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清同治六年(1867年)丁卯十二月十七日亥时,我生于浙江省山阴县城中笔飞弄故宅。
那时候,山阴县属绍兴府。绍兴府有八县,山阴、会稽两县署与府署同城,自废府以后,乃合山阴、会稽两县为绍兴县。笔飞弄是笔飞坊中的一弄。相近有笔架山、笔架桥、题扇桥,王右军(即王羲之)舍宅为寺的戒珠寺,王家山(即蕺山)。相传右军在此的时候,一老妪常求题扇,有一日,右军不胜其烦,怒掷笔,笔飞去,这就是笔飞坊的缘故。此说虽近于神话,但戒珠寺山门内有右军塑像,舍宅为寺的话,大约是可靠的。
我家明末由诸暨迁至山阴,我祖先有营木材业者,因遭同行人妒忌,被斧砍伤,受伤后遂不复理木材业。自此祖又两世,至我曾祖,行四。我曾祖之兄行三者,营绸缎业于广东,因偷关被捕,将处极刑,家中营救,罄其所有,免于一死。
我祖父营典当业,为当铺经理。遂在笔飞坊自置一房,坐北朝南,有大厅三楹。生我父兄弟七人。先三叔好武艺,外出,不知所往,亦不知所终。留在家同居者只六子耳。六叔、七叔年最幼,长子及二、四、五子均已结婚。先祖又在屋后加盖五楼五底,以备大家庭合住之用。我等为大房,住一楼一底之外,尚多一骑楼,骑楼虽多只一间,亦意存优待于长子也。
我同胞兄弟四人,四弟早殇,实为兄弟三人,即我有一兄一弟。
我有两姊,均未出阁,均在二十左右病故;有一幼妹,亦早殇。
先父为钱庄经理,二叔为绸缎店经理,四叔亦经营钱庄,五叔、七叔为某庄副经理,全家经商,唯六叔读书。
我家至我六叔,始考试入学(秀才),后并补廪(廪生)。在六叔以前,祖传无读书登科之人。
1877年农历六月廿三日,我的父亲去世。父亲讳宝煜,字曜山。任钱庄经理。去世后,家中并没有积蓄。我的大哥仅十三岁,我十一岁,我的三弟九岁。亲友中有提议集款以充遗孤教养费者,我母亲力辞之。父亲平日待友厚,友之借贷者不必有券,但去世后,诸友皆自动来还,说是良心上不能负好人。母亲凭借这些还款,又把首饰售去了,很节俭地度日,我们弟兄始能生存。我父亲的好友章叔翰先生挽联说:“若有几许精抻,持己接人,都要到极好处。”
我父亲在世时,四叔父也任钱庄经理,五叔父及七叔父均任钱庄的二伙(即副经理之意),二叔父任绸庄经理,六叔父在田氏塾师,都有职业。我的外祖父家周氏,大姨母家范氏,四叔母的母家王氏,都住在笔飞弄,而且家境都还好,亲戚往来,总是很高兴的,我们小孩儿,从不看到愁苦的样子。我父亲去世以后,我们这一房,固然陷于困苦,而不多几年,二叔父、五叔父、七叔父先后失业,即同住一弄的亲戚家,也渐渐衰败起来。
我那时候年纪虽小,但是听我母亲与诸长辈的谈论,也稍稍明了由盛而衰的缘故,引起感想,所以至今没有忘掉。
我母亲素有胃疾,到这一年(即1885年),痛得很剧,医生总说是肝气,服药亦未见效。我记得少时听长辈说我祖母曾大病一次,七叔父秘密刲臂肉一片,和药以进,祖母服之而愈,相传可延寿十二年云云。我想母亲病得不得了,我要试一试这个法子,于是把左臂上的肉割了一小片,放在药罐里面,母亲的药,本来是我煎的,所以没有别的人知道了。后来左臂的用力与右臂不平均,给我大哥看出,全家的人都知道了。大家都希望我母亲可以延年,但是下一年,我母亲竟去世了。当弥留时,我三弟元坚,又割臂肉一片,和药以进,终于无效。我家还有一种迷信,说到臂事必须给服药人知道,若不知道,灵魂见阎王时,阎王问是否吃过人肉,一定说没有吃过,那就算犯了欺诳的罪。所以我母亲弥留时,我四叔母特地把三弟刲臂告知,不管我母亲是否尚能听懂。
1886年正月廿二日,我母亲病故,年五十岁。我母亲是精明而又慈爱的,我所受的母教比父教为多,因父亲去世时,我年纪还小。我本有姊妹三人,兄弟三人,大姊、大哥、三弟、三妹面椭圆,肤白,类母亲。二姊、四弟与我,面方,肤黄,类父亲。就是七人中第一、第三、第五、第七(奇数)类母,第二、第四、第六(偶数)类父。但大姊十九岁去世,二姊十八岁去世,四弟六岁殇,七妹二岁殇。所以受母教的时期,大哥、三弟与我三个人最长久。我母亲最慎于言语,将见一亲友,必先揣度彼将怎样说,我将怎样对。别后,又追想他是这样说,我是这样对,我错了没有。且时时择我们所能了解的,讲给我们听,为我们养成慎言的习惯。我母亲为我们理发时,与我们共饭时,常指出我们的缺点,督促我们用功。我们如有错误,我母亲从不怒骂,但说明理由,令我们改过。若屡诫不改,我母亲就于清晨我们未起时,掀开被头,用一束竹筱打股臀等处,历数各种过失,待我们服罪认改而后已。选用竹筱,因为着肤虽痛,而不至伤骨。又不打头面上,恐有痕迹,为见者所笑。我母亲的仁慈而恳切,影响于我们的品性甚大。
(选自《自写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