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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际关系需要伦理道德规范

中国人喜欢拉关系、靠关系。这句话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进而朝坏的、不正当的、不合法的方面想。有人认为某些人的成功,是讨好别人的结果,而自己的成功是凭本事获得的,甚至公开宣称:“我从来不搞关系,我现在的一切,完全是凭真本事得来的。”

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毫无能力,是无法完全依靠人际关系而成功的;但是,一个人即便有高超的能力,如果缺乏良好的人际关系,也不可能成功。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说的就是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当然,我们也看到某些人用心营造不正常、不正当的关系,用来营私舞弊、祸国殃民。这种人际关系所带来的弊端的确使得许多人为之心寒,以致他们认为人际关系只有害而没有利,因此不重视也不研究人际关系。

还有一些人,由于自己不擅长建立人际关系,眼见他人因人际关系而获利,出于嫉妒或不满的心理,而对人际关系产生强烈的反感。

于是,很多人把“搞关系”看成负面的东西,似乎好人从不搞关系,只有心术不正的人才搞关系。这样看待人际关系,自然容易形成偏激的态度。人际关系本身是中性的,运用得恰当,便是良好的人际关系;用错了,当然就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行为正当的人对拉关系、套关系,实在不必过分敏感。往好的方面想,反而容易获得良好的效果,何乐而不为?

中国人的伦理观念比其他民族发展得都早,而且也最完善。孟子说:“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就是说,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自古以来,我们制定了形形色色的准则,无非是为了加强对个人的约束,提醒我们除了自己以外,还有各种有关系的人,因而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格外谨慎。其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伦,是人生不可或缺的,对中国人的言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既然伦理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那么我们的人际关系势必打上伦理的烙印。

伦理就是合理的不平等,父父、子子,应该各如其分;君君、臣臣,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上司、下属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彼此之间,必须维持“合理不平等”的分寸,而不是“平起平坐”的“不合理的平等”。二者之间的差异,必须慎重拿捏,才不致发生差错,不明不白地遭受“平等”的祸害。

只要把“合理的不平等”这个观念加以端正,很多问题都会解决。我们现在满脑子追求平等,反倒弄得大家很不幸福。人有胖瘦之分,两个人坐在一起,胖的人占的位置自然就大一点,瘦的人就委屈一点。两个人吃一份早餐,喜欢吃的人就多吃一点,不喜欢吃的人就少吃一点,为什么非要一人一半呢?全世界都是相对的平等,没有绝对平等,只是表现的方法不同而已,没有对错,没有好坏。

中国人十分重视做人、做事的道理,人际关系如何基本能反映出做人做得如何。只会做事而不会做人,人际关系搞不好,得罪了许多人,又怎么能够好好做事呢?通过好好做人来好好做事,这样往往比较有效。

人际关系既是做人的道理,也可以说是做人的技巧。做人讲求技巧,免不了有一些权谋、圆滑、奸诈的味道,会引起很多人的反感。这时候注入伦理道德,可以使权谋变成权宜应变、因理制宜,圆滑变成圆通,而奸诈也变成一种机警。

若是只学做人的技巧,而忽视做人的原则,不但没有成效,而且会被人嘲笑。做人不可以玩弄权谋,许多人误把圆通、应变理解为讲求谋略,其实应该是策略才对。做人做事可以有策略,不可讲谋略。换句话说,一切要求应当正当合理,不应该有不正当的念头。

我们有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很不容易改变:

第一,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法需要活的人来加以合理运用,而不是不动脑筋地死守法律规章。

第二,天下事好像没有什么是不能变通的,若是变通不了,大多是因为找错了人。只要找对人,变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法由少数人订立,由一个人修改。这种现象是中国社会自古迄今的一贯精神。一些可以控制别人的人,碰到别人稍有反对意见就加以恐吓、威胁,甚至杀一儆百。

对中国人而言,法不够用。因为中国人不喜欢违法,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但是中国人普遍喜欢动脑筋,做一些法律没有规定的事情。这种情况必须用伦理道德来弥补,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只有大家凭良心有所不为,才有可能加以改变。“夜不闭户”不是靠法律来实现的,而是靠道德实现的。 sgV1dZwgMCiYCprKYVHOFuVpfzXMY/0NoRJvpKVuZQ8Is+b+TSaIT8Nq/3fUN8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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