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先秦时期,也存在某些倾向,以平衡儒家所代表的过于实用和实证主义的思想路线。尽管这些倾向在中国思想史上从未得到过充分的体现,但在与其对立的体系相对抗的初始阶段,它们展现出了强大的阵容。不幸的是,它们后期的发展受到了阻碍,而不得不时不时地忽视其本质特征。或许这本身就是它们体系的本质。这些思想主要起源于《道德经》,我们可以将其大致概括为一元论、神秘主义、超验主义,甚至是泛神论。
然而,老子并不是这些思想的最早或唯一的阐述者。他无疑还有许多前辈,他们的言行被孔子、孟子、庄子、列子,包括老子自己在内的其他人零散地记录下来。在《道德经》的作者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他通过文学形式赋予了这些观念以生命。通过这一形式,我们能够追溯中国一元论思想的历史渊源。
当我们从孔子转向老子时,我们几乎经历了完全不同的景象。孔子最典型地反映了中国人的思想,他很少偏离人类生活平凡、正常、平淡、实用的道路,他的目光始终聚焦在我们的世俗道德关系上。老子则不同,他尽管也会偶尔流露出自己的民族特质,但他毫不犹豫地攀上了思辨和想象的眩晕高度。
《道德经》的第一段展示了他的思维方式与儒家学派有多么不同:“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译文:可以用言语解说的“道”,并非永恒的“道”。可以命名的名,亦非永恒之名。无法命名的,是天地的初始。可以命名的,是万物之母。故而,我欲于永恒的虚无中洞察万物的灵性,于永恒的存在中探寻万物的局限。此二者同源而异名,其相同之处被称为玄妙,实则乃玄妙中的玄妙,是通往所有灵性的大门。)
根据老子的观点,尽管有一件事物是无法定义的,也超出了人类的理解范围,但它却是所有存在的源泉,也是所有行动的标准。老子称之为“道”。“道”不仅是宇宙的构成原则,它似乎也是原初物质。因为他在《道德经》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译文:有物混成,先天地而生。它是何等的静谧无声,何等的无形无象!它孤独地矗立着,永恒不变。它的活动遍布宇宙,却从不懈怠;故而,它能够成为世界之母。)
再来看第十四章:“我们凝视它,却视而不见;它无色无形。我们倾听它,却充耳不闻;它寂静无声。我们试图把握它,却触摸不到;它无实体可言。此三者之界限,我们无从探寻。故而,它们融为一体。其顶端不熠熠生辉,其底端不幽暗深邃;其永恒无法定义,又再度归于虚无。我称这为无形的形状,无象的意象;我称这为隐晦而模糊。我们向前以迎之,却寻不见其起始;我们紧随其后,却觅不到其终结。”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在这里,老子似乎又构想出了他的“道”,这既是宇宙的构成原则,也是衍生出现象世界的原始物质。“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译文:“道”之本质,何其深奥,何其模糊!模糊之中又透着一丝形象。何其深不可测,何其不明确!然而其中又蕴含着某种实在,这种实在是真正纯粹的,其中蕴含着真理。自古至今,它的名字始终如一,从而审视着万物的起源。《道德经·二十一》)
“道”作为宇宙的理性和一切活动的原则,是难以名状的,它超越了人类智力的理解范围。“道”作为从这个特殊世界演化而来的原初物质,是一种潜能。它具有无形的形态,无形的形状,它被笼罩在朦胧和完全的不确定性中。
从我们所学的《道德经》来看,老子似乎在“道”的概念中构建了两个明显不同的概念。他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混淆。其中,我们可以称之为物质概念的东西,后来在宋朝早期哲学家那里发展成太极的演化思想,他们试图将易哲学与道家宇宙论相协调。而老子“道”概念的形而上学方面,不仅被他的早期追随者转变为泛神论和神秘主义,它还像是一个火花,引发了宋朝哲学家关于本质和理性的著名争论。不管怎样,老子是中国哲学史上的第一个一元论者,正如《易经》是第一部阐述二元论的文献一样。
老子在先秦时期的哲学继承者,有列子、庄子和可能还有关尹子,正是他们的文学作品使老子的思想幸运地一直保存到今天。他们都发展了《道德经》中广泛提出的一元论、神秘主义和理想主义思想。在迎来中国思想第一次思辨活动并彰显其充分活力的先秦时代,道家哲学家们展现了一种深刻的智慧力量,这种力量在辉煌和新颖性上从未被后来的思想家们超越。
在众多的道家学派中,列子最显著的特点是他的宇宙论。他认为,这个可名状的现象世界是从一个不可名状的绝对存在演化而来的。这个存在就被称为“道”,或者被称为“谷神”,或者被称为“玄牝”——所有这些术语都是由他的前辈老子所使用的。宇宙的演化并不是通过个人意志的指引来实现的,个人意志在宇宙的创造或演化过程中并没有自己明确的、有意识的计划。
列子说,不可名状的也是可名状的,不可知的也是可知的。因此,他认为没有必要创造一个独立于这个可名状和可知的世界之外的存在或力量。不可名状的本质就是它应该演化出一个有名和特殊的世界。它别无选择。它的固有性质必然使它在阴阳领域中展现出来。
或许我们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会更明确一些:“太初有混沌,它是一个无组织的整体。它是由形态、气和物质混杂在一起的潜能。其中发生了一场巨变(太易),于是有了一个伟大的开始(太始),这是形态的开始。伟大的开始演化出了一个伟大的开端(太初),这是气的起源。伟大的开端之后是伟大的空白(太素),这是物质的最初形成。物质、气和形态都是从原始的混沌中演化出来的,因此我们面前的这个物质世界就存在了。” (“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列子·天瑞》)
在这些陈述中,列子似乎只把所谓的混沌理解为一种物质的潜能。但是,随着我们的深入了解,我们注意到他并没有忽视混沌之所以可能演化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道”,或者他称之为“疑独”(独立不确定),“往复”,或者“无为”。独立不确定的是创造而不被创造,转化而不被转化的。因为它没有被创造,所以它能够永远地创造;因为它没有被转化,所以它能够永恒地转化。“往复”既不走也不来,因为它是使事物来来往往的原因。来的注定要走,走的也一定会来,但“往复”本身却永远存在,它的局限性永远无法知晓。
“出生带来的就是死亡,但创造生命的东西却没有尽头。构成具体物体的是物质,但构成具体物体原因的东西却从未存在过。使声音可感知的是听觉,但构成声音原因的东西却从未显现过。使颜色可感知的是它的可见性,但构成颜色原因的东西却从未被发现过。使味道可品尝的是味觉,但构成味道原因的东西却从未被品尝过。因为这一切都是无为的功能——也就是说,理性。” (“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形之所形者实矣,而形形者未尝有;声之所声者闻矣,而声声者未尝发;色之所色者彰矣,而色色者未尝显;味之所味者尝矣,而味味者未尝呈:皆无为之职也。”《列子·天瑞》)
事物的不断来来往往会不会没有尽头?世界是不是在永恒的循环中运转?列子似乎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说:“有生命的东西会回归到无生命的状态,有形的东西会回归到无形的状态。无生命的东西不会永远保持无生命状态;无形的东西也不会永远保持无形。事物的存在是因为它们不能不存在;事物的终结是因为它们不能不终结,就像那些因为不能不被出生而出生的事物一样。那些追求永生或想要限制自己生命的人,都是在忽视必然法则。灵魂是天上的,骨骼是地上的。属于天的是清澈的,并会自行消散;属于地的是浑浊的,会自行聚集。灵魂会与肉体分离,并回归到它自己的本质。因此,它被称为精神。精神即回归——也就是说,它正在回到自己的真正来处。” (“有生则复于不生,有形则复于无形。不生者,非本不生者;无形者,非本无形者也。生者,理之必终者也。终者不得不终,亦如生者之不得不生。而欲恒其生,画其终,惑于数也。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属天清而散,属地浊而聚。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列子·天瑞》)
列子因此认为,生死循环是自然界不可撤销的考验。人之此生只是一个暂时的居所,并非真正的居所。生命意味着寄宿、逗留或租赁,而死亡方意味着回到它真正的居所。生不一定比死亡好,死亡也不一定比生差。生死、存在与不存在、创造与毁灭,都是自然界的固有法则,或者说世界正在一个永恒的轮子上旋转。智者在这场革命中会保持着平静和淡然,他生活得好像他并没有在生活一样。这就是所有道家哲学家的特征态度:他们以一元哲学为起点,并以超然的伦理态度为终点。
下面这段来自《列子》的文字,展现了哲学家对生命和宇宙所持有的一种超验态度,这正是绝对一元论哲学心理结果的体现:
“齐国一个人因担心天地解体,以及由此导致的自身存在的毁灭,而忧心忡忡,以至于他既睡不着也吃不下。一个朋友来找他,安慰并向他解释说:‘天地只不过是积聚的气,而日月星辰只是这积聚的气中的纯粹发光体。即使它们可能落在地上,也不会撞到任何东西。而大地是填充四周的大块物质的积聚。踩在上面也不会让它下沉。’两人对此都很满意。”
“长庐子听说了这件事,他说道:‘云雾、风雨是天上的积气;而山川、江河湖海是地上的积形;谁又能说它们永远不会解体呢?天地只是空间中的一个小原子,尽管它是所有具体物体中最大的。不言而喻,我们无法测量它,也无法了解它的本质。那些为其可能的解体而担忧的人必须被视为真正伟大的人,而那些认为它坚不可摧的人则未必完全正确。天地必然会遭受解体。它一定会有崩溃的时候。当它真的开始崩溃时,我们能不担心吗?’”
“当有人把这个观点传达给列子时,他笑着说:‘断言天地正在崩溃和否认这一点都是一个大错误。无论它是否崩溃,我们都无法判断。无论是这种情况还是那种情况,都是一样的。因此,生命不知道死亡,死亡也不知道生命。来不知道去,去也不知道来。崩溃与否——其实与我毫无关系。’” (《列子·天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