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乐斯等人的考察报告,美军高层决定,建立中美合作所,为了更好地建立中美合作所,双方要签订一份《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而在签订这份合作协定之前,中美双方首先要签订一个《协议草案》。
这一天,戴笠约了军统局的高级特工毛人凤、唐纵、郑介民,以及军统局军事情报处处长鲍志鸿等人到戴笠位于重庆乡下的公馆里举行“中美特种技术合作会谈”。
参加“中美特种技术合作会谈”的中方代表,除了军统的一些首脑人物戴笠、唐纵、毛人凤、郑介民、鲍志鸿、黄天迈、魏大铭、龚仙舫等人外,还有美方代表梅乐斯和海格等人。
在这次会谈的最初,戴笠谈及了中美特种技术合作中交换情报的合作原则和合作范围。然后梅乐斯谈及了中美技术合作展开后,中美合作所可能采用的最新军事编制、人事组织、情报作战、人员训练、后勤补给等方面的问题。
这次会谈由中方代表黄天迈担任翻译,龚仙舫负责记录,中美双方代表就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成立的相关原则、范围、名称、人事组织等一些事项进行了商讨,并就《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的起草事宜进行了初步的商讨,并确定由军统局少将处长鲍志鸿负责执笔这份草案。
会谈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12点,午饭开始,会谈暂告一段落。
为了招待好梅乐斯一行,戴笠尽其所能,将午餐准备的极为丰盛。
根据1993年群众出版社出版的《梅乐斯戴笠与中美合作所》一书中所收录的,抗日战争期间,军统局少将处长鲍志鸿的有关记录获知,那天的午餐,喝的是上等的法国名牌白兰地——三星牌白兰地酒,在酒宴上,戴笠还介绍说,大家所喝的三星牌白兰地,是20多年的陈酿。午餐上吸的是英国三炮台牌香烟,喝的是西湖龙井。
那天,为了彰显隆重,戴笠连午餐用的餐具都非常讲究,清一色是清朝康熙年间,江西景德镇御窑为宫廷烧制的御用餐具,淡绿色的餐具盛满了丰盛的菜肴。
至于饭菜,不仅有中式菜肴,还有西餐。主菜是清炖白鳝和银耳汤,餐后还有咖啡和广柑。
梅乐斯对于这顿午餐还是很满意的,他还对白兰地的味道大加赞赏。
午饭后,由于暑热,客厅西晒,会谈的地点就挪到了外面花园的凉棚里。会谈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4点。
那次会谈,确定了中美合作所的组织名称、人事结构等事宜。还确定了中美合作所的工作任务,那就是搜集日军在海陆空各个领域的军事情报。
戴笠和梅乐斯还在那次会谈上,就中美合作所的特务训练、武装爆破、特工行动、电信侦测、情报破译、特警协作,以及器材补给、交通运输、军情训练、气象训练等事宜都做了详细的讨论,还确定了中美合作所的特工名额以及美军派联络军官协同国民党军统特务一起组建中美合作所的武装部队作战等事宜。
在这次会谈的第二天,戴笠就命令毛人凤转郑介民、魏大铭、鲍志鸿等人,根据前一天的会谈内容,草拟《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并限期两周完成。
最后,《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由鲍志鸿负责起草,他在国民党军统局位于罗家湾总务处的住处,起草了《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
《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由鲍志鸿起草后,由毛人凤、郑介民、唐纵等人审查修改后,交送戴笠核准。
这里还要提及一点,那就是这个草案,在毛人凤的手里又搁置了一周,在这一周里,毛人凤将军事作战计划方式的协定做了详细的修改和完善,将军事作战计划方式的协定变成了条文,去掉了方针部署等,然后交由军统局国际科科员王友竹翻译成英文,又经军统英文秘书黄天迈、马佩衡核订,一周后才交给戴笠。
随后,戴笠请军统特务、外交部总参议许衾曾来审核该草案。许集中一字一句逐条校正译文后,交予梅乐斯交换意见。最后,该草案拟成中英文稿,报蒋介石核准,并于1943年年初,由梅乐斯带到华盛顿交美国政府审核。
《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的商定过程相对比较复杂。该草案一共28条,分别拟成中英文两种语言,草案初拟后,由中文翻译成英文,也耗费了不少的时间和人力,最终,经过精心打磨,清楚准确地表达在了纸张上,正式递交中国国民政府最高首脑蒋介石和美国华盛顿参谋长联席会议,等待双方的审查批准。
根据美国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凡由美国总统签署的,涉及到美国与其他国家的重大军事合作的文件,都需交参议院审核批准。因此,有关签订《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的必要性和该草案的签订过程,由时任美国海军部长的欧内斯特·金上将与陆军参谋总长马歇尔上将,一起起草了一份秘密函件,该函件由美国海军少将威廉·李签字,连同《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定草案》一起,交由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审核后,最终由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审阅批准。
(部分细节参考《中美合作所与太平洋战争》,孙丹年,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5月第一版,同时参考《红岩魂》画册,歌乐山烈士陵园编,还参考了《梅乐斯戴笠与中美合作所》,潘嘉钊等编,1993年12月群众出版社第一版)