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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文/安子

亲爱的读者,很抱歉,安子写不出那种依依哝哝,小情小调的东西,大大咧咧惯了,连文字都不是很温柔,然而谁的心,都是肉长的,再坚硬的心灵,也有自己软弱的角落。

我曾经好奇一个QQ头像,那个油盐不进的女人,竟然执着地用一副非常“绿帽子”的漫画做头像。一个瘦弱的小男生在门口回头,一个女生和另一个男生惊恐地扭过头来,看着他。亮点在这一男一女的姿势和位置:床上、叠罗汉。

我小心地探问,“亲爱的,咱换个头像吧!”没有应答。

我又一次小心地在QQ上说:“亲爱的,咱换个头像吧!”她还是没有应答。

终于,有一次去她单位找她,中午和她一起吃饭,聊了起来,我坐在她对面,对她说:“亲爱的,我们换个QQ头像吧。”

她愣住,半晌无言。

那个中午,吃完饭,我们在中央电视台对面的草地上,一人一根老冰棍,坐了很久。

她,的确就是漫画里的某一个,她,站在了门口。

她说看到那一幕的那一刻,自己完全想不到冲上去将那二人痛打一顿,想不到,当时她大脑里一片空白,转身冲了出去,跑到了离家不远的大桥上。

她说,如果不是想到了父母,那一刻,她真的跳下去了。

后来,后来当然是一场闹剧,闹剧的结局就是两个字:离婚。

我对她说:“忘了吧,忘了吧,都过去了。”

她对我说:“忘不了。”

我劝她:“宽恕别人就是宽恕自己。若能宽恕,你必得宽恕;你若不能宽恕,内心必受枷锁。无所谓对错,无所谓公理,人生终有报应,你不必计较,你需要的,是宽容自己,关心自己,强大自己,其他,随风。”

她看向别处,漠然地答道:“如能宽恕,是因为人生没有被践踏;如能忘记,是因为尊严没有被毁灭。”

我无言以对,我不是她,未曾经历那一幕,没有权利去评判。

但是,在劝慰她的同时,我能说自己的心中没有仇恨吗?我能说自己可以宽恕一切么?我,亦做不到。

当时,隔壁办公室有一个大姐,是那种被家庭呵护得很好的女子,温润如玉,大方得体。

然而,就在一夜之间,生活倾覆,爱人和儿子在车祸中双双身亡。

事后,那个大姐好久没来上班,再见时,人已经整个变了模样,瘦了好几圈,温润如玉变成了淡泊干练。从此,只穿旅游鞋,每日背着一身长跑的行头来上班,跑步,成了她缓解内心痛楚的唯一方式。

有一次,我,隔壁办公室的大姐,和QQ上那个怪异头像的主人,因为工作原因一起吃午餐,就我们三个。因为午后要一起等一个会议,所以就坐在一起聊了两个多小时。

大姐对她说:“你总比我好过,你再气愤,人还是在的,而我呢?”

她却狠狠地说:“我宁可人已不在,至少还有温存的念想。”

二人沉默不语,我亦无言以对。三个女人对坐无言,各揣心事。

人世间,很多情感,是没有道理可言的,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也许他在你眼里是需要呵护的大男孩,需要关心的马大哈,而在别人眼里,却是时时刻刻给予关心和温暖的贴心男子。

也许你今生注定与他无缘,即便拥有,也必丧失。

人世间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

在电影《无间道》里,有句经典的台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对于那些在刀光剑影中叱咤风云的无神论者,佛家的因果报应形同虚无,然而绕来绕去,却绕不出这句形神皆有佛相的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据说,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兰姆提出并证实了的“六度分离”理论,说这个星球上所有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可以通过个人的关系网以特殊的方式联系起来的。正所谓两座山碰不到一块,两个人总能碰到一起。无论是仇人还是恩人,无论是夙敌还是战友,无论是男朋还是女友,也不论分离多久,相隔多远,只要在这个阳间尘世,就总会有碰面的时候。于是呢,曾经的恩怨情仇总会有个了断的事情,正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一直没有随着物是人非,从我的脑海里格式化掉。那是一个“轻浮”军嫂和一个“固执”军官的故事。

这男人,驻扎在边防哨所,整年不回家一次,这女人,就和邻家的男人擦出了火花,男人休假回家有了耳闻,略施小计,就将女人和邻家男人捉了现形。

这男人和女人其实感情基础很好,虽说不上青梅竹马,也已相守多年,于是男人颇感受伤,便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妻子和邻家男人告上了军事法庭,不管女方的家长和自己的家长如何劝阻,执意要将这对“不当”男女送进监狱。

故事以看似大快人心的结局暂告一段落,女人和邻家男人双双被送进监狱,罪名是破坏军婚,刑期各为两年,邻家男人也因此妻离子散。

这个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出来混”的女人和邻家男人在“还”了各自的罪过后,因为两年的牢狱之苦,二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不开了。

下面的故事,才是真正的“总是要还的”。

两年后,女人和邻家男人出狱完婚,二人携手开公司,不出三年,日子就繁华似锦起来。可“固执”军官,却转业回了家,并且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

接下来的桥段让人感叹,军官的家人见军官转业后一直萎靡不振无事可做,就找到女人,请她鼓励一下自己的前夫,并请她为他谋一份合适的工作。

两年的牢狱之仇,即便宽容到底也无法忘怀,又怎能不计前嫌去鼓励送尔入狱的仇人,再为他谋一饭碗?

然而,女人真的去鼓励送尔入狱的前夫了,而她的丈夫,也就是同她一同入狱的邻家男人,热情主动地为军官找了一份工作。

军官羞愧不已,无以面对前妻和邻家男人,迫于生计,又不得不接受这份工作。

故事到这里,才算真正结束,然而留给我的,却是岁月永远也无法带走的感慨和怅然,“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可如果你不是想混,而是真情实意呢?

如果岁月的轮回里,你还回去的是一份“以德报怨”的帮助呢?

一个“混”,一个“还”,千般滋味,万般世界。

其实在爱情里,背叛的人最终并不见得会开心,也不见得会不开心;被背叛的人复仇之后也不见得会幸福。

背叛不是情感的筹码,真正不能背叛的,是每个人内心的情感。

曾经帮一位朋友改过一篇自传,那是一位在荧屏上小有名气的女性朋友,大我一些。我看到那篇稿子的时候,颇有些意外,以她出口成章、笔下生花的才气,怎么会写的如此简略,如此浅淡。

问她,她答:很难写,很难回想。

我无言,耐下心来去修改那篇稿子,改着改着,突然就明白了她的话,有些事情,我们,不愿回头去看,我们宁可未曾发生,我们宁可文过饰非。

这世间既没有那么多的顺风顺水,也没有那么多的厄运连连。

这世间既没有那么多的生死相守,也没有那么多的誓死不渝。

我们都不是先哲,都不能预言,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什么;我们都不是圣人,都不能保证,面对诱惑,面对灾难,面对背叛,不会背叛,不会沉沦,不会报复。

我有位律师朋友,认识十多年了,专做离婚案件,是正格的“离婚律师”。她曾经和我讲过一个非常痛心的案子。

一对夫妻离婚,法庭上除了这对已经不爱的男女,还有一个小女孩,那是他们的女儿,只有三岁多。

法官问这对男女,孩子归谁,父亲摇头,母亲也摇头。

小女孩眼泪汪汪地看着自己的父母,站在那里,小小的身影分外孤单。

最后法官看不下去了,附身,问小女孩,“孩子,你的爸爸妈妈要分开生活了,你想跟爸爸在一起,还是跟妈妈在一起?”

我的朋友说,她当时实在忍不住,眼泪涌出了眼眶,可那对男女,却没有一个人走过来,抱小女孩一下,哪怕一下。

小女孩默默地流着泪,抽泣着,怯生生地看妈妈,妈妈仰着头,不看她。

小女孩又扭过头,看爸爸,爸爸也别过头,不看她。

小女孩最后再也忍不住,哇地大哭了起来。

法官实在判不下去,宣布休庭半小时。

我的朋友就是在休庭的间隙里,打电话给我的,语气很气愤,说这对父母怎么这么狠心,谁都不要孩子。

我无语。

对于人生来说,爱情没了,总还有亲情,如果非要连那个爱情的结晶和爱情一并抛弃,那么你的亲情何在?你所丢弃的,将是一生无法挽回的亲情。

后来,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条微信:

一张图片,一个小女孩,光着脚,蜷在地上,地上用粉笔画了一个妈妈的形象。

微信里这样写:

一对父母离婚了,一个没有妈妈的小孩,在水泥地上,画了一个妈妈。

她小心翼翼的,脱下鞋子,在妈妈的胸口,睡着了……

我突然就想起了朋友所说的那起离婚案件,眼泪瞬间涌出眼眶。

我把这则微信转发给了朋友,附了一句话:请转发给那个抛弃自己三岁的小女儿的当事人。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用语言,去诠释微信上的画面。

人世间,什么都可以混,唯独感情不能瞎混;什么都可以还,唯独感情的债还不明白。

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都是一种付出,都是一种偿还。

所以,既然要还,就好好混,混得心安理得,还的时候也会泰然自若。

倘若你“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那么“还”的那天,恐怕你也会容颜未老,心已沧桑。

佛经里说,每个人的此生遭遇,都是前世的报应,虽然因果之说对贪恋万丈红尘的痴情痴恋之人过于遥远,但不管年轻也好、冲动也罢,做过的事情总还是要还的。

人生无常,就以爱心放过情感里曾经被你爱过恨过的人吧,就以爱心珍视情感的结晶吧。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还以阳光,还以爱,当是最好的偿还。 GEREh5t/dJCkATvt7xPRbR2bVHoTBJEKD3YHUJfnABN6KKu/bA+hqvbB2/TWdj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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