大师们的翻译,也有点“四不像”。所以,最好还是对照原文去体会。中国文字的奥妙,就在于事隔几千年,你还能看个八九不离十……

之役,晋人既归秦帅,秦大夫及左右皆言于秦伯曰:“是败也,孟明之罪也,必杀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诗曰:‘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听言则对,诵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是贪故也,孤之谓矣。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复使为政。

鲁僖公三十三年的 山之战,秦军统帅孟明视丧师辱国,被晋军俘虏。晋国将孟明视等人放回国后,秦国的大夫和左右亲近的人都对秦穆公说:“这一次失败,是孟明视的罪过,一定要杀掉他。”秦穆公却说:“这是孤的罪过。”他引用了周厉王的卿士芮良夫写的一首诗,大概意思是:“大风吹过,摧毁一切;人之贪心,败坏善良。随便听到一句话就应答,听到朗诵诗、书则昏昏欲睡。不听好人的金玉良言,反而使我行悖逆之事。”秦穆公将责任全部揽到了自己身上,认为 山之败,主要就是因为自己贪心。“是孤的贪婪祸害了他,他又有什么罪过呢?”于是继续重用孟明视,让他执掌军政大权。

军队打了败仗,国君首先自责,检讨自己哪里做错了,而不是一味地将责任推给臣下,这个国家的强大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反过来说,如果国君总是正确,臣下总是背锅,这个国家的中坚力量——士大夫阶层很快就会成为乌合之众,败亡只是迟早的事。 nMRVZBXcs+S14useRTrqFc6LjOoX85lgRzVZO+1mbPuB2AS+HQ3+Op9lL8fw7h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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