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意为摄受、接受;“善法”,即各种各样的行善。摄善法的意思,就是接受各种各样的善法,尽己所能地行善。从烧香拜佛到闻思修行,再到十善,所有的行善都包含在摄善法戒中,无论受戒与否我们都应该尽量去做。
行善为什么被称为戒律呢?六波罗蜜多都是行善,是不是六波罗蜜多都是戒律呢?这里是有一些区别的。
戒律本质上是一种承诺。诸如律仪戒是承诺接受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摄善法戒是承诺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做一切善法。承诺意味着拒绝或断除了与之对立的东西,承诺行善的同时就拒绝了不行善,承诺闻思的同时就拒绝了不闻思。从承诺或断除的角度而言,行善才成为戒律;否则所有的善都变成戒律,就将二者混为一谈了。
实际上,六波罗蜜多之间既相互包含,又有所差别。举例来说,布施中有戒律的成分,戒律中也有布施的成分。所不同的是,布施的本质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给予,从给予的角度讲它是布施;而持戒的独特之处在于承诺,承诺的同时也就拒绝了它的对立面,由此成为戒律。
实际行动中,首先我们用适当的戒律来约束、控制不如法的恶行,在此基础上闻思修行、烧香拜佛、持咒诵经……尽力做一切善法。因为这种行善包含了承诺,所以都属于菩萨的第二种戒律——摄善法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