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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四爷送儿给”八爷”

1945年的深秋,苏州河的两岸郁郁葱葱,”八·一三”的耻辱连同烈士的鲜血早已被涨了又落的河水的冲刷的一干二净。

苏州河畔,有一个简单的用草席搭成的,很简陋却很干净的小饭铺,一位身穿土黄对襟上衣、土黄裤子,脚蹬山东大洒鞋、身材敦实,圆胖面孔、细眉小眼、薄嘴唇、蒜头鼻子的老人坐在席棚下,一边细细抿着自己粗短厚实的手中端着的一杯点了话梅、加了姜丝的温热黄酒,一边吃着茴香豆,还时不时地冲大路上看一眼。

这位老人目光犀利,神态洒脱。

老人手中的那杯黄酒还没喝完,一位穿长衫的年轻人就从石板路上疾步走来。年轻人远远看到坐在小饭铺中的老人,稍微迟疑了一下,随后就加快脚步,并且一边走,一边把自己长衫的袖子翻成两个马蹄形。

说到这里,笔者先解释一下,这位年轻人之所以要把长衫的袖子翻成马蹄形,是为了行礼方便。

在现今社会中,除了相声演员,少有人再穿中国旧时代的长衫。提起相声演员,人们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身穿长衫,手持折扇,将白色袖口挽在外面的舞台形象。不过,按照中国传统的”规矩”,这些相声演员其实都穿错了。错在哪儿呢,就错在挽在外面的袖口上。

按照中国传统的裁剪方法,大褂的袖口一定要长出手腕,穿上大褂正常站立双肩下垂时,大褂的袖口至少要几乎和无名指的第一节齐平。然而,大褂的袖子虽然长,但是中国旧时代的老规矩,却不允许将袖口挽起来,而且”穿大褂不挽袖口”不仅仅是一种穿着习惯,更是一种文化。

鲁迅先生在名作《孔乙己》中,形象地描绘了”咸享酒店”中”长衣帮”与”短衣帮”之间的对立,并且形象地塑造了一位”穿长衫而站着喝酒”的”孔乙己”,”孔乙己”就很规矩地穿长衫,不挽袖口。老舍先生在名作《龙须沟》中所描述的那个穷困潦倒但却不愿脱下自己那件千疮百孔的破烂长衫的的”程疯子”,也从来不挽袖口。这些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所表现的穿衣的规矩,就是一种中国传统的服饰文化。

而当时的青帮大佬黄金荣和杜月笙,生前也留下了一些照片,他们大多身着长衫,或者是长衫外面加一件长袖上衣或者坎肩,但是无论长衫外面套什么,他们的袖口都没有挽起来。

黄金荣、杜月笙两位大亨之所以同”孔乙己”和”程疯子”一样对长衫”情有独钟”,是因为在当时,长衫不仅仅是文人们的正装,更是文人雅士的身份象征。黄金荣、杜月笙虽然肚子里的墨水很少,但却都喜欢附庸风雅,因此,长衫傍身也是自然的了。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正如英国皇室贵族不能穿着他们那华贵而繁杂的服饰耕地一样,古今中外的所有所谓的”上层”人物,所穿的衣服无一不是向人们传递这样一种信息:我是”劳心者”,所以我不干活。因此,古今中外所有的正装,穿出来的都是庄重和严肃,而不是为了劳动或运动方便。所以,正如今天我们穿西装的时候不会撸胳膊挽袖子一样,民国时期的人们穿大褂的时候也不会撸胳膊挽袖子。

但是,长衫的袖子比较长,而且又不允许挽上,那么怎样把手拿出来呢?一般来说,只用一只手,例如写字的时候,右手写字,左手拢住写字的那只手的袖口。如果人们需要左右开工,例如打麻将或者行礼的时候,为了方便将手露出来,就会将手背上的袖管挽起,让白色袖口马蹄状搭在手腕上。因此,前文的年轻人见到老者,第一个动作就是一边走一边挽袖口。

没过几分钟,年轻人就走到了老人面前,只见他右腿在前,左腿在后,前腿屈,后腿弓,一哈腰,左手袖子”啪”一声脆响,甩在了老者脚下的青石板上,给老人行了个礼,然后年轻人迅速站起,左腿在前,右腿在后,同样还是前腿屈,后腿弓,同样一个大哈腰,右手袖子”啪”一声脆响,甩在了老人脚下的青石板上,又行了一个礼。

老人看到年轻人行如此大礼,并没有多说话,也没有起身搀扶年轻人,而是微微一笑,然后用左手按了两下自己的右肩,又用右手按了两下自己的左肩。

老者和年轻人的动作,都是青帮里的”固定礼节”。

二人之所以用这样的动作行礼,与青帮的历史有关。青帮的历史以及辈分、排序的规则本书在后文中会详细交代。这里,笔者只解释一下老者和青年人所做动作的含义。

这位青年人的动作,其实是由清朝官员的”打千儿”演化而来的,因为青帮特殊的成立原因,使得青帮在成立之后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都被清朝统治者所禁止,因此,青帮成员只能从事”地下活动”。为了保密起见,青帮成员逐渐形成了一套青帮内部所特有的手势、暗语和动作等等,而青帮的内部成员之间行礼的动作,大多是由清朝官员的行礼动作演化而成的,这样,即使外人看到青帮成员行礼,也会误以为是两个身着便装的清朝官员在问好,而不会怀疑到他们是青帮子弟。

老人的动作,就是由清朝的”碰肩礼”演化而来的,按左右肩膀的意思是说”孩子啊,都是一家人,不必客气”。

二人行完礼后,青年人恭恭敬敬坐在老者的下手,低着头,腰杆挺得笔直。

老者看到青年人这副样子,微微一笑说:“孩子,别紧张,说吧。”

青年人点点头,说道:“四爷,八爷(隐语,指八路军)那边的人传话过来,顾少爷已经平安到了苏北了,现在住在八爷家(隐语,意思是已经参加八路军了),八爷让我谢谢您送去的东西(隐语,意思是八路军方面的同志让我感谢您)。”

被称为”四爷”的老者微微一笑说:“闲话一句(上海方言,小事一桩),还要麻烦你告诉八爷那边的人,我顾老四虽然是个不成器的人,但我对八爷早已向往许久,因此我愿意把小儿送给八爷,希望八爷代我严加管教,让孩子别走我的老路。”

青年人点点头,又用更低的声音说道:“四爷,我刚刚听到一个消息,听说金老板过些日子要来上海,估计是要来见您吧。”

“四爷”冷冷一笑:“他不是专门来找我的,他还要找黄老板(指黄金荣)——到时候再说吧,咱们能不能见到他还两说呢。”

青年人一愣,奇怪地问:“四爷,您是说?”

“四爷”面无表情地说:“自古以来,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啊。金老板的场面太大,难得善终啊!”

听了这话,青年人一边点头一边用钦佩的目光看着”四爷”。

“四爷”看到年轻人在看自己,又微微一笑:“你是我的心腹,我知道你现在心里摇晃,我今天就跟你交个底吧。你见到你们那帮弟兄,也替我带个话,就说是我顾老四说的,以后让兄弟们都跟着共产党干,实在不愿意的,我顾老四也不勉强,但绝不能给共产党捣乱,否则让我知道了,就三刀六洞,扔进黄浦江里去喂鱼!还有,你告诉弟兄们,千千万万不能跟着金老板干,否则即使我不杀他们,金老板也不会让他们有好果子吃!”

青年人用略带迷茫的眼睛看了老者一眼,认真而用力地点了点头。

青年人眼中的迷茫,并没有逃过”四爷”那犀利的眼神,他端起那杯已经冷掉的黄酒,轻轻抿了一口,说道:“抗战军兴之时,像我这样一个江湖人都明白国为大,家为轻的道理,但是‘八·一三’的时候,上海眼看就要沦陷了,他金老板一不打日寇,二不救百姓,而是想方设法地跟自己人斗。如果单单不明白大是大非也就罢了,关键这金老板也不是个弟兄们值得托付的人啊,咱们都知道,红粉轻,黄金重,义气最无价,但他金老板却为了一个戏子一掷千金,这也就罢了,最可恨的是他金老板竟然为了讨好那个戏子,将一个清清白白的女英雄抓进了监狱,直到现在还没有放出来,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托付的?”

说这话的”四爷”不是别人,正是本书的主人公,上海天蟾大舞台的老板,有着”苏北皇帝”之称的”顾四爷”。”顾四爷”本名顾竹轩,因为嘴瘪,所以外号”顾四瘪子”。

顾竹轩提到的”金老板”不是别人,正是民国时期的军统特务头目戴笠,因为当时戴笠化名”金龙”,所以很多人提到戴笠的时候都会称呼他一声”金老板”;”戏子”则是民国时期有名的演员胡蝶;”女英雄”则是”献旗英雄”杨惠敏。关于戴笠、胡蝶、杨惠敏的恩怨,本书在后文中自有交代。

青年人听了这话,脸色明朗起来,眼神也清爽了许多,他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向顾竹轩深施一礼,随后就快步离开了小饭铺。

青年人走后,顾竹轩也放下了酒杯,从裤袋里摸出钱袋来,掏出一块银元放在了桌上,随后,顾竹轩看了看左右,见不远处停着一辆黄包车,一个年轻车夫正低头坐在车上。于是,顾竹轩走了过去,可走到近前,顾竹轩上下打量了车夫和车半天,皱起了眉头。 DEFDNgEqcZLrlpOPPPGcmGnGjH84c3RYXDB8WkKxCYrVqTc9BEz0QSXORN8+EN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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