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药店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迄今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同济堂是由曾以巡抚衔督办云南矿务的唐炯(字鄂生)和曾任知县的于德楷(字仲芳)二人合资创办。取名同济,也是同舟共济的意思。唐炯投资3300两银子,于德楷投资600两,给黄紫卿(经理)干股100两,共计4000两银子,实为3900两。
首任经理黄紫卿,是于德楷的老友,特从汉口请来的。黄系江西人,精通医药,有经营管理才干,经营药材有独到之处,他的信条是“购药须出地道,制作必须精细,配授必依法度”。加之同济堂资金雄厚,因而该店药材采购、仓库保管、饮片加工炮制、门市配方、丸散膏丹制作、财务管理及学徒培训等工作,都是有条不紊的。
《同济堂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