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封乐显扬(号尊育)的圣旨
同仁堂开设以后,由于名气很大,在1723年左右(清朝雍正年间)就开始供奉御药房了。应该说,同仁堂由于供奉御药房而享受了封建特权,这是同仁堂所以几百年来罔替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同仁堂文献所载,雍正年间曾奏请预领官银4万两,乾隆九年(1744年)曾奏请增添1/3药价,每年预领过官银3000两。道光十六年(1836年)又复呈请调剂药价,预领官银,每次得预支官银1000两。这些零星的材料,可以说明同仁堂在经济方面曾经得到封建皇朝的支持。当然预领官银必须交办官用药料,但在同仁堂内部资金的周转方面是有好处的。更重要的,是在政治方面的支持。这里举乾隆十九年(1754年)乐张氏(六世祖乐礼之妻)呈文。
“身夫乐礼,原承先业开设同仁堂药铺,承办官药有年。缘身夫在日所欠官项债负颇多,以致铺务难支,具呈告退官药。蒙皇恩准着都院出示招商,并无承办之人。复蒙和硕亲王奏准增价,仍着身夫办理,特派内务府官员监办官银官药,弹压一应私债,不得搅扰,已经数年。不期夫故,官项客帐铺务家计实难措办。蒙监办关老爷借给本银五千两入铺,分发官银客帐。长子以正立有券押,议定在铺抽还。未及一半,惨遭上年四月间忽被天灾,铺业烧毁,长子继亡,将家产入官归偿资生库。一门孤寡(尚有幼子以中),坐守待毙。复蒙天恩垂怜,将所焚铺基并堆房残货,仍赏身养活孤孀,复令提督府出示招商接办。官药客帐私债准着十年后代销。今虽有商人接办,每日给制钱一千文,尚不敷房租日用。虽议二成分息,但铺初开,盈虚难必,客帐私债,实难指许。容待年余,如果获利,将二股分息多寡均同分偿。天理良心,岂敢隐负。为此乞求大人鉴怜,恤念孤孀,俯赐宽限,合家感德,顶祝上呈。”
在这个呈文中说明,乐姓在乾隆十八年因遭天灾人祸之变,已到山穷水尽之地,由于封建皇朝的需要,才又将同仁堂这块招牌承继下去。那时招商承办同仁堂的人是乐姓的世交张世基。张姓自出资本修理开设之后,也得到官府的很大支持。后来张姓又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本陆续出卖与他姓,他自己专门供奉御药房,承办官药。这已是乾隆、嘉庆年间的事了。这样同仁堂的外股就越来越多。在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的一张废合同上,股东21人,入本银43800两,每股1200两,尚有同仁堂的管事人员及众伙友的人力股十股,共为46股5厘,系合股经营方式,那时乐姓只剩有半股,典价为47700两。到道光十一年(1831年)同仁堂又典与朱姓经营,价银6万两。总之,从乾隆十八年到先曾祖乐印川在道光年间恢复祖业为止的百余年中,同仁堂迭经变故,只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同仁堂这块招牌始终属于乐姓,因此,乐姓称为同仁堂铺东。张姓从乾隆十八年供奉御药房后,也是世代相传,并得到乐姓的支持,称为同仁堂药商。民国成立后,“商人张”的称号才改为职员在同仁堂内管账。
关于供奉御药房,家人还有这样一个传说:雍正年间,由于皇朝亲兄弟之间的暗害残杀,硬说吃错了同仁堂的药,而将乐姓某人枭首于菜市口。有的说,因为是徒弟拿错了药,所以后来同仁堂不用徒弟。
同仁堂是在封建皇朝长期统治之下成长的,又有着供奉御药房的关系,享受到一定的封建特权是没有问题的。但这对于乐姓来说,是祸是福,各有不同的看法。上面家人中的那个传说,认为是一种祸害的反映。特别自清光绪年后清皇朝还欠了同仁堂一大笔账,计自光绪元年起至民国元年止,年例四季奏销款,以及自光绪二十七年回銮后起至民国元年止垫办长春、储秀、乾清三宫和颐和园药价,除已领外,共欠领药价实银187387两5钱7分2厘,和制钱235634吊200文。但那时候我家已经很富裕,不愿再出头去找麻烦要账了。
《北京同仁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